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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奎鬆:五十年代領導幹部的工資住房轎車待遇 zt

(2016-03-02 16:17:29) 下一個

2015-6-11 10:18 作者:楊奎鬆

問:今天,關於貧富差距擴大,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在社會上引起了越來越多的議論。有些人因此懷疑今天的種種政策,甚至有人更是把這一問題的產生歸咎於改革開放,認為改革開放從開始即犯了方向性的錯誤。我們注意到,您在最近一期《曆史研究》上發表了一篇長文,詳細地考察了1949年前後中共政幹部收入分配製度從比較平均的供給製轉向差距較大的職務等級工資製的曆史經過。我們想要了解,您做這一考察的目是什麽,您又想要說明些什麽呢?

楊奎鬆:說來話長,這裏麵一個很主要的誘因,其實是與我早年生活在北京“大院”裏的經曆有關的。在機關、軍隊大院裏生活,包括在盡是幹部子弟的學校上學,你會強烈地感受到等級製所帶來的種種影響。我們還在很小的時候就知道誰的爸爸是多少級,多少級的幹部住多大的房子,多少級以上的幹部配什麽級別的轎車,多少級以上的幹部可以到“特供”商店去購買普通幹部買不到的“特殊供應商品”,如此等等。因為父輩級別的不同,甚至還會影響到學生之間的交流也會發生問題,父輩級別相差太大就會出現“話不投機半句多”的情況,結果孩子們也常常會按家庭出身和級別的高低,在學校裏分成不同的交際圈子。“文革”開始後,雖然沒有人會公開的聲討這種等級製度,但是,“文革”初期我們耳聞目睹的許多所謂群眾反對“官僚主義”的“革命行動”,其實矛頭所指就包含有對這種等級製的不滿。

問:您所說的情況讓我感到有些意外,我相信今天了解這種情況並且能夠像您這樣思維的人恐怕十分有限。我們從小所受到的教育和所接受的宣傳都是: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國家的分配製度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即便知道過去等級森嚴,也往往習以為常,從來不會去把它和等級製度聯係起來。

楊:這是因為你們比我們年輕許多,而且當年大多數人的收入分配大體平均,但這並不等於不存在主要體現在少數人身上的等級和特權製度。我們這一代人,是最典型的“生在新中國,長在紅旗下”的那一代人。我們這代人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頭腦中的社會主義觀念根深蒂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什麽?最根本的就是分配公平。記得“文革”期間我看得最多,也是研究得最深入的書,就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等人談論社會主義的著作文章。像什麽《哥達綱領批判》、《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國家與革命》等等,都不知道讀了多少遍。影響到我大學畢業後,最初選擇的研究方向,也是中國近代社會主義思想史,想了解中國人何以會那麽容易接受社會主義,並且最終選擇了社會主義製度。

我發現,其實對社會主義理想著迷的,不僅是共產黨人,也不止是我們這些生長在新中國的人,可以說舊中國絕大多數知識分子都對社會主義抱有好感和幻想。中國的政治家們,從康有為,到孫中山,甚至到蔣介石,其實都不那麽讚同資本主義。蔣介石1943年發表他的代表作《中國之命運》一書,也是把資本主義批得一塌糊塗。為什麽中國人多數都那樣排斥資本主義?一個根本的原因就是:那個時期資本主義嚴重貧富懸殊的形象,讓生活在小農經濟環境下習慣了小康生活的多數中國人都感到難以接受。因此,大家都或多或少地希望主張經濟平等、分配公平的社會主義能夠救中國。這也就是為什麽,雖然明知共產黨在大刀闊斧用暴力均貧富,眾多深受西方民主思想熏陶且家境充裕的知識分子,最終還是拋棄了跟西方走得很近,卻因貪汙腐敗造成分配嚴重不公的國民黨。

問:能否這樣認為,從農村轉入城市,從革命黨變成執政黨,對中共在既有的傳統文化的氛圍中逐漸官本位化和等級化,具有極大的催化作用?從您的論文中可以了解到,中共建國後幾乎很快就改變了過去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改行了差別很大的職務等級工資製度。

楊:改行工資製有一些客觀原因。比如供給製的辦法每個單位都要搞一套生產後勤運輸機構,人力、物力的浪費太大。其次城市生活不同於農村,隻靠幾塊津貼應付不了城市中的各種開銷的需要。再者,中共進城幹部靠供給製,留用人員和新參加工作者則實行工資製,兩種製度並行也帶來許多問題。最後,進城後各級幹部大權在握,各單位又都有生產營利部門經營謀利,與私商自然發生大量權錢交易的情況,貪汙腐化的情況難免到處滋生。這些都不能不迫使中共廢止供給製的辦法,改行工資製。很難認為這種改變本身有什麽錯。有問題的是,這種改變從一開始就沒有盡可能地按照平等平均的革命原則,盡可能縮小等級之間的分配差距,反而是通過拉大分配與待遇的辦法,來全麵強化了本應極力去削弱的官僚體製。

問:您能否簡要介紹一下這方麵的情況?

楊:中共進城後,在1950年4月就出台了一個《中央級行政人員工資標準(草案)》,規定黨政人員最高一級的工資收入可以是最低一級的28.33倍。這個草案在廣泛征求了當時各級領導人意見之後,除了將原定27個級別,縮小為25個之外,沒有什麽修改便頒布實施了。

到1955年8月,新政府最終取消了供給製標準,統一實行職務等級工資製。新標準進一步提高了高級幹部的工資待遇,而且將工資等級進一步增加到30個級別,最高一級560元,最低一級僅18元。這樣,最高工資加上北京地區物價津貼16%後達到649.6元,最低工資僅為20.88元,兩者工資差距擴大到了31.11倍之多。而此次工資改革,13級以上幹部,除行政1級外,平均增幅達14.35%,而14級以下幹部平均增幅僅2.26%。如果從絕對數來看,低級工作人員最少的月收入增加隻有0.23元,而高級幹部增加最多的達到95.67元,相差幾達416倍。

由此這次工資改革出現了一些問題,次年,即1956年國務院又再度頒布了新的工資標準。這次工資調整注意了提高一般工作人員的工資收標準,如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最低一級工資從18元提高至20元,1-13級幹部最小增幅為0,最大增幅為12.9%,平均增幅6.9%;而14-30級幹部最小增幅為7.1%,最大增幅為13%,平均增幅達10.36%。這樣就使得標準工資最高最低之差也略有縮小,減少為28倍。但連同這次調整又在每一行政級中細劃出的11個檔次算下來,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差仍舊達到了36.4倍。

問:這是一個什麽概念呢?

楊:為了便於讀者了解這種倍數的問題所在,我在文章中特別介紹了國民政府時期的薪俸標準情況。以戰後1946年國民政府頒布的標準,除總統和五院院長等選任官外,其文官總共分為37個級別,最高一級的收入僅為最低一級收入的14.5倍。在這方麵,1956年人民政府所定工資標準,等級隻是30個級別,少於國民政府上述標準,但最高一級和最低一級工資收入之差,卻達到36.4倍,超出前者一倍以上。即使除去相當於國民政府總統和五院院長級別的主席、總理、委員長級,最高級與最低級之差也超過26倍之數,至少形式上仍高出前者許多。由此不難了解,中共建國後推行的工資收入的等級差,確較國民政府時期要高。

我們還可以比較一下那個年代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情況。在資本主義各國中,除極少數國家,一般如英、法、德等國的公務員,包括行政長官在內,最高最低工資差,均在8-10倍上下,美國、日本差距較大,也隻有20倍左右。而且,它們差距之大,多半都隻是總統或首相個人的工資較高,有時會高出下一級行政主管一倍以上。可知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官員高低之間的收入差距,多半都遠小於中共建國後所推行的工資標準所規定的收入差距。

問:看您的文章,這裏麵的問題還不止在於工資收入的等級差,我們的等級差更多的還不是表現在工資標準上。

楊:這恰恰是最值得注意的一個問題。記得“文革”前夕,聽到批判蘇修的文章,一直深為中國沒有像蘇聯那樣形成特權階層而自豪。這種印象雖然在“文革”中逐漸破滅,並漸漸了解到歐洲一些國家政府官員很少特權的情況,但是,當1986年得知瑞典首相帕爾梅在街上行走時被刺身亡的消息時,還是感到相當吃驚。因為,正是從當時的報道和隨後相關的考察報告中,我們發現了一個完全不同於我們過去印象中的“資本主義”政府。他們的“政府的大門前不設警衛。首都斯德哥爾摩的市政廳,樓下的湖濱花園設有長椅,是市民們的遊憩之地。他們的議會開會時要發廣告,百姓可以自由旁聽。除了國王、首相配備警衛人員,大臣們皆沒有。他們上班是官員,下班就是平民、普通老百姓,有的上下班騎自行車來往。......瑞典的官員們即使公務出行,也沒有前呼後擁警車開道那一套,他們沒有任何特殊之處。”

2003年,瑞典再度發生女外交部長在商場買東西被殺的慘劇,但瑞典政府仍舊公開聲明,決不因為懼怕暴力就放棄他們長期以來為之自豪的開放的民主的政治,將繼續保持政治家的平民化和親民作風與傳統。實際上,歐洲許多國家的政府官員不僅收入不高,差距不大,而且所有擔任公職時國家提供的服務,都隻能限於公務範圍,一旦參加非公務活動或離任,都不得使用這類服務。

相比較而言,我們在建立職務等級製度之初,不僅全麵拉大官民距離,而且嚴格官階差序標準,通過把其他各種職務行政化,比照官階規定相應待遇,建立起了一套官本位體製。這種不同級別的幹部在工資以外的待遇和享受標準,極為細致複雜。幾級以上可以配廚師,幾級以上可以配勤務,幾級以上可以配警衛,幾級以上可以配秘書,幾級以上可以享受何種級別的醫療和療養,包括對不同級別的幹部享受何種檔次和牌子的專車等都有具體規定。

以最典型的住房標準為例,上海市1956年工資改革時就按照行政級別將各級幹部住房劃分成了十幾種待遇標準,明文規定:特甲級可享受200公尺以上的“大花園精致住宅”;特乙級可享受190-195公尺的“大花園精美住宅”;一級可享受180-185公尺的“大花園精美住宅”;二級可享受170-175公尺的“獨立新式住宅精美公寓”;三級可享受160-165公尺的“上等住宅公寓”;四級可分得“半獨立式普通住宅中等公寓”;五級分得“120-135公尺的新式裏弄住宅”;六級可分得100-115公尺的“有衛生設備的普通裏弄住宅”;七級可分得80-95公尺的“無衛生設備的石庫門房屋”;八級可分得“老式立柱房屋”;九級以下隻能分得“板房簡屋”,如此等等。而行政10級以上的高級幹部,還可以繼續享受供給製殘留下來的緊俏和質優商品的特殊供應(即“特供”)。

而且,應該注意的是,所有針對高級幹部的特殊待遇,不僅沒有嚴格限製其使用範圍,而且一旦取得,便終生享受,到死為止。這種種待遇相對於每月隻有幾十元工資收入的普通幹部來說,自然是天上地下了。

現實中也的確有很多人很多人一直懷念過去的年代,理由差不多就是:過去雖窮,但都在一個起點上,尤其官員也和老百姓一樣在忍受貧窮。應該說,哪個年代官員的清廉形象確被抽象化了,特別是那些追憶、描述哪個年代的黨政高級幹部是如何與民同甘苦共患難的回憶錄像概念一樣印嵌在一些人的腦子中了。

中國最初的腐敗苗頭起源於二十世紀的八十年代初期,也就是改革開放的初期這一說法,很普遍,也得到廣泛的認同,它的理論辯解是腐敗產生於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條件下,進行改革、轉型進入市場經濟的釋權。這個說法掩蓋了真相,掩蓋了腐敗源於專權的政治製度這一邏輯事實。腐敗現象從最初的隱蔽,到肆意橫行、四處泛濫,直至存在耗盡執政黨和政府全部信譽的危險,並非能割裂開來看;從點擴散至麵,是這個體製逐漸演進的結果。

回顧一下曆史,可以發現,五十年代初隨著按“革命等級”劃分的供給製的取消和以幹部級別為準繩的薪金製的建立,革命官員享有“合法化腐敗”的特權的最初級形式從此產生。工薪級別分為二十四級,十二級以上謂高級幹部,十三級至十六級謂中級幹部,十七級以下者謂普通幹部。高級幹部的特權包括取醫療、福利、保健、住房、商品和服務等一切“消費”,均由國家供給,幾乎不受限額規定,工資隻作為其職務收入的象征而已;中級幹部的待遇由國家部分供給,有配額規定,工資和部分消費需求相掛鉤;而隻有普通幹部的待遇普通百姓才相差無幾,工資不再是象征,完全和消費需求相掛鉤。特權與級別是對應的,不同級別相應有不同特權。

在這種製度的前期階段,國家被打造成一個全能型的“家庭”,“國家”是家長,全體公民是子女,在扣除子女們的基本生活需要,直接進行自我分配;一些有限的消費品和服務按著種類和數量隻分配給有限的服務對象,並按長幼(級別)來逐一滿足。其中有個專門對應名詞叫“特供”。以副食供應為例:八級(部級)以上幹部,(細)糧、魚、肉、蛋等沒有量的限製,基本能滿足全家的需求;而八級至十二級級幹部可以憑一個紅皮“供應證”買到可以滿足基本家人的精副食品和高級煙酒,這些東西在那物質極其匱乏的票證供應年代,對於一臉菜色的普通百姓而言,(細)糧、魚、肉、蛋平時是見不到的。

特權等級的區別不僅表現在在物質匱乏年代的經濟供應上,很多方麵也有完善的規定。醫院有高幹病房,住房有高幹樓,眷屬的入戶、就業、提幹方麵的優先;子女保送到一流大中小學讀書等;即便死後的追悼會與骨灰盒的安放,亦有明確的等級規定。與老百姓可謂差別萬千。其中有些東西不僅是待遇,也是地位的象征,比如五六十年代,紅旗轎車隻歸部級(三至八級級之間)以上專用,廳局級(九至十二級級間)是伏爾加或上海轎;至於火車軟臥和飛機,最低級別限製到縣處級(十三至十六級間)才可以乘用。除此之外,政治信息的傳遞也存在等級的區別,紅頭文件傳達到哪一級,《內參》哪一級可看都有嚴格標準,譬如“四人幫”的粉碎在各級幹部都傳達到後,才向社會公開。

關於官員的特權,大概從一些媒體披露的一些官員的過去生活、工作的具體細節上,從不經意修飾的細節中窺視到一些非常耐人尋味的端倪。比如,一個老幹部在回憶六十年代周恩來的著作中,描述了鄧穎超從家裏的冰箱中取出西瓜招待客人的細節;在一部記錄蔡暢生平的書中,作者為了誇讚蔡暢如何嚴已律己時,透露了五十年代初,蔡暢的侄子跟她要一輛摩托車,被說成是一貫潔身自好的蔡暢拒絕了。等等。冰箱在八十年代對普通百姓來說還是奢侈物,六十年代一般老百姓根本聞所未聞;在五十年代,不要說摩托車,自行車對於普通百姓也是稀罕物,但高幹子女們竟可以有這個奢望。這些背後表明了什麽?

我身邊還有個例子。上大學時有個同學,其父親文革前就是正市級幹部。我上大學的八十年代大家生活已經普遍好一些了,當同學們聚集在一起談論過去的生活困境時,她總是一臉的茫然。同樣身為東北人的她卻不知我們老百姓的生活是如何的拮據,甚至還不知道國家六十年代發生過饑荒,還餓死那麽多人,養尊處優的她覺得這些差不多是天方夜談,是無中生有。從她的嘴裏我們得知,六十年代餓脬遍野時,他們家也照樣享受“特供”,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

權利本位,權利衡量一切,權力代表一切的製度結構狀態下,社會各階層力量被有效的控製起來了,因此官僚被體製外力量“腐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腐敗主要表現在是體製性的“合法性腐敗”。

文革沒有起到別的作用,高幹享受特權的事例卻被大量披露出來,讓普通幹部和民眾看到了,在國家和貧困的年代,許多高級幹部依然享受著豪華腐朽生活,有些很觸目驚心。文革前,老百姓對此是不知情的,即使了解一點真實情況,也不會和腐敗聯係在一起,可能還覺得那是天經地義。這不能不說與當時無處不在的政治高壓和政治教育有關。當時批評幹部特權一直是一個禁忌話題,予以保密封鎖。不但是政治事件,即使是某個地方發生重大社會事故,都可以種種理由列為秘密,不準聲張、禁止外傳。1958年,一些知識分子提出過這個問題,但立即被指責為“攻擊黨的領導”,“挑撥黨群關係”,因而被打成“右派”,送去“勞改”。

如果說文革的一部分初衷是為了反特權,不如說毛是巧妙地利用了老百姓對揭露出來的官僚特權的不滿,打倒了他的政敵,然後又迅速恢複了這種特權。著名作家周國平的《歲月與性情——我的心靈自傳》一書中就披露這樣的一些細節。一是周到郭家看望郭世英(郭沫若的長子),郭沫若在一旁不聲不響地為周削了個椰子吃;二是周離開北京之際到郭家道別,郭沫若讓廚師備了一桌豐盛的晚餐為他餞行,餐桌上有周愛吃的大對蝦。哪個年代無論老百姓生活怎樣窘迫,並不耽誤高幹們過著高貴奢侈優雅的生活,即使在口稱消滅特權的文革時代,那些未倒下的高幹的生活也並沒有受到多大影響。鄧小平對此就嚴厲批評過,今天讀來,也還有令人震驚之處。他(在1980年8月1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說“1958年以後,到處給mzd同誌和其他中央同誌蓋房子,‘四人幫’垮*台後,還搞中南海地麵工程,都造成很壞的影響,很大的浪費。”

就在文革高潮過後的七十年代初,一個與腐敗相匹配與權和利相聯係的特殊名詞“走後門”應運而生。從青年參軍到知青回城、上大學、分配工作,到購買配給的日用品甚至開診斷,幾乎每件事都可以“走後門”聯係起來。“‘走後門’和‘關係’是再分配型權力網絡的產物。由於物品和服務廣泛的短缺,擁有短缺物品控製權的官員為某些人‘開後門’所獲得的好處是互惠性的“關係”(《中國改革時期腐敗類型的轉變》申明民)。“走後門”現象說明了,物資和機會的短缺為掌握著資源分配大權的官員利用公權為己謀私提供了製度性的條件。

權力的後門如果是為握有權柄的人洞開,那麽“統治者無論有怎樣正當的理由,如果不以法律而以他的意誌為準則,如果他的命令和行動不以保護他的人民的財產而以滿足他自己的野心、私憤、貪欲和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情欲為目的,那就是腐敗(《政府論》洛克)”。

一轉眼到了改革開放的年代。隨著八十年代以來的經濟改革,在權力市場化和權力資本化的過程中,權力腐敗,已不再像過去那樣扭扭捏捏,基本形成了一個了一個依靠權力致富、生活奢華的既得利益階層。而占大部份人口的農民、城市居民的中低階層則生計日益艱難,社會嚴重分化已成不爭的事實。不要以為這是在新的社會結構權利才兌變的結果,今日的腐敗恰是過去權力的延伸演化,和對過去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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