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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再看盧剛案

(2026-04-04 09:24:23) 下一個

多年前的盧剛案在中文互聯網上也是個說爛了的事。但過去的角度無非就是反思中國教育,反思心理問題,反思這個,反思那個,好像不把盧剛抓來鞭屍,華人的靈魂就進不了天堂似的。

實際上,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中國學生留美開始,有留學經曆的不知多少,盧剛案這個個案就概率來說小到可以忽略,絕大多數華人高學曆的不也是老老實實上班,結婚,買房,租房,換工作,饒是學霸天才不也早被消磨得一臉暮氣,再大的不平不也忍了。

要從這裏進行規律性的反思的話,那美國人中也出現過一個女教授沒有獲得終身教職,直接拿槍幹掉同事的個案,這個反思又該怎麽做?又反思母校,反思心理,反思終身教職製度?對這件事美國人根本不反思,就是當成一個小概率個案,該抓就抓,該判就判,該疏導就疏導,沒人認為值得過度研究。

實際上,我倒覺得,在美國文化的最深處,人們對盧剛反而可能是佩服的。因為,“把正義抓在自己手裏”本來就被默認為是人最後的自保和對正義的實踐。這就是為什麽中國古代有“水滸”的那種自己執行正義的文化,而美國當代還有對“蜘蛛俠”的想象——後者則更為反諷得多。

這也是為什麽,美國的父親,對於性侵自己女兒的惡徒,一樣會自己動手複仇,而得到公眾的諒解。這也是為什麽,前幾年的美國保險公司巨頭直接被當街刺殺,凶手反而受到廣泛同情和保護。這正是因為,沒有美國人不知道,在“法律”以外有一塊灰色的地帶,你可以撒謊,可以剽竊,可以建蘿莉島,也可以直接製裁你所認為的惡人。

也就是說,盧剛案的真正核心,就在於,他在所謂的法製秩序以外,了結了他所認為的壞人,然後他了結了自己。這個比起美國槍手動輒濫殺無辜,還要假裝精神疾病脫罪,不是高尚得太多了嗎?

如果美國社會可以為大規模槍殺無辜的白人槍手耗費大量社會,司法,醫療資源進行纏訟,鑒定,最終多數不了了之,死了的人還是白死,那麽,盧剛結果了自己認為應該結果的人,然後結果自己,他在道德上值得華人群體去反思什麽?

我倒覺得,濫殺無辜的美國槍手應該反思和學習中國文化裏“冤有頭債有主”,“一人做事一人當”的精神。這真的比他們decent 

回到盧剛案。美國人的文化,當然也可以在這種事件後搞個追思會,為所有死者祈禱,為盧剛祈禱,然後祈禱者借此把自己放到道德高地,加重華人群體的負罪感:我們出了這樣一個不肖子弟呀,看看,連受害者家屬都為他祈禱,真是大愛,哎,中國的教育...哎,北大...

我在美國生活多年,覺得美國人的燭光,鮮花,追思,致辭,也早就成了形式主義,借此展現大愛,讓你負罪,也不失為零成本的道德高地秀。但是,盧剛幹脆利落的方式,不拖泥帶水的風格,不浪費社會資源的道義,不也令那些致辭的人內心佩服嗎?

至於有人說,盧剛案也讓那些欺壓學生的導師反思,這個我不知道,因為如果真有欺壓,欺壓也不會因此停止,隻是絕大多數人思來想去,選擇隱忍,選擇忘卻,選擇做一個心態積極向前看的好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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