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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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神的刑罰,還是體貼神的心意?(21:12-27)

(2022-09-13 15:15:57) 下一個

第47段記載的是有關懲罰暴行的條例。我們看到,不單隻是打死人的要償命(神允許的除外),而且對於父母來說,即便隻是打了父母,或是根本沒有動手,隻是言語上咒罵父母的,也一樣要被治死,這顯明神對於人間父母極大的保護和重視。這也是與十誡中“孝敬父母”的誡命的延伸。我們能體貼神的心意嗎?

這些條例中也“照樣”有許多模糊不明,容易被鑽空子的地方。例如被打的人如果還可以起來扶杖而出的話,打人的就不算有罪,僅僅是賠償一些湯藥費罷了;又例如打了奴仆或婢女,過了一、兩天才死的話,就不用接受刑罰。這些都有可能被狠心的人利用,尋思著如何可以將對方打一頓,但是又不打死,又可以讓對方站起來,這樣就即可以傷害對方但自己卻又可以不受到刑罰。

我們要明白,雖然經文講的是對應不同的傷害程度而定下不同的刑罰措施,但並不是要被別有用心的人反過來使用,即因著不同的刑罰措施而製定不同的傷害程度,達到既攻擊了對方但又可以不受到刑罰,或是將自己所受到的刑罰控製在可承受的範圍以內。實際上,條例的本身已經可以讓我們去揣摩神的心意了。條例對打人的人都有不同的刑罰措施,例如要治死打人的,或是賠償所造成的傷害,或是釋放受了傷的奴仆或婢女,等等。這些刑罰很自然讓我們明白原來神的心意是我們不要打人,不要傷害人,更別說不要殺人了。道理很簡單,因為如果神不介意人殺人、打人、傷害人的時候,神也就無需設立相應的刑罰措施;既然神設立了刑罰措施,也就顯明這些殺人、打人、傷害人的行為是不對的,是神不喜悅看到的。既然如此,當我們真心愛神,願意體貼神的心意,願意按照神的心意去行的時候,我們還有什麽理由去鑽條例的空子,去做傷害人、不蒙神喜悅的事情呢?雖然神有祂公平的原則,憐憫人的恩慈,不將殺人、打人、傷害人的一刀切,統統治死,而是根據傷害的程度來製定刑罰的程度,以達到懲戒的作用,可是神真正的心意也顯明了出來。我們該如何回應呢?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逐條思想這些條例,敏銳自己心中的回應,是在琢磨著如何躲避神的刑罰,還是渴望體貼神的心意而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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