匝瑜

血壯山河-抗戰第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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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4 血壯山河 盧溝橋之變 13

(2023-11-08 04:48:28) 下一個

13

 

第二天,也就7月7日,何基灃得到報告日軍的演習攜帶了實彈,如此匯報師長、師長趕回北平,“布置了應戰準備”。那麽,昨天日軍準備通過敵軍防地,攜帶實彈了沒有?“相持達十餘小時”、何旅長、日軍帶的都是空包彈?!

這就是矛盾,日軍意圖通過敵軍防地而未帶實彈,而第二天演習卻帶實彈,這如何理解?

很明顯這不可能,文中所說的6日雙方“相持達十餘小時”是起因,而第2日也就是7日,日軍攜帶實彈是準備報複,如此有因有果,況且你通過人家城防到人家防地去演習自然要被拒絕的,責任自然都是日方的。

何基灃意圖將責任推給日方,不過也恰恰暴露了己方的準備——7日馮治安從保定趕回北平回到指揮位置,進行了戰鬥準備——如果何基灃所說的“相持達十餘小時”起因不成立,那就是第37師提前做了戰鬥準備!

7月7日夜槍響之後,第29軍一個軍官也沒有出現,這完全不是要解決問題的態度,簡直就是“樂見其成”。再等到淩晨5點過日軍攻擊將龍王廟及鐵橋西首奪去,第219團第3營第9連竟然在城頭坐看,這又不是想打的態度。綜合看,就是既期待摩擦但是還沒有打的準備,十分符合第29軍現在的處境,也就是搞出點兒事兒來給中央看看,以保持第29軍的現狀。回到上文何基灃回憶的問題,應該是事前第29軍商議好要搞出事情來,軍長宋哲遠、副軍長秦德純同意,負責北平防務的第37師師長馮治安抓總,而行動指揮者是第37師第110旅旅長何基灃,也就是馮治安的拜把子兄弟,前方指揮是第207團團長吉星文,至於營長金振中是否知情呢?這樣看的話,何基灃當然不能說實話了,結果就編出了胡話。

當夜的三次槍聲都來自龍王廟方向,也就是和宛平城相距1500米,很明顯是引誘日軍攻擊龍王廟而不是宛平城。宛平城城牆高7.18米,城牆基礎為六層條石,牆身內部以黃土和碎石築實,外麵以城磚包砌,城牆頂上鋪砌麵磚三層。城牆四周外側有垛口、膝望孔、射眼,每垛口都有蓋板,是很明顯的堅固工事,日軍想要攻占宛平城自然要動用相當數量的部隊及炮兵,其過程完全就是一場不小規模的戰鬥,這當然不是第29軍所想要的,而龍王廟應該是個小土坡,兩個排兵力的陣地,日軍攻擊可以輕易得手,戰鬥規模是很小的,而且距離宛平城及鐵路橋都有相當的距離,完全不影響現在的陣線,這樣的“衝突”可謂恰到好處。

可是7月8日晨,日軍不僅向龍王廟發起了攻擊,而且分兵一部向宛平城腳下的鐵路橋發起了衝擊,這完全出乎了事前的估計!打,機槍從城頭掃射下來,城西北角距離鐵橋東首隻有200米的距離、居高臨下的機槍掃射,日軍傷亡可想而知,可以說是一個也跑不掉,那就是真正的開戰了,這當然更不是第29軍想要的,如此厲害交鋒之下,這才出現了城頭守軍握著機槍眼睜睜地看著腳下的日軍搶占鐵路橋東堡、繼而跨過永定河搶占西堡的怪事。

那麽是誰在現場控製了局勢?或者說是誰下了不許開槍的命令?宛平城、鐵橋、龍王廟都是金振中第3營的防地,在第一線指揮的營長自然有權下命令開槍或者不開槍,不過呢宛平城中還有一位金振中的直接指揮上級,第219團團長吉星文。

第219團金振中第3營為第一線部隊,布防宛平城、鐵橋、龍王廟,二線第1、2營駐防永定河西麵的長辛店,第219團團部也駐紮在長辛店,聯係到馮治安7日從保定趕回北平的情況看,團長吉星文應該是當日前進至宛平城。現在的情況是日軍正在宛平城腳下向鐵橋發起衝擊,如果是營長金振中下令不開槍,那麽團長吉星文是個什麽態度呢?否決營長不開槍的命令、團長下令開槍,可實際情況是沒有開槍;那麽就是團長吉星文同意營長金振中不開槍的命令,可是營長金振中為什麽要不開槍呢?因為金振中知道了第29軍此夜要挑事兒的全部詳情,所以才會下令不開槍,團長吉星文也是同樣了解情況,自然也同意不開槍。這樣擴大範圍推理的話,還不如說團長吉星文了解情況,下令營長金振中不許開槍來得簡單是不是?分析來、推理去怎麽搞成這個倒黴樣子了?曆史上打響抗戰第一槍的團長吉星文竟然是下令不開槍的。

從現在已有的資料來看,第110旅旅長何基灃、第219團第3營營長金振中、宛平縣縣長王冷齋關於當夜的情況敘述基本上都不一樣,再有就是第29軍代理軍長秦德純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的證詞也如同事先商量好的不一樣——“此時日本軍發現不交一戰沒有任何希望攻入宛平,遂從三麵將宛平包圍起來。我軍也已抵達城牆守衛。6點左右,敵人的機關槍開始向城內掃射,一步一步逼近城內。”4個人關於一件事竟然是沒有一丁點兒能說到一塊去了,這簡直是聞所未聞的奇事,黑澤明的電影《羅生門》與此相比簡直是弱爆了。那麽該如何探究真相呢?既然當事人的說法都不能采信,那隻有從結果反推過程,不過枝葉太多就遮蔽了主幹,咱們盡量簡單粗暴一些——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7月8日晨日軍通過鐵橋跨過了永定河,雙方戰史都是這麽確認的,特別是咱們的戰史,10日夜還用大刀片砍翻了鐵橋上一個中隊的日軍,秦德純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作證陳述,“8、9兩日的戰爭十分激烈,敵軍死傷最為慘重。8日早敵軍占領了通往長辛店的鐵橋。8日晚,我軍派遣兩個連的步兵向鐵橋秘密行進,每名戰士都配有手槍、大刀各一把,手榴彈四枚,趁敵人不備,殲滅了他們的守備兵一中隊的大部分兵力。”當然,秦代理軍長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的證詞也不是完全靠得住,緊接著就說“敵人看戰況不利,次日便派鬆井前來和談。我預料到其用意斷然拒絕了他。不久他們又來表明停戰的態度,並稱已經找到失蹤的士兵。”這個失蹤的日本士兵亂跑了三天,不知道去哪裏逛遊去了,也不知道這三天的夥食是怎麽解決的。不過管他三七二十八的,咱們隻撿咱們愛聽的聽就好了,7月8日晨,日軍通過鐵橋跨過了永定河,這樣到了晚上咱們才能用大刀片砍他們——他們不在鐵橋上、咱們砍什麽砍是不是?

日軍通過鐵橋的條件是宛平城的城牆上沒有進行火力打擊,這麽個距離如果有機槍火力覆蓋,日軍是不可能通過鐵橋的。

宛平城的城牆上沒有進行火力打擊有兩個可能,一個是日軍占領了宛平城,自然不會對自己的部隊開槍,不過7月8日晨第29軍還掌握著宛平城,這個可能性不存在,那麽就隻剩下第29軍不開槍一種可能性了。

那什麽情況下第29軍會對著鐵橋開槍呢?如果是王縣長所說“雙方射擊約一小時”,或者如金營長所說“寇兵如潮水般向我們陣地撲來……我所帶領的隨從兵被日寇飛子彈穿死兩個傷一個”,如果日軍攻擊宛平城的戰鬥激烈,在這種情況下,城上的守軍看到200米外的日軍正在向鐵橋衝擊,會不會開槍?還需不需要開槍的命令?當然是什麽都不需要了,打吧,因為日軍過了鐵橋之後自然就會去轉向攻擊400米外的石橋,這樣就切斷了宛平城守軍的退路,宛平城就成了孤城。所以說,按照一般的常識,7月8日晨,日軍並未對宛平城展開攻擊,因為日軍攻擊了宛平城,守軍就不需要任何命令就會直接開槍、用火力封鎖鐵橋以保護自己的退路,日軍就不可能通過鐵橋;而真實情況是日軍通過了鐵橋,那麽日軍就不會對宛平城展開攻擊,並且守軍沒有開槍——敵軍正在衝擊“腳下”的己方防地,而且遠端龍王廟已經發生戰鬥,自己的後路岌岌可危,此時宛平城上的守軍不開槍隻能是有不許開槍的命令,整個戰鬥隻有15分鍾,根本沒有時間請示,這個“不許開槍”的命令隻能是宛平城內的最高階指揮官立刻下達的——第219團團長吉星文。

你不能說吉星文沒有吭氣,此時龍王廟正在戰鬥,團長吉星文、營長金振中一起看著日軍衝擊“腳下”的鐵橋威脅自己的後路、可就是死活不吭氣,至於守城部隊開不開槍就由他們去好了——這不可能吧?

你也不能說吉星文下令開槍保護自己的後路、而部隊就是不開槍保護自己的後路——這也不行吧?

反過來“推”、複過去“敲”還是這個結論,隻要是7月8日晨日軍通過了鐵橋,那隻能是吉星文下令不許開槍這一種可能性了。再返回頭看秦德純的回憶,“我當即對吉指示:‘保衛領土是軍人天職,對外戰爭是我軍的榮譽,務即曉諭全團官兵,犧牲奮鬥,堅守陣地,即以宛平城與盧溝橋為吾軍墳墓,一尺一寸國土,不可輕易讓人。’”豈不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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