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筆由墨

不想那玉堂金馬登高第,隻望能高山流水遇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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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當年文革第一案——嚴慰冰“基督山案”(一)

(2023-11-05 13:36:32) 下一個

1966年5月4日~26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著名的〈五·一六通知〉便是在會議期間的5月16日通過的。

會議開始不久,公安部長謝富治匯報了“嚴慰冰信案”偵破情況,以及案件概況。由於該案涉案人員嚴慰冰是中宣部長、政治局候補委員陸定一的妻子,在與會的中共高層官員中引起重大震動。據邱會作回憶錄,一向以沉著冷靜,溫文爾雅著稱周恩來聞言,當場厲聲質問陸定一對此是否知情,並大聲訓斥道:“就是在國民黨裏也不許用這樣下流的手段!”一邊說一邊抓起麵前的茶杯砸向陸定一。邱會作在回憶錄中說,這是他所知的周恩來惟一一次當眾失態。據說代總長楊成武走到陸定一跟前憤怒的說道:“解放軍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柱石!……”

5月14日,時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林彪親筆給中央寫了一份材料——“處女證明書”,並要求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傳閱。“證明書”的具體內容如下:

    我證明:
        (一)葉群在和我結婚時,是純潔的處女,婚後一貫正派;
        (二)葉群與王實味,XXX,根本沒有戀愛過;(此處XXX,不知是誰)
           (注)此句有作:葉群與王實味等人根本沒有戀愛過。
        (三)老虎、豆豆是我與葉群的親生子女;
        (四)嚴慰冰的反革命信,所談的一切全係造謠。
    林彪
    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四日

5月20日下午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會議由劉少奇主持,毛澤東在外地沒參加),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委員們鄭重其事地閱讀了這份“證明書”,並嚴肅認真地進行了討論

林彪“倒台”後,此事成為許多人的冷嘲熱諷林彪的話題,認為這是林彪的一出“醜劇”,把“男女關係”這樣的事情搬到政治局會議上來,是“中國幾千年,世界幾百年未必能遇到一次,很可能是絕無僅有、空前絕後的一次。”(見《發生在中南海的“反革命案”》,作者:盧泓)

“嚴慰冰信案”的案情大致如下:

1960年3月~1966年1月,中共領導人及林彪一家,不時接到署名為“基度山”、“黃玫”的匿名信(注:按法律,這些信件應該屬於“化名信”),揭發葉群曆史與生活問題,如婚前風流緋聞、生活上資產階級傾向、冷遇林彪前妻孩子……,前後共有五十餘封,其中90%是寫給葉群的,最惡毒的一封是寄給上海市長曹荻秋轉林彪,內容為一首“一~十”的數字打油詩:

    摟了一個騷婆子
    生了兩個兔崽子
    封官晉爵升三級
    終年四季怕光照
    五官不正雙眉倒
    六神無主亂當朝
    七孔生煙抽鴉片
    拔(八)光了頭上毛
    機關算盡九頭鳥(俗話有:天上九頭鳥,地上湖北佬。而林彪即鄂人。)
    十殿閻羅把魂招。

    署名:基督山。

在幾十封匿名信中有一些是明信片,這等同於“公開信”了。而且這些匿名信一直追隨著林彪和葉群的蹤跡,林彪到上海開會,“基度山”的信便寄到了上海;林彪和葉群在蘇州休養,“基度山”的信就從北京直接寄往蘇州……,使得林彪一家長年不安。

匿名信的內容至今沒有完整披露過,從一些“回憶”的文章中看,信的內容主要涉及三個方麵:

1、葉群是假黨員;
2、葉群在延安與多人亂談戀愛,其中有後來被賀龍槍斃了的王實味;
3、葉群和林彪結婚前已經同男人發生過性關係。
4、葉群的子女並非林彪親生

從上述案情看,按歐美的法律,屬於騷擾罪,如果罪行成立,是要判刑的,刑期由數月至數年不等,視罪行的嚴重程度而定。而且,上述幾個方麵的事情直到現在都沒有事實證據。

林彪家在收到第一封匿名信時,就向公安部門報了案。據葉永烈先生寫的《文革第一案——“基度山”一案新探》,此案是由公安部六局承辦。為了保密,公安部門內部將此案稱為“502案”。因大多數匿名信的署名為“基督山”,故又稱為“基督山案”。

關於此案偵破的過程,網絡上有種種富有故事性的“據說”。

2006年,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黃崢先生在《王光美訪談錄》一書(中央文獻出版社2006年版)中,有這麽一段“據說”:

這個匿名信案好多年都破不了。破案的過程很巧合。據說在1966年春天的一個下午,嚴慰冰、葉群都在王府井百貨大樓出國人員服務部買東西。嚴慰冰同誌眼鏡近視,不小心踩了一個人的腳。那人大發脾氣,口裏不住地罵罵咧咧。兩人吵了起來。嚴慰冰一看,原來那人是葉群。一氣之下,嚴慰冰直奔軍委總政治部,向總政負責同誌反映葉群這種蠻橫無理的態度,嚴慰冰是上海人,說話有口音,氣頭上說話又快,那位負責同誌實在聽不懂她的話,就要她把事情經過寫一寫。嚴慰冰就寫了。事後,那位負責同誌真的拿了嚴慰冰寫的東西去向林彪反映。林彪、葉群一看,覺得這字麵熟,就交給了公安部。公安部經過筆跡鑒定,確定嚴慰冰就是匿名信的作者。

由於這個故事顯得離奇,黃崢先生用了“據說”一詞。

而2004年,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荒坪著作的《我的外公陸定一》一書則是這麽寫的:

一天,嚴慰冰去王府井大樓買東西,不慎錢包被小偷掏去。她找到大樓的經理,經理得知她是陸定一夫人,便告訴她,對麵98號設有一個出國人員和首長家屬購物的內部門市部,她可以到那裏買東西。

嚴慰冰進到98號門市部,由於視力不清,與迎麵走來的一個人相撞。這個人便立即尖著嗓子氣洶洶地叫了起來:“你沒有長眼睛嗎?”

“我沒看見。”嚴慰冰剛想道歉,仔細一看,真是冤家路窄,與她相撞的人竟是葉群!

自林彪取代彭德懷以後,葉群更是氣焰日盛。此時,她一副貴夫人派頭,盛氣淩人地說:“有什麽了不起!”

嚴慰冰卻不吃她那一套,回敬道:“你有什麽了不起?誰還不知道誰!”

葉群受到頂撞,便口出惡言,大罵起來。

事後,嚴慰冰找到葉群的領導,反映葉群以勢欺人的言行。她所找的總政這位領導人是江西人,嚴慰冰講的是上海話,雙方都不太懂對方的話,隻好筆談。嚴慰冰在紙上寫了爭吵的經過。這位領導人拿著這張紙去找林彪反映情況,林彪看到字跡覺得眼熟,便聯想到那些匿名信。

公安部在林彪的指示下,派了六局局長來到嚴慰冰的工作單位——中共中央宣傳部,調取嚴慰冰的檔案,查對筆跡,最終斷定匿名信是出自嚴慰冰之手。

然而據嚴慰冰的親妹妹,曾擔任周恩來總理外事秘書的嚴昭說,該案早在1963年3月,即已經由公安部六局偵破,並證實“基度山”就是嚴慰冰。其過程如下:

其實,從匿名信內容不難看出其具有以下幾個的特征:

一、信件內容主要針對葉群,所述事情多發生在延安時期。
二、寫信的人與葉群有很深的矛盾。
三、寫信的人可以輕易或得林彪和葉群的行蹤。

由此,隻要稍有常識,即使是局外人都可以看出,寫信的人是中共高層人士,或能輕易接觸到中共高層的信息和資料,在延安時期與葉群很熟,當時的身份、資曆、年齡與葉群相當,甚至性別也很可能一樣。偵破案件是公安部門的專業之一,自然不會看不到這些疑點。

1963年,公安部六局既已將嚴慰冰列為嫌疑人,對其進行調查。3月,公安部六局局長夏印來到嚴慰冰單位——中共中央宣傳部,通過趙進、劉敏調取嚴慰冰檔案。一看筆跡,馬上便判定“基度山”即嚴慰冰。

當時,公安部讓趙進、劉敏向中宣部主管人事的副部長張子意匯報了此案,但是瞞過了中宣部部長陸定一。

嚴慰冰案在1963年3月就已由公安部六局偵破,這是有檔案資料明確記錄的,是確實無疑的。不過,後來出現的種種關於1966年3月嚴慰冰與葉群在王府井百貨大樓“相撞”,並且“踩了一腳”的故事卻也不是無中生有,憑空想象出來的。

據嚴昭說,1966年3月嚴慰冰與葉群在王府井百貨大樓相遇,倒是確有其事。

那天嚴慰冰去王府井百貨大樓,是嚴昭陪同的,所以嚴昭作為親曆者,她的回憶富有權威性。

嚴昭說,那天她陪嚴慰冰去王府井百貨大樓二樓購物之後,姐妹倆去附近喝啤酒。

然而付錢時,嚴慰冰找不到錢包,這才發覺錢包丟了。於是,嚴昭陪同嚴慰冰去98號內部門市部找經理反映錢包遭竊。沒有想到,在98號看見葉群也在那裏,但是,兩人沒有“相撞”,更沒有“踩”了“腳”。

據嚴昭回憶,葉群見到嚴慰冰,說了句:“你也來了?”嚴慰冰一見葉群就來氣,說道:“你能來,我為什麽不能來?”由此兩人竟然你一言,我一語,在那裏吵了起來。

嚴昭記得,葉群在爭吵中,罵了嚴慰冰一句“神經病”,這句話深深地激怒了嚴慰冰。

得知兩位高幹夫人的爭吵,中共中央宣傳部機關支部書記劉敏急忙趕來相勸,再三講“有話好好說”,才從中勸開了。

嚴昭的回憶,並沒有說及嚴慰冰為此寫下筆錄以及化名信案件因此告破之類“故事”。

從葉群罵嚴慰冰“神經病”,可以清楚的看出,葉群當時不僅知道那些化名信出自嚴慰冰之手,而且知道陸定一請醫生為嚴慰冰診治“神經病”的事情。

至於嚴慰冰是否是“神經病”,嚴昭沒有正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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