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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活與自由

(2020-02-13 02:25:57) 下一個

複活與自由       

一大早,接到一個陌生人請求驗證的信息:你好!“明天”壯烈了。

我立馬明白,明被網警封號禁言了,這不,她搖身一變又混了進來。

我回道:恭喜你,第三次複活!

我的朋友明是一位高中數學教師,頭腦空靈,目光敏銳,能言善辯,一身正氣。曾任某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寫過不少為民請命的提案,雖然經曆了不少的挫敗,但她多年來鍥而不舍地追求民主自由的目標,不斷地提出各種訴求,其愚公移山的精神可歌可泣。

她在學校裏也是一個令眾人佩服得五體投地的民主鬥士。

誰都知道在專製社會,無論是什麽單位都是頭兒一手遮天,如果能遇上一個品質學識皆不錯的領導,眾人就知足了,假如遇上一個混世魔王,眾人隻得自認倒黴。學校裏那些在無恥之徒統治下的教師們,基本分成三種,一是對領導的專橫跋扈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個人打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人,此為多數;二是以吹噓拍馬屁為職業的奴才,此為極少數;三是頂著風浪上,就是不信邪的領導的眼中釘肉中刺,此為極個別。明就是第三種人。每每遇到學校領導在光天化日之下濫用職權的時候,她就會當眾拍案而起,怒斥惡性,一次又一次令眾人驚掉下巴,所以,在眾人的眼中,她就是正義之子。

這種很不正常的社會環境,逼得人非得走極端。要麽做一個摧眉折腰的奴才,要麽無視權貴,頂風逆行,倘若走中庸之道,看似清淨,但往往一到關鍵時刻受欺負的就是這個弱勢群體。所以,明很理性地選擇了自己的路。

李文亮離世的第二天,我看見明在朋友圈點燃了蠟燭痛斥謊言和專製主義,大約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她被網管再次封號。

在過去的一年裏,明被禁言三次。第一次被警告禁言半個月;第二次是被終身禁言,我們都以為她很難再進入微信了,沒有想到過了半個月她又複活了;這一次是在沒有任何預警的情況下被永久封號,然而,她還是複活了。

俗話說,你有七算,我有八算。你有長籮繩,我有翹扁擔。像明這樣智慧與膽量過人的俠女,沒有什麽能夠阻擋她去做該做的事,說想說的話。

 事實上,明的觀點沒有錯。既然中央高度評價了李文亮,並且批準國家監察委員會派出調查組赴武漢做全麵調查,這應該說是否定謊言的開端,也是肯定言論自由的開端。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情,但是,我們太天真,高興得太早了。

李文亮醫生去世的第二天,記得有律師發出了很有參考價值的七問,其中有一問就是關於言論自由的問題,大意是說,既然說真話的李文亮遭到不公平的訓誡,謊言導致了疫情的蔓延,那麽政府是不是應該好好反思一下,關於公民言論自由這項寫入憲法的基本人權怎麽樣才有保障,應該怎麽去落實雲雲。很可惜的是,這個公民的建設性意見在不到一天的時間裏就被封殺了。

李文亮的離世引發了每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去思考。重慶有一個叫孫渝的公務員在隨筆中談到:“那夜舉國無眠,我是其中之一,竟然服了‘思諾思’都沒有效果……在這樣的曆史機遇下,政府何不從接受言論自由開始,重構官民魚水關係。倘若如此,近可滅瘟疫,遠可彰共和,於人於己,於國於民,皆善莫大焉。偉大,往往在一念之間。”有友人讀曉,感歎道,若此,實為我中華民族之大幸!

  然而,網警依然我行我素,封殺與禁言一刻都未停止過。我相信,明還會再次遭遇“永久封號”的命運並且再次複活。

 人們的善良願望必然被專製製度的鐵蹄碾得粉碎。

請記住孟德斯鳩的忠告:“專製政治的原理就是恐怖。”“真正的自由隻能是法律下的自由。”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裴多菲這首詩是青蔥時期日記本的裝飾,雖然口中念念有詞,心中卻常犯疑惑,愛情那麽美好,生命那麽寶貴,為什麽為了自由就非得拋棄它們呢。後來懂了,今天——尤其在無端的災難降臨之後——更明白了其中的深刻含義。

  李文亮絕不能白白地死去。至少我們要繼承他說真話的美德與善行,至少我們要記住他的臨終遺言:“一個健康的社會,不應該隻有一種聲音。”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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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老幺六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獨立公雞' 的評論 : 謝謝!一定抽空拜讀大作。
獨立公雞 回複 悄悄話 這一段話,我寫了很多次,希望這次是最後一次。
十八世紀法國自由宣言說:在不傷害別人的自由之下,人人有自由。就是說,自由有底線的。
社會出法律,就是管製個人自由。例如,性,是確確實實天賜的人權,但有強奸罪,性騷擾等罪管住個人自由。言論自由,也有誹謗罪等。。。回答了你文中說的,自由是法律下的自由。法律的發展是這樣:
自古,群體動物如人類,大象都有規矩,管住個別自由,目的是保障群體社會治安穩定。人類文明發展到,群體把治安職責交給專人(政府)打理。
什麽時候人類把個人自由抬到天這樣高,可以高過群體文明定下來的規矩呢,我還在研究。今天人權組織保護(犯罪)暴徒的人權,明顯就是反文明。我正在尋找答案。我邀請你讀我的《人權組織給人類傷害大過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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