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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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得赦免的感恩與渴求(4:1-35)

(2023-01-06 17:31:03) 下一個

第4段記載的是贖罪祭的條例。條例非常詳細地區分了幾種情況,例如以色列個人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以色列全會眾犯罪、官長犯罪、民中有人犯罪的時候應該如何獻祭贖罪。不同的情況,所獻的贖罪祭也是不盡相同的。以色列個人或是受膏的祭司、官長犯罪,所獻上的是公牛犢;如果是官長犯罪,獻上的則是公山羊,而如果是民中有人犯罪,獻上的會是母山羊。另外也允許有人以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不但如此,不同情況下對於祭物的處理也有所不同。以色列個人、受膏的祭司、以色列全會眾犯罪,贖罪祭的血要被帶到會幕對著幔子彈血七次,而且血也要被抹在會幕內香壇的四角上;而官長或民中有人的犯罪,則沒有這樣的要求。

在這許多的細節中,最引起我們興趣的可能莫過於所獻上的贖罪祭是為了這些人所“誤犯”的罪。至於什麽被叫做“誤犯”了罪,經文沒有給出解釋。這在帶給人疑問的同時也帶給人無限的聯想。而對於某些人來說,則有可能成為鑽空子的機會。有人可能想要弄清楚什麽情況屬於“誤犯”,以至於以後可以有意識地去“誤犯”,因為可以有贖罪的機會。或者說,無論犯了什麽罪,隻要說自己是“誤犯”,就可以得到獻祭贖罪的機會。這就有點像今天的社會,有些地方規定精神失常的人殺人是可以得到寬大處理的,於是故意殺人的人就鑽空子去開假證明謊稱自己是精神失常的,以至於可以不用為殺人付上應有的代價。

當我們看到贖罪祭的條例時,我們的反應如何呢?我們是將注意力放在糾結什麽是“誤犯”,以至於可以故意“誤犯”,或是謊稱“誤犯”呢?還是為著神的赦罪之恩而感恩,為著自己醒悟過來發現自己犯了罪而懊悔、迫不及待地帶上神所規定的祭物來到神麵前獻祭贖罪呢?我們所關注的,是如何完成複雜的儀式去使罪得赦免呢?還是帶著認罪悔改的心,以及渴望被神赦免的心去按照神的吩咐仔仔細細地去獻上贖罪祭,生怕萬一有哪一點沒有做到位,自己的罪就不得赦免呢?這不是說我們對獻祭的禮儀謹小慎微,而是說我們對自己所犯的罪的懊悔、對罪的工價的畏懼,以及對罪可以被赦免的渴求,使得自己在獻贖罪祭的時候謹慎小心,不敢大意。

今天,我們知道耶穌基督是我們唯一有效、永遠有效的贖罪祭。這一認識固然沒有錯,但也有可能讓我們產生贖罪很容易、很簡單的想法,以為隻要隨隨便便相信一下耶穌,罪就可以輕而易舉地得到赦免;或是繼續故意犯罪,以為隻要在犯罪之後說自己相信耶穌、願意認罪,罪就又可以得到赦免。但事實上,雖然神是白白賜下救恩,但我們對罪的懊悔、對罪的工價的畏懼,以及對罪可以在耶穌基督裏麵得蒙赦免的渴求、對聖潔生命的追求,是否真切呢?我們是否真的因真心信靠耶穌基督而站立在神的救恩中呢?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默想不同獻祭的情況,默想整個獻祭的過程;帶著感恩的心,也帶著罪蒙赦免的渴求,去到神麵前認自己的罪,並在耶穌基督裏麵得蒙赦免、重擔脫落、成為新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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