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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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經曆曠野的熬煉(14:26-38)

(2023-05-19 17:15:13) 下一個

第31段記載的是神對悖逆的以色列人的具體懲戒措施。這也正正就是對以色列人發怨言的強有力的、極具諷刺意味的回應。以色列人發怨言說巴不得自己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14:2),神的回應是“好吧!”,他們必定死在這曠野,正如他們自己所說的一樣!以色列人發怨言說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14:3),神的回應是“不!”,他們不會被擄掠,因為神的能力可以把他們領進應許之地。

在神宣告的這段判語中又可以分為兩個部分,分別針對兩類人群。首先,當然,就是那些發怨言的人,不但是報惡信的探子立即遭瘟疫而死,而且那些跟著發怨言的人,二十歲以外的,都要在曠野漂流四十年,直到他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其次,就是這些人的妻子和兒女,他們要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最終可以被神領進應許之地。我們可以理解,對於第一類人,因為他們都是二十歲以外被數點可以打仗的人,所以要為他們的膽怯、小信、怨言付上自己的代價,承擔應有的刑罰;而對於第二類人,因為他們是婦女兒童,是弱勢群體,沒有打仗的能力,所以他們不需要為那些發怨言的人承擔責任,雖然他們也要經曆曠野漂流之苦,但他們最終可以進入迦南地。

麵對神的責罰,我們如何回應呢?我們可能會覺得神的做法對兩類人群都不太恰當。我們會覺得神是否太殘忍,既然要懲罰這些發怨言的人,為什麽不一下子將他們滅絕,反而是慢慢折磨他們四十年?而對那些不被懲罰的婦女兒童,神為什麽不一下子將他們帶入應許之地,反而是要他們也和那些受到責罰的人一起經曆曠野的痛苦呢?從以色列人後續的經曆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做法實際上是出於祂美善的心意。雖然神責罰第一類人要在曠野漂流四十年而死,看似慢慢的折磨,但卻是給他們四十年的時間可以有悔改的機會。神雖然不允許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但他們依然有機會因著悔改、信靠而得蒙神的赦免,靠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與神和好。雖然神讓第二類人也要在曠野漂流四十年,好像很無辜,好像是陪著罪人受苦,但卻是在曠野熬煉他們的心誌,讓他們經曆神的管教與慈愛,認識神的公義與良善,塑造他們合神心意的生命品格,最終他們進入的不單隻是應許之地,而更是與神親密的關係,進入神所應許的安息。

這也是給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生活的很好提醒。有時候,我們也都會處於苦難之中。這有可能是因為我們自身的罪所受到的神的管教與責罰;這也有可能是與我們自身的罪無關,而是被別人的罪所牽連、所波及,等等。無論如何,我們都要一起經曆曠野的磨練,要熬煉我們的心單單歸向神。所以不要輕看我們所承受的苦難,這都是對我們有益處的,是為了讓我們重新回到與神和好、蒙神喜悅的關係中,帶領我們走永生的路。我們所承受的苦都不是徒然的。神的應許始終在向我們招手,讓我們憑信堅持到底,進入神所應許的永恒安息。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體會神在責罰中的美善心意,堅定我們對神的順服、信靠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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