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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13章講的是神要為祂的子民帶來潔淨。神不但呼召百姓回歸,神也在當中為了赦免他們的罪而付上代價;神不但願意赦免百姓過去所犯的罪,神也希望百姓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成為清潔沒有瑕疵的新造之人。經文大致分為兩段。第一段(13:1-6)講的是神要為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汙穢。第二段(13:7-9)講的是神要煉淨祂的百姓,使他們回到與自己的關係中,他們要作神的子民,神要作他們的神。
經文當中有關先知的講論需要我們留意。神要使這地不再有先知與汙穢的靈,也不再會有人作先知講預言。這裏,很自然想到的就是神在這裏所針對的乃是那些假先知,所以一些中文譯本都在先知前加上了“假”字,避免和真先知混淆。然而,我們還是要思考的是,既然在原文裏麵並沒有“假”字的話,那麽我們就應該更多的從沒有“假”的層麵去思想神原本的意思會是什麽。從整段經文的上下文來看,我們可以發現,作者在這裏的重點不是要討論假先知的問題,而是在於神要潔淨子民,讓他們離開偶像,敬拜真神,除掉罪惡與汙穢。所以我們需要從這個思路來理解經文對先知的論述。實際上,先知的存在是與百姓的犯罪、汙穢有關的。先知作為神的代言人,他們所傳講的是神的話,所針對的就是神的子民犯罪、離棄神、拜偶像的事實,要顯明人的罪,宣告神的審判,預言神的救恩,並鞭策他們悔改。當人有罪的時候,神才會興起先知來攻擊他們;當人沒有罪的時候,就顯然沒有這個必要了。從這個角度去看的話,我們就可以理解神在這裏之所以宣告說不會再有人作先知講預言,所要表明的不是對假先知的指控,而是宣告說當神使百姓全然得到潔淨之後,就不再需要任何先知來講預言了,因為罪既已除掉,百姓既已得到潔淨,先知的功用和職分也就不再存在了。所以,如果這個時候還有人自稱是先知的話,就一定不是神派來的。經文在這裏所使用的乃是一種修辭的手法,通過宣告廢除先知,來預言將來神對祂子民的潔淨工作得以完全成就了,這就仿佛耶利米在預言新約的時候所提到的,到了那個時候,人人都從小認識神,不再需要別人來提醒了(耶31:33-34)。
當然,直到今天,神的期望仍然沒有得到完全實現,人依然活在罪中,即便是我們這些已經蒙恩得救的基督徒,也常常活在罪惡的捆綁中。這不是說神的旨意落了空,而是說我們沒有活出神所期望的生命來。神已經賜給我們有泉源,就是耶穌基督,祂的犧牲為我們償還了罪的贖價,祂的寶血也洗淨我們內心的汙穢。當我們因著信,我們可以領受祂的救恩,罪得赦免;當我們因著信,我們也可以走跟隨耶穌基督的道路,生命被祂更新與改變。在基督裏,舊罪已赦,新罪不犯,我們就是全然潔淨了。神已經為我們描繪出將來我們活在祂的聖潔、公義的美好遠景,並且也已經為我們開通了潔淨的泉源。既是這樣,我們還等什麽呢?走上信心的道路,去就近這泉源吧。
默想經文:“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汙穢。”(13:1)
靜默思想:泉源隻能洗淨那些願意來到泉源中的人。而願意來到泉源中的人,不是旅遊獵奇,而是知道自己的汙穢,渴望來洗淨的。思想我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心中燃起一種渴望,渴望被祂潔淨,渴望與祂時常在一起,被祂浸泡、滲透,帶來從裏到外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