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正坐在Ontario Outlets的“大食代”裏,寫這篇文章;我知道,“大食代”是一個品牌,某個東南國家的品牌。上海最早的先買後端著自己找位子的食檔,就是“大食代”開的,所以打那以後,我管這種形式的food court一律叫“大食代”。
Ontario的這個奧特萊斯,是室內的,好象是加州還是全美最大的室內奧特萊斯;它是個巨大的建築,開著車遶著它走一圈,也得開一會呢。這個奧特萊斯總共有十個入口,於是華人圈裏親切地稱它為“十扇門”。
我剛從Coach裏逃了出來,所有的顧客都是中國人,所有的中國人都不是隻買個皮夾或掛件的,每個人都拎著好幾個包,我算是見識到了。在這個奧特萊斯,我敢保證你每次都能看到中國孕婦,也保證可以看到坐在推車裏的中國寶寶;中國人周末很少去郊遊,有很大一部份中國人最愛做的,就是買東西。
我今天來,是為了二樣東西。第一我想要個手包,可以放一個小的筆記本,二個手機,一枝筆和幾張卡就可以了;對的,筆記本是可以放進手包的,不是因為我的筆記本新式,隻是因為我的筆記本是不用電的,它是紙做的小本子。
我還要買雙鞋,從我開始跑步至今,六年了,我一直穿Asics的,基本上每年換一雙,隻用於跑步,不穿著做其它的事。這不,前幾天發現去年的那雙裏麵的幫上破了,打算周末來買雙新的。
對的,去年的那雙也是這裏買的,我還不知道洛杉磯其它還有哪裏可以買到Asics的鞋;雖然這裏有,但依然美中不足,美國沒有2E的鞋碼賣,就是腳掌比較寛的那種,我隻能加大半碼買普通款的。
為了一雙鞋就要跑次奧特萊斯,還是蠻興師動眾的,其實家人要去買別的東西,隻要叫她們帶買一下就行了,可我還是挺喜歡這家奧特萊斯的,所以就來了。
有人一定會問:居然有男人喜歡奧特萊斯?奧特萊斯應該設立男人寄存點才對!
我絕對同意這句話,大食代就是我的寄存點,food court is my destiny!
據說男人購物和女人是大同相同的,男人想好要買什麽,到了店中直奔主題,買了就走;而女人呢,到了商店中,要一家家地逛過去看過來,最後買了一大堆東西卻偏偏忘了去時要買的東西。這個說法在我們家基本成立,隻是不至於會把一開始想買的東西忘了。
問題來了,要是我們一家一起去奧特萊斯怎麽辦?
答案就是:把我自己寄放在大食代裏。她們去逛,我在大食代吃東西,寫文章,我的文章中,有好幾篇是我坐在這家的奧特萊斯的大食代寫的,還有更多的是在各種百貨公司的大食代寫的,或者裏麵的咖啡館。
大家可能會猜想我每次到這裏的奧特萊斯,就在大食代吃不同的檔口,各種各樣的味道嚐過來。
然而,我並沒有,我很喜歡“十扇門”,雖然離家挺遠的,但我還是樂意開車過來,就是因為這裏的一家食檔。這裏的大食代,總共有Cinnabon、Stone Oven、Panda Express、 Chipotle、 Chicken Now、Kelly's Cajun Grill、Charleys Philly Steaks、Burger King、Hot Dog on a Stick、 Sarku Japan、 Sbarro Fresh Italian Cooking、 Haagen-Dazs和Wetzel'ts Pretzels這麽幾家,大多數是到處可見的快餐連鎖,而且在我眼裏cinnabon和prezel壓根就不能算是快餐,那隻是個小點心罷了。
這麽說吧,除了那些快餐連鎖,我本來的確打算一檔檔吃過來的,問題在於我第一次來,吃了那家Sarku Japan,我就點了份套餐,一份有飯、有蔬菜、有照燒雞的套餐,說是套餐,其實就是個飯盒,飯盒是分成三格的,應該大格放米飯,小格放菜。
他們從來不放這麽放的,你付了錢,收銀員就拿起飯盒,寫上個號碼,然後往她的左邊傳遞,左邊的人拿到,就在盒中盛上飯,他才不管要放在哪個格裏呢,反正舀一大勺飯,往盒裏一拍就是了。
他的左邊,是一塊大的鐵板,先是炒蔬菜的,就在鐵板上炒;再往左,是炒雞塊的,也在鐵板上炒。炒菜的工具,是二個帶柄的三角形不鏽鋼片,能鏟能刮,也能盛東西,對的,就是你在日式鐵板燒那裏見過的玩意。
一路傳過去,炒蔬菜的往飯上加一鏟子蔬菜,炒雞肉的再加一鏟子雞肉,就讓客人自己拿了,連飯盒的蓋子,都要客人自己蓋,所以這家檔口,連個小費罐都沒有。
就是這麽“粗製濫造”的玩意,有格子不用格子,肉把蔬菜全遮住,菜又把飯遮住,你想拍個照都沒法好好拍。
端著盒飯,找到座位,打開飯盒,扒開雞肉與蔬菜,先吃上一口飯。
哇,太好吃了,白米飯,很熱很鬆很軟,這絕對是懂米飯的人做出的飯!再吃蔬菜,綠綠的卷心菜與西蘭花,恰到好處,帶著幾片胡蘿卜,也好看。蔬菜應該是沒有調味的,就讓雞肉的汁與其沾裹在一起,相當不錯。從蔬菜的形狀來看,應該是某種“擦片器”擦出來的,西蘭花也是片狀的,為了讓其可以盡快地斷生。
雞肉,算是“照燒味”的,切得大大小小長長短短厚厚薄薄扁扁胖胖,反正各種形狀大小都有,全無章法。然而,它實在是好吃,雞肉應該是腿肉,因為腿肉便宜嘛!而且用胸肉也不至於切很如此的沒有規則。雞肉很嫩,裹著醬汁,很香,個別的雞塊邊緣被炙焦了,反而更是香甜,噢,美拉德!
就這麽一次,就讓我愛上了這家,以至於後來的每一次,隻要到“十扇門”來,我就把自己寄放到大食代,吃上一份照燒雞肉飯。吃得多了,發現那家的員工,除了有一個燒錢板的墨西哥人,其他所有的,都是中國人,我估計就是用了個日本名字而已。
管他呢,好吃就行,這家好吃到讓我絲毫不反感到十扇門去,當然,他也沒有好吃到能讓我特地開二十多英裏去吃一回。
沒有一家店能夠因為“好吃”而讓我特地開一小時車的,或者排一小時的隊。
我早說過了,有那麽些時間,我就學會它,學會怎麽做。
附:回家查了一下,Sarku Japan在洛杉磯共有七家店,它是一家成立於1987年的快餐連鎖,在全麵至少有二百多家。可是,你從官網甚至穀歌來找,壓根找不到任何創始人和老板的信息,最後被我在Bloomberg找到了公司的注冊信息,董事長是James T. Chim,然後又找到這位在2004年作為Sarku Japan的founder接受過一個Chinese Canadian Entrepreneur of the Year,所以,我還真沒猜錯,這是家和日本人沒什麽關係的日本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