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特說"We are our choices". 這句話,是薩特思想的基石,也是整個存在主義哲學的出發點。這句話為什麽如此重要?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思想,不過是存在的先決條件。而存在本身,則另有規定。薩特則說,我們沒有任何本質,我們作為個體,不可能有本體論意義上的任何界定。在"選擇'之前,我們什麽都不是。選擇,既是我們存在的本質,那使我們成為我們的東西,也是我們存在的方式,那我們借以實現我們自身的渠道。
當存在經由選擇來界說時,自由則成為選擇的前提。因為一切都是選擇,所以我們不再是一個由神靈借助宗教,或是先知通過"思想"來規範的"物體"。與上帝一起死去的,是傳統意義上的"我",是那個由文化,傳統,習俗,倫理,道德等等社會機製界定地恰如其份的"我"。我現在擁有的,隻有自由,去發現,選擇,並且最終創造我自己的自由。正如薩特所說"Man is condemned to be free; because once thrown into the world, he is responsible for everything he does. It is up to you to give [life] a meaning.”
與選擇和自由一起呈現在個體麵前的,是"責任"這個重要的概念。因為選擇成為我的存在的本質,因為自由成為我不歸的宿命,於是,我的存在,我的命運,最終落在了我自己的手裏。上帝死了,所以沒有人來為我的罪惡承擔責任。自由就在我的手裏,所以我不能把錯誤轉嫁給任何一個他人,不論是父母,是配偶,是老板,還是街上的路人。我的生命的真理,簡化成了短短的八個字"咎由自取,好自為之"。借用薩特的原話就是"“He was free, free in every way, free to behave like a fool or a machine, free to accept, free to refuse, free to equivocate; to marry, to give up the game, to drag this death weight about with him for years to come. He could do what he liked, no one had the right to advise him, there would be for him no Good or Evil unless he thought them into being.”
於是,我的尊嚴,我的價值,我生命的意義,都將因為我對"選擇"的"執行"而或是燦爛如花,或是黯然無光。
是的。當選擇成為我的本質之後,"我"也就成為我自己的"造物主"。而我渺小的生命曆程,也就形而上地加入了永恒輪回那生生不息的創造/毀滅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