匝瑜

血壯山河-抗戰第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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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 血壯山河 盧溝橋之變 3

(2023-10-25 04:46:47)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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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日本關東軍參謀的田中隆吉有一段記述,“ 7月8日,我由內蒙化德乘飛機到達天津。晚間,在芙蓉館(日本料理)辟室與天津特務機關長茂川秀和少佐對酌,他說,‘放槍的事,是共產黨學生幹的……’我和茂川曾經在參謀本部共過事,我了解他一向和北平共產黨方麵的學生交往密切,所以就追問他一句,‘那麽,教唆他們幹的元凶就是你嘍?’他滿臉通紅點頭承認……茂川還承認,中日雙方於7月11日達成停戰協定後,他又多次唆使部下趁夜在中日兩軍之間鳴放鞭炮,企圖激化衝突,擴大戰火。”

田中隆吉,日本中將、特務,陸軍省兵務局長,在遠東軍事法庭上靠出賣和反咬同僚來“將功補過”而臭名昭著,因此被稱為“日本的猶大”。不過呢事出也有因,田中隆吉在陸軍省兵務局長任上時由於反對和美國開戰,宣揚“失敗主義”,於是被東條英機趕出陸軍部送進了精神病院,這就算是和戰犯結了仇。

田中隆吉

日本投降之後,現役的戰犯還抓不過來呢,美軍也沒閑工夫去抓精神病,不過田中隆吉心裏有氣,於是寫一本書《分析敗因》出氣,結果這下子讓美軍知道了,發出通知讓他投案。不過東京國際軍事法庭檢察機關讓田中隆吉投案並不是想讓他當戰犯,而是讓他當“證人”來幫助指控,原因就是這本書讓美軍看到了日本“皇軍”也並不是鐵板一塊。由於有被關進精神病院的慘痛經曆,田中隆吉自然是十分願意把這幫殘害自己的“劊子手”們送上法庭,不過令東京國際軍事法庭檢察機關出乎意料的是,田中隆吉的記憶力超群,別說是重大事件,就算是一些細枝末節也記得清清楚楚,實在是非常難得的“證人”。

田中隆吉,1893年生人,1913年陸軍士官學校26期畢業生,陸大34期,從1922年開始在參謀本部任職,1923年在支那班任職,成為“支那通”一員。

這個“支那通”是專指參謀本部支那班的一幫參謀,比較有名的有土肥原賢二,岡村寧次等等,還有就是咱們說過的花穀正、和知鷹二,也都是陸大34期的“支那通”。後來支那班升為支那課,不過“支那通”還是指原班人馬那幾個人,後來再去支那課的也不能算是“支那通”。

1927年田中隆吉以參謀本部付的職位作為“支那研究生”派駐北京,隨即改任張家口特務機關特派員。1929年回到了參謀本部支那班,負責“支那兵要地誌”編纂。1930年開始擔任上海公使館附武官,結識川島芳子並成為男女朋友。

1931年“918事變”之後,國聯決定組成調查團派往中國和日本作實地調查,1932年1月調查團正式成立。日本於是準備計劃在國聯調查團赴中國東北前扶持“滿洲國”成立,迫使國聯承認既成事實。

參謀本部於是決定在1月10日上海挑起“假戰爭”,使列強目光轉上海。關東軍高級參謀板垣征四郎指示田中隆吉製造事端,並撥給2萬日元的費用。1932年1月18日,田中隆吉策動5名日本和尚到三友社毛巾廠外尋釁,而川島芳子則雇傭殺手冒充該廠工人暴打日本和尚,造成一死兩傷。

1月19日下午,幾千日本僑民在虹口日僑俱樂部集會,要求中國政府向日方道歉,並懲辦凶手、賠償損失。20日淩晨2時左右,田中隆吉指使憲兵大尉重藤千春集合日本浪人團體“日本青年同誌會”70餘人,攜帶槍械、刺刀、棍棒和硝磺、煤油等,潛赴三友實業社毛巾廠,縱火焚毀廠房6間和棉紗數百包,損壞織布機24台。當公共租界警亭內3名中國巡捕發現火警急忙用電話向救火會求救時遭到這夥暴徒襲擊,電話機被破壞,一名巡捕被剌死、兩名巡捕被砍傷。

日本駐滬軍方也配合行動,頻頻向上海市政府施加壓力並不斷增兵,終於在1月28日挑起戰事。3月1日,“滿洲國”成立,日軍的所謂“假戰爭”已經達到目的,3月20日,中日在英、美、法、意各國調停下開始停戰談判,5月5日簽訂《淞滬停戰協定》。田中隆吉也因為此事升中佐,8月調任野戰炮兵第4聯隊大隊長。

1935年3月,田中隆吉轉任關東軍參謀部第2課(信息課)兵要地誌班長。1936年8月,傅作義將察哈爾、綏遠邊界的兩股偽軍2000多人徹底剿滅,所俘虜偽軍頭目全部處死。關東軍為加強內蒙工作,特派田中隆吉轉任德化特務機關長。

10月初,田中隆吉和德王製定侵綏方案,決定以“蒙古軍”和“大漢義軍”全部兵力分三路於11月進攻綏遠,結果“蒙古軍”遭到晉綏軍毀滅性打擊,而所謂“大漢義軍”則被全部剿滅,其中一部分“大漢義軍”反正,將小浜氏善大佐以下29名綏遠特務機關人員殺死。關東軍計劃出兵報複,但被中央部阻止。

綏遠鬧事兒失敗,而這次盧溝橋槍一響,田中隆吉立刻坐不住了,生怕事情鬧不起來,於是叫上關東軍參謀辻政信一起趕到天津。

天津特務機關長茂川秀和在1935年10月就任本職,到“盧溝橋事變”時已近兩年,確實有時間和“和北平共產黨方麵的學生交往密切”,而且在參謀本部共事過的田中隆吉素知此事,茂川秀和一說“共產黨學生幹的”, 田中隆吉立刻就追上去敲定“教唆他們幹的元凶就是你”。

田中隆吉的這段“證詞”算得上很完整,時間、地點、人物、由來基本交代清楚,十分可信。

後來茂川秀和轉任北支那方麵軍司令部參謀,戰後被逮捕。1946年6月北平警備司令部軍法處和保定綏靖公署軍事法庭審判戰犯茂川秀和, 關於盧溝橋事變,法官問第一槍是誰先放的?茂川秀和回答是日本放的,但是法官並沒有追問詳情,茂川秀和也就無法詳細說明具體過程,這實在是太不像審判了,說是兒戲都是誇獎。1947年7月5日茂川秀和被判處死刑,11月22日改為無期徒刑。1952年8月5日被台灣當局特赦釋放,1977年3月7日病死。

時任日本駐華大使館駐北平陸軍助理武官今井武夫在接到情況報告的第一時間就來到日軍旅團部,此後全程參與這次事件的處理過程,他回憶到,“也是在當天(7月22日),北平發生了一件值得一提的怪事。當天,中、日雙方軍事當局都聽到兩軍的中間地帶爆發出了一陣陣的‘槍聲’。於是,他們互相打電話、互相指責對方使事態升級。可是,他們很快就發現:當天雙方都並沒有開火。於是,日軍的便衣偵探、約上了中國軍隊的密探一起,在蘆溝橋和八寶山的中間地區開始潛查,當天就發現了一群男女學生在野地上放鞭炮。原來,他們之前聽到的‘槍聲’,其實隻是鞭炮的聲音。因為當時聯合調查隊穿的是便衣,那群男女學生都以為調查隊隻是平民,他們對調查隊的人員說:‘我們是受命於北方局來幹的,你們別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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