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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家的權利與責任(四)--史家的擴充與收縮

(2016-10-26 13:08:47) 下一個

1.史家的擴充與收縮

     前文已經確認史家選擇部分事實記述而施行史權,即是以言行書寫法則,作為史家的特征。既然史權彰顯史家的特征,本文將以此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的權力特征作 為判斷史家的準則,應擴充者即予擴充,應收縮者即予收縮。杜維運在《中國史學與世界史學》中建議「建立即時記載天下事的製度」:

    “曆史須根據史料以寫成。最直接的史料,是在事件發生時,當事人或同時人將其原委,及時記載下來。當事人 的及時記載不多見,同時人的記載,遂極珍貴。中外建立及時記載天下事的製度,數千年來,祇有中國的史官記事製度。大量珍貴的直接史料,保存下來。論史學, 重要無過於此者。今後世界的新史學,必以建立世界性的史官製度為首務。”

     杜維運希望建立世界性史官製度,以便及時記載天下事。若是我們觀察史家施行史權所作的事務—選擇事實而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則可發現新聞工作者(或稱為新 聞記者)所作的工作內容,恰好完全符合史家所做的事務,而且也已滿足杜維運所謂「及時記載天下事」的目標。我們可以觀察新聞工作者主要的工作內容,例如, 李良榮在《新聞學概論》中說:

 “新聞工作者每天麵對新的情況,新的問題,必須不斷對一係列新情況、新問題作分析、判斷,並作出選擇。分析能力、判斷能力,這是新聞工作者最重要的素質。”

     根據上述的描述可知,新聞工作者是從每天所麵對許許多多的新事實中選擇部分事實而分析、判斷,並作出選擇,與史家從發生久遠的事實中選擇部分事實的情況沒 有絲毫的差別,皆是從事實中選擇部分的事實而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隻是史家從過去久遠之事中以書法自鳴,而新聞工作者是在新近發生之事中以書法自鳴,隻有 如此的差別而已。因此,新聞工作者也早有人稱之為「史學家」。例如,彭家發在《基礎新聞學》中描述:

 “一般人對記者形象,又有兩極化有法,例如: 

    —交遊廣闊、八麵玲瓏、文武一腳踢、高低四路通、為民喉舌、打抱不平、獨來獨往、充滿使命感、有辦法之人、消息靈通人士、為民族先鋒、史學家、文學家、道德家、改革家、記錄者、見証者、先知先覺、最值得信賴的人、為讀者服務的人;

    —吹牛、打高空(扯謊)、不學無術、文化流氓、無冕皇帝、逢官三大級、惟恐天下不亂、修理業、製造業、屠宰業。”

     上文描述新聞工作者的形象與作為是極為紛歧的,既為史學家、文學家、道德家等等似乎是正麵的形象,可是吹牛、打高空(扯謊)、不學無術、文化流氓,乃至製 造新聞而成為製造業等等,又是負麵的形象。為什麽會這樣呢?本文前麵已經探討過「史學家選擇事實,流於漫無標準」,同為史家的新聞工作者也就同樣地缺乏施 行史權的標準。所以,史家形象也極紛歧,故引起其他史家的抨擊;新聞工作者既是史家,故亦不能免。於是梁啟超對史家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的質疑,也同樣適用 於新聞工作者。所以,李良榮說:

 “新聞學給了我們一種從事新聞工作的思維方式,使我們善於去發現新聞、發掘新聞,給了我們從事新聞工作的基本的技能技巧。但是,在新聞學裏 並沒有一個觀察、理解現實和評價事實的是非曲直、利弊得失、榮辱好惡的價值體係或參照係。這種價值體係必須從其他學科,例如政治學、法學、經濟學、哲學、 文學等等以及到社會實踐中去吸取。”

     上文描述顯示,新聞工作者就是史家,所以與史家麵臨同樣的困境:沒有一個觀察、理解現實和評價事實的是非曲直、利弊得失、榮辱好惡的價值體係或參照係;同 樣陷入「史學家選擇事實,流於漫無標準」的困境。新聞工作者也是史家,也施行史權而傳播書法於大眾中,卻同樣缺乏評價事實的價值體係而「流於漫無標準」; 但因為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所以同樣要承擔「大一統」的史責而沒有任何差異。所以,新聞工作者是史家應該擴充的範圍。

     由此可知,杜正勝認為史家或是一種專業知識的分類,也有錯誤。因為著作史籍的史家,及時記載新聞的史家,施行史權不免「流於漫無標準」,如何可以稱為一種專業知識的分類呢?因此,著作史籍的史家、新聞工作者的史家,皆非專業的史家。

     從上述史家範圍的擴充可知,新聞工作者以文字記述新聞既然也是史家,那麽以聲音、影像記述事實者,應該也屬史家之範圍。杜維運對於史家也應該以聲音、影像記述曆史,提出以下的看法:

     “史學家利用想像以創造的可以讓讀者看到聽到曆史的境界,是很難完全服人的,即使其背後有大量的資料作基礎。往往其境界愈真切,愈離事實遙遠。於是真能讓 讀者看到聽到的曆史,乃有問世的必要。曆史人物像,不管是攝影下來的,或者是[劃畫]出來的,出現在曆史上,最有真切感。”

     杜維運認為讓讀者看到聽到的曆史,乃有問世的必要,是有灼見而讚同史家的擴充。史家著史以曆史想像的文字描繪曆史事件施行史權,同時以記述曆史的方式創造 曆史;而現今的大眾傳播媒體,包括以文字、圖片、紙張為媒介的報紙、廣告,或者以聲音為媒介的無線電台,或者是以文字、聲音與影像共同結合媒介的有線、無 線、網路電視、電影等等,都是以文字、聲音、影像等等媒體,作為曆史想像的工具描繪事件、書寫法則。所以,大眾媒體工作者也是史家,這是史家範圍的再度擴 充。大眾媒體也有紛歧與負麵的形象:

“(一)1930年代的保護主義立場:視媒體為「帶菌者」,效果直接而巨大,而閱聽人是被動的犧牲者,是容易受傳播訊息操控的「大眾」(mass),青少年尤其是如此。因此媒體教育的職責,就在保護公眾,給公眾打預防針,提升免疫力。”

     媒體被視為「帶菌者」,閱聽人是被動的犧牲者,同樣顯示「史學家選擇事實,流於漫無標準」的相同困境。因此,大眾媒體工作者也是史家,亦無疑義。然而,史家的擴充僅止於此嗎?並不盡然,美國學者沃爾特.李普曼(WalterLippman, 1889-1974)在《公眾輿論》中說:

     “不過,最令人感興趣的則是在人們頭腦中自發產生的那種畫像。……他會學著用他的頭腦去觀察他從未見過、摸過、聞過、聽過、想過的大千世界。他會逐漸在他的腦海中為自己製作一幅視線所不及的那個世界的可靠圖像。外部世界的這些特征,我們簡略地稱作公共事務。”

    李普曼描述人們頭腦中自發產生的那種[劃畫]像,而這種經由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與意識等六識認 識外部世界的事實,而在腦海中為自己製作一幅視線所不及的那個世界的可靠圖像,其實也是人們選擇外部世界公共事物中的部分事實所建構出來自認為的可靠圖 像,於是人們便以自己的言行而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就如同頂生王一般。因此,一切的人們自己既是曆史主體,其實就是史家,也是選擇身旁可及的部分事實而關 注、認知與行動,並且以身口意行而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當然也必須為自己的身口意行負起史責。

     史家僅止於人類嗎?史家完整的範圍應該為何呢?史家完整的範圍,其實就是十法界的一切有情,也就是作為曆史主體的一切有情,都有史權而以身口意行書寫自己 心中的因果法則,所以都是史家,也都必須擔負史責。因為一切有情既然作為曆史主體,則必然有其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的史權。所以在「大一統」的因果律則下, 仍然敢毀謗賢聖、曲解文義、隻知為政治服務、采用雙重標準等等,不畏於淪墮三惡道者,皆是以身口意行而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也。因此,一切有情皆是敢囂囂然 以書法而自鳴的史家,而有不同。所以,本文接著探討史家的差異。

     梁啟超質疑史家:果據何主義以衡量天下古今事物,而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也?六凡業道的史家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皆是因為缺乏實證而且有驕慢之心,於是成為取沙棄金,在所不免的無智史家。例如,杜維運在《中國史學與世界史學》中說:

 “如載籍中常被引及的史佚,即是一位博學多識的史官。他曾說:「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豈非由博學發出的智慧光芒?”

     杜維運讚歎史佚所說「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是史家博學發出的智慧光芒。可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是博學發出的智慧光芒嗎?「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出自《左傳》魯國姬黑肱四年的記載.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係指魯國與晉國王室同樣都姓「姬」,所以是「吾族」;但是楚國王室姓「羋」,並不是「姬」姓,所以不是「吾族」。因此「非我族 類,其心必異」所書寫的法則是:不同姓氏必不肯相愛;即是以姓氏為差異的「氏族主義」,比「種族主義」、「民族主義」更為狹隘。如此無智而且心胸狹隘的言 說,杜維運將之稱讚為博學發出的智慧光芒,可見杜維運所見的博學與智慧光芒,隻是同於史佚。可是,杜維運又說:

 “處於21世紀的今天,科技的進步,已使世界範圍縮小,然而國家民族的偏見,仍然彌漫於世界每一角落,國家民族間的仇恨不絕,戰爭彌已,人類盡毀,決於旦夕。”

     杜維運自說國家民族間的仇恨不絕,就是因為國家民族的偏見,仍然彌漫於世界每一角落,而國家民族的範圍 中最嚴重、最狹隘的偏見就是「氏族主義」,卻是他所稱讚的博學與智慧光芒。書寫如此顛倒矛盾的法則,就是無智史家施行取沙棄金,而敢囂囂然以書法自鳴的個 人史權。主張「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無智史家,隻能實證眼、耳、鼻、舌、身、意識等六識心,落入六識的邪惡見解中而不自知,而且因為有驕慢之心,自以為 偏狹、寡聞與無知的「氏族主義」是由博學發出的智慧光芒,即不能提升到整體曆史絕對客觀的高層次中。

     有智史家與無智史家所稱的博學與智慧光芒差異甚大,因為有智史家是以實證主義現量實證1法界平等的實相,以實證的專業知識衡量天下古今事物,並且以平等、無慢之心施行史權。

    對於有情世界的邊際範圍,能夠覺察明瞭其平等性的言行,才叫做賢聖的言行,就可以度到與世間相對的解脫彼岸。什麽是有情世間的邊際(世界邊;即完整曆史主 體的範圍)呢?就是對於曆史主體的範圍,能夠正確了知,確認十法界的有情都是曆史主體,才有可能是有智史家;若是不能正確瞭解曆史主體的範圍,必然是無智 史家。瞭解曆史主體的範圍後,還要覺察明瞭曆史主體間的平等性。換言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隻觀察到六識心的不平等性,因此不同的氏族間意識的認同 感就必然有異,所以不是賢聖的身口意行,而是輪迴生死凡夫的身口意行。

     什麽是曆史主體的平等性呢?有二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聲聞緣覺觀察眾生色身(色法)無常、苦、空、無我,名身(心法)無常、苦、空、無我,所以眾生身心雖 然非我族類,但同樣是無常、苦、空、無我,終必滅盡死亡;國家、版圖再廣大亦終必滅盡,因為地球總有滅盡的一天。因此,對於非我族類的眾生也能生起悲湣之 心:眾生為了生存於物質缺乏的人間必需忙碌於生計,已經是極為困苦,何必再分氏族、種族與民族而彼此相伐呢?何不彼此相愛而和樂生活,共向如來藏獨存而永 恒不變的涅槃解脫呢?

     同理,畜生道有情身心也是無常、苦、空、無我,與人類相同;乃至六道有情身心皆無常、苦、空、無我,終有滅盡而入永恒不變的涅槃解脫之時;因此,以實證主 義親自驗證身心無常、無我,終必滅盡,「於未來世,成不生法」,由此顯示聲聞緣覺所書寫變與不變的因果法則,才是由博學發出的智慧光芒。因此,聲聞緣覺是 有解脫智的解脫史家,所說者為「非我族類,其心平等,有生必滅」,既然平等而有生必滅,則彼此應該相愛、相憐、相敬而共向解脫涅槃,故不係縛於氏族、種 族、民族之見,而終必解脫世間輪迴。由此可知,史佚、杜維運所書寫的法則,是沙非金,是縛非脫,是惡非善,是寡聞非博學,是無智非智慧光芒.

     第二個層次的平等性,是諸佛菩薩觀察眾生色身、名身有生必滅而無常,然而無常生滅的名色身心,卻能夠滅盡後再生,生後再滅盡,滅盡後再生,如此一世又一世 生生滅滅不已而無窮無盡;以實證主義親自驗證一切有情,各自皆有第八識如來藏心的永恒性、不生不滅性而真實存在,由此顯示諸佛菩薩所書寫變與不變的因果法 則,以及因果法則根源的存在,才是真正由博學發出的智慧光芒。

      諸佛菩薩既見眾生名色身心生滅變異的平等性,同時觀見於名色身心之外,別有第八識心如來藏不生不滅、永恒存在的平等性;於是生起不依於生滅因緣法的無緣大 慈,以及依於一切曆史主體皆有第八識如來藏心體的同體大悲,皆欲救拔一切有情同得出離無常生死的解脫智慧,同證不生不滅如來藏心的實相智慧,共同邁向成佛 之道而依據整體法界實行史權,書寫完整曆史主體的法則,成為經典,才是含攝所有曆史主體的整體法界史觀。因此,諸佛菩薩所證「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平等 性,超越於一切聲聞緣覺之所觀,而含攝聲聞緣覺之所觀。所以,諸佛菩薩是有實相智的實智史家,有實相智者必有解脫智,所說者為「非我族類,其心平等,不生 不滅」,不同於史佚,不同於聲聞緣覺,而超越於史佚,超越聲聞緣覺。

    由上述分析可知,杜正勝認為史家或是一種專業知識的分類,從另一層麵而言也是正確。因為解脫史家與實智史 家以親證世界邊際,覺察一切曆史主體的平等性的博學與智慧光芒,因此依據實證主義以衡量天下古今事物,以平等無慢的身口意行書法而自鳴,究竟梵行而解脫三 界的係縛,乃至成就佛道廣度一切有情。如此擁有解脫智慧與實相智慧,才是具有專業知識的史家,其餘皆非專業史家。因此,四聖法道的賢聖,才是真正的有智史 家。至於專業史家,限於篇幅,不予申論。

     綜上所論,若是以選擇部分事實記述而書寫法則,不論是金是沙,不論是升是墮,不論是否有益於人群,不論是否符合因果法則,不論是否解脫與係縛,而作為史家 的史權特征者,則不但著作史籍、研究史學者是史家,而是人人皆是史家,一切三界六道有情皆是史家,十法界有情皆是史家。也就是說,凡是作為曆史主體的有 情,皆是史家,這是史家的擴充。

     若史家施行史權書寫法則,應該是金非沙,是升非墮,是要有益於人群,是要符合「大一統」的因果律則,是要解脫而不係縛,是要符於實相而非不符實相,則隻有 實證平等智慧的四聖法道賢聖,才是真史家;其餘一切六凡業道眾生,不論是否著作史籍或研究史學,其身口意行所書寫的法則,隻是錯誤的假法則,所以皆是假史 家,不是真史家。這就是史家的擴充與收縮。

 

2. 曆史家的權利與責任(一)(二)(三)(四) 之結論 

     史家的範圍常常被史家自己所忽略,以致於自己擴大史家範圍時,也不能自覺自己已經擴大史家範圍了。例如,梁啟超在《中國曆史研究法》中說「十口相傳為 古」,顯示人們口耳相傳信實之事,輾轉所傳的人們皆是史家;乃至私撰史籍者亦是史家,因而擴充了史家的範圍。再如,杜維運建議「建立即時記載天下事的製 度」,建議應該以聲音、影像記述曆史,也是將史家擴充到新聞工作者與大眾媒體工作者。然而,梁啟超、杜維運並不自覺史家之擴充。

 由此可知,史家一向不知史家之範圍,亦不知自己何時已擴充史家之範圍。再者,史家亦常不知史家所應作者為何事。例如,盧建榮對於新文化史家如此說:

  “他們都擁有好幾把刷子,往往不讓前一把刷子的招式用老就換另一把刷子。每一部史著都是一個新天地,這是一種狐狸型的學術性格,正是國內史學界的絕大多數 史家所欠缺的治史方式。這些新文化史家不僅花樣百出,而且層出不窮。他們讓文化概念呈現一種複數形式,每一本史著就是一種具體而微的文化概念操演。不像國 內史家將文化界定為單數而且是唯一的一個,動輒不是講「中國文化史」,就是誇稱「台灣文化史」,活像古往今來隻有一種,而且隻有一套國族屬性的文化。這是 文化思維的改變,是國內史家從未想過的一種新治史經驗。”

    盧建榮對於國內史學界將文化界定為單數而且是唯一的一個,而且是隻有一套國族屬性的文化,深不以為然。誠然,國族尚且是變化不定的,隨之而生的文化當然也 是多變的,不可能是單數而且是唯一的一個。但是,史學界不應該因此就擁抱不僅花樣百出,而且層出不窮的新文化史,錯認為是史學的核心與常軌,使得史家似乎 成為追趕潮流的時尚家。因為「文化」是人類一時彼此約定的世間習俗,而經常改變的。即使我們能夠在腦中瞭解其情況而「重現」過去的文化,那也隻是對於不同 的事件的瞭解;雖然也是獲得知識,但卻是屬於史學三種知識中價值最低的知識。史家耗費心力,累積龐大無常的史籍,卻隻能得到價值最低的知識,隻能等待時尚 轉變時被遺忘於曆史中,豈不可惜於難得的人身?史家何不以相同的心力,以實證主義親自驗證法界的真實相,以驗證「大一統」的法則與其根源的真實存在,獲得 法界中常恒不變的知識,豈不是以逸代勞、披沙揀金,不空過一生的智慧之行嗎?

     史家不但不知所應追求的智慧有三種層次,甚至因為過去東方王朝以王權箝製思想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或者西方羅馬教廷以皇權箝製科學而認定「地心說」的曆史現象,史家便錯以為知識隻是權力運作所決定。例如,黃進興描述後現代學主義史家的觀點:

    “傅柯更申言之,真理亦非自外於權力;非如人文主義的幻想,真理出自自由的精神,孤獨的冥索或特殊的稟賦。真理實係俗世的一環,經由重重的牽絆,與權力運作相連結。每一個社會都有其「真理的機製」(régime of truth),以判定可接受的論述,分辨陳述的真假,以及尋求真理的程序與方法,並指定代言人。”

     傅柯(Michel Foucault,別譯為福柯,1926-1984)錯以為曆史中一時被視為「真理」的知識,就是真正的「真理」,所以主張「真理亦非自外於權力」。其 實,最究竟的「真理」—第八識如來藏心理體的永恒存在,是自外於人力的權力,而且有外於人力的強大力量遍及宇宙與生命。這種強大的、普遍的、大一統的力量 非如人文主義的幻想,出自自由的精神,孤獨的冥索或特殊的稟賦,而是可以經由不同的人以實證主義加以驗證而不落入幻想。退而求其次的真理,亦非來自於權 力,而是來自現象界中不可改變的事實,是一切世間智者所共同認定無疑的;凡是違背世間智者共認的世間真理時,就必須為他妄行史權而說的話或寫的文字,負起 其應負的史責。相反的,重視「真理機製」的史家,隻是追求於短暫的「機製」而非永恒的「真理」,終將被曆史淘汰,而且必須於命終後負起應負的史責。因此, 後現代主義史家隻知世間的權力,卻不知道有相對應而且永遠不可能被改變的後世沈墮的史責存在。如此史家所敘述的史學,有何知識可言?追逐於一時的權力,卻 終將被淘汰的史學,又有何權力可言?

      撫今追昔,有司馬遷「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之誌者,於今安在?司馬遷尚且不能正知史家之所應作者,無怪乎今之學者,隻知求思想、風俗、文 化等等無常之變,不知應求不變之法則與根源。既言因果法則,則必然有因在前,有果在後之時間遲延,猶如俗諺「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係世間因果律則必然之現 象。司馬遷不能正知三界邊際,不能知眾生三世因緣果報錯綜複雜的因果關係,如何能探「究天人之際」呢?隻求通於古今之變,不知求於古今流變之間有其不變之 法則與根源,則希求能「通古今之變」者,不過是妄想與猜測而已。於是史家求於「成一家之言」,與司馬遷所評之六家,又有何差別呢?對應於史遷所言史家之誌 者,真史家曰:究縛脫之際,通變與不變,成大一統義,非一家之言。

     古今史家一向不知史家之範圍,人們亦不自知是史家而忽視史學,是史學難以進步之盲點。史家不知史權為何,更不知有史責應負,更是史學流於荒亂之境地的重要 原因。史家尚且不知真史家與假史家之別,則不知史家之典範為何,其能效尤?因此,敬祈一切史家皆能慎重於史權的施行,庶幾後世能免於墮三惡道的史責;亦祈 一切史家皆以實證主義驗證史學的最高知識,能盡得解脫智慧與實相智慧而成為真史家。

    最後,本文獲得以下的結論: 

 1、

史家從種種事實中選擇與詮釋部分事實,以顯示其知識與價值的權力,即稱為史家之史權。史權是史家共同一致之特征。 

2、

史權與統治權不同,中國史官參讚的統治權,不是史家的特征。中國史官襄讚帝王的統治,隻是帝王的賞賜,並不是史權。 

 3、

取得官方史料與資源,並非史家真正的史權。史家對於統治階層協助獲得統計、史料、檔案、研究經費的理想期待,對於史家「秉筆直書」的史權,是彼此相衝突矛盾的。

4、

史家施行史權的基本原則,即是七聖戒而貫徹之,則可稱為善盡史責的有智史家;若是不能貫徹七聖戒善盡史責者,則是無智史家。 

5、

以君親隱諱之類的曲筆「維護封建統治」與「維護名教」,是經常與史實矛盾而不能相合的。 

6、

史責不是由任何人對史家課以責任,而是法界中「大一統」而真實存在的因果法則,形成史家施行史權所必須承擔的責任,而無一人可以逃於因果律則之外。

7、

史責的三個層次:(1)七聖戒與其他戒律威儀的小緣威儀戒行;(2)大一統的因果法則;(3)因果法則的根源。其中,因果法則根源的存在,是最高階位,大一統的因果法則次之,小緣威儀戒行則更次之。

8、

新聞工作者也是史家,是史家應該擴充的範圍。大眾媒體工作者也是史家,是史家範圍的再度擴充。人人皆是史家,是史家更大的擴充。十法界有情都是史家,是史家完整的範圍。

9、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是無智而輪迴生死的假史家所說。「非我族類,其心平等,有生必滅」,是聲聞緣覺等有解脫智慧的解脫史家所說。「非我族類,其心平等,不生不滅」,是諸佛菩薩等有實相智的實智史家所說。解脫史家與實智史家,才是真史家。

10、

「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是假史家所誤認應作之事。「究縛脫之際,通變與不變,成大一統義,非一家之言」,是真史家應作之事。

 Shixiang編自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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