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腐敗官員變著花樣欺上瞞下,在“裸官”的身份受到民眾詬病,組織和紀檢部門嚴格監督和審查後,不惜采取“假離婚”,而後再利用權力、地位、金錢等誘惑與他人“假結婚”的掩耳盜鈴方式,來掩蓋其腐敗行為,以便在一有“風吹草動”時,能無所顧忌、無所牽掛地腳底抹油,一走了之。
觀察人士指出,中共領導幹部中這種先“假離婚”,再“假結婚”的“裸官”,並非鳳毛麟角,充分表明這些領導幹部對中共政權的存續根本就沒有半點信心。他們之所以表麵上還在為這個政權“搖旗呐喊”,無非是想在手中大權在握時加大貪腐數量,加快轉移贓款,為日後一旦因敗露而逃到海外提供更多的物質基礎保障。
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0月19日公開審理了遼寧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王大偉受賄一案。王大偉被控的罪行包括,嚴重違反中共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以權謀私收受錢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5億餘元。
除此之外,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2022年9月29日在開除王大偉黨籍和公職的通報中還特別指控,“王大偉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掩蓋‘裸官’問題,搞假結婚欺騙組織”,生活腐化,道德敗壞,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徇私枉法踐踏紀法底線,貪婪無度。
首個副省級假離婚、假結婚的“裸官”
“裸官”是中共體製內製度性腐敗的一大特色。早在近10前, 中共當局就開始清理和查處“裸官”問題。然而,有些擅長玩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貪腐“裸官”開始變換手法瞞天過海,先與原配“假離婚”,然後再以與他人“假結婚”這種所謂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手段,逃避中共組織和監察部門的監督和審查。
根據中國媒體的報道,為掩蓋“裸官”問題,搞“假結婚”,欺騙中共組織部門,王大偉受賄案在落馬“老虎”的通報中,尚屬首次。從裸官,到假離婚,再到假結婚,中共副省級幹部王大偉可謂是“開了先河”。
“裸官”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悉尼科技大學中國問題研究副教授馮崇義說,中共這個黨國的黨紀國法非常嚴厲。在如此嚴刑峻法下,如果所有人都遵守黨紀國法中那些白紙黑字的條文,沒有一個人可以活得下去,貪腐更無從談起。所以,法律本身有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它會逼人犯罪。如果按照中國法律去做生意,你根本賺不到錢。當官的要按照黨紀國法,你當不了官,更別提你升官,所以這個製度逼所有人都犯罪、犯法。
馮崇義說,遼寧省貪官王大偉以先“假離婚”,然後再“假結婚”來掩蓋其“裸官”的問題,是中共官員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
馮崇義對美國之音說:“一下子一條命令下來,一條法律下來,要把他們所有這種做法都斷絕掉,讓他們都回(國)去,有些人一時半會兒是做不到的,那麽怎麽辦,那他就想出招來,就是假離婚、假結婚。這是一個對策,生存之道。”
馮崇義指出,中共官員中的多數人都是為了地位、利益、榮華富貴去當官的,而不是為所謂的共產主義理想去當官。在這種情況下,整個中共體製沒有一套完整監督機製,沒有媒體可以隨便去揭露的機製,所以官員貪腐、弄虛作假、以“假離婚”、“假結婚”來掩蓋其裸官的實質,在官場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中共當局意識到“裸官”對其統治造成的巨大危害,早在2014年2月中組部就印發了《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當年,中國共有3200多名副處級以上幹部報告了配偶,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情況。通過這次清理,中共對近千名在限入性崗位(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法院、檢察院等)任職,且配偶或子女不願意放棄移居的領導幹部進行了崗位調整。
盡管中共組織部這次清理工作調整了其中一部分官員的崗位,但沒有說明其中有多少“裸官”涉及到腐敗問題。
“裸官”們喪失了對中共政權的信心
總部設在加拿大多倫多的《中國之春》主編盛雪女士指出,中共治下的官員腐敗程度越來越讓人驚訝到掉下巴的程度。這些腐敗官員的金錢貪汙量,現在都是以千萬、乃至數十億這樣的數字在增長。這些官員大權在握時,想盡各種辦法貪汙,然後把資產轉移出去,放在安全的民主國家。
盛雪說,這清楚地反映出,盡管中共已經出台了很多管束中共黨員幹部的法律、規定、辦法,包括最近剛公布不久的《愛國主義教育法》,要求不僅中國境內,甚至包括港澳台,甚至包括外國華僑,都要踐行這個愛國主義教育法,忠心於中共政權。然而,最不忠心這個政權的其實恰恰是中共官員。因此才會滋生出“假離婚”、“假結婚”的“裸官”們來。
盛雪對美國之音說:“顯然,他們很清楚,中共這樣一個極端專製獨裁政體,在現在這樣的一個全球民主大潮當中,是抵抗不了多久的,肯定有一天這個政權會改變。尤其是當習近平上台了之後,應該是讓人們看到了這個加速度。在這種情況下,事實上中共官員應該更清楚地看到中共這樣的政權的走向和結局。”
“裸官”的惡性循環
有分析認為,王大偉以假結婚掩蓋“裸官”真相,說明中共官場“裸官”們清楚地知道中共末日在即。這些完全喪失信念的“裸官”勢必以更隱蔽的方式掩蓋其貪腐問題,並與此同時利用其手中的權力將腐敗所得轉移出境,既能掩蓋其腐敗問題,又能為其腐敗行為一旦暴露留好後路,即使不慎“翻船”、外逃未果,仍能以一人“受過”來保全家人平安富足。
此外,分析人士指出,與“裸官”伴生的是驕奢淫逸的需求,肆無忌憚的貪腐的惡性循環:即“裸官”家屬、子女移居國外的物質需求迫使“裸官”在國內以權謀私、大貪特撈;同時由於沒有後顧之憂,“裸官”腐敗起來更加肆無忌憚。
中共腐敗官員喪失中共黨章中規定的“初心”、信念、理想的案例很普遍。其中一個典型的案例就是把自己的兒子送到海外的前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胡長清在一通遭中共國安部門竊聽的越洋電話中對他兒子說,“你在美國要好好經營,為我們作好準備。共產黨的天下維持不了多久了,我們很快要到美國來跟你一起生活。”
但是胡長清的如意算盤最後落得個竹籃打水一場空。2000年3月,胡長清因索賄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被最高法院核準死刑。胡長清成為中共改革開放以來被處決的第一個副省級官員。
在中共當局查辦的另外一起“裸官”腐敗案件中,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蔣尊玉2017年為了轉移財產,與原配妻子假離婚,但生活中兩人仍住在一起。2017年8月,蔣尊玉一審被以受賄罪(合計7千多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裸官”分裂的雙重人格
澳大利亞的中國問題專家馮崇義說,在中共官僚體製內,喪失所謂共產主義信念的貪腐官員非常普遍,這些官員在信仰方麵有著分裂的雙重人格。
“一方麵,離不開這種官場的生活方式,前呼後擁,呼風喚雨,風生水起,把自己身家性命賣給黨國,去獲得榮華富貴,離不開一生依附的黨國體製。但與此同時,他本身對這個政權,包括他自己的官位,是沒有信心的,他不知道哪一天這個政權會垮掉,或者哪一天在權力鬥爭中他會被成為犧牲品,作為一個失敗者被整肅掉。所以這種心態就是要留後路,之所以把老婆孩子,或者情人,或者把錢轉到海外,就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留後路。因為是普遍的腐敗,也是非常普遍的兩麵人,是相當普遍。”
《中國之春》主編盛雪分析說,中共本身這樣一個巨大、堅固的權力,的確有一定的聚合力,的確有非常多的人在為中共這樣一個政權服務,效力賣命,也正是因為中共的謊言治國,暴力治國,以及特別重要的一點,無所不在、無所不包的絕對壟斷,阻止了所有人能夠去獨立選擇生活方式的可能。
因此,她說,在這種情況下,中共不斷地有新鮮血液進入,因為人們沒有第二條路,沒有其他的選擇。可是同時,進入了這個權力機構之後,人們會馬上意識到,實際上你所效力,你所服務,你所去賣命的這樣一個政權,不可能給你安全,不可能給你保障,不能給你尊嚴、權力,你唯一能夠攫取的就是利益和財富。所以,在中共這樣的係統當中,就是有特別多的官員,甚至越來越多的官員,瘋狂的去攫取利益和貪腐錢財。
現行中共體製下的無解
中共整治“裸官”問題多年,雖有一定的威懾作用,但成效甚微。一些觀察人士認為,要遏製“裸官成為貪官”就必須釜底抽薪,建立官員財產公示製,才能治本。此外,也有觀察人士建議,應建立中共黨政幹部“離婚審計”製度,對離婚後又再婚的,同樣要嚴格審計,以此監督官員的經濟、廉潔、道德、乃至政治問題。
中國問題專家馮崇義認為,要解決裸官、假離婚、假結婚的貪腐問題,在現行的中共體製下是無解的。馮崇義說,中共體製下的法律雖然多如牛毛,但他們根本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去真正把這些法律實施下去。他說,以財產公示為例,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對官員有財產公示的規定,但是中共明知這種製度將對官員財產的監督和約束具有很大作用,而且中共有能力做,但是中共就是不做,因為中共知道,一旦啟動這個機製,會得罪所有官員,包括習近平身邊的親信、跟班,都會受傷。
另一方麵,馮崇義指出,中共不僅不會推動財產公示的措施,更不會賦予新聞媒體自由,發揮第四權的監督作用,揭露官員的腐敗。此外,中共的體製也絕不會允許不同政黨,反對黨對中共進行監督,因為中共知道,一旦執政黨製度性的貪腐被揭露,失信於選民,在公開、公正的民主選舉機製中,選民就會用選票把執政黨選下台,讓其失去政權。因此,中共絕不會去做可能掘自己墳墓的事。
盛雪也認為,無論是表麵上的裸官,還是實質上的裸官,中共官員腐敗的問題是一個中共體製內部不可能解決的問題,因為這樣的政治製度決定了中共是一個獨裁專製。在這樣一個權力給予的係統中,每一個人的權力基本上都是從上往下授予的、恩賜的。因此,官員忠實的是給予他權力的那一個人,或者那一個階層,並不是忠實於這樣一個製度。她說,在中共這樣一個專製國家機器非常強力地運作當中,整個體係形成了一個“絞肉機”的功效。官員身在其中,很難把自己摘出來,如果你摘出來,就可能麵臨風險,也可能就意味著你在中共內部的所有利益,所有財富,都會消失,同時可能會甚至冒著生命的危險,因為中共整個係統對內的殘酷性還是相當嚴厲的。
“所以,中共自己內部想要清除腐敗,根本不可能。而且這個腐敗隻能是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