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個房東和她的兩個賴帳的房客
4月3號那天下午大概有50多個案例需要處理,小小的法庭幾乎座無虛席,人頭傳動中除了我們以外,還有幾個東方人的臉。。。有一位四十歲上下的太太,說不上是不是中國人,但從膚色可以肯定是個東方人。就叫她“皇母娘娘”吧(誰叫她生的黃皮膚呢,和咱是一種人,當然這官得封的大一點!)。 她是為兩個房客來的,說有運氣吧,來一次處理兩個案子,說不走運吧,可也是怎麽一下子就有兩個人都不交房租呢?她到底有幾棟出租房呢?有一,二十棟的話,不交房租的比例還能容忍,如果就兩棟,那可是100%的不運氣了! 我還在胡思亂想著,法官傳訊“皇母娘娘”和著她的第一個賴帳的房客上前。那房客是個20歲上下的“黑珍珠”,挺著個大肚子,看來是個大約有7個月身孕的準媽媽。。。 我低聲地問“老包”,我聽說懷孕的人可以賴房租?“老包”說,不可能!一視同仁。 “老包”是對的,欠房租必須還,不管是什麽情況! 這個案子是協商解決的,“黑珍珠”,準媽媽,答應在半個月內還50%的欠款,一個月內還清所有的欠款,其中是否包括罰款,不得知之,反正是雙方協議的結果。法官重複了雙方的協議,得到肯定的結果後,法官行文,人手一份,了事。 下一個房客,也是個大一號的“黑珍珠”,這個大的大概30歲左右,一進法庭,就有一種坐立不安的表現,好像空氣都和她做對,她一回兒站起來,一回兒坐下去,呼吸不暢,渾身的不得勁。。。 這個大“黑珍珠”不是那麽好說話,不同意協商解決,隻得聽法官來裁判。 終於等到見法官了,“皇母娘娘”和“大黑”一起來到法官的麵前,法官先問“大黑”,“大黑”開始講故事了。。。法官打斷她,說:我隻問你是否交了房租?“大黑”好像不懂英文似的,不正麵回答法官房租的事,還是再講她的不幸,她的故事。。。法官又一次打斷她!“Have you ever missed any rents?” “大黑”還是說她自己的。。。法官生氣了,“Please stop talking! ”然後讓“大黑”和“皇母娘娘”到一邊待著,等到最後再處理! 完了,我真有點同情這個“皇母娘娘”,還得等到最後! 所以在法庭上,不能多話,法官問什麽就答什麽!在法庭法官是“老大”!跟“老大”繞,沒什麽好果子吃。 二)口頭答應的租約(沒行文的租賃) 賴了房租怎麽辦? 兩個家庭一起走近法官,是和“老包”一個族裔的。一對房東,一對房客,大約在30到40歲之間的年齡,大家談不攏,隻好等著法官仲裁。 房東兩口子穿著西裝革履的,看上去像好人,管他們叫“好哥”,“好嫂”吧。 房客兩口子穿的可不是情侶裝,女的比較臃腫,打扮的像個大花蝴蝶,連頭上都插滿了花,這種時髦,我是不敢恭維,剛進法庭時她還在我隔壁坐過一回兒,那種很紮眼的“裝備”倒是很容易被認出來。男的有很健美的身條,一身裝束很合體。。。就以“賴嫂”“賴哥”的稱呼他們吧。 “好哥”“好嫂”在教會裏認識了“賴嫂”, “賴嫂”正在找住處,“好哥”“好嫂”處於好心,收留了“賴嫂”夫婦和他們的一個孩子,沒簽租約,口頭上大家有個約定,每月給500美金,隻當是貼補一下水電費。 前一兩個月還好,500美金按時交給“好哥”“好嫂”,後來就開始賴了,“賴”夫婦帶著一個孩子,就賴著不走,還不交錢! 我在一邊看熱鬧,是啊,如果沒有文字的租約,大家隻是口頭的約定,口說無憑!我們每天在談買賣時最注重證據,能拿出來的文字證據才好打官司啊!這個案子怎麽判?有點意思。 估計法官每次事先看了宗卷,然後決定先問誰。法官開始發問了,這次先問房的主人“好哥”(我還不能肯定是否能以房東來稱呼“好哥”,沒合約啊,名分不明),“好哥”把事情的由源陳訴了一遍,法官聽完後問“賴嫂”是不是情況屬實?“賴嫂”這次倒是沒敢賴,說“Yes”,法官又問了,你們付了這個所謂的水電費了嗎?“賴嫂”說沒有每個月都付,法官又問“賴哥”,是否也住在那裏?“賴哥”倒是一口一個“Sir”的回話,“Yes”他也住在那裏,他聲明他是個漆工,近來生意不好,500美金對他來講也是重了點,他說他到外邊另外租了一間月租更便宜的房,可是他老婆“賴嫂”不喜歡,不願意搬到那去。。。 (當聽到“漆工”時我和“老包”對視了一下,這下可能找到了一個價錢會便宜的“漆工”!我們需要價廉活美的工人!) 法官發話了:雖然你們沒有文字的租約,但是你們有Agreement,即使是口頭的約定也是雙方的約定,既然大家都不否認這是個事實,那就得按約定去執行,最後的判決:“賴”家必需7天內搬走,過去所欠的錢不管是什麽名義,500一個月,“賴”家也必須還! 等他們走出法庭,我尾隨“賴哥”出去,問他要了個名片,他說他的技術是何等的好,全是用刷子刷,不用噴的。。。 名片在手,但是至今我還沒敢用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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