匝瑜

血壯山河-抗戰第一書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6033 血壯山河 盧溝橋之變 2

(2023-10-24 04:19:57) 下一個

2

華北中日軍隊混雜的狀態極其令人不安,而且日本在華北也扶持了一些政治勢力甚至是武裝力量,這種情況確實給日軍當中一些好戰分子以想象,幻想著如同1931年把“滿洲”占領一樣再搞一次“柳條湖事件”,徹底將華北也歸入日本。

對此當年“柳條湖事件”的始作俑者、現任日本陸軍參謀本部作戰部長石原莞爾自然很清楚部隊的心理,所以非常擔心,特意派遣陸軍省軍事課高級課員岡本清福來到華北觀察一下“中國駐屯軍”以防止發生事端。不過石原莞爾就是因為策劃“柳條湖事件”而成為“民族英雄”為皇國開疆擴土、立功受獎的,現在有了條件俺們為什麽不能向前輩學習呢?於是“中國駐屯軍”的一些軍官非常熱心挑起事端,而軍事演習更加頻繁,演習的次數由每月或半月一次,增加到每3、5日一次。自進入1937年5月之後,駐豐台的日軍,不分晝夜地進行演習,其目的路人皆知,第29軍對此自然是氣憤難平,雙方都有很多人員有幹脆打一仗的心理。

就在這種極端複雜敏感的情況下,日軍“中國駐屯軍”第1聯隊第3大隊第8中隊的夜間演習在宛平城外展開。

當天第8中隊夜間演習的內容為兩項,第一是利用黃昏接近敵主要陣地,第二是黎明發起衝鋒。宛平城東門外北側有一座龍王廟,中國軍隊夜間在龍王廟布置崗哨,為此第8中隊在龍王廟附近展開,演習方向為向東距離3裏遠的大瓦窯,也就是背對宛平城。此前日軍也在此地搞過演習,似乎今夜的演習也沒有什麽特別的。

演習一切順利進行到22點30分,日軍中隊長清水節郎記述,“突然間,從後方射來幾發步槍子彈,憑直覺知道:的確是實彈……我命令身旁的號兵,趕緊吹集合號。這時,從右後方靠近鐵路橋的河堤方向,又射來了十幾發子彈。回顧前後,看到蘆溝橋城牆上、和河堤上有手電似的東西在一閃一閃,似乎在打什麽信號……”

日軍演習方向背對中國軍隊龍王廟崗哨,背後的“槍聲”自然是這個崗哨射擊,中隊長立刻停止演習,將部隊集合到大瓦窯做好戰鬥準備,結果發現一名士兵不見了!這當然是龍王廟的中國軍隊幹的!

 

清水節郎

日軍中隊長清水節郎立刻布置部隊進行搜索,同時派傳令兵回豐台向大隊部匯報。午夜稍前,豐台兵營的第3大隊大隊長一木清直接到傳令兵的報告,決定立刻出動,同時用電話向北平旅團部報告。旅團長河邊正三已於前日赴秦皇島檢閱部隊,其職務由第1聯隊聯隊長牟田口廉代理。牟田口廉指示,“作好準備後,把蘆溝橋的營長喊出來,進行談判。”牟田口廉隨即將情況通報日本駐華大使館和北平特務機關,日方立刻向第29軍副軍長兼北平市市長秦德純要求進城搜尋失蹤士兵。

第3大隊大隊長一木清直接到第1聯隊聯隊長牟田口廉指示後,立刻率500多人攜炮6門於7月8日淩晨2點20分從豐台趕至大瓦窯。而此時第8中隊正在大瓦窯集中待命——情況有了變化,淩晨2點,失蹤士兵誌村菊次郎歸隊,原因是這個新兵離隊解手返回時在暗夜中迷路,事情隻剩下“槍聲”這個問題了。

而第29軍副軍長兼北平市市長秦德純拒絕日方的進城要求,告知日方“等天亮後,令該地軍警代為尋覓,如查有日本兵,即行送還。”秦德純答複日方之後立刻聯係宛平守軍,命令吉星文查驗子彈及失蹤日軍人員。吉星文和第3營營長金振中立刻查驗執勤士兵子彈,一顆不少,同時警察也報告宛平城內並沒有什麽日本士兵,吉星文也將查驗情況報告北平。

第3大隊大隊長一木清直認為,“當時接到報告士兵已經回來了,沒有異狀。但是,我的想法是聯隊長讓我就此事進行交涉,如果就這樣算了,中國方麵會怎樣宣傳就不知道了。此前的‘豐台事件’就是例子,也許會讓他們產生——隻要敢真槍實彈地對付日本軍隊,就可以讓演習的日本軍隊逃跑這樣的概念吧。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對日本來說是一件很遺憾、丟臉的事情。所以,我方決定占領一文字山(盧溝橋和北平之間的中方陣地)然後再進行交涉……”

一木清直認為這件事不能這樣簡單結束,一定要中國軍隊對開槍有個說法,也就是聯隊長的命令,“把蘆溝橋的營長喊出來,進行談判。”就在此時,暗夜中宛平方向又傳來三聲槍響。

一木清直

7月7日夜的盧溝橋槍聲令人迷惑。

第一次槍響是在22時30分,此時日軍背對宛平城向東展開演習。演習當中使用實彈是十分危險的,所以有極其嚴格的規定。此時正在黑夜裏演習的日軍背後傳來的槍聲當然會被嚇了一跳,自然十分緊張。於是立刻中斷演習、集中部隊,結果發現少了一人,當然會認為是宛平中國守軍放的槍、捉的人。

而第29軍知道日軍在城外演習,槍聲自然是日軍自己搞出來的,現在你放槍還說丟了人,這明顯就是鬧事兒,自然不會答應。

這時候雙方部隊都很火大,日軍認為黑夜在背後放槍,這他娘的要是打中了算是怎麽一回事兒?國軍認為你自己放槍反倒誣賴,明顯是要鬧事兒嘛!

可是這槍到底是誰放的?

正在黑夜裏演習的日軍是不會放槍的。正在進行的科目是“利用黃昏接近敵主要陣地”,在這個過程中,在半夜10點半是絕對不會安排實彈射擊的,而且也不是走火。步槍走火隻能是一發,機槍走火的槍聲節奏和步槍連射完全不一樣。當天帶隊的中隊長清水節郎很清楚地判斷,“從後方射來幾發步槍子彈,憑直覺知道:的確是實彈”。

而國軍的守城營長金振中也回憶城外有槍聲,至於什麽槍聲,也許當時就沒注意,因為不關自己的事兒,就是日軍演習鬧出來的唄,而正在暗夜裏演習的日軍感覺當然不一樣,這是要命的事,需要立刻判明。

那是不是國軍放的槍?應該也不是。日軍在城外搞演習,黑夜裏衝著日軍放幾槍,打不到人但是肯定是鬧出事兒來,這又何必呢?還嫌事情不夠多嗎?

所以講,在客觀上,今天夜裏日軍不會放槍,在明麵的主觀上,第29軍軍也無開槍找事兒的必要。

不過日軍戰史中沒寫到的是,第8中隊在演習結束時,“競錯誤地弄響了對假想敵人射擊的輕機槍空彈,這樣一來,就聽到了從龍王廟那邊打來的十幾發實彈。”

這段話是來自當事者第8中隊中隊長清水節郎的手記。日本人一般把日記成為手記,這也應當算是最準確的記述了吧,但是清水節郎在第一時間派傳令兵向豐台大隊長匯報時並沒有陳述這一情況,而僅僅隻說了遭到實彈射擊並且丟失一名士兵。如此這個非常重要的情節就沒有寫進日軍的《戰鬥詳報》,並且對日軍、日本政府對待此次事件的看法有著極其重要的誤導,其後續影響一直持續至今乃至將來。

如果清水節郎在當時向上級匯報時陳述這一情況,那麽事件就是日軍誤操作擊發輕機槍空彈,隨即中國軍隊還以幾乎無目標的實彈。如果如清水節郎判斷是來自從龍王廟中國軍隊陣地的射擊,那麽距離日軍此時的演習地點沙崗有1500米,步槍在這個距離上的夜間射擊隻能是無目標了。

遭到實彈射擊之後,第8中隊集合部隊,隨即又遭遇實彈射擊,同樣這也是無目標的濫射,除了搞事情之外不會有任何“戰果”。

由於是日方失誤在前,那麽失蹤一名士兵的情況就有可能是另外的原因,但是清水節郎的報告卻說中國軍隊實彈射擊在前,隨即發現失蹤一名士兵,那麽日軍中無論是誰聽了這個報告都會認為就是中國軍隊搞的事情。

在清水節郎認定中國軍隊實彈射擊之後,集合部隊時又遭遇實彈射擊,隨即發現一名士兵失蹤,現在這個時候四周漆黑、伸手不見五指,無法判斷中國軍隊是否已經采取行動,此時清水節郎應該是非常緊張。在派出傳令兵的時候,應該是有意隱瞞匯報自己部隊先誤擊發空彈這一情況。後來事情越搞越大,清水節郎也許就不敢再說出這一情況,僅僅是寫進自己的“手記”。

可是中國軍隊不承認當時發射了實彈,當夜吉星文和金振中按照秦德純的命令查驗了執勤士兵的子彈,一顆不少。

由於日軍清水節郎也沒有說出全部實情,基於對等原則,咱們對吉星文、金振中的話也不能全盤無條件接受,還要進行分析。

第一,吉星文和金振中所說的查驗了執勤士兵的子彈,也不是團長、營長親自下去挨個去數子彈,自然是打電話到各連,各連如果有條件連長就會下到哨位去查驗,或者排長去,然後一級一級再報上來就行了。至於子彈,部隊自然有管理、有紀律,不過另外搞出幾發子彈來就從來不是什麽難事兒,這確實存在瞞報的可能性。

第二,如果真的是所屬部隊哨位擊發的實彈,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沒有瞞報的必要。按照清水節郎的“手記”,是日軍首先擊發了空彈才引來中國軍隊的實彈,哨位以此理由射擊完全沒有瞞報的必要。況且如果真有此事,這完全就是確認肇事者的關鍵,完全是中國軍隊占理的東西,滿世界嚷嚷都來不及呢何必瞞報?

現在第29軍無人知道是日軍首先擊發了空彈,這說明金振中所屬部隊對日軍擊發空彈毫無反應,也就不存在擊發實彈報複的問題。

如果第219團團長吉星文、第3營營長金振中所說的一顆子彈都沒有少是實話,那麽隻有一種可能了——夜幕中還有第三方。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