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意味說,不論是中國公民還是外國公民,隻要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一年內在中國居住滿183天,就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隻要你是稅務居民個人,你無論從中國境內還是境外取得的所得,都需要依照新《個稅法》向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你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你沒有住所並且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83天,這樣的人屬於非居民個人。但是非居民個人並不意味著不繳稅,隻是免除繳納境外收入所得稅。
如此,在新法的框架下,很多空中飛人家庭將從此麵臨中國與加拿大兩國的雙重征稅。
(圖:個稅綜合所得稅率表)
如果已經在加拿大繳納了所得稅,按新法規定,“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這意味著,如果納稅人在加拿大工作,就需要看在加拿大繳納的稅款與中國稅法下的所得稅差值是多少。如果差值完全抵消,那麽你仍需要向中國補交個人所得稅。
而且,自2018年秋天開始,中加兩國已開始交換稅務和金融財務等信息,中國已正式加入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在交換信息後,中國政府能夠知道稅務居民在加拿大的收入情況。
按照協議,中國政府可以從加拿大獲得所需機構與個人的金融信息,具體細化到銀行賬戶信息,甚至是轉賬交易和賬戶餘額等,這一改變將是“巨大”的。
交換信息內容包括:
海外機構帳戶:包括存款機構、讬管機構、投資機構、特定的保險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
資產信息:存款帳戶、讬管帳戶、年金合約、現金保值合約、持有金融機構的股權債權權益。
帳戶內容:帳戶及帳戶餘額、姓名及出生日期、稅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計入該帳戶的總額。
所以,這一信息交換實施之後,對於中加兩國稅務局征稅那是相當利好了。
在這框架下,個人及公司在全球範圍內的金融(銀行)帳戶,都是監控的目標。彭博社分析指出,這個新政策同樣會對溫哥華、悉尼等城市產生影響。
中國的個人財富預計在2018年已經達到創紀錄的24萬億美元(約合165萬億元),其中1萬億美元(約合6.87萬億元)存於國外。
彭博社還指出,近年來,中國富豪一直在大肆購買,不僅推高了溫哥華、悉尼等地的房價,也讓藝術精品和葡萄美酒的價格節節攀升。因此,新稅製不但影響到中國,也可能影響到如溫哥華等投資熱門地。
文章認為,新稅製對中國富豪可能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大點:
很多人在2018年放棄中國國籍,放棄“戶口”,以免從1月1日開始對國外收入交稅。但是,稅務專家指出,從2019年開始,放棄中國國籍將需要先由稅務機關審核,並可能需要解釋他們的所有收入來源。
控製贈與
從新年開始,富豪們向親屬或第三方轉讓資產也要交稅,增值稅率可能高達20%。
比如一個有錢爸爸將價值100萬美元的海外股票免費轉讓給他的兒子,如果當初買這些股票花了10萬美元,那麽,他要對90萬美元的增值繳納20%的稅,即18萬美元。
嚴格征稅
根據新華社報道,欠繳稅款列入“黑名單”的門檻由100萬元降至10萬元。
普通百姓都如此,超級富豪可能會更嚴。2018各路明星紛紛補稅就可見一斑。
關注房產
此外,中國正準備出台房地產稅,最早可能在2020年生效。
雖然稅率和細節仍不明確,但征稅前景已經讓名下有多套房的人開始擔心,降低了房產作為投資工具的吸引力。對於國內有房的加拿大華人來說,房地產稅將嚴重影響其收益。
具體法案全文,請參新華社文章: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9/01/c_11233629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