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侃哲學, 醉漢辯人生:一派胡言

My humanity is incessant self-overcoming --

a quote from Friedrich Nietzsche
正文

最終學會放棄的女人

(2016-02-19 03:21:21) 下一個

EX是我一生中非常重要的女人。人們常常說如果所有的男人,不論老少,不管貧富,在一件事情上是 相通的,那就是沒能得到初戀的遺憾和悔恨。EX恰恰是我的初戀,娶到她,讓我幸免於這種終生的折麽。無悔的人生,應當是從這裏開始。EX 也給了我一個非常可愛的孩子,雖然孩子常常對我說"老爸,my only mission in this life is to torture you and abuse you".

與EX最初認識,應當是三四歲時上幼兒園的時候,雖然細節已經無法考證。印象中對EX做的第一件壞事,是小學三年級時,在學校的操場上向她借了一本小人書,書名好象是“越南小民兵”。她家當時住在我們隔壁的一棟樓上,兩天後去還書時,新新的小人書已經被撕得麵目全非。EX氣憤無比,在學校追著我討說法。我耍無賴,能拖就拖,拖不了就躲。EX玩不過我這種賴皮,一怒之下,追到我們家向我老媽告狀。老媽當時是EX的班主任,被學生追到家裏來告兒子的狀,自然是爐釺子侍候,一頓暴打。

後來學校重新分班,EX和我成了同班同學,在同一間教室從小學四年級一起讀到高中畢業。下鄉時,EX和我分到了同一個生產隊。有同學傳話說EX氣得罵道“怎麽會和這個壞小子分到了一起“。那年她十七,我十六,雖然在同一個生產隊,彼此如仇 人般不說話。開始和EX說話,是有一次下暴雨,知青宿舍都被水淹,我渾身濕透,凍得發抖,但是折騰了好一陣先把EX和另一女生住的宿舍水排淨,收拾好。EX挺感動,再加上後來但凡知青之間有衝突,我不論對錯,一概站在EX這一邊,並且強迫其他人接受,遂從仇人轉為鐵杆粉絲。後來,偷過公社拖拉機的柴油讓EX用煤油爐子做飯,也偷過老鄉家裏的雞給大家改善生活。

在我們那個萬把員工的廠區,EX因為父母的位置,也因為漂亮,是公主級人物。我雖然幫助她,但是沒有太多的其他想法,因為不認為她是我伸手可及的。直到18歲考上大學要離開知青點時,才告訴她想讓她做女朋友。EX雖然學習很好,但是不如我亡命,所以當公社說不許知青參加高考後,就沒有抗爭,否則一定會考上。我大學一年級時,EX也隨知青返城大潮回到廠區。本想繼續報名參加高考,但是突然不能行走,被診斷為骨癌,輾轉於省城和北京各大醫院治療確診。我當時查遍了學校圖書館有關骨癌的書,知道如果活檢確診,不過有六個月時間而已,於是給父母寫信,告知如果真是骨癌,我就退學,陪EX逛遍中國名勝,然後自殺。老爸看信後到學校來勸我改變主意無果,怏怏而歸。後來北京積水潭醫院冒險活檢,終於確診是炎症而非骨癌,大家才算活了過來。當時在校園請一直幫助我安慰我的學兄學姐吃飯,一位北京知青打趣說“就象基督再生在馬槽”。

讀研究生時與EX成婚,不久背叛,EX雖然傷心,但是原諒了我,是真正的原諒,不是說說而已。後來到美國讀書,又一次背叛。EX雖然痛,還是放過了我,仍然是真正的放過,不是說說而已。這以後循規蹈矩過了十年,又開始我行我素。EX痛徹心肺,失去信心,要求我在保證永不背叛和離婚之間作出選擇。我不願放棄自由,也不願以謊言提供虛假的承諾,於是最終被EX放棄,理由是繼續和我在一起,不知道哪天傷心不過就把命送在我手裏。若分開,對我的姿意妄為最多是象兄弟一樣"操心",但是不會再痛心。事實也的確如此,分開後EX聽到我的故事,隻是提醒我"不年輕了,別再瞎折騰",但是不再有那種切膚之痛。EX曾對我說過,感謝當年我說了真話而沒有哄她,讓她有機會下決心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她是對的,因為如果她不言放棄,我是肯定不會主動提出離婚的。

因緣際會的原因,使沒有上成大學,成為EX一生的遺憾。她是非常有智慧而且極善良的人,兼之正義感很強,愛打抱不平,因此不論走到哪裏,都是大姐式的中心人物,幾十年來一直如此。當年在美國讀書時,周圍一幫讀博士的朋友,不論先生太太,喜歡EX的人肯定多於喜歡我的人。前幾天我和LD在美國旅行,恰好孩子也有幾天不在加拿大,EX特意打電話來叮囑"告訴爺爺奶奶,有事情一定打電話給我",並確認雇有專人鏟雪等等。細心周到無過於此。EX的先生是一位非常優秀的謙謙君子,用EX的話來說,有我所有的好處(包括洋博士),但是沒有一絲我身上的邪氣和躁動。他們很幸福,我們兩家之間相處來往也很自然。

薩特談到愛情時說“You know, it's quite a job starting to love somebody. You have to have energy, generosity, blindness. There is even a moment, in the very beginning, when you have to jump across a precipice: if you think about it you don't do it.” 忠誠執著如EX,一旦選擇去愛,就可以隨你上刀山下火海,跨洋過海,端盤子擦地,無怨無悔。她讓我懂得了男人可以選擇去做壞事,做壞人,但是必須意識到這不是女人的錯,而是自己的本性使然,所以不能怪罪女人並且讓女人承擔自己沉淪的責任。同樣地,女人更應當意識到,男人作惡,很多時候和你是無關的,你把"女人"做得再好,也敵不過男人的荷爾蒙與生俱來的放射性,以及男人的欲望本質上的永無厭足。你所能做的,隻是管理和調控。幾千年的基督教,佛教,道教等等都無法根除扭轉的邪惡本性,你一介女子除了管教對付之外,又能有多大的能耐去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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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the_dumb_on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or123' 的評論 :
assumption 是很害人的。"體力不行"不知是基於什麽的假設,也不太明白"留戀過往"又是以什麽為依據的推斷。不論男人女人,本性都是得隴忘蜀,如果今天置身於快樂幸福之中,對過往,應當是當故事回憶,而不會是留戀。
or123 回複 悄悄話 現在settle down不過是年紀大了玩不動了,找了一個年輕善良女人來伺候自己罷了。體力不行,腦子卻還在留戀過往的風花雪月。
風的塗鴉 回複 悄悄話 這是男性在“自由與選擇”遊戲中絕對聰明的選擇。畢竟女人容易對陽光下的“惡棍”心生憐憫,而對欺騙痛恨。而讓女人也參與選擇,那怕是男人選擇leftover 下的選擇也會讓女人有了重生的機會。

尼采之於相信上帝死了,僅僅是他的選擇而已。上帝的存在和小小人類選擇的相信和不相信完全沒有關係,他的存在是超越人類有限的認知係統的。
the_dumb_on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風的塗鴉' 的評論 :
多謝犀利準確的點評。二十歲左右開始讀尼采,中毒太深,一時難以放棄。每人心中都有一個神,是否以後會把心中的神變為具體的宗教信仰,現在不好說。很早就幸運地認識到,坦誠是活得輕鬆自在的唯一保證。維係謊言的代價實在是太大了,而回報卻是負的,因為始終背負著被人戳穿的重負。同時,坦誠也是一個自私的人最為自私的做法。我已經把火坑展示給你,你仍然要選擇跳下去,那就是"beyond my control",責任自負。所以尼采對人類做的最殘酷的一件事就是把善惡的重負,交給了個人。上帝已經不在,你隻有你自己可以 blame。
風的塗鴉 回複 悄悄話 博主的文中有一種罕見的人格和文字力量。這也許正是你坦誠對待人性和生活的結果。有不少人也選擇"don't fight human nature"卻少有人選擇對待自已和他人坦誠,更少有人能有人格的力量和高貴在兩性關係中讓對方在自已的錯誤中有完美的結局。縱讀你的文章,驚訝於你對自已對他人對人生的理解。沒有想到女性主義和意誌論會在拜倫式的詩性下統一,奇!假想,如果摻入宗教理念,個性,敏感,詩性化的感悟又會怎樣傾斜?唯意誌論是否也會在年輪中折斷?
the_dumb_on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波城冬日' 的評論 :
我的確已經settled down,也正因為此,才覺得自己現在有資格寫生命中那些美好的(同時也是可以寫的)女人們。
波城冬日 回複 悄悄話 好文!就是不知LZ 現在“浪子回頭”了沒?:))
the_dumb_on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JusticeD' 的評論 :
我行為舉止是很孩子氣,這說得我心服口服。如果把婚姻看作基於信仰的道德選擇,那是沒有任何理由背叛的。上帝死了,人才能成為自己的主人。同樣地,不從道德的角度看待婚姻,雖然導致了今天北美50%+的離婚率,卻也避免了舊時代非要謀殺親夫/婦方才能夠獲得自由的慘劇。
JusticeD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the_dumb_one' 的評論 : 沒錯,坦誠或忠誠與婚不婚無關,但那不是本人在討論的話題。偶講的是婚姻的規則,那就是選擇了婚姻,就意味著自動放棄對愛的自由選擇權。在這點上,本人非常尊重薩特與波娃,他們不願放棄愛他人的自由,所以選擇不步入婚姻。當然也有人如你,自願締結了婚姻,又無法以自控力與責任心去遵守婚姻的規則,行徑與不願長大的孩童無異。
the_dumb_on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JusticeD' 的評論 :
人們常說理論家拘泥於形式和流程,實幹家側重在實質和效果。薩特和波伏娃之間的協定隻是個形式/手段,它要保護的是雙方(或者更實際地說女方)的坦誠,以及由此而來的對不忠的選擇權-或去或留,受害一方在知道事實真相後(如果他/她的確想知道)可以作出自由的選擇。坦誠一旦奠定,婚與不婚是沒有區別的。
JusticeD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the_dumb_one' 的評論 : "契約”可以分為短期、中期、長期、甚至終身。 婚姻確為終身契約。你喜歡引用薩特的話,那你有沒有聽過他對於“結婚的規則”與“不結婚的規則”的論述?有沒有思考過為何他與波娃雖為終身伴侶,卻選擇不結婚?簡而言之,想要朝三暮四,保留愛的自由,就請不要走入婚姻。
mzl9876 回複 悄悄話 真是一篇值得深琢磨的好文章,好到誠懇,知錯,很是同意Sawmill的跟帖,這種性格的男男女女真的還不少。。。。
我感覺博主或雷同者,可能是缺乏些功課導致其結果。。。
the_dumb_one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JusticeD' 的評論 :
你的陳述的出發點不對。"終身"和"契約"是互相排斥的。將婚姻看作"終身",是一個基於對永恒之信仰的道德判斷,而與以法理為基礎的"契約"無關。契約的目的,不是保護契約的永恒,而是奠定違約懲罰的前提。所有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是對違約處罰的界定。所以契約不是不可以違反,隻是你必須甘心認罰,這是文明社會中家庭法的基礎。薩特和波娃,等同於我們現在說的common law,與婚姻無異,除了不需要平分婚房。
JusticeD 回複 悄悄話 婚姻是終身契約,如果要保留愛的自由,那就要如薩特與波娃,隻定短期契約,而不走入婚姻。你的EX確實善良大度,她選擇離開,是因為你無法遵守婚姻的規則。一再犯規的人,最終隻能被罰出場。
小馬識圖 回複 悄悄話 這一篇很中肯,真本色。不錯,佩服。
Sawmill 回複 悄悄話 我有一個女同學,長的像山口百惠,約1米72,體育很好,性恪人品也很好,因為人很出眾,走到哪裏都有男孩追求,每個男朋友她也都真心的愛過,目前她已結婚3次,她不高深,隻是隨著自己的性情走,感覺在感情這方麵你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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