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計劃,不是刻意的,怎麽就定了百年不遇的日食日過戶房呢?但是這個房的易主的過程的確有點奇葩!當然不能和百年不遇的日食的幾率拚比了,不過這麽個漂亮的房子竟“矗”在市場上600多天!經曆了4個賣房經紀的手!過戶的時間還延遲,非等到這個日食日,這百年不遇,不可能被遺忘的日子!是不是真有點宿命?
過戶 “扭扭捏捏”的“整”了5個多小時,眼看著太陽被美國的“天狗”吞了,又吐出來。。。過戶最終隨著太陽的還原,有了個了結,易主了!!!從律師事務所出來,頂著耀眼的日頭回家了!故事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年初,A太太從外地打來電話,求我幫忙賣她的房, 就是這棟日食日過戶的“靚”房。接手前,做了一下文字的搜索。
一)買賣房的曆史:
1. 買房曆史:
這房A 太太2012年買進,那時房價正值美國地產最低靡時段,應該買了個好價錢!第一手房主是個Builder,自己的房, 自己監工,很用心蓋。記錄,值81萬。據說,A太當時人在大陸,沒有親眼看到這棟房,隻是看了看圖片,就這麽定了,買價74萬5千,好像是占了個大便宜!過完戶,還很大方地讓賣主免費住了半年!
看看!真羨慕來自大陸的同胞們,有錢!七十多萬美金,連眼都不多眨幾下?要知道,這種價位在亞特蘭大可是重量級的房價了!屬於豪宅了!
2. 賣房曆史:
2015年初,A太遷居到別的州,搬走了,這個社區還不允許出租,A太太隻得把 “靚” 放到市場上叫賣!
第一個中介,就是那位幫A太太買房的經紀,他把“靚”放在市場上,要價89萬6千,用這個價在市場上堅持了203天,可惜,沒能出手。接著降價到79萬9,又堅持了43天,還是沒能易主。
在這第一位經手的經紀人的手裏總共243天,生生的把“靚”留下了243天逗留沒能出手的不良記錄!美國賣房的記錄沒秘密,誰都能查的到。“靚”有“曆史”了!
換經紀吧,A太太聽人勸,找到這個社區的一名比較權威的房產經紀人,是個白人,據說這個社區的房子大多數,都是她經手給賣出去的,她自己就是這個社區的居民,還是個住了20多年的老住戶了!A太看到了希望!!!
第二個房產經紀,“白”經手了306天!房價最後降到了75萬6千!!可惜還是沒能出手! “靚”房在市場上203天加上306天,共計509天!加上中間間隔的時間,前前後後差不多兩年了,房價從將近90萬到70幾萬,還是賣不掉!!!從這個賣房曆史的拜讀中,不得不讓人起疑?到底是怎麽個情況?
3. 政府的估價:
這是棟2003年建房,參看政府的估價,這房年初應該值80--93萬,取個平均值也應該值86萬!從地圖上俯視“靚”,“靚”麵對一個小水塘,後院是Chattahoochee河,我曾經手過C河邊的一棟房,2百萬美金呢!如今在河邊光買塊地,也要一百萬美金,我感覺到了“靚”是有份量的!可是為什麽就賣不出去呢?
4. 實地考察:
在紙頭,書麵上觀察了個仔細,再到現場去看看吧!當時“靚”還是在“白”經紀的名下,先和“白”預約了一下。
這個社區有門衛,社區地理位置在著名的高尚區Johns Creek,好學區,生活方便,社區費用貴了一些,每年的年費將近4千美金,不過每家的院子草地的打理歸社區管。
進社區門,門崗要“驗明正身“。
類似公園般的社區,幾乎家家後院都有水塘,許多的水塘內,還有噴泉四射,充滿了活力。。。小橋流水,碧波漣漪。。。雖然沒有看到蜻蜓落腳小荷尖,卻也能時常觀到鴨子們悠閑地測試水的“冷”“暖”!
早春的清新,略略的涼意,帶著一腦門子的問號,走訪了“靚”。
的確是個“靚”房,在整個社區裏很打眼!!!(我的一個客人看過這個房稱她為“樓王”)。一到門前的確感到了一種氣勢,不過外牆四周是Stucco材料(看上去象是水泥麵的那種),Stucco在亞特蘭大的名聲不是太好,我基本上比較避免這種材料的房,二十多年前,我自己從紐約剛搬來時,買過一棟這樣的房,知道其中的麻煩。
去的時間早了點,因為是空房,我估摸著,時間早點可能沒多大關係,到達時,“白”正在打掃衛生,還在烤餅幹,巧克力Cocky,香香的味道撲鼻而來。。。
“白”非常熱情,沒想到我來的這麽早,她讓我隨意到處看看,我也就不客氣了。。。
轉了一圈,結論:房子的“底版”不錯,位置不錯,可是太沒有賣相!哪哪的都需要整理!外牆,到處看到Stucco細細的裂縫,房後屋簷下,竟然看到了一個一尺×兩尺的大洞!內部牆上,牆角線,木沿上,也能看到不少的細細的裂縫。。。地毯需要換,地板看上去老舊,兩個主人房的衛生間,和一樓的客人衛生間裏,貼滿了過時的大花牆紙。。。還有,最不能忍受的老式密集格子窗子,格子內的黑色橡皮,因為漏氣而翻了出來。。。My !這房怪不得賣不掉!
與“白”交談,感歎,這種價位的房子,房子的狀況這樣,這可怎麽賣啊!“白”說“房主不願意花錢收拾,就這麽賣。在“白”上市房的過程中,有人出過價,成交71萬8千,不過驗完房後,又要求修理一大堆,房主生氣了,沒能達到合約!
有點同情”白“了。。。
回來後,給A太回了話:這個房子本來很值錢的,可是現在這種狀況,我沒有能力幫她賣。
二)接手賣房,我成了第三個房產經紀!
A太,拗不過我,答應配合,一切聽我的
1. 打扮一下,花了A太1萬9千5百
n 地板打磨重新刷漆,換新地毯:$4,100.00.
n 換了所有漏氣的窗子,換成那種沒有格子的那種,屋內立即亮堂了許多:$6,600.00.
n 室內刷漆,調配比較流行的顏色,去掉不流行的花牆紙,補外牆窟窿,補Stucco裂縫,把個房子裏裏外外整的看上去象全部刷新了一遍,新鮮,靚麗:$4,300.00.
n Staging 請專業室內裝潢師擺家具,3個月租約$4,500.00.
房子收拾完了,真漂亮!!!我還花了400美金,請了專業的攝影師,照了一套美麗的照片。
2. 上市了,要價86萬!
要價86萬,看客來了一波波,有3個買家來過2次。。。 這個房有很多人一直很關注,因為這個社區的位置和環境。但是價錢引來一堆質問!大家都知道這個房的賣房曆史,還有人從紐約打來,問:為啥一下漲了10萬美金!我說,這房本來就值這個價!不信看看政府的估價!!!可是人們還是不能苟同,大家一直認為,雖然如今這個房子被打扮的很漂亮,可是因為在市場上的賣房曆史,讓人不能接受80多萬的價錢!有一個房產經紀質問我說,賣主這次最多花了2,3萬裝修,漲了10萬!不能接收!
第一周有人出了個73萬5的價,這和要價的86萬也差的太遠了!看來,對方還是以上一次市場要價75萬9 為基數來出的價,還很大方的說,你們可以回個價呀!可是86萬,73萬5,也差太遠!也怪我,可能給賣主的期望值太高?才上市,賣主不願意輕易地妥協。
一個月過去了,沒有第二個人出價,我有點發愁了!如果想讓市場忘記這段賣房的曆史,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房子租出去一兩年!可是這個社區不允許出租!!!
我幫了屋主,以屋主的口氣給社區管理委員會寫了封信,陳述了這個房子的賣房曆史,和無奈,求HOA能給個特例,允許屋主出租此房(我不管出租,如果屋主改成租房,我是拿不到一文錢好處的!)。
社區管理也蠻通情達理,最後給了允許出租的決定!我為屋主高興,但是屋主嫌麻煩,執意要賣!
3. Open House
沒辦法,還得想輒賣,發出通告對外開發,Open House。
別說,這個社區還頂麻煩,申請Open House的程序不但很繁瑣,還有一大堆規定:不準在社區門口放Open House的牌子!(這可影響了不少過往的遊人的關注啊!)先要報備哪些人會來。。。(不是廢話嗎?這可怎麽統計?都是隨機的呀!)。
等了將近兩周,才收到HOA指令,可以做Open House了!
不知道在這眾多限製的情況下,是否能有好的效果?不管了,先Open一次再說。
第一次Open House,我的想法是,起碼能把鄰居們給招來吧?說不定鄰居的七大姑,八大姨的沒準願意搬來呢?
那是個星期日,下午從2點到5點,聘請了個漂亮,利落,大方的小姑娘坐“鎮“,門口郵箱上放上6,7個彩色氫氣球,Open House的牌子在房子門口,指著正門!
第一次的Open House,的確招來了一大群好奇的鄰居,有人過去來過,也有第一次來的,前前後後來了十幾位,大家對房子的感覺都很好,有些過去看過這個房過去上市時的情景,對這次上市的狀況大加讚賞,(Of Cause,花了 “銀子” 了嗎!)有一個人還提起,想買這個房來著,後來因為太多的東西要修理,就放棄了!最後在同一個社區買了棟另外的房子。。。
不少人還拿了材料回去,要帶給親戚朋友。
總之那一天很熱鬧,從外麵來的人不多,主要是本社區的人,坐鎮的小姑娘,3個小時基本上沒有坐下來過。。。
第一次Open House,雖然有人來,但是沒有帶來真正的買家出價。
第二周周末繼續Open House,還是那個時段,仍然是那個笑容可掬的小姑娘,幾個彩色氫氣球,房價經過房主同意,降到79萬9千了!
來了一波波的人,沒有第一次人多,鄰居還是不少,還有我的一個朋友,她也住在這個社區,她都替我發愁,說我拿到了個“燙手的山藥“。。。
第三周周末繼續Open House,這次有一對老者,很打眼,很儒雅的一對,他們也是這個社區的居民,過去這個房子上市時,他們來看過這個房子,這次的展示,讓他們有刮目相看的感覺,還質疑過去是不是沒有布窗簾? 我說有,如今房子收拾好了,哪哪的都看著順眼。。。 他們很喜歡這個房子,在房子裏呆了相當一段時間。。。臨走時,要了些文字材料,說要為我宣傳,那位先生是個高爾夫球愛好者,老先生說要帶些材料給他的球友們。。。
三) 買家來了!還是個房產經紀。
終於來了個買家,很喜歡這個房,前麵提到的第四個房產經紀,就是買家,一個無厘頭的經紀人買家!
買家,叫他D先生吧,就住在這個社區,D太太看了這個房,非常喜歡!他們過去從來沒有看過這個房,過去的上市,沒有給他們有任何的負影響。
買家D先生出價了,很強的攻勢,很低的出價,來來回回的差不多一周的拉鋸,扯鋸。這時候,房子上市也快兩個月了,賣家也沒有耐性了,最後以74萬,現金,不修任何東西,5萬美金的誠信押金(Earnest Money),兩個月過戶的條件成交!正值上市的第59天。
可是買家D先生,雖說是房產經紀,但是對買賣房的程序很沒有章法。
1. 無厘頭。
無厘頭1:不知道怎樣保護自己。
(1)沒驗房:
D問我要了份上次經紀經手時,曾經有過合同的人的驗房報告,A太太轉給我,我轉送個買家D先生,他隻看了一下報告,問我這個房子有沒有其它問題,我說,據我了解,冰箱好像不怎麽靈(是那種很貴的Built in和櫃子成一體)。
買家D先生就這樣,自己沒有請人來驗房,房子買賣合同寫的是Sold As-Is,沒有給他一天的反悔時間(一般最少要一周的驗房期)。
(2)沒有貸款審批時限:
誠信押金(Earnest Money)五萬美金,D同意了,合同的第二天,就把五萬押金轉到了過戶律師那兒。
還誇下海口,用現金買房,所以沒有貸款的保護時段(一般貸款會要求最少21天的貸款審批時間如果沒貸下來款,買家可以收回誠信押金)。結果合同一周後,D說要貸款,給了封可以貸款的信!我們才不在乎呢,如果貸不下款,D那五萬誠信押金可要被賣家給沒收了! 有押錢就不怕!!!
(3)要求延期過戶,被罰五千,再另外追加兩萬誠信押金:
臨近過戶的前十天,D先生告訴我,可能不能按時過戶,貸款耽誤了!當時房屋估價還沒做呢!
延期過戶?A 太太很生氣,給了買家D先生幾乎兩個月的時間過戶,因為是現金購買,才同意這麽個低價!即使是貸款,將近兩個月,這時間怎麽也夠了!
D先生用的是銀行直接貸款,是個大銀行,D以為大銀行可能沒問題!可能自己也沒有跟進的緊,可是我有過經曆,大銀行更慢!這一下D很被動!
最後A太隻同意延三周,還要買家D先生轉兩萬五千美金給律師,兩萬外加上次簽合同時的五萬,一共七萬誠信押金,在過戶時還給買家D先生,另外的五千做為延期過戶的補賞給賣家。
買家D先生覺得不公平!說為什麽要被罰?還說如果上法庭,這次不按時過戶,法官也不會判五萬誠信押金(Earnest Money)都給了賣家!D先生說,作為Liquidation Damage 賠賞,怎麽會要這麽多錢?我也沒有對你的房子做了什麽損壞?接著就和我討價還價的說,能不能給少一點?
My Load!我真是無語了!怎麽這樣無厘頭?連誠信押金的作用都不明了!怎麽做的房產經紀?在電話上我吼出 “You are dumb!”,( ashamed on me太不專業了)我急得隻剩罵人的份了! 我讓他去問他的老板(Broker)! 大女兒在一旁都聽傻了!說我的英語在發火的時候,還真溜。。。其實我真正擔心這個無厘頭的買家D先生,如果他真的是這麽無知!他會丟掉那五萬誠信押金的!如果再往前走可能丟掉七萬五千美金!!!我聽說那個大銀行可能給他貸不下來款,他準備換一家貸款公司,重新貸款!三個星期!時間上真的很玄!我真有點為他感到悲哀。。。
買家D先生被罵過以後,安靜了一天,估計在詢問了行家以後,知道自己沒有選擇,隻得簽了附加文件: 認罰五千,D第二天轉了兩萬五給了律師。
賣家A太,隻同意延最後一次,三周,如逾期不能過戶,7萬5千押金沒收!
就這樣,過戶時間一不小心,就湊到了日全食的那天了!8月21號,2017年。
從那天開始我的心就被揪了起來,我真不想買家D先生過不了戶,被罰款7萬5千!不是小數字。。。如果真丟了那麽多錢,會不會引出瘋狂的事情?不敢細想。。。
我要了貸款員的電話和Email,隨時和他聯係,期望不要再出差錯。。。
II.無厘頭2:沒有一點房屋檢查知識,攪得的那個亂!
(1)空調出了問題,冷凝水漏了!
還在計劃8月初過戶中,買家D先生要求在7月10號,帶人來房子測量一下空調暖氣的尺寸,他準備過戶後,把原來的三套全部更新。
7月9號,我回到 “靚” 那兒,把衛生稍微打掃一下,對於空房,我一直都很小心,一般都把水的總閘給關上,怕萬一有漏水什麽的。因為買家 D先生,也住在同一個社區,我把那個放鑰匙的盒子也給拿走了,我怕他沒事就把門開開,進去溜達一圈。。。
仔仔細細地檢查了一遍,掃了掃蜘蛛網,車庫的樹葉子。。。看看沒有什麽問題,把放鑰匙的盒子掛在門上,這樣D先生就可以自己開門進去了。
7月10號,買家 D先生下午給我電話,說漏水了!讓我過去一下,我急急忙忙地趕到現場,正好AC的師傅也在那兒,當時,其中有一個空調的在外麵的管子結了冰,在閣樓裏的機器的盤子裏積滿了水,水從壁爐前的一個燈裏流了出來,壁爐下的石頭台麵上,積了一旺水。。。AC師傅把空調關了,局勢得到了控製!我走了一圈,沒有看到其它地方有漏水,還好發現的及時。謝天謝地!
這種空調漏水的事情經常發生,常常是在天花板上一長溜的水跡子,我也見怪不怪,最近我還帶人看了一棟湖邊房,那個漏水更是一個慘!
得修啊,A太太開始還不同意修,認為房子是Sold As-Is, 不修任何東西,但是這個狀況是在簽合同之後發生的,不能算在As- Is 的範圍。谘詢了3個房產律師,異口同聲的說,要修!不然買家有權利退房,拿回押金,這樣一來可就麻煩大了!
先把空調機器修一下,閣樓上的盤子裏的水也必須處理!第二天,請了個AC師傅來,判斷了一下,是製冷劑缺失造成的問題,我建議師傅最少加上足夠的製冷劑,能撐到8月初過戶的保證在過戶前,別再出問題。
那天閣樓裏的溫度有100多度,師傅用一個飲水瓶子,剪掉瓶頸那段,一點一點的把積在盤子裏的水盛出來,加了冷酶,180美金。
在師傅工作期間,我四處看看,在下一層的另一個閣樓裏,地上的刨花板上,看到了一大片的水跡子,我還在納悶?是這次漏水留下來的嗎?摸摸,是幹的!看看上麵好像沒和上麵的機器沒有什麽關係?(其實有AC冷凝管從這兒穿過), 再到這層閣樓的下麵的洗衣房看看天花板,沒有任何流水的水跡子,心想不是這次漏水引起的吧?即使有水路過,也沒有見穿透進入屋內,應該沒有大礙。
接著的幾天我每天都去 “靚” 那兒看一下,上閣樓,看看機器的盤子中的水是不是都幹了,四處看看是不是有水跡在天花板上。到了第三天,閣樓裏盤子裏已經是幹幹的了。這房子的頂很高,每次把上閣樓的梯子拿下來,都頂費事的,有一次還把我的手給擠了,留下個紫印子。。。
那個曾經流水的燈,第二天就沒事了,地上的水也幹了,燈也工作,我鬆了口氣,空調工作了,屋內沒有任何水跡,不是皆大歡喜嗎?
2. 雞同鴨講的交流:
與人交流是個學問,如果對方太“聰明”,啥都懂,你也隻能無語了,Shut up, 沒法交流!
如果對方是個白癡,也沒法交流!說啥不懂,雞同鴨講!對於這兩種人我一般都繞著走,可是這次我碰到了個雞同鴨講的對手,沒法繞,必須麵對,我這個痛苦啊!!!
A :討論漏水後的處理,第一個回合
甲方:買家出招。
7月31號,附件上標明是買家最後驗房時間,之後如果再發生什麽事情,賣家不管了,(其實這樣說也沒用,如果真的發生大事,如刮颶風,自然災害什麽的,房子給整的不成樣子,買家也是有話語權的)。不過D先生還是很守約走了一遭。回來後給我Email,對現在的房況很不滿意。
8月3號 D 先生發了給Email給我,我的老板(Broker),過戶律師,下了個指令:賣家必須做3件事:
第一:把閣樓裏被水染上水跡的板子全部換掉,必須是有執照的木工(無知,喬治亞蓋房都不需執照,隻有水暖工和電工需要執照),還必須有保險,要出示Bond 影印件;
第二:用有執照的電工來把把流過水的燈線換掉,怕生黴菌;
第三:除黴的公司要出據牆內沒有黴(Mold)的證明。
(有一點房屋常識的人,都不會提出以上要求,對於這種無知的人,怎麽講理!)
乙方:賣家對策,出專業驗房報告
8月4號,幫賣家請了一個驗房大公司的最有經驗的驗房師Chuck,Chuck在他們公司是負責培訓,教課的資深驗房師,我認識他已經很多年了,一給電話,Chuck馬上抽時間趕來,我告訴他,主要是鑒定漏水的後患,是不是有黴菌,因為買家有三個孩子。
驗房師Chuck很認真地檢查了兩個閣樓,(100美金費用)出了個報告:
第一:閣樓裏很幹燥,很熱,黴菌不可能在這種環境成長,如果買家不放心,買家可以請專門測試黴菌的專業公司來做鑒定;
第二:閣樓上的踩腳的刨花板上的水跡,純屬觀賞性的塤傷(Cosmetic Nature)不影響功能(閣樓本來就是沒有完成的部分,沒有觀賞性的要求);
第三:黴菌在塑料和金屬上不可能生長,如果電燈工作,不需要做任何修理。
B.第二個回合
甲方:買家不同意Chuck的結論,請來裝修公司估價
8月10號,D先生要求我掛鎖,他要請人來驗房。我說我來開門。
我按時到了,來了兩撥人,要了名片,原來是負責裝修的公司!不是驗房公司!!!(裝修公司的估價怎麽能作為佐證來支持他的要求?)
不敢怠慢,我一直跟著,兩波人都很認真,把兩個閣樓,上上下下,檢查的非常仔細,還鑽進管道深處。。。但是有兩項是共同的結論很公正:一致認為閣樓是很幹燥,沒有任何潮濕的跡象;二是沒人認為電線,電燈是個問題;但是對有沒有黴?他們都不敢說,他們都建議用第三者的專業黴菌鑒定公司來鑒定,他們再根據專業公司的指令做事!
臨走時,買家D對我說,要求賣家請人來驗黴。我說,這是不可能的,因為賣家已經請了驗房師,驗房師不認為閣樓上這麽熱和幹燥的環境裏會長黴。
回去後,我再次Email買家D先生,提醒他必須抓緊驗黴,不然來不及了。
8月11號,第二天,買家 D先生說驗黴的人要來,大概在下午5點鍾左右,我提前趕到,我必須要親耳聽到驗黴的人是怎樣鑒定的。
大概5點15分,來了個非常幹練的長者John,大概6,7十歲的樣子,腰板挺挺的,兩眼炯炯有神,是個老帥哥!見麵寒暄了幾句,我簡單介紹了我們的身份,特別是在提到買家和買家經紀是一個人,他注視了D先生幾秒,不經意的說到,他自己也是房產經紀人,還當過十幾年的Broker(房產經紀公司的法人),最近買了一棟房子給自己,但是是雇的其它經紀人幫他操作的(John,他真是個智者!A Wise Man,自己操作,會不太理智,買賣中間有中介,容易交流)。
我們先帶John去了閣樓,他沒有象上次來的兩個人那樣,鑽進閣樓細細的勘察,他隻是看了一下三個機器的過濾網,他說,空調暖氣機器的過濾網,對室內空氣的質量很重要,還提到這個房子的三套AC的質量很高,過濾網用的都是最好的,有最少5寸厚,最少要35美金一個呢,有個機器還有4-5個過濾網的裝置,John還指出這個機器過濾網裝的不對。
更關鍵的是,他很獨斷的說明,在閣樓裏,現在非常幹燥,不可能有黴菌滋生,所以他隻是測量了室內和室外的黴菌的指數。。。
我真是狂喜,這個無厘頭的D,買家,自己花錢證明自己的猜測是不對!不過,也好買個放心吧。
結果出來了!D先生沒有透露“黴菌”的讀數,隻是轉送給我那兩個裝修公司的報價:
一個要1萬多美金,一個要3千3. (這哪是修理價,是能在閣樓裏整出個房間帶廁所的價!)買家D先生還給出最後通牒:他要5千賠賞費,如果不出,不過戶!同時也通知了我們Broker和過戶律師。(悲哀啊,有一點常識的房產經紀人或是買家,都不會得出這個結論,沒有專業鑒定給出的要求,怎麽能站住腳?憑什麽要這麽多錢?)
乙方:賣家的反應。
最多再出500美金,多了不給!(她是對的,其實沒什麽可以修的,就是把閣樓裏的水跡板子刷一邊,也要不了200美金)A太說,她馬上可以請一個律師到過戶現場去評理!我說,這個問題不可能在過戶律師事務所裁決,過戶律師隻管過戶,如果不能過戶,隻能去調解部門(Arbitration)我們公司是亞特蘭大Board of Realtor 組織的成員,這個組織有專門的部門律師來做Arbitration,如果再調解不了,那就上法庭吧。
A太太很硬,說不怕打官司,不是為了錢,是為了公正!(我真佩服她有骨氣!為中國人爭氣,長臉!)
丙方:過戶律師表態,如果在過戶時買賣雙方到不到統一意見,沒法過戶,那7萬5千的誠信押金和賠賞費,他們隻能遞交到負責調節或打官司的法庭去。
丁方:我們公司,我們Broker(法人)說了,如果上法庭,我們要上訴我們的權益,要我們的傭金!
哈!沒有一個示弱的!!!
C:第三回合,我來調解吧!
如果那天過不了戶,賣家不會再給買家機會了!災難的法律程序要啟動了:
對於買家:我不覺得買家會贏,如果在花了律師費以後,還賠7萬5,人會瘋的。
對於賣家:如果房子有官司,房子就不能放在市場上買賣,房子還得空著,空房沒有房屋保險(自然災害險Hazard Insurance),很危險!(沒有保險公司願意給空房保 Hazard Insurance,想到這兒,我的頭皮都發緊。。。)。
還是想辦法讓這個房子過戶吧!
在過戶的前一天晚上,我用通俗易懂的話Email給買家:
你在8月3號的要求有三個修理條件,其中的兩點,換電線和發黴的事情,都在你雇來的人那兒給確定不是問題了,對吧?所以不用考慮這兩點的修理問題了!
現在隻剩下有水跡的板子問題,這個問題怎麽也不要5千美金來修吧?現在賣家願意出500美金,我來從我的傭金裏出1500,湊夠個2000美金如何?(500和5000,差距太大,怕D想不通,犯傻不過戶了,湊夠2000,看看情況。)
買家D先生回我Email說2000不夠,但是還是確定了明天一早按時到律師事務所,見麵再議。
四)8月21號日食,過戶了
8月21號,百年不遇的日食日,提前來到律師事務所,貸款公司的文件和錢早就提前兩天在星期五就已經到位(貸款公司這次也不敢怠慢,7萬5千美金,不是開玩笑的),買家的首款也到位,隻是少了5千。
我故意通知賣家的代簽人(賣家A太太在中國沒法來)晚半個小時到,這樣我有時間和買家D先生商量,那天是合同的最後一天,合同不可能再延了,如果過不了戶,隻能走法律程序了!
買家D先生按時到了,黑著個臉,說2千不夠,因為他付了律師谘詢費,驗黴菌的費,將來的修理費。。。
我說,打住!今天不是仲裁日,沒人和你評理,你隻是告訴我,過,還是不過戶?如果不過,咱們現在就走人,以後在另一個仲裁的部門見,賣家不怕法庭上見!我也不怕,我也要在法庭上拿回我的傭金!
買家D先生說,他也不怕,如果走的下一步,他一定贏!我說那就再見吧!
D先生看我沒商量,他就打電話和他太太商量,他太太和我也通了話,很客氣,說不想要我出錢,說賣家怎麽這麽不通情達?上次延期過戶,也不是他們故意的,硬是罰了他們5千美金(看樣子結症在這兒,這次想要回那5千)。
我說,我能理解賣家,這次賣房,她賠了太多!希望他們也能理解。。。
我也盡力了,捐了1500給你們。(其實買賣雙方都表示不忍讓我出錢,說是對我不公平!可是世界上哪有絕對公平的事?用錢能擺平的事,那就不是事!)
最後D說,要不再加1千湊個3千?我說,那1千你公司出吧,我們公司都出了1500了,他說他公司出和他不要是一回事!
他糾結了,跑出去繼續打電話,最後還是妥協了,答應2000的額數。我拿出早已經準備好了的文件,大家就簽署一下,交給律師重新改數字,D也開了一張3千的支票,湊足了差額。因為數字的更改,貸款公司要重新審核,七等八等的就過了5個多小時。
太陽黑了一陣再光明起來,我們就這樣在律師事務所耗了將近一天。
四) 小結
昨天買家D給我電話,因為我在室外把水給關了,至今他還沒給開開,他不知道怎麽開,我專程過去幫了他一下,見到他時,他笑容滿麵的,很友好。
我最近又查了一下這個“靚”房政府估的價,最高價的上額竟然漲到97萬了!哎!我真正地替這棟房叫屈!賣了個這麽低的價!其實這個傻D,還真占了個大便宜!但是如果那天D不過戶,這事的後果就不敢說了!
想對真心要賣房的人說:從這長篇累敘的文章裏,是不是得到了警惕?不要輕易把房子放在市場上,如果你真想賣的話!尤其是50萬要價以上的房,沒有100%的準備好,別輕易上市!!!
對於買家來說,如果給自己當經紀,你能勝任嗎?不會掉坑裏去吧?這次如果不是我的參與,D現在可能還在“坑“裏呢!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