首先最好不要急於做道德評判,好人壞人,隻談具體情境和處理的辦法。
毛澤東決定處理劉少奇集團的時候,劉少奇集團經過延安整風後整整二十年的發展,已經根深葉茂,咄咄逼人,而且劉少奇是國家主席,在國際上是中國這個國家的代表。在中央和地方,他們都把持了重要部門。劉少奇的個人威望,高於四人幫中的任何一個。
毛澤東要把這個集團搞垮,也是很費一番精力的,所以他用了種種輿論的,動員紅衛兵的,組織調查的,清除外圍的,各種手段,花了幾年才由外到內,逐步把劉少奇的名聲先搞壞,再把案子定下來,再徹底開除,這不是他仁慈,或者講程序,而是實際情況要求他步步為營地推進。
毛澤東有沒有動用軍隊?1966年5月,毛澤東授命周恩來,葉劍英建立首都工作領導小組,事實上完成了對發動文革的軍事準備。
毛澤東江青對待劉少奇,表麵上是隔離,監護,審查,實際上是淩辱,折磨,還故意維持到劉少奇活著看到自己被開除出黨 (那些參與的醫護人員現在回避這個big picture,隻吹噓自己技術上如何救護過)。
華國鋒對付四人幫,相對容易,因為他們並沒有那麽深厚的社會基礎,組織根基,和較高的聲望。至於非要說“政變”,華國鋒以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的法定繼承人身份宣布對另外幾個領導人進行隔離審查,並且當場宣讀決定,這個在程序上,並沒有特別出格。如果這個叫非法的“政變”,那麽中紀委的“雙規”該叫什麽。
赫魯曉夫和馬林科夫等人在斯大林死後突然抓捕貝利亞,過後再由中央主席團追認,這是一種“極端措施”,叫政變也可以,但是,對四人幫的後續處理不僅和貝利亞被處決不同,也比江青這撥人整治劉少奇多少進步和文明了一些。哪個政變還有律師來給被抓的人辯護?即使是政治審判,假辯護,這也是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馬林科夫倒台的過程中,可以說蘇聯人經過的會議,辯論,投票在程序上比中國人要完備,但也少不了朱可夫的軍事介入。即使蘇聯的程序顯得更合法,馬林科夫的倒台同樣是政變,而且不管投過幾次票,也改變不了蘇共和中共本質上是半斤八兩的區別吧。蘇共沒有因為多投幾次票就比中共更民主,馬林科夫也不因為有人投票就是反黨集團首領。
所以,追究華國鋒是否政變確實沒有什麽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