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博文《龍女(文革鄉間紀事至二十)》我寫了一句:
“我到集上(某個中心村莊在陰曆每個月特定的日子裏有傳統的集市)賣自己家養的母兔下的小兔子,集上有專門人員驅趕來趕集的人,嚇得我和妹妹還有籃子裏的小兔子們亂竄”。
沒想到鬧出來那麽大動靜,首先肯定是得罪了“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呀,就是好”派,也帶動起來了對那時期的鄉鎮集市有所了解的網友的踴躍發言。
Reader007 有一問“下過鄉嗎?”,一個“下”字體現了什麽?
我不用下,那時候的我就在鄉下,一直在鄉下。我去外地見到火車鐵路是1980年的事情。
我理解,上文學城《幾曾回首》論壇的以中老年人為多,而在國外能夠上文學城的是屬於“不是真龍不過江”的,當年若是沒有些真本事,也不會能夠公費或自費出國。所以,這樣的讀者群,真真正正的農民家庭出身很少很少。所以眾網友中的大多數的文革經曆或兒時經曆是與我不同的。
我出生在華北一個邊陲小縣,屬於傳統農耕為主的經濟、文化皆發達地區,這麽說吧。我們縣出生的院士(10名)占本縣人口的百分比超過宜興縣(26名)、僅次於東陽縣(46名)。
這樣的地方在文革時期所發生的事情,應該有一定的代表性。
1. 文革時期的縣城也有著五天一次的集市。
縣城之外的幾個鎮也有集市。一般按陰曆,十天內有兩天是集日,集日相同的兩個鎮子一般相隔比較遠。
可是在文革後期,除了冬天農閑季節,在某個鎮是傳統集日的那一天,鎮子裏就會安排人員驅趕從鄰近各村莊來趕集的人們。不讓趕集的理由是趕集影響農業生產、影響農業學大寨。另一個暗含的意思就趕集是商品經濟的體現,是走資本主義道路。
驅趕的程度,取決於當時的政治氣氛、取決於領導的心情或其對政治的嗅覺、主要是取決於季節。夏收季節和秋收季節就驅趕的更加厲害。
這種驅趕,以在74、75、76年為最甚。
至於其他地區的情況,各位網友的切身體會應該是真實的,我相信!
我們縣那裏傳統地出幹部官員,曆屆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加在一起就有15人以上。因此在每一個時代,基層領導對當時的中央的政策都執行地更到位一些,包括文革那時候的左的政策和計劃生育政策。
2. 關於養豬、殺豬和憑票買豬肉
文革時期是提倡養豬的。64年出生的我就先後養過4頭豬,成功養大以後交給國家。 我要挑豬菜、切豬菜、糊豬食、喂豬。豬長到140~180市斤時就要賣給國家,這一般需要6~10個月。國家除了按豬被評的等級給出價格來論斤付錢,還要獎勵一些肉票。上交一隻生豬,有可能得到3斤左右的肉票。
拿著錢和肉票,就可以去國營(集體?)肉店去買豬肉。那時候的豬肉約0.85元一市斤。
到了春節前,每個生產小隊肯定是要殺豬分肉的,我們那裏一般的每個人可以分到3.0~3.5市斤豬肉。偶爾的,五一勞動節或十一國慶節,某個生產隊也可能殺一口豬給大家分肉吃,每人約分0.4~0.6市斤。這樣的好事情,在我在的生產小隊在七十年代總共趕上過2次。
農民,是絕對不允許自己殺豬自己吃或賣肉的。在我們那裏這絕對不行。
我當然知道,在文革時期,黑龍江的農民仍然可以殺一隻豬凍起來吃上一冬天。所以文革後期,我們那裏很多人都全家遷戶口去生活好的東北黑龍江了。
生產隊為社員殺的豬是哪裏來的?
生產隊飼養處養的豬簡直是皮包骨,幾年都長不肥的。一般的,是生產隊在秋後從本生產隊的農戶收幾頭差不多長大的豬,再集中用豆餅玉米蘿卜做飼料,催肥養上一兩個月然後在臘月二十三之前殺掉。
我在75年養的一頭豬在140多斤的時候被賣到本生產隊,和五六頭豬養在一個大豬圈裏,我還去看它過幾次。它好像也不認識我了。
屠戶,在那時候的確是受人羨慕的職業,至少油水足。
在每年臘月二十三之前,屠戶的確很忙,也很累,一二百斤的豬就一個人扛上扛下的。我認得的那幾個屠戶都有職業病,這次端午節我回家就見到了一個村裏的一個同姓姑姑,真的是三十多年沒有見過麵了。她就是在74年嫁給一個年輕屠戶的,可惜早已守寡二十多年了。
那時候在我們那裏,私自殺豬賣肉是要被批鬥的。我隻是耳聞過,沒有親眼見過。我們那裏的民風比較溫順,有了先例,估計一般的人也就不敢了。
殺豬,畢竟是技術活兒,控製好了幾個屠戶,也就沒有私下殺豬的了。
宰羊,在我們那裏不算技術活兒。我一共養過三回羊,到過年的時候就自己家人殺掉吃肉了,捅刀子剝羊皮的活兒不少人會幹。
我喜歡吃羊肉,但是我弟弟妹妹都不喜歡,從來不喜歡。到現在他們也不愛吃羊肉。我們那裏的農民有相當多的不喜歡吃羊肉。我當然知道,沂蒙山區、南通地區等地人都特別喜歡吃羊肉。
殺羊殺雞殺兔子吃,文革時期也沒有人管。可是不少人不愛吃兔子肉,到現在我也從來沒有自己買過兔子肉回家做著吃。
城鎮戶口的豬肉是憑票供應的。我爸爸是師範畢業的正式教師編製,屬於吃商品糧的,糧油魚肉煤都是憑證。而農民拿到的豬肉票是另一回事兒,路子廣的農民手裏麵就有不少肉票,就是交豬給國家後獎勵的那種肉票。那時候,給人送禮,就包括送肉票。
中國很大,一個海拔不超過15米的平原小縣還有4種不同的方言。所以對中國的認識不能是千篇一律,中國也不可能是某些人所認知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麵,更不可能是某些人期望的甚至是規定的千篇一律。
但是,派購任務沒完成的東西, 即便有集市也不能拿去賣。
國家統購統銷的產品, 理論上是不能自由買賣的, 不過隻是“理論”上, 好比糧票也是從法律(暫且認為還有)上述絕對不準買賣的, 但黑市一直沒有杜絕過, 地方糧票沒有全國糧票值錢。
當時沒有”城管“, 但有”市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