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述:截至到4月12號之前發生過的事情
人物:房東:XXX先生;房客:OJ;管理公司:“老包”
房東XXX先生和房客OJ打官司:
4月3號上的法庭,房客OJ因不交房租被勒令在4月11號以前,從3號算起7天內搬出;
4月11號“老包”去county拿到了驅逐令(writ),定於4月17號下午2點,警察來監督清理房子;
4月12號“老包”在房子那兒遇見“白娘子”,原房主,她給老包哭述:在她的房還沒被銀行拍賣之前,OJ和她在2012年10月份簽了個沒有押金的租約,OJ住進來後,從來都沒付過房租。房被拍賣後,OJ和房一起過繼給了新房主,但房裏的家具什麽都還是“白娘子”的,至今就連水電費都一直是“白娘子”付等等。。。
“老包”說,“白娘子”在敘述時,好幾次都泣不成聲。。。
二)4月13號至4月16號之間發生的事情:日記
4月13號,星期六。
房東,我和“老包”商量著下步該怎麽辦?
OJ沒上訴,也沒在11號前搬走,現在我們隻能期望OJ在17號前搬走,省得17號又要趕他。
最頭疼的是那滿屋裏的東西,真希望都能在17號前搬走,如果那些“白娘子”的東西不及時搬走,我們可要費勁搬兩次了,第一次,在警察的監督下把東西扔到院子裏,因為警察不會讓你慢慢的裝車,扔東西越快越好,所以還得再來一次,慢慢的裝車,再把這些垃圾拉走。
“老包”說他有“白娘子”的電話,他可以打電話追蹤事情的發展。。。
4月14號,星期天。
“白娘子”來電話告訴“老包”,說OJ星期一會搬出去。但她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不能保證在17號前搬完,她希望現在的房主能寬限給她一周時間,她保證在4月27號的那個周末前把東西全都清幹淨!
到底要不要給予她同情?要不要相信她?房東,老包和我反複的討論了幾遍。
如果同情了她,給她時間,推遲Eviction的日期?可是又怕她繼續拖著不搬怎麽辦?又要耽誤清理的時間,再說在警察局那兒一延,不知又會被排到那一天了!
給她時間,如果她也真的在一周內搬走了,那可是給房東省不少的事和開銷。。。那將是最理想的結局了!
怎麽決定,很難定奪!
“老包”有一點同情她,被她哭的?房東有點懷疑她和OJ是一夥的!我是怕夜長夢多,最後大家還是決定了不讓步。
“老包”把不同意的意見轉達給了“白娘子”。
4月15號,星期一。
下午“白娘子”通知“老包”OJ已經搬出去了,同時她又再次提出延長搬家時間,那怕是一兩天都行。
大家又開始討論了,首先值得慶幸的是,不管怎麽說,OJ搬走了。
“白娘子”的東西是多,尤其是那些家具,死沉死沉的,是需要時間搬。。。
如果“白娘子”時間不夠,17號那天,東西沒搬完,我們臨時到哪兒去請人來搬東西?還得有比例,一間房的東西,要兩個勞力來搬!用老莫?“老包”怕用上了非法的工人。。用正式的搬家公司,必須預約,定六個人可是不少錢!!!
但從另一方麵看:離17號越來越近了,如果因為時間短不能延期,就有可能放棄了讓警察的監督的機會,那樣風險更大!如果東西不搬走,房東是不可以亂動房裏的東西的,也不可以換鎖,必須在警察的監督下才能往外扔東西。如果這次趕不走,還的再去一次法庭,再花一次錢,再花時間,再重新申請一次Eviction !
權衡了一下利弊,大家還是決定不敢讓步。
4月16號,星期二
Eviction 的前一天,“白娘子”又請求說如果真的沒搬完,可不可以把最後沒搬完的東西放在車庫裏一兩天?“老包”回答不可能,如果警察在,所有的東西必須清幹淨!除非不讓警察來!
當天晚上我和房東又討論了很長時間,那時還沒準備好到哪兒去找工人?有一些認識的老莫,可是一下找6個人,而且老莫特不準時,怕耽誤事,討論得來來,回回,幾乎有點想推遲Eviction的時間了。
很晚了,我打了電話給“老包”,請教是否在第二天一早去做延期?“老包”接了電話,(很夠哥們)他說他沒延過,心裏也沒數,說明兒一大早試試!
聽他這麽一說,我和房東想了想,算了,一咬牙就這麽定了,準備搬東西吧,“老包”他也建議在17號的12點左右再去看看情況,再決定請幾個幫工。。。
總而言之,通過4天的思考,房東還是堅決執行17號的清理( Eviction)計劃,不管這個“白娘子”怎麽請求。
三) 4月17號Eviction Day
17號我有一大堆事,下午2點我不大可能脫身來看熱鬧,不過早上10點多我還是抽了點時間,自己到房子那兒看一下。看看有多大的希望東西能按時搬空。
我把車停下,下了車,遠遠的看見一輛白色的商業用的大麵包車停在車庫前的車道上,看到至少有七八個人在來來回回的往車上搬東西,其中有兩三個女的,還看到兩隻大狗在一邊遊蕩。。
看到我東張西望的樣子,一個中年的白女人,笑容可掬的向我走來, 很有禮貌的自我介紹:“My name is xxxx, what can I do for you?” 我想這個人一定是那個所謂的“白娘子”了。出於禮貌我必須回應了,正好修化糞池的工人也在,在房的周圍挖了一大圈,我借口說是來看septic tank修理的情況的。她回答“Ok,feel free to look around.”顯然一個女主人的架勢。然後去幹活去了。
我的確認真的看了看septic tank的工程,從沒看到過挖開了的管道,照了幾張照片,也真是長了見世,轉著轉著 我就很自然的轉到房子裏。。。
當我一踏進門,一鼔子異味撲麵而來,我的上帝呀!(在美國叫天啊,不如叫上帝靈)這那是人住的家啊!我買賣房子十四年多,見到的房也有上萬了吧!這幾年銀行的破房也見了不少,可是我還是被眼前的狼狽給震住。。。屋內的地下幾乎是沒有地毯,裸露的水泥地已看不出是個什麽顏色。。。到處是灰塵,狗毛,老鼠屎,蟑螂和各種蟲子屍體混在一起。。。滿地都是亂七八糟的東西。幾個壯漢正在對付那些高質量的家具。。。更使我吃驚的是我看到了OJ,在上法庭的那天見過,今天他的態度比在法庭上要放鬆和友善的多。。。可我心裏一下子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雖然我不敢說100%,房東猜對了,他們很可能是一夥的!我的心一下子充滿了悲哀和失望!回頭再看看那個我過去還曾同情過的,我認為的傻女人,結果我們才真是傻!都被她給耍了,可恨!
我必須要走了,還有很多事要做,帶著一腦門子的困惑,憤憤的離開了那個充滿了故事的房子。。。
下午警察2點半才到,警察一來,另一方的人就不可以插手了,必須停止工作,聽房東告訴我,剛開始,他們隻帶了4個老莫去,可是因為東西太多,他們還在閣樓裏找到了一大堆破爛,他們最後還是請了6個老莫,包括房東,還有“老包”整整忙了3個多小時。老莫們也閑髒,每個人都用衣服遮著鼻子幹活。
老包和警察都說從來沒見過要扔這麽多東西,扔出的東西從車庫門口整整排滿了整個兩輛車的車道,一直排到馬路沿。
後來在鄰居那打聽到,這一家在這兒幾十年了,包闊OJ也是在這兒長大的,房東這次不是在趕房客,而是在清一棟幾十年都沒收拾的老宅,幫他們扔垃圾,幾十年堆積的垃圾!!
警察說,房東不可以動扔在外麵的東西,如果要清也要等到星期一, 22號才行。房東說,警察臨走時還帶著同情的表情給房東說了一句“GOOD LUCK”!
房東晚上回到家,馬上洗澡,晚飯都不想吃。。。
我今早去看了一下,剩下的東西最少還要兩個垃圾箱(Container)來裝。還有些大東西,什麽破冰箱,爛沙發,破床墊等等。。,房東可能還得花千把才能清完。
不過事後房東有幾句話說得讓我感動:
1)看到OJ和他們一家的生活,我真的覺得我現在的生活真幸福。。。
2)不就是多花了些錢嗎!隻要是能拿錢擺平的事,都真不是事,就怕有些事有錢也擺不平。
多高的境界!沒有埋怨,沒有怨恨,生活的態度很豁達,讓我敬佩!
四)案件的反思
不管你想入那行,你一定要明白這行的法規。
以這個事例來分析:
1)房客能在房屋被拍賣了還可以成功的賴著不走,是因為房客做了假租約,他們知道租約不影響房屋買賣,有租約新房東不可以趕他走人,能賴天是一天。
2)房東能成功的贏到法庭的審判,是因為“老包”和房東都知道房客不交房租一定輸。
3)“白娘子”一直想讓房東給她延長搬家時間,如果房東應允,她的陰謀有會得逞,過了法定的Eviction的時間,房東又奈何不得他們,不能碰他的東西,還得花時間再去趕他們。這次真的是差一點就上了當!
4)買房一定要和鄰居聊聊,盡可能的了解到原房主的情況。
5)房況一定要了解,最好是驗一下房,如果是AUCTION買的,起碼要了解到房屋的最基本結構,這次這個房帶化糞池,而且是年久失修,有毛病,房主有失察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