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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書》第2章繼續講到神對祭司階層的指控。他們不單單在獻祭的事上藐視神,而且在傳講律法的事上也懈怠(2:1-9)。神原本與利未立約,要求的就是“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以至於神可以將生命與平安賜給他們。然而,當時的祭司階層卻自己偏離正道,而且也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他們不守神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麵。這指的就是他們看人的臉色行事,隨意調整和更改律法的要求。他們不再是謹守遵行神的律法,而是將神的律法當做手中的工具,順著自己心中的心思而行罷了。
接下來,經文也講到當時社會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家庭婚姻。因為祭司在神的律法上鬆懈,導致的就是百姓的偏離。他們行事詭詐,有些娶了侍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還有些離棄了自己幼年時的配偶。經文指出,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神所恨惡的。神對婚姻家庭的期望,乃是可以培育虔誠的後裔(2:15)。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神不但期望祂的百姓是虔誠的子民,也期望這些百姓的下一代也同樣是虔誠的子民。可是當百姓休妻和與異教通婚的時候,不單隻他們自己不再是虔誠的子民,而且在這樣不虔誠的家庭環境中,他們也無法培育虔誠的後代了。
總的來看,整章經文指出當時以色列社會亟需解決的問題,就是他們從上到下,在律法上鬆懈,在行為上詭詐,離開了與神的約。而當時的大環境卻是聖殿的重建已經完成,聖殿的敬拜已經恢複。所以可以說以色列人是在重滔覆轍。他們以前就是有聖殿的,可是因為犯罪離棄神才導致亡國被擄,聖殿被毀。如今,蒙神的憐憫,他們可以回歸,聖殿可以重新建立起來。然而,他們卻又好像以前的人那樣開始離棄神,他們走的是和他們的先祖一樣的道路,就好像俗語所說的,“好了傷疤忘了疼”。神有恩典延續他們的生命,可是他們能否有敬畏神的心,建造合神心意的生命呢?
從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神的心意,就是律法在口中,正直在心中,彰顯在行動中。這三點是我們必須要常常提醒自己的。對於我們每一位蒙恩得救的人來說,我們也好像這些回歸的以色列人一樣,從被擄的巴比倫回到神的國度。然而,我們是否也好像他們一樣,故態重演呢?甚願我們好像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一樣,雖然也是從世俗的世界被呼召出來,但是卻因信成為聖潔的一族,成為神無瑕疵的兒女。我們需要反省自己的是,我們的口中是否有神的話,我們的心中是否有正直的靈,我們的行動是否彰顯神的公義?
默想經文:“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隻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2:15)
靜默思想:神並非不能滅絕我們,神也並非不能重新製造新的人類;神乃是對我們有期望。默想這句話,感受神的恩典,體貼神的心意。神在對我們自己說話,我們聽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