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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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神生的就不犯罪(2:28-3:10)

(2021-09-29 18:30:53) 下一個

第6段,約翰提醒信徒不要犯罪。前一段約翰講到信徒若將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裏,就是住在子裏麵,也必住在父裏麵(2:24),並且勸勉信徒要按照神的恩膏住在主裏麵(2:27)。現在,約翰接著指出,住在主裏麵的就不能犯罪。

約翰首先給了一個概論,指出我們要住在主裏麵,這樣,當主顯現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見主麵的時候也不至於羞愧;並且知道凡是從主而生的都是要行公義的(2:28-29)。這裏讓我們看到信徒和主之間的關係。既然信徒是住在主裏麵的,那麽顯然也就是從主而生的;而既然主是公義的,那麽從主而生的也就是行公義的。這樣,當主再來的時候,因為我們是和祂的性情相似,也就可以坦然見主麵,不至於羞愧了。

接下來,約翰展開論述。一方麵,他講到我們蒙神的恩藉著耶穌基督可以成為神的兒女,也就要明白,從神生的,就不犯罪。這個道理不難理解,如果從神生的還犯罪的話,那麽也就意味著罪是從神而來的,也就意味著神是犯罪的。這就好像兒女的特性是從父母遺傳來的一樣。而當兒女的DNA與父母不一樣的時候,也就說明他們的父母另有其人。這樣,當我們依然犯罪,所思所想、所行所言與神不一樣的時候,隻能顯明不是從神而生,而是從父魔鬼而生的了。

另一方麵,約翰從耶穌的顯現來論述。而關於耶穌的顯現,又包含了兩個方麵。首先,就是耶穌的第一次顯現(3:5)。這裏,約翰講到耶穌的“曾顯現”是要除掉世人的罪。我們有可能會習慣性認為這指的是耶穌的獻祭贖罪。這當然沒有錯,可是約翰在這裏更加強調的乃是耶穌的無罪性給信徒所帶來的榜樣和鞭策而引導他們從根本上就不犯罪。約翰特別強調,不要被人誘惑了,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3:7)。我們有時候會以為,我們在神麵前被稱為義僅僅是因為因信而披上了耶穌的寶血作為遮蓋的外衣,從此,我們即便再犯罪,也都可以被算作是義人了。實際上,這隻是因信稱義的一個方麵。即我們的信主可以得到神的救贖,洗去我們過去的罪汙。可是因信稱義還有另一個方麵,就是生命更新而行義,即行神看為對的事。約翰指出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這是很重要的提醒。主耶穌是義的,不是因為祂犯罪而隻不過被神算作義,而是因為祂根本就不犯罪,本身就是義的。所以我們也應該同樣,不是因為犯罪卻被算作義,而是因為我們本身就是行義的人。

關於主的顯現,約翰還提到另一個層麵,就是主將來的顯現,也就是主的再來。指出信徒為了迎接主的再來,要在主再來的日子安然見主,就要潔淨自己,好像主潔淨一樣(3:3)。我們可以想象,當主再來的時候,當祂揭開我們所披戴的“潔白”外衣,看到我們在這層外衣之下的醜惡、汙穢的時候,祂會有何想法呢?是泰然處之,還是深惡痛絕?所以我們真的是要潔淨自己,好像主潔淨一樣。因為主是真潔淨,而不是被算作潔淨,所以我們也要真潔淨,而不是被算作潔淨。

這寫都是給我們很好的提醒。很多時候,我們作為基督徒,對不犯罪的重要性似乎並不太在意,因為我們首先給了自己一個屬靈的借口,就是“世人都犯了罪”,而且也“謙卑”地承認自己不過是人,所以得出來的結論就是犯罪乃是在所難免,而且也變逐漸得是合情合理的事了。我們也認為依然犯罪的我們還是可以坦然無懼地去到神麵前,因為我們有耶穌基督的寶血覆蓋,所以神也就當看不見我們在下麵到底是什麽光景,或者說即便知道也無所謂,當做看不見。雖然我們的確是因信靠著耶穌的寶血得潔淨,但這遠遠不是我們以上那種自以為的方式在神麵前蒙喜悅。約翰在這裏給我們好好地上了一課。他指出,我們之所以在主顯現的時候可以坦然無懼、毫無羞愧,不僅僅是我們披了一層外衣而已,乃是因為我們自己本身已經真正地與主相似,好像從主生的那樣是行公義之人。盼望當我們讀這段經文的時候,不再是以“我根本不可能不犯罪”來排斥約翰的教導,而是從約翰的教導來修正自己的想法,並且激勵自己效法耶穌行在義路上。

默想經文:“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3:7)

靜默思想:結合整段經文來思想這句話,給自己的生命帶來亮光;不再沉睡,乃是蘇醒過來走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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