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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9章,保羅以自己為例來說明他之前有關為了弟兄姐妹的益處而寧願舍棄自己權利的教導。保羅的教導不是隻說給別人聽的,他自己就是身體力行的榜樣。難怪保羅可以說,你們要效法我,正如我效法基督一樣。
保羅的論述可以分為四段。第一段(9:1-2),保羅首先陳明他的地位:他是自由的、他是使徒、他見過耶穌、他做工有果效。保羅之所以要強調自己的地位,不是為了炫耀自己,乃是為後麵的論述鋪路。保羅願意舍棄權利不是因為不知道自己有權利,或是說他不配有權利。恰恰相反,正是因為保羅有這樣的權利,所以他舍棄權利的舉動才是有意義的。
第二段(9:3-14),保羅繼續講到因著他有這樣的地位和權利,所以他理應受到相應的對待。保羅心裏很清楚,他按理是可以享受很多益處的,因為神的律法是這樣定規的,而且主耶穌也是這樣教導的,叫傳福音的可以靠著福音養生。
第三段(9:15-18),保羅話鋒一轉,說到他自己並沒有使用這些權柄,而依然是在為福音而勞苦。為什麽會這樣呢?因為保羅不想用盡自己傳福音的權柄。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當他使用這些權柄的時候,實際上可能反過頭來被權柄給限製了。例如,如果傳道人要求一定要領薪水,這固然是傳道人的權利,因為可以以福音養生;可是如果教會發不出薪水呢?這個時候如果傳道人堅持這個權利,結果就是教會無法請他,因為教會沒錢,同時他也會拒絕在教會服事,因為他堅持自己的權利不可侵犯。這樣,傳道人就是去了在這個教會服事、傳福音的機會。可是如果這位傳道人願意放棄這個權利,有沒有薪水都一樣的話,那麽他是不愁沒有機會傳福音的。
第四段(9:19-27),保羅繼續講到為了福音的緣故他不但願意放棄權利不用,而且還更加地願意委身自己去遷就別人。保羅的做法可以說是願意走二裏路,不但是自己該有的不要了,而且還願意為了別人的益處付出自己所有的。為什麽會這樣呢?因為保羅知道,要得神的喜悅,就是要去成就神的旨意;而要完成神的托付把福音傳給人,就不能僅僅停留在原地等別人送上門來,而是要主動出擊,謙卑俯就別人,找上門去,為的是可以把福音傳給人。神有恩典給我們,可是我們回報神恩典的方式不是死死抓住恩典,用盡恩典為自己,而是將自己獻給神,體貼神的心意,做成主的工。
對於很多人來講,權利是要給自己帶來益處的;權利不用,過期作廢。對於保羅來說,雖然他擁有從神而來的權柄,可以傳福音、可以教導人,也可以成就自己;然而保羅心中所關注的不是如何使用權利來為自己服務,而是如何更好地服事神,如何更有效地把福音傳出去。為了這個目的,保羅寧願不使用權利,因為他的人生目標是成就神的心意,而不是使用自己的權利。盼望我們每個弟兄姐妹都可以效法保羅的榜樣,為了福音的緣故,寧願舍棄自己的時間,寧願舍棄自己的舒適,寧願舍棄自己的理想;不是等著別人走進來,送上門來,而是願意走出去,找上門去。為了更多的人可以得到福音的好處,我們願意多走二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