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水果,從我第一眼見它就認定那是藝術品的有草莓和西瓜。
隻有西瓜和草莓!
至於對以後陸續見到的各種奇瓜異果,我沒有這種感覺。
我第一次見到草莓是在1968年我4歲的時候,第一次吃草莓是1982年我18歲的時候。
第一次見草莓的那一天,是我自己走路離開家認識外麵世界的第一天,是我視覺享受最豐富的一天,是我就人生經曆的獲取而言最覺得豐富的一天,是我記得最清晰的一天,是我回憶童年最多的一天,是我知道居然有人和我叫一樣名字的一天,也是我從來沒有對人提及的一天。
為什麽說是我自己走路離開家認識外麵世界的第一天?因為我還記得我更早些時候離開村子是爺爺抱著的,我是被爺爺抱著去過鄰村一個開小鋪子(賣花生,糕點)的老頭家去給我買好吃的(買麻花)。
那時候我隻有三歲,爺爺一路抱著我還給我講故事,路上經過一棵大楊樹,是一棵響楊,葉子被微風一吹就嘩嘩作響。
以後很長時間沒有見過響楊,記得1983年陪爺爺到北京師範大學探看離國29年後回來的他堂弟時,才注意到師大院子裏有樹葉子被很小的風吹就發出嘩啦嘩啦的聲音,一下子意識到這就是久違的響楊。而現在我在中國的住處,樓前就有數十棵響楊,聽著樹葉響聲的烈度就知道大概當天是否陰霾的程度。
爺爺抱著我去鄰村小鋪買麻花的路上講的一個讓我笑得前仰後合的故事是這樣的:
早先三個有殘疾的人在一個大車店碰巧住在一個屋。其中一個是豁子嘴(兔唇),一個是拐子(瘸子),一個腦袋上長禿瘡(過去濕熱的南方很常見)。豁子嘴經常癢要時不常蹭一蹭,禿瘡癢時要撓一撓,而瘸子則時不常需要把腿伸直。
他們三個約定聊天時不許碰這些地方,要像正常人那樣。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實在熬不住了,豁子嘴就說,我講一個魯班爺的故事。魯班爺下凡修北京白塔寺的白塔上的裂縫,不用鋸子就用手。其他兩個說不可能。豁子嘴說你們不信我給你們比劃一下,他就用手把豁子嘴蹭了好幾下,然後把嘴一抿說就是這樣。
一直盤著腿痛苦不堪的瘸子說我也講一個濟公的故事,說濟公和尚當著寺廟裏的火頭僧,沒有柴草了,就燒大腿。那兩個也說不可能。瘸子說我比劃給你們倆看,說著用手把盤著的大腿掰直作勢要放到灶火坑裏,說就是這樣的。
生禿瘡的一下子明白了,說我今天早晨趕路時看到了一頭怪牛,怪極了。那兩個趕緊問怎麽個怪法,生禿瘡的用手握成拳頭,一邊在頭上砸著,一邊說:這個怪牛啊,這一個犄角,這一個犄角,這一個犄角,。。。。。,這個牛一共長了20多個犄角。
我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故事是爺爺的爺爺講給爺爺聽得。
反正我聽完以後連笑不止,肚皮都笑疼了。
現在想起來這個故事也不是十分有趣,可能那時候我還小,笑點低,主要是爺爺連說帶比劃,動作滑稽。
這裏麵我可絲毫沒有歧視殘疾人的意思,這種歧視在美國可是罪,要被人告了可不得了。
若幹年以後,我長大了,對曆史比較感興趣(那時候根本沒有書可讀。在文革後期,特殊的我們家有新版的紅樓夢和水滸傳),記得爺爺講過一個古代因為拿殘疾人找樂差點亡國的故事。
話說當時國君是齊景公(應該是齊頃公,不知道是我一直記錯了,還是爺爺當時記錯了)的齊國,有四個外國使者出使齊國。有趣的是這四個人都是殘疾,一個是瘸子、一個是禿子、一個是獨眼龍(隻有一隻眼)、一個是羅鍋兒(駝背),這四個人在朝堂之上參見齊王,可以想象那是一種什麽景象。接見完畢,齊王回到後宮將朝會的事當笑話講給太後聽,太後覺得好玩表示要親自看看,於是齊王安排了二次接見,並故意找了四位與使者一樣的接待人員,跛腳的引導瘸子,光頭的接待禿子,瞎了一隻眼的陪在獨眼龍左右,駝背的帶著羅鍋兒,而太後則領著一幫嬪妃宮娥躲在帷幕後麵觀看這難得一見的“盛會”。結果可想而知,太後及嬪妃宮娥就像觀看趙本山小品一樣全部笑翻在地,有的還抱著肚子要揉場子。這下可惹惱了使者,四個人約定來年共同伐齊。齊國大敗,四國提出來的條件是交出太後,以後種農田要把田隴全改成東西向。
至於詳細的故事情節,您自己查曆史去吧。
我爺爺學問夠大的吧?反正當我小學五年級語文老師在批林批孔時說司馬懿是諸葛亮的謀士時我大笑挨了老師的粉筆頭,我回家後告訴爺爺,爺爺也大笑。
我爺爺學問夠大的吧?反正後來高考有文言文《張良拾履》翻譯成現代漢語,對我哪都不叫事兒。
書歸正傳。
一個農村小孩子,估計那時候去一次縣城是人生中的重大事件,但那是我5歲後的事情,不是本文所描述的。
話說1968年初夏的一天,爺爺帶我去村東北五華裏處的一個鎮子(當年的水旱碼頭,現在早衰落了)去趕集。
一出村頭,碰上了一個人帶著他女兒。他叫她女兒趕快跟我爺爺叫大爺(大爺爺的意思)。
分頭走開後,爺爺說:他女兒也叫xy(我的名字),偷你的大名。
我說:她不是叫春蘭嗎?
爺爺說:那是她的小名,今年(春天)她上學,報的學名是劉xy,他們那種傻啦吧唧的人家哪能起出來這樣有學問的名字?一個女孩子起這樣男性化的名字,文化大革命啊!
後來我一直不喜歡她和她爹。他們怎麽能偷我的名字叫?
這弄得我很不愉快,以後長大了幾歲,曾經還想質問她為啥偷我的名字,但見她人高馬大、胳膊老粗,我就忍住了。
但是以後我走南闖北,見到和我叫一樣given name的才有兩個,同名同姓的還真沒有。看來像我這樣顧忌自己名諱的人,要感謝祖父和父親沒有給起像當時時髦的名字誌強、誌剛、誌東、誌遠、誌華、向東、衛東等。
爺倆向東北方向走著,爺爺給講一些這些村莊的名字及一個四歲小孩子能夠聽得懂的掌故。
走出來這些鄰近我們村的村子們,就到了從縣城到這個鎮子的馬路上,當時我的理解,馬路就應該是馬走的路(當時,還不會認為馬路是馬克思主義者走的路)。
可是我卻在馬路上見到了駱駝。
剛上馬路時,爺爺碰到了一個熟人,聊天時說到這個鎮子下屬的一個生產隊買了一頭駱駝。限於我的語言掌握,我也不知道什麽是駱駝,更沒有把駱駝與牛馬驢羊做歸類。
在馬路上,來往拖拉機(膠輪的)、牛馬車、自行車比較多,所以爺爺帶我靠路左走。隻見一個半幹的水坑裏有一件耕地用的、用拖拉機帶著的大型耙犁,半淹在水裏,也不知道怎麽翻進去的,好像不是新近的事兒。這是我第一次見到這樣有幾個犁刀的拖拉機犁。
再往前走,有個村子的西頭第一家牆上寫著四個字,我知道那是村子的名字。我知道那時候村子的名字都叫xy大隊或xyz大隊,而這個村子牆壁寫的是趙家房子,我不認得字,當時也看出來“大隊”和“房子”字形不一樣。問爺爺,爺爺講這是一個很小的村子,才有幾家人家,所以叫房子不叫莊,行政上是歸鄰近的一個大村子管。
走的離村莊有些遠時,我看到了老大一片林子,有籬笆圍起來,裏麵密密麻麻長著一種樹。我以前沒有見過的,就問爺爺,爺爺說那是桃樹,長“接桃”的,不是毛桃。爺爺還帶我進了路邊的深壕溝,再邁出壕溝到桃園籬笆旁,指給我看那些有秋天市場上出售的核桃那樣大的青桃子。說接桃個頭大,吃起來更甜,而且沒有桃毛癢癢人。我半懂不懂的。
對我來說,吃到毛桃是1974年的事兒,吃到蟠桃是1982年放暑假前,同在一個大學的精密儀器係大四的三表姐給我吃的,吃到“大接桃”則是1982年夏天爸爸買的。
再往前走,馬路上真的跑出來了駱駝。
過了桃林,路的左邊現出來一個大院子,房子高大、林木齊整、大門森森、院牆伸向遠處。爺爺說這是一個中學,在我們村北頭小學讀完書,再有機會讀書就要到這裏來了。那時候我知道學校大致咋回事兒,知道這個“中”學肯定比“小”學厲害,不禁的肅然起敬起來。遺憾的是,我一輩子也沒有踏入這個鎮中學過,哪怕是一步。據說,後來當上08年北京奧運會的主場體育館“鳥巢”中方總設計師的那個著名老鄉加大學校友就是在這裏讀的初中。
過了中學校門口,馬路變得更筆直,能夠看出去一華裏。隻聽爺爺說了一句駱駝來了,放眼望去,見是從北麵來了一輛畜力車。再定眼一看,隻有一個牲畜在駕車,可是這個大牲畜它不是馬、不是騾子、不是牛、更不是小個兒的驢,它是一個我從來沒有見過的怪物。
怪物越走越近,我看見它有個老長的脖子,怎麽長得跟雞脖子似的?它怎麽沒有腦袋,它怎麽能沒有腦袋,就把鼻子眼睛嘴直接長在脖子上?!
這、這太可怕了!
它怎麽長著那樣兩隻大腳片(大片腳)。
它背上怎麽長個大疙瘩,那麽大一個疙瘩,不是一個是兩個,這太嚇人了!
這個怪物和它駕著的車越來越近,我不由得躲在爺爺身後去了,爺爺笑著摸著我的頭說不要怕。我再望過去,才注意到還有一個人在車前麵牽著駱駝,我一下子放心了,有這個人在,駱駝不能亂咬人、亂踢人、亂噴人吧。我再仔細一看,這個牽駝人手裏的繩子,怎麽不是套在駱駝的頭上和嘴上,它怎麽是從駱駝的鼻子裏出來的?駱駝不疼嗎?
正觀察著、新奇著、更多的是恐懼著,駱駝車已經過去了。
心有餘悸的我這時候注意到路右邊出現一個叫祖莊子大隊的村子,怪怪的名字。我奶奶家當大官兒的哪家親戚就是這村子裏的,她出生於這個村子的二表姐、後來嫁的的丈夫是解放後的鐵道部副總工,她親九妹嫁的也是這個村(她丈夫是老革命,解放後秦皇島市第一任市委書記)。哦,剛才我忘了寫了,在見到桃園以前的馬路左邊有個村子叫鬆各莊石莊,我奶奶的同父異母的二姐嫁到這裏,她丈夫是解放後的鐵道部副部長、中科院學部委員(院士)。爺爺當時隻是簡單提及我們家在這些村子有親戚。小孩子的我當時還不知道“自豪”這些,還沒有虛榮的概念,隻有現在的我才會來網上顯擺這些。
馬上就要進入鎮上集市了,反正亂哄哄的,到處都是人。
爺爺帶我徑直沿著大街向東走去,向路南進入一個老大的大房子,這是鎮供銷社(百貨商店),我不記得爺爺買了什麽東西,隻記得他把我帶到買食品瓜果的櫃台前,我就覺得從進這個大房子以來就聞到的一股清香味這時候變得更濃了,應該是某一種新鮮水果的味道。可是在那個時代,那個季節,上一個年頭夏秋季節收獲的蘋果、梨等鮮果早沒有了。這種新鮮水果的味道來自哪裏呢?
我眼睛到處亂找,從人與人的間縫中去找。什麽也沒有看見。偶爾抬頭看時,隻見櫃台上方,橫著一條細繩子,繩子上隔不遠掛著幾個東西。隻見它們有一個把兒被拴在繩子上吊著,這個把兒下麵是像一個鋪墊一樣的綠托兒,葉子一樣綠托兒下麵是紅色的、近似呈橢圓體的一個東西,個頭不大,和杏兒個頭差不多,而且上麵密密麻麻的還長有星星點點的小顆粒。
這到底是啥呀?爺爺見我出神的望著,說這是草莓。但是爺爺沒有做進一步的解釋,他隻是在哪裏站了一小會兒就拉著我離開了商店。
當時供銷社肯定是有或者有過草莓賣,可能就放在一個筐子裏,隻不過隔著高過我個頭的櫃台和擁擠著的人群,我看不到。
這個供銷社經理、甚至說是個別供銷社店員,是很雅致的人,在那個文革時代,他(或她)還能夠讓商店裏有紅有綠,有些許藝術裝點。我到現在也不認為那是商店在為自己的商品做廣告,完全是出於雅興。
我現在想爺爺當然知道那是草莓,那是一種水果。可是當他看到我被草莓吸引時,他猶豫了。很可能帶我到集市上來之前,爺爺就琢磨好了為我買什麽東西吃,草莓當然不在計劃之列。爺爺當然知道,草莓是酸酸的,小男孩子不一定愛吃。而且那個季節,稀有水果上市,價格應該是不便宜的。出於以上考慮,爺爺就拉我出商店了。那種情況下,爺爺自然的會認為,花同樣的幾毛錢,買一塊油炸餅更實惠、更解饞、更會令我高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草莓。大約看了不到一分鍾。但是這對我的吸引太強烈了,印象太深刻了,我不知道我看到是什麽,是真實的水果還是其它材料做的藝術品。因為我知道,作為過去的殷實人家,我姥姥家的房間擺設中有很多很質量上乘的工藝品,其中就有一對罩在玻璃罩子裏麵的盆景,是兩顆非常有藝術性的樹,上麵有鳥,有紅果,有綠葉,當時那肯定是由相對值錢的一些材料加工的。所以,不管這個草莓是什麽東東,我首先認為它是藝術品,我時不常的回憶起和爺爺第一次去趕集時,首先想到的是“草莓”。
星移鬥轉,轉眼1982年,又是初夏,在我上大學的城市,在有水果賣的商店裏,我第二次看到了草莓。這給我帶來的驚喜不亞於發現水杉不是億萬年前化石而是活生生的一種樹木給科學家的驚喜。
水果店裏(不是水果攤上)的草莓,數百數千的靜靜的躺在那裏,但是我仍然能夠認出來那是草莓,是認定世界上應該有的一種水果,也是藝術品。從此,我每年肯定要買幾回草莓吃,甜的,就多吃一些,實在太酸的就分幾次吃。如果很甜,一頓吃一斤多也是有的。不甜的話,就放著它在一邊,想起來就吃幾顆。但我不會等它放爛了。我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認為在初夏幹熱的空氣中,草莓的水分也蒸發厲害,它時間放長了有機酸和糖分都濃縮了,可是酸有緩衝性,濃縮幾倍都口感差不多,而糖分增加帶來的口感就是不一樣了。這是我典型的書呆子邏輯,勸大家不要去試,時間放長了的草莓,吃壞了肚子得不償失。
出了供銷社的大門,爺爺帶我回到十字街口然後向北走去,不久就進了一家小飯鋪,裏麵有著幾個人,有的還和爺爺打聲招呼,其中包括幾個大師傅(廚師)模樣的,我也沒有留意他們說些什麽,我隻是兩隻眼睛不夠用。首先看到的是在店鋪正北邊是一個半口缸一樣的東西,橫著扣在那裏,裏麵什麽也沒有,當時下麵有燃燒未盡的餘灰。我好奇的看著,不知幹什麽用的。當然了,讀過我係列故事12的網友,肯定知道或想到了那是用來烤缸爐燒餅的缸爐。另外一個鍋裏,有熱油翻滾著,裏麵炸著像北方冬天生燃煤爐子走的爐壁子一樣的麵食。另外一個老大的平底鍋裏麵烙著肉餅,這個我認識,因為旁邊放著韭菜拌的肉餡和麵板。
爺爺給我買了一塊“爐壁子”上撕下來的一條,告訴我這是油炸餅。讓我就在這個小飯鋪裏吃了,算我的午飯吧,沒有記得爺爺吃過什麽。
至於缸爐燒餅,我當時沒有見到,8年後才吃過,見故事12的描述。
至於肉餅,這次爺爺沒有給買,就是近兩年後的初春,媽媽帶我又來趕過集,又去了一個更大更正式的飯店,媽媽忍了忍,也沒有給我買。吃到肉餅,是幾年後姥爺從城裏(縣城)買給姥姥和我的,真好吃,不亞於缸爐燒餅。
散集前,爺爺買了他應該買或賣的東西,然後我們一起回家。
又是走到祖莊子和鎮中學之間時,那個駱駝又從南向北而來,真是冤家路窄。駱駝車越來越近,怎麽駱駝身上、兩個駝峰之間,那個牽駝人怎麽坐上去了?
正在看著想著,那個駱駝車就走到了爺爺和我旁邊,突然這個駱駝叫了起來,不是“啊啊”,就是“呱呱”,反正不是“哈哈”、“哇哇”和“悶悶”的叫,我恐懼(請注意,我這裏用了一個比較正規的恐懼這個詞兒)極了, 一下子躲到爺爺後麵,並且狠狠的(不僅僅是緊緊的)抓住爺爺的大腿,爺爺隻得把我抱起來,直到這個駱駝走過去。
我累了,吃了油膩的澱粉食品,也困了,再加上驚嚇。不一會就在爺爺身上睡著了,爺爺就這樣一直抱著他的大孫子慢慢向家裏走著。
等我醒來,已經是附近熟悉的村莊的景象了,好在那天是半陰天,不算太熱,否則爺爺多累多熱?!
這是我第一次出遠門,和爺爺。爺爺給我買了油炸餅,我見了缸爐,見了草莓,見了青桃,還見了駱駝(第一天聽到駱駝這個詞兒,同一天就見到了駱駝),還知道有中學,按這個邏輯,稍微大一些,就應該推理出來還有大學。
昨天電話中媽媽第n次(n大於等於20)說:“你爺爺奶奶對你們仨的那個好,沒有啥可說的(太好了)!就是對你爸和我規矩太大,舊禮太多”。
這是關於我吃草莓的故事,再以後,我吃草莓就是在歐美國家了。美國的草莓大,但是在美東地區出售的都不太甜,可能是為了運輸吧。記得有一次去南加州,在一個大party上,那個草莓的個頭和我當時四歲的兒子的拳頭那樣大,而且非常非常甜。
回國以後,發現國內的草莓下來的時節是春天,那個草莓,是近似白色的,那個顏色,就像肺癆病人臉上的紅頰,怎麽那樣的看著怪異。我每年買一次,但是年年後悔,即使是拎著盒子裝的草莓小心翼翼的走回家,到家了一看那個草莓也完全失型,爛糊糊的,讓人一點沒有吃的雅興。
我眼中的藝術品草莓哪去了?
在中國華北平原地區,草莓成熟的時節是5月下旬和6月上旬。為什麽不在那個時候吃草莓?農民和水果商說那時候草莓買不上價去。可是真的到了5月底6月初,賣草莓的水果攤寥寥。這就跟我們冀東情況一樣,吃甜瓜應該是在7月初及以後,而實際上,在京津冀賣甜瓜的季節居然是5月份,六月份的水果攤上的甜瓜都很少了,一看就是剩下的。
中國人怎麽了?好像必須別扭著、非自然的活著,才叫是進步中的生活?現在的不稼不穡的國人在經過幾代的進化後,還知道自然界的草莓應該什麽時候成熟嗎?!
遺憾的是,至今我沒有去過草莓園,沒有親自摘過草莓。
明年吧,一定帶孩子們到farm去摘。
本故事後記及賣草故事的後補
媽媽電話最近壞了,最近都是通過給二叔打電話報平安。
可是今天早晨一下子就打通了,媽媽說幾分鍾前剛修好,原因是修電話的那個“小小子”前幾天腿受傷了,到現在還一拐一瘸的。
聊了一會兒家常,忍不住還是問了媽媽還不記得當年賣草的事兒,
她說“記得,你爸半夜十二點以後才回來”。
我:您還到姥姥家叫門,讓我一起去城裏路上找我爸。
媽:和你走到莊西頭就回來了。
我:媽,我沒有陪您去。
媽:那就是兩個小的陪我去的,到(村)莊(的)西頭,黑燈瞎火的,就沒有敢再往前走。
我,舌頭和嘴唇都不太聽使喚了,隻好什麽也沒有說。
媽:那時候的日子,真可憐!
我趕緊轉到別的話題(媽媽又提到爺爺奶奶對我們的好)。
爸爸當年在姥姥家沒有談到媽媽出門去村頭等他,不應該是我記錯了。這段情景,有可能媽媽沒有向爸爸細述,也可能是爸爸已經知道了但是怕說出來讓姥姥姥爺傷心。畢竟是姥爺阻攔我和媽媽一起去找我爸。
早晨給妹妹打電話,也提及“賣草”之事。
妹妹說:哥,你記錯了,賣草是在1975年,地震的前一年,因為我記得我那年還很小,還住在原來的大房子裏(不是住抗震的臨建房),1977年的晚秋也不可能去賣草,早就隻學習考試了。
我:???
這話對呀,我也是清清楚楚回憶起我當時是住在姥姥家的正房裏。
看來真的是我記錯了!不可挽回的記錯了。
看來,拉車去賣草的是11.3歲的我,和9.6歲的妹妹,而不是12.3歲的我和10.6歲的妹妹。
九歲多的妹妹拉著車一天走了26公裏!我突然又心疼妹妹起來。
妹妹還說:那天晚上我陪著媽去過村西就一次,媽她自己去過幾次我不記得了。爸回來前媽也是一個人坐在家裏低聲哭,我一點兒也沒有睡。就是q(弟弟名字)該睡睡。
妹妹:媽媽太善弱。
如果我知道以上這三個細節,那個“賣草”的故事的悲切感就更濃重了。
本來,我寫這些博文是為了徹底擺脫對過去這些不愉快的往事的回憶,接下來要講是一個更顯得是對我童年乃至一生負麵影響甚大的故事,估計網友看過以後會恨恨咬牙根的。因此決定先講一個歡快的故事,講了一個親愛的爺爺帶我趕集的故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