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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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特蘭大華人張XX性侵幼童案聽證會,2017年3月16日早上。

(2017-03-17 06:14:30) 下一個

一:事由

2014年12月30號,在亞特蘭大Forsyth 郡,一個搬家過程中,發生了一起所謂的性侵幼童的案件,雙方當事人都是中國人。

2016年3月30號,在Forsyth County 法院,搬家公司的張XX,被認定在搬家的過程中,性侵了一個6歲女童。在法庭上,張被判決了犯有三項性侵罪名:第一項Aggravated sexual battery, 這一條比較嚴重,為實質性的侵入了幼童的身體;還有兩項:Child molestation,(兒童猥褻罪)。三項加起來應該是65年牢獄之災,後被所謂輕判,判為25年監禁,還定了終身“性侵犯”頭銜(Sex Offender).

這是個孤證案,除了小女孩的一麵之詞,並沒有任何其它物證,陪審團相信小女孩單方麵的說辭。

判決後,在亞特蘭大以及全美華人圈裏,掀起不小的波瀾,中文各網絡,報刊紛紛報道,爭論。。。

張家因為覺得冤枉,開始了營救工作。四處找尋,終於聘請到了在亞特蘭大的兩位著名專長刑事犯罪上訴的律師,MR. Brian Steel和Mr. Donald Samuel。這兩位律師,願意聯手來辦理這個案子。

因為拖了將近三年的官司,多次聘請律師的費用,張家在經濟上和精神上都將消耗殆盡。。。

雖是個性侵的案例,可是在亞特蘭大和美國其它城市的許多華人,還是有一群不信“邪”的支持者們,這裏麵,有老張的朋友,更多的是老張的客戶,還有一些對案件質疑的人們。在其中,有許多人還從未和老張某過麵!這些支持者們,自發的組織了起來,幾年了,大家從精神上和物質上都給予了張家無私的援助。

二:聽證會的目的

從2016年3月30日的判決到今日,律師們經過將近一年的準備,聽證會終於在2017年3月16號早上9點鍾,在Forsyth County法院(Court House)舉行。聽證會的目的是用上次判決過程中,那些不公正,不合法的程序執行的證據,來推翻上次所有因為不公正,而產生的所有判決,從而達到法院能夠同意重新審理這個案子的目的。

律師原話:Comes Now, Defendant Mr. xxxx Zhang, by and through undersigned counsel and hereby files this Amended Motion for New Trail in hopes of reversal of all conviction and sentence.......

三:聽證會之前的協商

由於張的律師的努力,Forsyth 法院在聽證會之前,已經提出了協商減刑的方案。因為第一判決Aggravated sexual battery (實質性進入體內),實在沒有任何證據,那孩子並沒有任何身體上的傷害證明!(這在案發當時,對小女孩和張都做了身體檢查,彼此都沒有對方的DNA,沒有任何的性侵的證據,張還是被判了!!!)

法院提出把張從25年牢獄改為10年監禁,外加10年義務社工。但是老張沒同意這種妥協。

四:聽證會牽涉人員:

2017年,3月16日,早上很冷,隻有26度,在亞特蘭大的早春,這可是個容易感冒的溫度。

積極地介入了這次聽證會,我見證了整個過程。

張方:代表張的兩位律師Mr. Brian Steel和 Mr. Donald F Samuel,張本人,還有兩位中,英文翻譯,坐在張的兩側。張太太和兒子也出席了旁聽。

對方:因為是公訴案,上一審的公訴人Prosecutor,那位女檢察官以及她的助手。

張的上一次的辯護律師,作為證人出庭。

法官:Judge Dickinson。

早上9點,在Forsyth郡的法庭504房間開庭,這個有99個座位的法庭,座無虛席,沿牆還站立滿滿的人。法庭上遠遠望去,90%的聽眾,都是黃皮膚的華人。

老張(帶著手銬),進來時還和大家頻頻招手,落落大方,看上去消瘦了不少,但精神還好。

聽證會曆時了兩個多小時,其中有兩次5分鍾的休息時間。

剛開庭,那個女檢察官,上一審的公訴人(Prosecutor),首先承認上次對於Aggravated sexual battery (實質性進入體內)的判決有誤,所以,凡是有關這項的提問就免了,因為她不會為這方麵辯解。

五.張的前任律師在法庭上作證

那個上一審代表老張的辯護律師,(就以“他”來稱呼他吧)“他”坐在證人席上。以下的一個多小時,“他”一直是主角,滿臉通紅地“對付”張的現任律師Mr. Steel 的提問。

上次的判決我也在場,一年前,“他“在上次判決時為老張辯護的表現,讓我“惱”的”捶胸頓足“的,還舉了一次手,想發言(不懂法),差點被法庭給攆出去!

這次“他“被Mr. Steel 問的,詞窮的很,常用一句話回答。。。I should have。。。(我應該做。。。),被多次證明了 “他“多麽的失職,多麽的法律知識不健全。。。這次”他“的表現,讓我忍俊不禁,他失職越多,被重審的機會越大,不是嗎?

Mr. Steel準備了26條上次判決違規,違法的證據,作為前律師的“他”歸結的失誤,主要有以下幾點:

1. 陪審團人員的選擇:

現任張的律師,Mr. Steel認為,12位陪審團員中的4位不合格,其中有兩位陪審員,情緒非常激動,一個女的,還在進行精神治療,另一位男陪審員表示要揍張師傅,這種不穩定的情緒狀態,是不適應做評判的;還有一位是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出席這種政府起訴個人的刑事案會有偏心的嫌疑。。。

這麽多陪審員在案件開始前就有傾向性的可能,作為張的辯護律師的“他”,應該為保護公正,采取措施,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從陪審團中清除掉!可是“他”沒有做!(是沒有意識到?還是故意的?He should have 。。。)

2. 忽視張的權利:

I )在控辯雙方律師選陪審員時,張有權利了解陪審團的人員情況,但是作為張的律師,“他”關於這些陪審團人員的筆記,沒有通過翻譯讓張了解,沒有解釋為何留下那些不合格的人。

II)  女孩出庭作證前,法庭清場,把所有旁聽人員都趕出法庭,包括了張的家屬(兒子和侄子,他妻子當天不在)。

法律法規是允許被告人家屬旁聽的,這個權利不能被剝奪,律師“他”沒有維護張家的權利。(He should have 。。。)

3.播放采訪女孩錄像的違規:
I)庭審時有一段女孩事後接受兒童心理專家問答的錄像,作為證據之一。當時陪審員們,都被領入一個房間觀看,沒有外人在場。法律法規明確:這時被告人可以在場,但沒有人告訴張有這個權利。作為張的前律師的“他”,應該維護張的權益。(He should have 。。。)

II)當時除了陪審員外,屋內還有兩位警察,和一位法庭的女工作人員在場放錄像。作為張的前律師的“他”盡然不知道這些。(失職啊!)

III)錄像是在檢方的機器上。在錄像播放過程中出現死機,當時法庭女工作人員出來找女檢查官。女檢查官聲稱馬上打了電話找張的律師,但是,沒能找到(正值中飯時間),因此女檢查官就隻身進入了房間,重新啟動電腦。並且把視頻調到當初斷掉的地方繼續。

以上有兩項違規:

法律規定:檢查官或辯方律師,都不能單獨與陪審員在一起,必須雙方都在場,這是違規之一;法律還規定,在播放錄像時必須從頭到尾不間斷地播放,不能從中間的位置開始。這是違規二。

(作為張的前律師的“他”,竟然沒有察覺這些違規!)

 

4. 女檢查官和辯護律師“他”,誤導人格證人做證:
張案中有十幾位證人出庭為張師傅的人格作證。但在他們出庭前,那個女檢察官,和張的前律師“他”,在大廳外,出庭前,警告他們有幾條不許講的東西:不許談性;不許講兒童;不許講張的人品如何好。。。

這些限製,嚴重影響了證人的證詞。

(“他”到底是為誰辯護?)

5.法律引用無知:
檢方,那個女檢察官,公訴人,當時引用的法律或先例認為:這一類兒童受侵案,無需證據,這種引用的法律或先例,在當時已經過時,但前辯護律師的“他”無知,不了解,當然也沒有及時提出異議,反駁。

6.最後陳述的時間失誤:
在最後判決前,作為張的前律師的”他“,誤認為隻有一個小時的最後陳述時間,而不是法律允許的兩個小時。昨天”他“倒是聲稱,如果他知道還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可以拿來呈述,他會有充分時間來講解一些東西,例如:張是如何從中國來到美國一步一步實現美國夢;張案的發生時沒有作案時間;反駁檢方證據;給陪審員做進一步的法律條款解釋,等等等等。

(我想:他怎麽就連他自己的權益都搞不明白?怎麽為人家辯護?又是一個。。。Should Have。。。)

辯護律師提出上訴二十多條證據後,檢方的女法官也對其中幾項向“他”提出交叉質詢。

六.MR。Samuel,張的人格證人,女檢察官

張的律師MR。Steel陳述完,另一個律師MR。Samuel請出張的人格證人,一位中國女士。“她”證明在上次法庭出庭做證時,女檢察官和“他”,那個前任張的律師,限製“她”和另外幾個人格證人不能提“性”,“孩子”,還有“張是個好人”,當時在場的還有幾個人格證人也被點名站起來,證實她(他)們的被限製。

女檢察官對證人提出問題:

問:“她”是什麽時候,什麽地點認識張的?

答:是在合唱團。

問:合唱團有多少人?

答:七-八十

問:合唱團會不會有小孩子在場?

答:會。每年2-3次Party時會更多。

問:“她“有沒有看到,張單獨和小孩子在一起,在張沒有意識到”她“在觀察張的行為的事情發生?

答:張對孩子們很好,沒有什麽不好的事情發生過。

問:你和張有沒有“性“關係?(法庭裏的觀眾,立即發出抗議的聲音)

答:你在夢幻嗎?

問:必須回答!是不是和張有“性關係“,談論過“性“,和其他人討論過”性“。。。

答:沒有!

(很讓人氣憤!這個女檢察官,就是想法摧毀證人的Credit,讓你沒有資格出庭!)

七.最後結論:

聽證會結束,代表張的辯方律師申請向法庭提供新的補充材料,其中也包括本次的庭審記錄。

在接到所有新資料後,辯方律師將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新的問題。

公訴方的檢方,也會給於15個工作日內回答辯方問題,如果需要更多時間也允許。

下一次的開庭時間,等待雙方的工作情況而定。

法官的最後判決的可能性有三種:

第一:同意重審,老張就會被釋放,案子重新來過,對方的證人小女孩還會出庭作證。

第二種可能:減刑處理。如果張不同意,那就做最壞的打算的第三種可能了:到高一級的法庭,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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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懶得編筆名' 的評論 : 懶”,你好!判刑嗎,要重證據,我問過女孩媽,她都不敢說那麽肯定,因為她也沒看見到底發生了什麽?

咱們就等吧,總會有個結論的!老張這次請的律師很厲害,那個女檢查官還是其中一個律師的學生呢,這次是老師和學生的較量了!如果重審,或者上訴,都將會有更重量級的鑒定出場!等等吧,有好戲看呢!別“懶”的不來啊!有結果或者是新的信息,我會第一個通知你,一定不食言!!!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y心言' 的評論 : 謝謝您發自內心的評論!絕不放過一個壞人,性侵幼兒的人逍遙法外,是個非常可怕的事情!絕不姑息!!!
但是更不能冤枉一個好人,毀了一個家庭!!!
by心言 回複 悄悄話 幼童性侵案不是以罪犯有沒有達到目的來界定的,世界上各國法律在這上麵都一樣。海內外華人這幾十年受老鄧黑貓白貓理論的影響太大了,凡事隻要沒達到目的就覺得自己是冤枉的。

無論如何,隻要老張沒做這件事,就支持他上訴。
懶得編筆名 回複 悄悄話 音爆 2017-03-18 07:35:29 回複 悄悄話 這案子挺難。
老張的確去了廁所,解開過褲子。
是否給小女孩看過(無意,or 有意)(可能性多大),
讓女孩摸過自己的生殖器(可能性多大),
老張摸過女孩下體的可能性多大?
在體檢女孩無被侵入證據下。即使以上幾項老張都做了,判十年也太多,當然這是美國法律,crazy!
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所有指控都是小女孩和其母親之間的”交談“。天下所有那個年齡的女孩是否都100%成誠實?女孩母親是否誇大了女孩原本的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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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要是以上幾項老張都做了,判10年太少了!就是因為不能證明他做了這些,要是能的話,我第一個同意判25年!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wendy1211' 的評論 : 謝謝您,Wendy,謝謝您的同情心!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音爆' 的評論 : 謝謝您的關注,到底發生了什麽?沒法猜測!如果是個性正常,健康的男性,應該會對成熟的女人感興趣吧?對幼童感興趣的,應該是病態,戀童癖?這種人不會隻對某一個小女童感興趣,而是隻要是女幼童都會使他興奮!隻犯一次這種病?因為至今沒有第二例舉報!
我在中國接觸到過一次我先生部隊裏的同事,有這種毛病,不止一個女生舉報他呢!
我想,專業的醫生也應該能測出人的性傾向吧?
wendy1211 回複 悄悄話 謝謝王亭對此案的最新報道. 一直關注此案. 我搬過家,所有的門是大開,工人們來來往往。在這樣的環鏡下,我不太相信會有這種案件發生.
是不是這其中有什麽誤會,小女孩被父母/社工引導,無限誇大了?希望張先生這一次能成功洗清冤屈!
音爆 回複 悄悄話 這案子挺難。
老張的確去了廁所,解開過褲子。
是否給小女孩看過(無意,or 有意)(可能性多大),
讓女孩摸過自己的生殖器(可能性多大),
老張摸過女孩下體的可能性多大?
在體檢女孩無被侵入證據下。即使以上幾項老張都做了,判十年也太多,當然這是美國法律,crazy!
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所有指控都是小女孩和其母親之間的”交談“。天下所有那個年齡的女孩是否都100%成誠實?女孩母親是否誇大了女孩原本的訴說?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一唯' 的評論 : 這次開庭,小孩子沒有參與,這次主要是針對上次法律程序違規提出質疑,要求重審。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hocolatecherry' 的評論 : 謝謝您的熱血,俠義還記得這麽清楚當時的討論。我的理解是,當時是因為小孩子的孤證判的,具體是怎樣的證詞,我沒親眼看到(好象是放的錄像?)
一唯 回複 悄悄話 怎麽沒女孩父母的信息。這對惡人應收到懲罰。
chocolatecherry 回複 悄悄話 我是根據孩子母親的帖子來說的。她當時跟孩子的對話提到1)看到被告性器官,2)被告拉著孩子的手去摸性器官,3)被告用手指在孩子XX裏扣撓,正好三項,其中最後一個就被定罪penetration。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hocolatecherry' 的評論 : 謝謝關注!我想告老張的那麽多項,大概不是女孩家的主意,他們雖說律師之家,那是在中國的律師,剛來美國,英語都說不囫圇。可能是那個女檢察官,她是DA,她根據女孩的表述來定的罪吧?那個女檢察官凶的狠,去年我去法庭看到過她,口齒伶俐,氣勢凶凶的,以絕對的氣勢壓倒老張的辯護律師,硬是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給老張判了,還判了“進了。。。”的罪!現在又承認第一項是判錯了,這不是草菅人命嗎?
chocolatecherry 回複 悄悄話 正是這個案子的背景有很多疑點。就算像有人說的那樣,被告可以算準工人搬東西離開的時間,他也不可能可以估到事發時也在樓上的孩子的爸爸什麽時候會出現。脫孩子褲子,拉著孩子手摸他的XX,孩子肯定會掙紮叫喊。隻有對孩子暴露這個指控是有可能在孩子嚇壞了不敢出聲的情況下完成。可是,孩子父母又是確確實實的告了三項控罪,是什麽原因導致他們告這三項控罪呢?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一品' 的評論 : 謝謝您如此關心此事,老張的為人亞特蘭大用過他的人都很清楚,何況是性侵幼童,那是病,不會隻犯一次,至今為止,沒人第二個人站出來指證老張有過別的性侵幼兒的行為。定案是要有證據的,去年的最重的判決,和判強奸沒什麽區別,沒有證據,還是判了!現在又承認判錯了?!
滿屋子都是人,來來往往的搬家,陌生人,手那麽髒!扒孩子的褲子?孩子還沒有叫?每個人都有孩子,回去讓個陌生人去碰碰你的孩子,看看叫不叫?
反正我是怎麽也不會相信,任何人能在幾乎是眾目睽睽之下,去有心事Enjoy Sex,還是對小幼童?除非病的不輕。
一品 回複 悄悄話 不過從旁觀者的角度看,如果老張什麽都沒做,隻是搬東西,似乎不太會惹上官司。至少好像以前的報道稱老張抱過孩子,這就說不清了。所以,從common sense 出發,老張有可能做過什麽不當的舉動,但被對方誇大了。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愛吃肉的胖子' 的評論 : 雖然減刑,還是性侵者,如果你是被冤枉的,真是感到窩囊!況且,10年的牢獄,也不是短時間吧!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在山泉水清' 的評論 : 謝謝您的同情心!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hocolatecherry' 的評論 : 昨天的目的是律師在找上次的法律漏洞,如果法律程序上違法太多,有機會重審,這次的兩個律師都很棒!如果重審,贏的幾率大些?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ys254' 的評論 : 說的有些道理,在法庭上出聲肯定不對,可是那個女的真的很讓人討厭!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一品' 的評論 : 又來了個懂行的!今天還有人問我是不是可以去律師那兒埋怨,將來是個把柄可以質問那個女檢察官?我說玄,那個檢查官也不傻,不會不小心犯個低級錯誤,讓對方抓住把柄吧?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白手套' 的評論 : 看來是個行家,路還很長,下次一定小心。
愛吃肉的胖子 回複 悄悄話 謝謝樓主報導。
如果有減刑選擇,老張為啥會不同意?! 重申或上訴,老張勝算可能性不大吧。。。。。。
在山泉水清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報導。我也跟蹤這個案子,想知道真相。
事件實在是非常離奇。
chocolatecherry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帶來聽證會最新的報道。一直在跟這個案子,就當時可以讀到的新聞/帖子,包括孩子父母3封發在網上的帖子來看,案子本身有很多疑點。如果檢察官已經承認最重的控罪是錯誤的,而孩子父母的帖子裏提到他們是因為被告做出了最重控罪的行為才覺得“性侵已經完成”,從而報了警。那麽他們作為關鍵/主要證人的可信度是不是也應該降低呢?
cys254 回複 悄悄話 不見得會被deny, 這個問題其實是irrelevant的。

旁聽的不能叫,那是擾亂法庭秩序。
一品 回複 悄悄話 現在的辯護律師找出上一任律師的“失職,”沒有什麽可大驚小怪的。因為他是事後找茬子,總能找出點什麽。如果上訴後再換一個律師,新律師一定還能找出上任律師的“失職。“ 這是辯護中的一種手段,其目的是要證明前麵的不利判決是錯了,因為有不當的法律程序在裏麵。
白手套 回複 悄悄話 這個objection 會被deny 的。女檢察官有權力問這個證人是否和被告有性關係或討論過性,陪審團也應該知道。
可以理解心情。我隻看報道都覺得蹊蹺何況你們。但是記住這個法官相當不錯了,你們在法庭上這種行為在有些法官那裏直接就24小時了。以後要克製,在法庭上大呼小叫有可能對被告幫倒忙。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ys254' 的評論 : 這邊的律師沒有叫Objection,我們叫了!還好,沒帶來太大麻煩。中國人比較保守,不太談性什麽的,在光天化日下問不正當性關係,聽著不舒服,本能就反應了起來!看來,還得好好學習美國法律!
王亭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白手套' 的評論 : 我想,我們在美國真的很法盲,我也跟著叫了,不過昨天法官好像很溫和,沒有說什麽。
cys254 回複 悄悄話 女檢察官是可以問,但是這是辯護律師要提出objection,沒有提出是他的失職。
白手套 回複 悄悄話 這個案子聽起來很蹊蹺。但最後女檢察官問證人是否和被告有性關係等等一點都沒錯,應該問的。華人對法律,法庭實在是沒有基本的尊重和常識。觀眾隨便這樣發聲,真是找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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