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教授的學術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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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偽造“官費留日”身份的陳寅恪少爺》

(2019-05-29 08:58:02) 下一個

[案語]:《偽造“官費留日”身份的陳寅恪少爺》一文,對於時下很熱衷鼓吹的“陳寅恪和魯迅是同窗同學和密切交往”陳寅恪的兩次留學日本和精通日語等等故事和神跡,進行了深刻的分析和無情的揭露!可貴在於以事實和檔案文獻為證據。當然,該文也幾處使用和參考了我的《陳寅恪史事索隱》一書的觀點和結論。讓我略有所見略同之感!該文的最大價值和意義在於對日益發飆的造假和造神運動下的陳寅恪熱的抨擊!我希望讀者可以看清曆史事實、分清紀實文學對曆史事實的嚴重侵害!略道所感如上。國際考古學暨曆史語言學學會會長、教授京都靜源博士於美國家中。

轉發:《偽造“官費留日”身份的陳寅恪少爺》

柳不如是

陳寅恪的留學生涯毫無疑問必須先從留學日本開始!然而,根本我們的深入、細致的詳細考證、調查和研究,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陳寅恪具有真正的“官費或自費留日”身份和留學經曆!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據說:陳寅恪1902年留日是和陳衡恪一起來的。

在中國官方的檔案文獻出版物《清末各省官、自費留日人員名錄》一書中就明確了“陳衡恪”的名字和來日時間:“陳衡恪,江西義寧,光緒二十八年。”這個名字也出現在日方的檔案文獻《弘文書院清國留學生名薄》中和晚清留學生自己編撰的《清國留學生會館第五次報告》之“同學姓名調查錄”中。可見,陳衡恪具有真正的“官費或自費留日”身份和留學經曆!但是,陳寅恪就另當別論了!根據他自己曾在《乙酉冬臥病英倫醫院》一詩的序文中曾經公開放料說:“憶壬寅春,隨先兄師曾等東遊日本。”請注意:陳寅恪這裏的用詞非常含蓄:“隨先兄師曾等東遊日本”,他根本沒有敢公開使用“留學”二字!如果你撰寫介紹陳寅恪留學生涯的文章並據此闡述說“陳寅恪留學日本”,那可是你自己望文生義了!人家陳寅恪自己使用的概念是另外兩個字“東遊”!

陳氏兄弟在俞明震攜帶下,乘船離開中國的準確時間是1902年3月24日。

金應熙《陳寅恪》一文中就是如此上當的人之一,他解釋說陳寅恪:“他是於1902年隨長兄衡恪去日本的,在東京的巢鴨弘文學院就讀。”蔣天樞也是這樣上當的,他在《陳寅恪先生編年事輯》1902年中陳述:“春,隨兄師曾至滬,東渡日本留學。”我們在《清末各省官、自費留日人員名錄》一書中發現有一人名“陳塋恪”,起初我們以為乃“陳寅恪”之誤。因為“塋”字和“寅”字同音,但是一查年歲和出生地才知大謬:陳塋恪,1902年時已經年滿二十七周歲,而且來自浙江省義烏縣。

——但是,針對1902年第一次來日,在《清末各省官、自費留日人員名錄》一書和《弘文書院清國留學生名薄》中均沒有“陳寅恪”名字。而且,在當時留日學生團體“清國留學生會館幹事”自己編輯的《清國留學生會館第五次報告》之“同學姓名調查錄”原始檔案文獻中也沒有“陳寅恪”的名字。

又據說:陳寅恪1904年的第二次留日是和陳隆恪一起來的。

又見在中國官方的檔案文獻出版物《清末各省官、自費留日人員名錄》一書中也明確了“陳隆恪”的名字:“陳隆恪,江西義寧,光緒三十年。”同樣,我們在日方的檔案文獻《弘文書院清國留學生名薄》中、在《慶應義塾大學商學部學生名薄》中都找到了“陳隆恪”的名字。請注意:取得官費留學資格的是陳隆恪一人而已!

針對第二次留學,陳三立的《十月二十七日江南派送日本留學生百二十人登海舶,隆、寅兩兒附焉,遂至吳淞而別》二詩中也明確說明此事。第一首如下:“風虐雲昏卷怒潮,東西樓舶競連鑣。忍看雁底憑欄處,隔盡波聲萬舶招。”第二首如下:“遊隊分明雜兩兒,扶桑初日照臨之。送行餘亦自崖返,海水澆胸吐與誰?”請注意:這裏是兩首詩,而非一首的“七律”。我們再看看陳寅恪的三個女兒陳流求、陳小彭、陳延美署名撰寫的《也同歡樂也同愁》一書中聲稱陳三立是“賦七律一首記此情此景”,明明是兩首七言絕句,卻理解為“賦七律一首”,可見大誤!陳家之後,也不過如此,連最基本的小學音韻和詩歌功夫也不懂!

——三個女作者沒有一個屬於古代文史專業,不了解什麽是“七律”,無可厚非。而該出版社三聯書店的責任編輯也居然如此缺乏古典文學常識,實在有點說不過去了!好在早就有好心的讀者指出了這一點:

陳寅恪先生之女陳流求、陳小彭、陳延美所著《也同歡樂也同愁》一書,由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回憶其父母的逸事,讓我們近距離地感知國學大師的生活側麵,對於全麵了解陳寅恪先生的道德文章受益匪淺。書中征引詩文很多。其中第十三頁所引陳三立先生送陳隆恪、陳寅恪兄弟等赴日本留學,“賦七律一首記此情此景,有雲:“風虐雲昏卷怒潮,東西樓舶競連鑣。忍看雁底憑欄處,隔盡波聲萬舶招。遊隊分明雜兩兒,扶桑初日照臨之。送行餘亦自崖返,海水澆胸吐與誰?”七律最主要的特點是它的頷聯和頸聯用對仗,其次是押韻要一韻到底。而上引所謂七律一是無對仗,二是押兩個韻,即前一首韻腳為“潮”、“鑣”、“招”,押下平聲二蕭;後一首韻腳為“兒”、“之”、“誰”,押上平聲四支,其實這是兩首七絕。此頁注,亦作“此首律詩題作《十月二十七日江南派送日本留學生百二十人登海舶隆寅兩兒附焉遂送至吳淞而別其時送泰西留學生四十人亦聯舟並發悵望有作》”,應為二首七絕。陳寅恪先生是國學大師,學貫中西,寫作格律詩是拿手好戲,而其女則因種種原因,疏離國學,以致區分不出七律與七絕,而此書的責編亦未曾發現這個失誤,這應當是時代的悲哀。

出現如此基本常識的錯誤,還真如該文作者鄧明所說:“其女則因種種原因,疏離國學,以致區分不出七律與七絕,而此書的責編亦未曾發現這個失誤,這應當是時代的悲哀。”指責很嚴厲,但是絕對不是人身攻擊,更不是侵犯了三聯書店和陳家後人的名譽權!是非涇渭分明!

這裏陳三立的用詞並沒有說明是“留學”,而是在點明了“江南派送日本留學生百二十人”之後,用了“隆、寅兩兒附焉”一詞。而“隆、寅兩兒附焉”卻出現了各自不同身份的問題:陳隆恪的身份是留學,已經得到驗證。而陳寅恪的身份,陳三立說的卻是“附焉”,多麽文雅!其背後掩蓋了怎麽樣的一個曆史事實呢?即:陳寅恪“留學”身份和經曆並沒有得到驗證!陳寅恪一生中隻來過兩次日本,這是千真萬確的。第一次是1902年,赴日時間是在春季,卻在半年後的當年八月底回國。第二次是1904年,來日時間是在冬季,也是半年後的1905年四月中旬不得不回國。

但是在其他一些研究陳寅恪的著作中,這兩次來日全被理解成了“留學”身份。甚至第二次居然被吹噓成了所謂的“考取官費留日”。如:陳流求等人在《也同歡樂也同愁》一書中主張:“父親寅恪出生後的又一個虎年,未滿十二周歲,即隨長兄衡恪自費東渡日本求學。”又見該書:“父親寅恪在日本學習兩年後,於1904年回南京,與五伯父隆恪一同考取了官費留日。”作為陳寅恪女兒,居然不知道他第一次來日停留的時間長短!足見這事他自己一直就羞於再提,長期加以掩飾。

再看蔣天樞《陳寅恪先生編年事輯》1904年陳述:“本年夏,先生假期返南京。回國後,與兄隆恪同考取官費留日。”此說不但毫無新意、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反而成了陳寅恪女兒《也同歡樂也同愁》一書抄襲的來源。當然,上當的人還有美籍華人曆史學家汪榮祖先生。他在《陳寅恪評傳》一書中如此陳述:

寅恪十三歲就開始留學。光緒二十八年(1902)之春,他隨長兄衡恪東渡日本入學。二年後的夏天,他才回南京度假。在假期中,與五兄隆恪同時考取官費留日,在江南派遣的一百廿個名額內。

甚至陳寅恪本人在《一九六八年交代稿》中也主張第二次來日是官費留學:“我十五歲,考取官費留學日本。”在這裏,陳寅恪本人根本不提他第一次、而隻認可他第二次來日的“留學”問題,已經很值得注意了。他顯然似乎在回避著什麽。但是依然沒有忘記自我吹噓為“考取官費留學日本”!而實際上,陳家人中真正“考取官費留學日本”資格的人是陳隆恪,根本就沒有陳寅恪!

——但是,針對1904年第二次來日,在《清末各省官、自費留日人員名錄》一書和《弘文書院清國留學生名薄》中均沒有“陳寅恪”名字。而且,在當時留日學生團體“清國留學生會館幹事”自己編輯的《清國留學生會館第五次報告》之“同學姓名調查錄”原始檔案文獻中也沒有“陳寅恪”的名字。

請問:如果真是“考取官費留學日本”,為何在中國權威出版物《清末各省官、自費留日人員名錄》和日本權威檔案《弘文書院清國留學生名薄》均沒有他的名字?!甚至連當時留日學生團體“清國留學生會館幹事”自己編輯的《清國留學生會館第五次報告》之“同學姓名調查錄”原始檔案文獻中也沒有“陳寅恪”的名字。無論是陳寅恪本人還是陳門弟子、現代“陳粉”大概他們怎麽也不會想到晚清學部、清國留學生會館、日本外務省和文部省、乃至弘文學院至今保存了全部留學生的名單和考試成績而上述種種真實的曆史檔案文獻中根本就沒有他的名字!

——“套路”的製造者和信奉者們永遠不會想到口述事實需要得到中日兩國多個機構的原始檔案文獻的驗證才可以成立!我們看看,有多少人在這個問題上公然無視曆史事實,漂白陳氏的非“留學”身份的曆史。

日本弘文學院是專門針對晚清和民國初期的中國留學生設立的。而它的巢鴨分院則是在1904年才成立的。更重要的是:弘文學院規定了錄取學生的年齡限製是“年滿十六周歲以上之清國男子”。

現在的問題:陳寅恪兩次來日後在日本停留的真實身份究竟是什麽?

陳寅恪1902年首次來日時他才年滿12周歲、1904年也才年滿14周歲,根本無法符合弘文學院入學基本標準,也就意味著他根本無法獲得日本外務省發給的“留學”簽證。

而根本我們的親身調查,發現他當時來日本時手持的合法來日簽證居然是“家族滯在”!即:這個簽證是專門針對因公務、商務或探親等原因來日本時攜帶的未成年子女的在日停留合法身份。而且,依日本關西大學北岡正子教授的調查,弘文學院絕對不會錄取十二歲的中國孩子成為留學生,當時也沒有附設的中學部。更重要的是:弘文學院規定了錄取學生的年齡限製是“年滿十六周歲以上之清國男子”。那麽,陳寅恪究竟是以何種身份兩次來日的?至今在國內學術界尚無確解。陳門弟子卞僧慧《陳寅恪先生年譜長編》一書隻是注意到了1904年第二次留日時清國留學生會館幹事編輯《清國留學生會館第五次報告》之“同學姓名調查錄”中沒有“陳寅恪”的名字這一問題:

慧按:是年十月二十六日,清國留學生會館幹事編輯《清國留學生會館第五次報告》在日本東京發行。書中有《同學姓名調查錄》第83頁著錄“陳衡恪師曾、二十九歲、江西義寧、二十八年十一月、官費、弘文書院”,而不及先生及彥和。

卞氏甚至推測:“豈以是年四月至十月十五日調查期間,先生與彥和不在日本,故不之及之耶?”。此論頗為可笑。是不知該姓名調查錄不是以“是年四月至十月十五日調查期間,先生與彥和不在日本”為準編纂的,而是以是否曾經在日取得正式的留學生資格和身份為準編纂的。

——倒是《也同歡樂也同愁》一書給我們提供了回答此問題的線索,雖然該書作者絲毫也沒有意識到答案其實已經隱藏在其中。

即:

陰曆二月十五日(1902年3月24日)他們隨同一批政府派送的中國學生,由時任江南陸師學堂總辦的大舅公俞明震率領,動身赴日本。

這一說明十分重要!卞孝萱《陳寅恪先生年譜長編》在此問題記錄比較真實可信:

俞明震受兩江總督劉坤一委派,到日本視察學務,兼送陸師學堂及附設礦務鐵路學堂學生共計二十八名到日本留學。長兄師曾以文案身份攜先生隨行。

即:1902年,不但陳寅恪、連陳衡恪的“留學”身份也是不存在的。他隻是作為俞明震的“文案”(秘書)來日,既然如此,他獲得的簽證隻能是“公務”簽證,而非“留學”簽證。而被師曾“攜先生隨行”的陳寅恪的來日簽證,就隻能是“家族滯在”簽證這一唯一的選擇了。這和我們在日調查日本外務省檔案所得結果是一致的。

由於是陳寅恪的舅舅俞明震率領“一批政府派送的中國學生”到日留學,作為外交使節,則陳家兄弟可以作為俞明震的家族隨員,獲得日本政府外務省批給的“家族滯在”簽證在日本合法停留。按照日本政府的規定:“家族滯在”簽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小學就近讀書,身份是日語中的所謂“聴講生”(即旁聽生)的身份,而不必給予正式學籍。俞明震1902年時的居住所在地正是在弘文書院附近,當地的弘文學院下屬的附屬小學,也就成了陳寅恪的唯一選擇。而1904年則是以“陳隆恪的弟弟”身份取得合法的“家族滯在”簽證,但是被限定了不準延續。這應該是陳寅恪兩次來日本的唯一合法身份。弘文學院所在地下屬的附屬小學是他兩次來日唯一可以讀書的地方!

——為了掩蓋這一曆史事實,陳寅恪從來不敢提和他舅舅一起到日的問題。因為一說就露餡了!就必然要涉及到持“家族滯在”簽證來日而非正式的“留學”簽證的本質問題。在這一問題上的所謂“一同考取了官費留日”說和“自費留日”說,皆不符合事實。這無非是史學家陳寅恪公然欺負我們後代不學無術、不懂學術考證的一個不太成熟的“套路”而已!

所謂“家族滯在”簽證,按照現在日本外務省的相關解釋和規定如下:

外國人の方が,“教授”,“芸術”,“宗教”,“報道”,“投資?経営”,“法律?會計業務“,“醫療”,“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企業內転勤”,“興行”,“技能”,“文化活動”,“留學”のいずれかの在留資格をもって在留する方の扶養を受ける場合(配偶者又は子に限る。)

而恰恰俞明震率領“一批政府派送的中國學生”到日留學屬於“教育”,而他的外交官身份使他可以攜帶家屬和隨員,為他們申請“家族滯在”簽證來日。按照日本的教育政策,這些人的子女可以就近入小學,參加學習。但是不授予學位和畢業證明。當時給予的留日時間是每次三個月,可以延續一次。第二次延期期滿後,三個月內必須離境。那時入國管理製度不像現在這麽嚴格。這是陳寅恪兩次來日留學的真實身份和離開的真正原因。和傳統的經費不足說、患腳氣說有著本質區別。我相信這是離真相最近的解釋。

——在如此重大的個人經曆問題上,陳寅恪再次躲躲閃閃、弄虛作假,從不敢公開闡述事實。最可笑的是:他卻公然編造了個“因患腳氣病回國調養”的彌天大謊!好一個陳家貴公子哥的派頭!“本少爺腳氣病犯了,不得不回國”嘿嘿!他真不把學術考證當回事?他難道就那麽自信他如此“套路”、如此“口述曆史”就沒人可以看得出來真相來嗎?!

另一方麵,日本弘文學院的創始人、校長嘉納治五郎曾7月11日離開日本來華訪問。8月22日,陳三立、俞明震等人在南京出席接待。為此,陳三立寫有《日本嘉納治五郎以考察中國學務來江南,既宴集陸師學堂,感而有贈》一詩,作為贈送。範伯子也曾在場,並作詩《日本嘉納治五郎以考察中國學務而來江寧餘營通州小學校,故於俞觀察席上多所請質。而感君來意甚悲且慙,郎席為二詩贈行,並因摯父先生遊彼國未歸,附聲問之》一首,送給嘉納。而《藝風堂老人日記》1902年8月22日記載:“坐馬車過陸師學堂,俞恪士留午餐。嘉納、天野四人,範肯堂、陳伯嚴、陶榘林同席。”由此而來,陳寅恪兩次來日皆是以“家族滯在”的身份和簽證,而非正式留學生。

我們再看看風傳一時的那個“紀實文學作家”嶽南《陳寅恪與傅斯年》一書是如何虛構這一史事的:

光緒二十八年(1902)春,留日風潮興起,13歲的陳寅恪隨長兄衡恪離金陵赴上海,以自費留學生的身份踏上了駛往日本的輪船。

又:

光緒三十年(1904)夏,陳寅恪假期回國返南京。據當代史家王子舟說,陳氏歸國之原因可能出於在日費用見絀,因為當時留日者多富家子弟,有些日人借機刮其錢財。……當然,陳寅恪歸國可能還有另外一個目的,就是爭取官費的資助。因為歸國未久,就與其五哥陳隆恪同時考取了官費留日生,並於這年晚秋再度赴日,同行者有李四光、林伯渠等人。

再:

光緒三十一年(1905)寒假,陳寅恪因患腳氣病回國調養。至此,為期近四年的日本留學生活徹底畫上了句號。病好後的陳寅恪沒有再赴日繼續深造,其緣由固然複雜,但在後世研究者看來不外乎有如下幾個方麵。

以上諸說及其所謂分析,皆癡人說夢,離題萬裏。由於該書屬於所謂“紀實文學”,不是學術著作,所以該書陳述的史實失實之處很多。已經不是“紀實文學”,而是造假!是對史料和史實的強奸!

目前為止國內研究和介紹陳寅恪在日、美、法、德等國留學和臨時回國的原因,幾乎隻是圍繞著經濟、疾病幾個方麵去“瞎猜”,卻徹底忽視了當時這些國家嚴格的留學和簽證製度,才是真正迫使陳氏不停的更換國家和大學的決定因素。

當然,最近我尊敬的“陳學”專家劉夢溪在《陳寅恪的學說》一書中又提出新說:“1902年春天,先生隨長兄師曾赴日本。兩年後回國,與二兄隆恪一起考取官費留日,開始入慶應大學,後就學於東京帝國大學財商係。”可惜,劉夢溪有所不知:至今保存在慶應義塾大學(即劉夢溪所說的“慶應大學”)和東京帝國大學的曆年學生入學名單和學習檔案中並沒有陳寅恪,隻有陳隆恪的檔案記載。劉夢溪此說的邏輯是:既然“與二兄隆恪一起考取官費留日”而隆恪考入了慶應大學,那麽寅恪也應該一樣。可是:他忽略了日方檔案的真實存在,也完全沒有意識到這裏麵存在著居留期限和居留資格的問題。

最近有冒出來一個名“石國鵬”的曆史本科畢業生、北京某高中曆史教師,公然聲稱侵華日軍管陳寅恪叫“師兄”、這個侵華日軍還是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的畢業生!還出現了什麽“日語怒罵日本軍官”這樣近乎神話般的“套路”,請問,這是在講述曆史還是在偽造曆史?!我想在此請問嶽南、劉夢溪還有那個石國鵬等人,你們如此偽造曆史,還算是曆史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嗎?你這纂改曆史,和日本右翼分子有多大本質區別?!你是否知道陳寅恪兩次旅日,在當時的十分嚴格的門衛製度下,他連東京帝國大學的校門可能都沒進去過!女媧煉石已荒唐,更向荒唐演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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