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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7 主日感想:以基督為核心的生命

(2018-10-07 19:04:02) 下一個

今天的主日經文來自John 2:13-22和Matthew 25:14-30

前一段經文講到逾越節時,耶穌去耶路撒冷,看到神的殿中在進行商業買賣,他說:“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當時耶穌斥責的是實實在在的買賣行為,如今在教會裏幾乎看不到,卻也存在靈裏的買賣。牧師提到一個名詞:spiritual consumer。所謂spiritual consumer,就是把自己的感覺,自己的喜好,自己的偏好,放在敬拜的核心,而不是上帝。把自己放在神之上,worship not on God’s presence, but on your preference.

第二段經文是在home group connect聚會上,大家討論的一段經文:耶穌在講道中,跟大家比喻天國是什麽。天國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仆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給了五千的仆人,又多賺了五千;給了二千的仆人,又多賺了二千;給了一千的仆人,將這一千藏在地裏,原封不動還給主人。耶穌讚揚前二者是“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最後一個是“又惡又懶的仆人”。“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小組討論的話題是,what will you do with the talent that God gives to you? 有一位弟兄的分享非常打動我,“For any talent that God gives to you, we should use it and multiply our fruits. Share God’s love. A person who really have an intimacy relationship with God will not hold back on sharing God’s love, grace and good news. “

感謝主,今天的這兩段經文給我的啟發和思考是,怎樣的生命是一個以基督為核心的生命?回想自己信主多年,好像也曾經抱怨過教會的音樂不好聽,好像也不滿過帶領詩歌的弟兄姐妹不太屬靈,好像也跟小組領導爭論過自己待查經感覺不好的經曆。都是自己的“感覺“。一直以來,自己都是感情極度豐富,性格極度敏感的人,自己的感覺常常左右我的情緒。但同時我常常覺得這樣的敏感,也是上帝給我的恩賜:可以感同身受地體會到別人的各種悲歡,可以領受到周圍人細微的情緒變化。然而我發現,很多時候,我的感覺都在控製我,在欺騙我。例如查經過程中,感覺不好不順暢時,心裏的焦躁,羞愧,憤怒,非常真實。當自己被這種感覺控製時,會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應該停止,會開始產生苦毒心理,批判周圍的人,也會有挫敗感。可是,這難道不是一種形式的”spiritual consumer”嗎?要求所有的敬拜,查經,講道,去符合自己的喜好,跟著自己的感覺,服務於自己的感覺。而我的神,我放在哪裏了?

我深切地明白,我們的肉體總是軟弱並局限的,受時間局限,受感覺局限,受眼、口、鼻、發膚,這些感官的局限,受欲望的支使,受罪的轄製。開口即是“我感覺”的言論,其實多麽驕傲且自大。我們的神給我們感覺,為的是真知道聖靈的同在,而不是陷入“感覺”的漩渦中,為了滿足自己的“感覺”而活。Focus our eyes upon Jesus. 當我們定睛於耶穌身上時,或許真的是我們少看自己的開始,就如約翰福音3:30:“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神需要我們把眼光定睛在他身上,並他將來要成就的榮耀裏。

何為以基督為核心的生命?少看自己,多看耶穌。而當我們少看自己,多看耶穌時,當我們放下自己的感覺,定睛於耶穌身上時,又怎會因為分享一份福音見證或是一篇福音講道而害怕自己顏麵掃地?又怎會在傳福音的道路上思前想後,害怕別人異樣的眼光?又怎會把神賜給自己的talent如同那個又惡又懶的仆人一般埋在地裏呢?

一直心裏有個感動是,要為了主寫更多的文章,留下更多的筆墨:去見證自己的生命或是記錄別人的生命。開始動筆時,又躊躇不前了,我寫了這些有什麽效果呢?寫了分享出去,不信主的同學和家人會怎麽看我?寫了也不一定對傳福音有用吧?這些自己的“思緒”“感覺”使自己裹足不前。而今天神的話提醒我,what will I do with talent that God gives to me? Use it and multiply. Amen!

林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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