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盡處,雲起時

到法國讀書生活,皆是源於一些與奔前途毫無關係的偶然與意外。去國離鄉之後,倒可以遠距離地看著那片浮躁的土地,在樸素的生活之餘,寫一
正文

帶這本書來巴黎了嗎?

(2005-10-24 02:50:59) 下一個
故事一 在巴黎住得久了,總有一些路過的朋友要招待,遠遠近近,熟與不熟的,來者都是客。免不了要充當義務導遊,根據他們的行程,安排一天或是幾天遊覽主要景點。 前些天,初中同學的表妹來了。電話裏受了老同學的殷殷重托,自然要盡綿薄之力。然而這位一句法語不會的伊人卻不肯求援,她說她在按照《美國國家地理》出版的旅行指南遊巴黎。倒是讓人省力省心! 她到達的第三天我們一起吃飯,吃飯的地點定在蒙馬特高地,席間她津津樂道的巴黎之旅竟是我完全陌生的:什麽奧斯曼時期的巴黎,聖母院門口手托自己頭顱的聖者雕像,塞納河邊的伏爾泰咖啡廳,雅各賓俱樂部會址,先賢祠中盧梭握著火炬的手…… 她講起以後的遊覽計劃,竟然也是巴黎北郊的聖丹尼教堂、拉雪茲墓地和蒙巴納斯墓地這樣的古怪地點。 我一時間恍惚起來,一個20出頭的靚麗的,講周星馳語言及網絡用語的新新人類,怎麽就對令人頭痛的法國大革命情有獨鍾?萬裏迢迢趕到巴黎,不看香水時裝,卻要走遍墓地教堂? 我終於忍不住問了她。 她立刻從背包裏翻出一本書,神情嚴肅而激動地說:“夏天我看了這本書,一下入迷了,就決定非來巴黎不可。然後就攢錢、辦各種手續,終於來了。” 我拿起這本書,隻見書頁因為翻看已經卷起了白邊,書中更是畫滿了紅紅綠綠的記號。這本書的名字是:《帶一本書去巴黎》。 故事二 阿誠是學理工出身,又曆煉於以盛產“書呆子”聞名的清華,對曆史、文學、藝術從來不感冒。在法國這個中文荒島,讓我們癡迷的方塊字書籍,他從來也 不願意多看上一眼。他隻對音樂和電腦一往情深。若是朋友們山南海北地聊起來,他常常給人機會嘲笑他對文史知識的欠缺。 然而他對此,是絲毫不以為意的。“人各有誌嘛”。 朋友之間傳看的好書,有時也會向他極力推薦。他偶爾耐著性子讀完,常常隻有一句極為簡單的評語:“還成。” 某日朋友們聚會,路過16區的美國廣場(PLACE DES ETATS-UNIS),他特地走到綠地中間的銅像前觀看。然後回來告訴我們說:“是華盛頓和拉法耶特。拉法耶特是資助並且參加美國獨立戰爭的法國貴族,曾經和華盛頓親如手足。可惜後來在法國主張改良失敗,逃亡國外,險些被殺。他的家人很多在大革命期間上了斷頭台。有人說法國大革命期間的混亂因他而起,所以他在法國的地位十分尷尬。可是在美國,他卻是開國英雄,現在每年,美國使館都會在他的墓地舉行一次升旗儀式表示紀念。” 我和其他朋友不約而同地驚詫莫名:“咦,你什麽時候對法國曆史感興趣了?”他神秘地一笑:“最近看了一本很不錯的書,叫《帶一本書去巴黎》。” 故事三 一直不喜歡工作的狀態,沒時間讀書,沒時間聽音樂,沒時間一個人望著塞納河水發呆。家住巴黎,卻沒時間享受巴黎。這麽多年,一直也不了解這座自己喜歡的城市。每天奔波在家和公司這兩點之間,好象一顆不能自主的螺絲釘,在轟轟作響的機器上,超負荷地重複著莫名的工作。 公司地點不近,每天乘地鐵上下班,往返都要花上兩個小時的時間。總是在包裏裝一本書,希望在這僅有的寧靜的空間裏有一點收獲。然而這個小小的願望也是渺茫。因為我有個算得致命的弱點:在交通工具上看不得書,看了,必然會頭痛,眩暈得好象馬上就會窒息。所以我雖然帶著書,也隻能在等地鐵的時候看一看,消磨那一點點時光。 有一天,我在飛馳的地鐵裏頭暈目眩起來,用力地搖了搖頭,發現自己正在看書,看得手不釋卷,竟然忘記了自己的舊疾,終於看得頭痛欲裂,不得不中途下車休息。這本讓我忘乎所以的書,叫作《帶一本書去巴黎》。 這是一本很輕鬆的書。翻翻目錄,會以為是一本旅遊指南,介紹法國的景點。看進去,發現是作者非常主觀的遊記,還有遊覽時拍的照片和作者自己畫的畫。再往下看,變成了一本有趣易懂的曆史教材。還往下看,便讀出字裏行間作者 以史為鑒,歎古憂今的深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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