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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段講的是在獻祭儀式上的附加條例。這包括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獻燔祭和平安祭的附加條例(17:1-9),補充說明了對於獻燔祭和平安祭在地點上的要求。第二部分是關於血的神聖性的條例(17:10-16),補充說明了為什麽獻祭可以贖罪的原因,乃是因為獻祭中的血裏有生命。這兩部分的內容都會讓我們覺得是在講關於飲食方麵的問題,但當我們仔細閱讀和思想經文的時候會發現它們的重點遠不在此。
我們可能會很難理解第一部分的內容,覺得為什麽神不允許以色列人在自己的家中或其他的地方宰殺牲畜,難道以色列人想要宰殺牲畜來吃的時候必須要先帶到會幕獻祭才行嗎?這不是很不方便嗎?雖然如果神真是這樣吩咐的話我們也必須服從,但是如果我們了解當時以色列人的曠野生活,就更容易理解這個條例的重點了。當時的以色列人並不會好像我們現在人的生活那樣常常可以想吃肉的時候就宰殺牲畜。因為牲畜對於他們來說是寶貴的,所以當他們要宰殺牲畜的時候,絕大多數都是出於獻祭的需要而不是要滿足個人或家庭的吃喝。所以這個條例的重點不在於規定以色列人的飲食,而在於當他們要獻燔祭和平安祭的時候,必須要帶到會幕,而不是在任何其他的地方。這個附加條例很好地規範了以色列人的獻祭禮儀,避免他們將所學到的獻祭禮儀用在會幕以外的地方而有可能帶來的向別神或偶像崇拜的可能性。
第二部分的內容是關乎血的神聖。很多時候,我們對這段經文的回應是落入到討論現代人到底可不可以吃血的問題。這實際上是離開了經文本身要傳遞的信息。經文所要強調指出的乃是讓我們知道,正是因為血裏有生命,所以可以贖罪,從而解釋了之前所頒布的許多獻祭贖罪的儀式有果效的原因。從這裏我們可以有兩點領受。首先,就是生命的寶貴。神之所以禁止以色列人吃血,不是因為血肮髒,或是有毒,而是因為血裏有生命。所以神禁止以色列人吃血,也就是禁止以色列人傷害生命,讓他們藉著不吃血的操練而學習看重生命的功課。當以色列人看見血而不吃的時候,他們感受到的不是對血的恐懼,而是對生命的尊重。
其次,就是救恩的寶貴。獻祭贖罪之所以有功效,乃在於獻祭所流出的血裏有生命。這也就是說,獻祭中可以救贖生命的原因乃在於犧牲了另一個生命。對於當時的以色列人來說,這提醒他們知道真正救贖他們的不是獻祭的儀式,而是獻祭中所宰殺祭牲流出的血所代表的生命。這實際上預表的乃是耶穌基督的生命來救贖罪人的生命。牛羊的血斷不可贖罪,因為牛羊的生命完全不能替代人的生命;唯有道成肉身的耶穌,祂用自己的生命來替代我們的生命,承受我們本因承受的刑罰,將祂聖潔無瑕疵的生命賜給我們成為新造的人。
對血的看重,不單隻是讓我們看重生命,無論是別人的生命還是我們自己的生命,都是出於神,都是要尊重的;同時也讓我們對神賜給我們的救恩越發的鄭重。救恩不單隻是一個令人感動的說教,不單隻是一個說得通的道理;救恩更是耶穌基督為我們獻上生命的真實事件。
默想經文:“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17:11)。
靜默思想:駐足在血的神聖上麵,思想生命的寶貴,也更深體會耶穌為我們獻上生命所成就的救恩的寶貴;更新我們與人的關係,以及與神的關係;向神發出由衷的感謝與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