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默多克,布萊爾之後,鄧文迪又一次因為身邊的男人而成為新聞中心(尤其在華人圈子裏)。這個被有些人惡俗地稱為"小鮮肉"的男人,Charlie Seim,實際上是個在每一方麵都很出色的優秀男人。他出身豪門,"文藝"到可以和Sony Classics 唱片公司簽約(和馬友友一個層次)。"倜儻"到可以作 Dior 的男模(Robert Pattinson 也不過如此而已),"有識"到可以做英國最年輕的大學教授(牛人如霍金也不過到了三十"好大幾"才當上教授)。
我們不知道他和鄧文迪的關係是什麽性質,因此也就不應該枉加評議,隻是可以肯定地說,鄧文迪挑男人的品味,超過大多數女人(不論中外)。而她挑男人的膽識,則是超過90%以上的女人(同樣是不論中外)。至於說她挑男人的眼光,那就更是沒有幾個(literally and globally)女人可以與之相媲美。默多克被列入全球最有影響力的25位企業巨子之一。大英帝國總共隻有過54位總理,布萊爾名列其中。
鄧文迪最遭人垢病的,是用男人做墊腳石,是心計多端,是不擇手段。其實這些批評或批判,都不過是以小人之心,度大人之腹。在職場,在商場,在政界,我們都常常聽說"人脈"這個詞,所以說我們都可以接受,也已經習慣,把"人",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看作是資源的一種,或者是資源的一部分。如果我們承認人生的最終目的是追求自由,如果我們也承認我們自由的程度是由對資源占有的程度來決定的,那麽鄧文迪運用"男人"這種人脈資源又錯在哪裏呢?而且,既然可以把男人當成人脈資源來利用,又能有哪種形式比夫婿或者情人更為直接呢?更何況,要讓男人作墊腳石,也得找得到人,還得男人甘心情願"墊"不是?
至於批判鄧文迪心計多端,大有為默多克打抱不平之意的人們,更是杞人憂天。默多克能夠成為當代財商巨檗,而且能夠坐穩寶座,靠得是稀有罕見的智慧,能力,以及遠見。常人的心機,對他而言有如小學生與人猿金剛比搏擊。他能夠信任鄧文迪以致於將她收入"君側",隻能說明鄧文迪擁有的是大智慧,而非小心機。布萊爾以英國老牌政客的狡黠和權衡利弊的本能,仍然難以自禁以致陷入與鄧文迪的曖昧之情,更不是鄧的廖廖心機就可以足夠解釋的。認為默多克和布萊爾會被鄧的小小心機糊弄而喪失自己超人的判斷力,不過是批評者過高地估價了自己的智商,情商和人生智慧而已。
再說不擇手段,那更是凡人對傑出者的枉議而已。傑出者之所以傑出,在於如陳勝吳廣般堅信"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在旁人那裏隻是隨便的一句話,在他們那裏則成為一種堅定不移的信仰。對傑出者而言,這世上沒有什麽是我不可以染指的,也沒有什麽是我不可以爭取的。金錢,男人/女人,事業,學識,等等,不過是我用來向我自己證實我的傑出之手段與渠道而已。
鄧文迪,是一個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也憑借自己的智慧與能力要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的成功女人。我們可以不做她那樣的選擇,但是我們不應該以道德,良知和常識的大棒來批判她。在這樣一位傑出的強者麵前,我們的攻擊和批判,隻不過昭示了我們的狹隘,渺小與可笑--我們壓根兒就沒有任何資格。
是的。內心強大的人,就會寬宏大量,就不會因為今天的分手,而否定以往的幸福歡樂,不會因為現在形同陌路,就攻訐對方過往的人格。
所以說鄧文迪這場八卦戲中,讓人看不明白的既不是演員們,也不是故事情節本身,而是一群自認為弱勢群體,手無縛雞之力的普通人,要為身為強勢利益集團核心的"受害者"們出頭,用道德的石頭去砸翻那個敢於加害於他們的"心機女",盡管那二三"受害者"並沒有喊怨叫屈,也沒有認為旁人會有更高的智商情商外加人生智慧來為自己打這個莫須有的抱不平。
http://dajia.qq.com/original/category/jby160314.html
謝謝肯定。少年時最愛看的一本書就是"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套用到這裏,可以說基於 being dumb 之上的自信心,就是由你這樣的肯定培養出來的。
Charlie Seim 應該不是fake。在亞馬遜上隨手搜了一下,已經正式出版了五張唱片,雖然不如 Hilary Hahn 或 Julia Fischer 之流的多,倒是也不算無名之輩。八卦和其他新聞事件一樣,不過是提供了品評人生的契機而已。實際的八卦內容,正如你所說,和我們自己的生活是毫無關係的。
so 對八卦的態度 首先懶得知道, 不管真假 再就是別人的婚姻是別人的事, 跟己無關。
這小提琴手做模特兒更合適
下三濫的想法,出自於你,和我的價值觀無關。我91年離開中國,再沒回去過,對東莞之類毫無概念,自然不如你見多識廣。毛大人當年說過"牢騷太盛放斷腸",魯迅先生也說過"辱罵和恐嚇決不是戰鬥",引來與你共勉。真對弱者強者的討論感興趣,可以看我今天發的"尊嚴,是弱者悲哀的的奢侈!"至於我是不是可以在這裏開博,那還真不是你說了算。要想當bully, 也得有點兒底氣,你卻沒有。
說的對,有時候,Argument確實是重要,但是思辨的過程也更重要。比如一個隨機的題目,如:How diversity impacts workforce,或甚至Abortion等等,被選為正方或反方,也是隨機的,被選到哪方,就得準備自己的論據。
所以看到你的辯論,才讓人眼前一亮。
草莽已華麗轉身,你自己沒看到?
周末愉快!
謝謝嘉許。闡釋學認為我們的存在與經驗不過是解說(亦或是言語)而已,海德格爾也說了語言是存在的居所,所以從柏拉圖/亞裏斯多德的學園延續到今天,對話,與他人,與自己,都是我們人類把自己的存在與動物世界劃分開來的標誌之一。思辯的過程,與自己,與他人,是由"智力"遊戲引發的心智的愉悅,
多謝提到 exquisite。當過幾年知青,到今天還被身邊熟悉的人稱作"草莽之氣十足",所以實在是不敢當。the_dumb_one在其他網站用了很多年,所以在這裏沿用。老媽十多年來一直和我一起住,她不懂英文,但是也無所謂。對她而言,兒子就是最聰明的,也是最好的,雖然與事實大相逕庭。
首先是態度從容,從容不迫的態度,在辯論中已令你立於不敗之地,其次,對辨切題,援引有據,條理清晰,不顧左右而言它,不做無謂的人身揣測,實難見!
說點體外話,前兩天第一次看到你的文及對留言的回複,我就想起另一個熟悉的博主,應該說很熟悉的,秦臻,你們的風格真的很像,區別當然有,比如成紅酒吧,你的年代久一點,醇厚些,回味較悠遠。秦臻年代短些,有些辣,比較嗆。
再說題外話,你的網名,如果你的阿媽看見,怕會不讚同,老人家最不喜極端的字眼,the.exquisite.one就不錯,當然,隻是隨便說說,你是長輩,不要介意。
這個世界本身執行的就是遊戲規則下"the winner takes all"。美國的 FED 在一次次的講話中公開說了他們的政策就是為了保護美國的利益,如果因此而造成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危機,too bad!可見 let live, 是 live者 利益不受威脅時給被 let live 者的一項福利,是一種奢侈。 資源的占有和積累,從來都是靠"大肆搶奪和占有",國家如此,個人同樣如此。貨幣戰的目的是什麽?不是為了造福其他國家。CEO 們解雇員工的同時為自己配發巨額獎金,難道不是遊戲規則下的巧取豪奪?如果整個世界的運行都不能僅僅用道德二字來解說,我們又為什麽要用道德的原則去攻擊個體的選擇。做"live" 者,還是做被 "let live" 的人,是個體自覺地選擇一種生存模式,是超然於道德之上的。你可以選擇去做可以隨時被公司解雇的普通雇員而安心,我也可以選擇去做影響公司核心運轉的 critical resource 所以公司就不能輕易解雇我。你沒有錯,我也沒有錯,不同的人生態度而已。
有占有大量資源的能力,卻不大肆搶奪和占有才是文明人的道。
當然人類離文明還很遠,很多被貪欲驅駛軟弱的”強者”。
還有一些同樣被貪欲驅駛卻苦於無能的更軟弱者。
同意你說的。寫這篇東西,實際上就是不想用道德的眼光來說事。讓人費解的是,媒體把Jerry Hall 公然稱為一貫的 gold digger,但是我們華人圈子卻為這第四段婚姻叫好,認為是默多克幸福所在。可見即便是道德大棒,也是有選擇地揮。
報上說世界上最富有的1%擁有全球50%的財富。你認為這應該是讓"弱者"甘為弱者的充分理由嗎?你認為取之有道的"道"應該是什麽"道"?誰的"道"?
看電影"教父",難道因為父子兩代教父是殺人不眨眼,走私越貨的黑幫人物我們就要因為道德原因而不能為他們所感動?用似是而非的道德觀念來說事,實際上在很多時候屏閉了我們對事物本質的認識。
大家不過是借鄧來表達各自的價值勸向,誰又能定她什麽罪呢?
看來人群裏信奉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人不在少數。
這我就放心了,很多這樣的”弱者”使人類社會文明美好。
Momo_91 發表評論於 2016-03-11 18:19:03
但是你對她的品性的推崇,就顯示出你品味的獨特了:雜草也許能侵占土地,生機勃勃:我還是愛隻取一盆土卻嬌豔脆弱的蘭花。
作者的強者無罪不敢苟同, 但是:我們有什麽資格批評鄧文迪,難道講錯了嗎?怎麽,難道還要在這城裏開批鬥會不成?
我認為適可而止,不要在道德問題上,過於綁架別人。人無完人,問問你自己,在道德問題上你自己就十全十美?除非你自己認為自己是上帝吧,如果不是,那麽你是以什麽樣的道德標準去指點指責批評鄧呢?有資格嗎?有必要嗎?應該嗎?
這種下三爛腦殘的事情你都能想得出來,那榮譽還真得非你莫屬,祝你心想事成。
先為你鼓掌了,你和金三胖有一拚,都是現今地球村的異類!!
多謝善意說明。看懂了。再次感謝坦誠。
如果我沒有能力去滋養我們的關係而令對方"三級跳",那麽有兩個原因:
1。我當初選擇了我不該選的人;2。我沒有可能在情感上和生活中提供對方所需要的東西。
如果我們尊重個體的自由,如果我們尊重個體的選擇權利,那麽對方有充分的理由去"跳"。不"跳",是對方的選擇,而不是 given。
"婚姻製度就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遊戲規則"--不知這話的理論依據在什麽地方。北美今天的離婚率在50%以上,如果50%的男人女人都不能遵守這個遊戲規則,那麽是誰在 enforce 這個遊戲規則?如果不遵守這個規則就是道德淪喪,那50%的人都"淪喪"的道德又有何用?現代社會的遊戲規則是允許個體去選擇,但是要承擔選擇的後果與責任。所以我們有基於這種原則之上的家庭法,在允許個體自由選擇的同時,保護弱勢一方的利益。
“鄧文迪的確是一個有本事的人,她的幾次婚姻的幾級跳,每次都和她在法庭裏的拍扣動作一樣:穩,準,狠!
強者從來都可以無視人類社會的道德倫理的,因為他們遵循的是叢林法則:弱肉強食,所以叫“強人,強梁“。
本來不想評論鄧文迪,關我屁事!不過對於說她沒有違反遊戲規則之說不敢苟同。婚姻製度就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遊戲規則,與婚內男人行苟且之事,就是違反遊戲規則。既然如此赤裸裸的推崇動物界的行為,也就不用還羞答答的蓋一塊“沒有違反遊戲規則”的遮羞布。”——覺得紫竹簫說得很在理,所以在次轉發。
我沒有任何不允許別人貶低的意圖,也沒有任何不允許別人貶低的能力,我隻是表達我不讚同貶低的原因。純屬個人看法而已。
我同意你客觀的評論與觀察。下麵這篇文章,別人在評論中轉給我意在批判鄧。但是轉者顯然沒有讀過,所以效果相反。這篇文章你的問題,會比我的回答好得多,也客觀的多。對鄧的道德批判和能力的貶低,是我們中國人圈子裏的攻訐。鄧身邊的人,包括默多克,說法是不同的。
http://www.vanityfair.com/style/2014/03/wendi-deng-note-tony-blair
我想,之所以評論會如同一鍋煮沸的粥,是因為你的文字裏有兩個沒搞清的觀點--人們不應該批評鄧姐,到底是因為你覺得她實在是一個被人誤解的傑出女性,還是因為人們應該寬容和尊重他人的選擇呢?我相信大家對後者應該不會有什麽問題。有分歧的是前者。你若堅信她是一傑出女性,或許可以舉舉她成功的實例。比如說吧,百事的CEONooyi是不用通過她跟誰結過婚,被誰看上,來證明她的成功的。
既然是家庭倫理道德,就應該留在自己家庭裏,而不應該拿出來對別人進行道德批判。正如同某種信仰的信徒可以遵守不吃肉的"家庭倫理道德",但是如果跳出來說我吃肉是不道德,那就是過了。
背景不同,身份不同,關注的興趣不同,舉 Nicole Anna Smith 為例,是針對另一評論者關於 gold-digger 和道德的評論,說明媒體沒有對 Smith 揮舞道德大棒,因為本身就無關道德。至於鄧文迪是否被媒體看作強者,別人提供的鏈接(意在批判鄧)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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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私德?誰來製定?聽誰的?誰有資格做法官?如果gold-digger 嫁有錢丈夫是沒有私德,數額標準由誰來定?你見過媒體對 Nicole Anna Smith 進行過道德攻擊嗎?
沒有任何企業會承認自己收容道德品質不佳的員工,之所以對 gold-digger or cheater 等采取無視態度,是因為它們本身無關道德,是個體選擇問題,不會影響公司形象。
下麵這篇文章的作者,以平和的語氣講述的故事,引證的評論,不一定如花一般絢麗,但是絕對沒有缺乏教養的惡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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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做的事情,不等於就是錯事。我不認可的選擇,不一定就一定和道德淪喪劃等號。我不解雇我手下的雇員,並不意味著隔壁辦公室的家夥解雇一個工齡15年的老員工就是卑鄙。我不愛錢,不等於所有愛錢的人都是一身銅臭。現代文明社會的基礎,就是寬容與尊重個人選擇。
人與人之間難道除了"俯視"就是"仰視"?平視難道真就那麽難做到?在當代社會中,gold-digger, sugar daddy, cougar, 等等,均是個人選擇的範疇,而與道德無關,包括 cheater。你工作的公司有任何普通員工因為上述任何一項被解雇嗎?你的公司敢因為上述任何一項解雇任何普通員工嗎?
看了新聞談談感想而已。不知道說了哪些沒資格說的話。
在做好人而被人魚肉與做強者而增強自身之間,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選擇。這種選擇本身,是無關道德的,如尼采所說 "beyond good and evil"。
這"不擇手段"是你下的結論,還是記者,傳記作者以及其他熟悉人等給出的評論。有人提供了下麵的鏈接,意在以此來批判鄧文迪,但是文章所傳達的,是恰恰相反的信息。請你不妨讀一讀,然後再確定自己的道德製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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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種侮辱性的語言是要證明你的道德高度高於一眾嚴肅媒體(因為看到的文章裏沒有人這麽樣去類比鄧文迪),還是想告訴大家朝陽區居委會已經集體移民北美。
強者是一種心態,一種精神,以取之有道的方式來得到自己想要的(但是按常規又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強者不是強人,因為他尊重遊戲規則,給他人以選擇的機會和權利。強人才是靠 buylly 行事。
(至於鄧文迪, well, I really don't care.--None of my business.)
說得真好。欣賞鄧文迪,就是因為她以一介女子之身,赤手空拳打破了種族的界限,等級的界限,以及貧富的界限。做到了"沒有任何一個亞裔女性有能力做到"的事。
請問你讀了自己鏈接裏的文章嗎?你是想用這篇文章來證明鄧文迪的傑出,還是你自己對她的批判?如果讀不了全文,至少把結尾讀一下,看看作者是怎麽借周圍人的評價來結束他/她對鄧文迪身世的敘述。不知道鄧文迪英文好壞,如果如你所說"弱"到能拿到 Yale MBA,這 Yale 放水做假可真是離了譜。綠卡大叔離婚,不批評男人批評小三,你這道德製高點可真是有選擇地高。和老默的婚姻幸福不幸福咱們不知道,14年不算短,長於老默第一段婚姻。至於鄧文迪是不是強者,你 google 來的那篇文章說得足足的,用不著我再多說。
鄧的英文很弱,滿篇就是good,充分反映了此人素質。是,她是得到了她想要的東西,沒有傷害任何人?綠卡大叔的老婆呢?人家除了幫助她,沒有任何過錯吧。綠卡大叔是活該,可人家老婆呢?她要不趕著上,而是保持距離,綠卡大叔就非和她結婚不可?!她和老默的婚姻顯然不幸福,有得也有失,其中的失恐怕是她沒預料到也真正讓她不快樂的。至於如今的小鮮肉,真看不出那人有多喜歡她。所以說她是強者實在是抬高了她。
你把你的"西人朋友"看得太高了,普通公司職員,除非炒股,有多少人知道默多克是誰?又有多少知道鄧文迪是何人?真要是政界大人物,誰又會去拿鄧文迪這個社交人物的道德來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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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啊,隻能說明你對這個世界了解的還不夠。
老莫的那點破事在西方很多人都知道,而不是你說的隻有炒股的知道。比如在《穿Prada的魔鬼》裏,老主編在一句對話裏還提到默多克(暗示是其老板)。記得當年讀書時,我的非洲綠卡難民,40歲單身朋友老索,在喝咖啡時指著People 雜誌中老莫和一美女結婚照,一臉醋意給我看,好像說有錢就是好啊。我定睛一看,這是哪兒和哪兒,那美女是他待嫁的女兒啊!
從鄧文迪和老莫結婚那年我就注意到參考消息在一不起眼的小角落報道這一消息(那時鄧可不像今天如此話題,知道鄧和莫的中國人不多)。當時就覺得鄧是一了不起的人物。但後來這麽多年,越來越多的細節出來,印象變負麵。
以前沒有注意你發過的文章,現在看了看,感到你還需要些經曆,或許又會有不同看法。不會在回帖了。
看看2013年報上的文章怎麽樣?有一句提到道德問題嗎?http://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3/jun/13/rupert-murdoch-divorce-wendi-deng
你把你的"西人朋友"看得太高了,普通公司職員,除非炒股,有多少人知道默多克是誰?又有多少知道鄧文迪是何人?真要是政界大人物,誰又會去拿鄧文迪這個社交人物的道德來說事?
我已經說過,強者是一種心態,一種精神,以取之有道的方式來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所以 Mother Theresa 是個強者。你說的那三個例子是強人,而非強者,因為他們剝奪了別人選擇的權利。
Is Bin Laden a 強者 ?
Is Sadam a 強者 ?
請讀一讀鏈接裏CNN的文章,看看你能不能找到你要的道德製高點。
http://www.cnn.com/2011/WORLD/asiapcf/07/21/wendi.deng.murdoch/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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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能嗬嗬了。我已說明我隻支持自己的觀點,捍衛自己的觀念。和道德高點無關,如有雷同隻是巧合。
1) 這是2011 的文章。後麵的事可是難料到的。
2)和不同已婚人士adualtery,是值得讚揚的事嗎?難道強者無罪,通奸有理?這是我要說的!
3)你還在媒介裏轉。你可問問西人朋友,有幾個對鄧thumb-up?
請讀一讀鏈接裏CNN的文章,看看你能不能找到你要的道德製高點。
http://www.cnn.com/2011/WORLD/asiapcf/07/21/wendi.deng.murdoch/index.html
既然樓主歡迎,那讀者們當然可以根據自己的立場批評和讚揚。道德製高點的形成,是和支持此道德行為的人多少有關,也就是是否受主流歡迎。從大家反映來看,顯然鄧是處於道德低點。
我不喜歡鄧文迪,對其的一係列故事在這兒批評,既不是因為我有多麽高尚或主流,也不是嫉妒有錢人或強人,而是在捍衛我的家庭價值觀, 我可不希望主流價值朝我不支持的方向走,或我的女兒是這樣。我要為支持的觀點搖旗呐喊。
對默多克,我從來對其沒有好印象。這次為他婚姻高興,不是因為鄧文迪,而是把他作為一普通老頭找到自己的幸福黃昏。
樓主不要以為在西方報紙看不到批評鄧的文章,就認為西人沒有自己的道德標準。她幹的事兒在西方電影裏可都是反麵人物演的角色, 隻不過她搬到現實生活中。不要忘記默多克不是政客,而是西方傳媒大亨。不像政治,各個傳媒有不相互揭短的傳統。曾今 Rosie嘲笑Trump的發型,把自己的飯碗丟了。但你仔細讀那些關於鄧的描述,可明顯感到即使是西方文章,給普通讀者的印象絕對不是正麵的。
gold-digger 是個道德問題,法律問題,還是個人選擇問題?男人身家得在什麽數額以上可以把追求他的女人劃為 gold-digger? 一百萬?一千萬?一個億?美元?日元?人民幣?女人得和男人在一起熬多少年才能摘掉 gold-digger 的帽子?五年?十年?十五年?
說得好。隨便在 google 上搜尋一下,沒有哪家英文媒體拉"道德"作虎皮來說默多克和鄧文迪的事兒。就是一司空見慣的愛了,婚了,離了的故事,不過是沾了財閥的光,上了頭條而已,沒見有人用過激的言語謾罵攻訐。
還出言不遜,什麽婊子啦,奴性啦,這城裏某些人,還自以為是混入了美國主流社會,老太監一樣的人,自己一貫的奴性思維,還指責別人奴性,你大爺以為自己誰呀,指責這指責那。八卦一下沒有關係,上綱上線,搞什麽"階級鬥爭"?太可笑了。
俗話說"兒不嫌母醜",你不覺得有些多慮了嗎?再說還沒有什麽"醜"。更何況,這種感覺,是要由她的兩個女兒來說,對不?西方主流媒體,把鄧和默的事當八卦/花邊新聞"聊",隻有我們華人圈子裏才是大棒招呼。
沒看懂。不知道這"裱子"的指稱從何而來。
美國派軍艦去南海這個遊戲規則是不是"人"定的?出兵伊拉克後麵的遊戲規則是不是"人"定的?某公司解雇30%的員工以保持公司繼續運作的遊戲規則是不是"人"定的?
看過 Wall Street, Margin Call, The Big Short, 你仍然覺得我們的世界不夠"動物"?
強者是一種心態,和錢沒有關係,和勢沒有關係,和達到自己的目標,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有關係。Teresa 是強者,因為她選擇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也做成了自己想做的人。
回複 'fengxiang' 的評論 :
君子愛財(或任何其他東西),取之有道。鄧沒有做任何違犯遊戲規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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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合法手段做不道德的事情太多了
遊戲規則是人定的 叢林法則是獸性的 而道德是神性的 是人跟動物的唯一區別
動物永遠不會做損害自己利益而幫助他人的事情 這違反自然界的競爭規則
如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還有半點真理包含於其中的話,你的評論可以把默多克和布萊爾也歸於人渣一類。他們是否真是人渣不得而知,但是我知道我沒有任何道德製高點作依據把他們劃入人造一類。
君子愛財(或任何其他東西),取之有道。鄧沒有做任何違犯遊戲規則的事情
強者當然可以被批評,但是我們必須反省我們是否真正有道德製高點來對強者進行道德批判。
實在看不懂,默多克要花十幾年來搞明白自己栽了跟頭?你幹嗎?你需要十幾年功夫來弄明白別人在算計你?如果你不需要十幾年,為什麽會認為默多克比你傻?希特勒不是一個範疇的命題,沒必要在這裏討論。
我也覺得沒必要批評鄧文迪,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再說 她的影響力說實話也是微乎其微,就象美國那個Anna Nicole smith, 根本改變不了主流價值觀。
這種人生攻擊的話也配在這兒說出來。你很了解我?你知道我願意被包養?你在哪裏看到我在求包養?
鄧文迪犧牲了誰為代價,默多克?布萊爾?還是那個離婚的美國男人?所有這一切,都是成年男女依據自己的自由意誌做出的選擇,以及這些選擇帶來的後果,誰犧牲誰?哪裏來的邪惡?
所以我說了"強者無罪"。弱者最擅長的,也最開心的,就是把強者變成和自己一樣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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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此邏輯,我都不敢批評希特勒了。
鄧文迪把甄嬛傳那套在默多克家族提前上演,估計隻看過莎士比亞宮鬥劇的默多克子女們大開眼界,希望他們不要以為每個中國女人都如此厲害。老莫過去是欣賞女強人滴,不過鄧他栽了跟頭。懂風情的Jerry Hall 似乎很讓老莫開心,對他這行將就木的人知道生活才是正道。
作者狠有幾樣喜愛的東西,fine women, nice cars, good music, Hollywood movies, single malt whisky, 錢好象不在其中。最喜歡的電影人物之一是"Bugsy" 中的Benjamin 'Bugsy' Siegel,電影中其他人物對他的評價是"He does not love money". 我對錢的座右銘是"respect money, but don't fall in love with money, and never sell your soul for money".
鄧文迪這種人渣在生活中也不少。有了錢也仍然是。不能說因為她是名流就不是人渣。手段下流的人總有人崇拜得五體投地到是真的。
以犧牲別人為代價換取自己的利益 這種能說是大智慧 可見內心是邪惡的
你真地認為你一個外人能看清楚的事情,默多克作為丈夫看不出來?布萊爾作為密友看不出來?你真認為默多克和布萊爾的智慧,智商和情商如此低劣,居然無法識別連挑兒媳婦的中國居委會大媽都可以一眼看穿的"厚黑學"?
對,隻有那些敢說"我的人生我作主",也敢於實實在在地去做自己主人的人,才有可能成為人生的真正贏家。
說"強者無罪",是指強者在尊重遊戲規則,並且給予遊戲對方充分選擇權利的條件下,去爭做贏家。弱者就是要挨打,這不是強者的錯。美國可以對南海提要求,中國為什麽不能對墨西哥灣提要求?就是因為弱. 再說那離婚的美國男人,不過是願賭服輸原則的具體體現而已--既然有種娶年輕聰明的老婆,就得做好被outgrown的心理準備。正所謂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隻有我們老中才揪著離婚喋喋不休,好萊塢結婚離婚天天戲不斷,大家當花邊新聞看,誰去做道德評估?
一對美國夫婦把她接到美國,她為美國身份,當小三上位,讓這對美國夫婦離婚。拿到綠卡後馬上和這男的離婚。這叫無恥,不叫強者無罪。每個有道德底線的人都有權鄙視她。日本侵略中國,也是強者,也叫“強者無罪”?
WELL SAID!
正解。的確由衷地羨慕並且尊敬那些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又有足夠的勇氣去爭取,更兼之有過人的智慧去最終得到的強悍之人。
這個時代,在一個地方工作三年就可以說是 long term employment, 婚姻能過七年之烊就可以算半個小奇跡,能夠從1999年到2013年把默多克牽在手邊14年,甚至長過默多克的第一段婚姻(11年),不能說是"忽悠不了"吧?至於說離婚失算,真還說不上來到底是不是哪一方(或雙方)的"失算",因情勢而做的選擇而已。
按照 Forbes 的排名,默多克2016年是全球名列第96位的富豪,去年是第77位。鄧文迪和默多克有兩個女兒,難道這兩個孩子不是她"自己的",難道這兩個孩子不是她和默多克共同的?難道鄧文迪一定要去流水線掙最低工資才叫取之有道,才不是臉皮厚?我們不一定走她同樣的路,但是我們並沒有足夠的道德製高點來批判她。
得對方讓搶,也得有足夠的 chemistry 才能搶成,是不是可以這樣說?如果是對方讓搶,難道隻批判女人是"禍水"?如果有足夠的 chemistry, 難道我們隻認可小說電影中的"不倫之戀"?
沒太讀懂"過"在什麽地方。這個世界本身就是遵循著文明外衣下巧取豪奪的遊戲規則,從賭場,到股市,再到職場,沒有例外。鄧文迪沒有手持步槍脅迫任何人(除了幫老默打抱不平扇了別人一耳光),想要的,都取之有道,強者無罪,應當沒有說錯。
好來塢老夫娶少妻多如牛毛,大家誰去攻擊他們?為什麽我們老中要盯著鄧文迪不放?至於說默多克和布萊爾是否選錯人,那隻有他們自己知道。難道他們告訴了我們他們"悔不當初"?人的智慧,在於不以今天的齟齬和分歧來否定過往的一切。老中離婚後雙方多數以仇人告終,多半因為這種悔不當初的小人之心。真是選錯了人還忍辱負重十幾年,那隻能說明默多克沒有覺得自己選錯了。
說她是強者,是因為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不是因為她擁有豪宅的數量,或是離婚贍養費的數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有膽量去爭取,也有智慧去得到,是為強者。
完全同意,無視鄧活出的"女人的最高境界"而對她進行道德和人格批判的人群中,也許就有不少"恐龍,變態狂魔,罵街潑婦"等等。
過去人常說"出頭的櫞子先糟爛",雖然憎恨強者是人類通病 (Nietzsche 所謂對強者的 "ressentiment"),推崇中庸之道的中國文化對強者的仇視和扼殺尤其強烈。所以我說了"強者無罪"。弱者最擅長的,也最開心的,就是把強者變成和自己一樣的弱者。
你的意思是不是說:隻要不違法,強者可以做任何事,都是無罪?這個其實是常識。隻要不違法,無論強者、弱者,無論幹什麽,都無罪。
如果你是說,強者可以不受道德法庭的審判的話。提醒一下:其他人也可以不接受道德法庭的審判。無論強弱。當然,弱者通常不會被別人送上道德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