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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那玉堂金馬登高第,隻望能高山流水遇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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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封檔案】係列之111:民國股市三大案

(2022-05-28 13:19:27) 下一個

【塵封檔案】係列之111:民國股市三大案

本文轉載自公安月刊《啄木鳥》2016年第01期

文:孫沉

一、宋藹齡謀炒“二三關”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為解財政拮據之困,發行了宋子文發明的、以關稅收入為擔保的善後債券來籌措資金,此類債券名為“庫券”。從1929年至1935年,先後發行了鹽稅庫券、統稅庫券、卷煙庫券等。庫券以批準發行的年份為代號,比如民國十九年批準發行的鹽稅庫券,其代號是“十九鹽”;民國二十三年批準發行的關稅庫券,代號就是“二三關”。1935年,被稱為“無冕女王”的宋藹齡,倚仗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長的丈夫孔祥熙之勢,對“二三關”進行違規惡性炒作,非法牟利兩千五百萬元,導致中國實業銀行儲信部經理沈寶昌等二十四人自殺或急病身亡。該事件由此名列“民國股市三大炒”之首……

1934年,孔祥熙替代宋子文出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後,批準發行“民國二十三年關稅庫券”,代號“二三關”。這款庫券總額一億元,根據《中華民國公債發行條例》的規定,每一百元實收九十八元。但之前宋子文當財政部長時留下的操作慣例是,以對折即五十元抵押給銀行,然後送證券交易所開拍,通常做出來的行情在原價的六折上下。最後,財政部跟銀行則以低於行情一折半的價格予以結算。這樣算下來,銀行有不少於40%的利潤可得,當時的銀行都樂意承購庫券。

宋藹齡雖然未在國民政府中擔任任何職務,但她在利用政府關係進行投機倒把生財方麵絕對精通。她平時常在寓所研究經濟、金融、證券交易,且頗有心得。對於庫券發行,早在宋子文剛剛推出時,她就認為可以從中牟利,曾向老弟試探過,因宋子文沒有表態,隻好打消主意。現在輪到了丈夫執掌財政部,宋藹齡哪肯放過這個機會,當即舉行“三不公司”會議。所謂“三不公司”,並非真的一家什麽公司,而是被當時社會輿論所“封”,意指聽命於宋藹齡的三個高官顯要:國民政府財政部次長(常務副部長)兼錢幣司長、握有財政部發行證券與交易最高之權的徐堪,中央銀行副總裁陳行和中國國貨銀行董事長兼中國建設銀公司(該公司由宋子文、孔祥熙及上海十七家銀行和政界要人投資組成,利用官僚銀行的資本投資多項建設事業,如揚子電氣公司、淮南煤礦鐵路公司等,發展迅速)總經理宋子良(宋藹齡二弟);因與宋藹齡互相勾結狼狽為奸,三人被外界稱為“徐堪不堪,陳行不行,子良不良”,合稱“三不公司”。宋藹齡有這三位同夥操縱炒作“二三關”,要想不成功也難。四人湊在一起幾番密議後,當即開始實施。

1935年3月1日,“二三關”庫券開始發行。之前,各銀行照例跟財政部簽署了抵押協議,然後,由證券交易所開拍。頭天證交所一公布價格,各銀行都大覺意外:“二三關”庫券開出的市價竟然在七十元以上,這跟以往所有的庫券都開六十元完全不同。這是什麽意思?各銀行的老法師(金融專家)對此進行了分析估斷,最後得出結論:這個價格向無先例,銀行界不會托盤,這個行情絕對是站不住腳的。於是,銀行都把財政部抵押給本行的“二三關”庫券送進交易所賣掉,買進其他六折庫券。銀行界當時是這樣考慮的:根據協議規定,財政部會在三個月內與抵押“二三關”庫券的各家銀行結價,以往是以行情一半價位結算,這次就算提高些,打足按六折結算吧,銀行也仍舊有賺頭,毫無風險,篤定如泰山。

其實,這是宋藹齡與“三不公司”策劃定下的計謀。據知情人事後透露,主要是由徐堪反複研究後想出來的。徐堪根據以往發行公債、庫券的經驗,認為引誘銀行界上鉤並不特別難,關鍵是在銀行與財政部結價之前,設法使其把“二三關”庫券賣出手。而根據財政部規定,銀行是不能把抵押的庫券出售的,隻能通過委托證交所交易後的庫券賬款跟財政部結價(每三個月一次)後獲取差價利潤。庫券交送證交所的權力在庫券發行者財政部手裏。可是,規定是規定,銀行出於牟利考慮未必願意遵守,隻要讓銀行感到有利可圖而且無風險,他們絕對會搏一把的。

而隻要銀行賣出了庫券,往下的事就好辦了:把價位往上炒高,期限到時,財政部要跟銀行結價算賬,銀行就不得不貼進鈔票忍痛買進庫券以應付清點。到時候,“三不公司”買進賣出的差價就是這次宋藹齡等人炒“二三關”庫券的利潤。

那麽,怎樣做才能使那些由老法師智囊團支撐著的銀行界賣出庫券呢?這個其實也簡單,把“二三關”庫券的市場交易價位抬高,給銀行界造成錯覺,誤判該庫券不牢靠,不久價位必跌。銀行界就會先違規把庫券以高出平時價位的價格拋出,跌至比他們賣出時的七十元低出一截時,他們再買入,然後等待財政部來結價算賬。反正合同中寫明了的,以證券交易價位對折結算。這樣,銀行方麵就有之前的“七十元拋出,後以七十元以下價位買入”和“財政部合同規定的抵押對折價(按三個月一結價的市場平均價的對折計算)”兩筆利潤可賺。在銀行界看來,如此操作,沒有不賺的道理。

如此這般計議定當後,開始分工。宋藹齡把抬高庫券價位的差使交由二弟宋子良負責。宋子良跟上海灘黃金榮、杜月笙等混得不錯,暗地吩咐一聲,自會有人安排一班嘍囉在“二三關”庫券開盤伊始立刻搶抬價格。當然,光抬高價位是引誘不了銀行界那班老狐狸出手的,還得動點兒真格的。那就是“三不公司”的老二陳行的活兒了。他掌握著“三不公司”臨時籌措的巨額資金,開盤後立刻搶購“二三關”庫券。與此同時,安排一些人四下散布謠言,說中央政府已經決定收回“二三關”庫券,改發“二三關”稅公債。抬高的價位和四下傳播的謠言互相配合,使眾多散戶信以為真,紛紛入市搶購“二三關”庫券,還有一些散戶甚至不惜拋出手頭的其他公債、庫券,變現後大量買進“二三關”庫券。銀行界麵對這種行情,認為這是一個隻賺不賠的絕佳機會,紛紛拋售“二三關”庫券。銀行界當時的普遍想法是:“二三關”庫券跟其他證券、股票一樣,有漲就有跌,現在先以打折價位拋出去,就算以後漲至百元,沒人接盤了,那就隻好跌下來。一周後,一半以上的銀行已經把“二三關”庫券拋出來了,但另有一部分銀行還沉得住氣,按兵不動。這個情況事先宋藹齡和“三不公司”已經估計到,徐堪早就開好了藥方。第八天頭上,宋藹齡通知徐堪:可以下藥了。

徐堪奉命行動,當天約請親信劉子餘共進午餐。劉子餘是中國實業銀行下設的“中記號”經理、兼中實行南京分行經理,他另外還有一個特殊身份:證券交易所第32號經紀人。兩人共進午餐時,徐堪假裝漫不經心地說起“二三關”庫券,說財政部確實已經作出決定收回該庫券,“二三關”近日必大漲,故委托劉子餘以當日價位代購進八十萬元“二三關”,說那是他私人籌措的資金,過幾天拋掉,賺上若幹也是好的。以徐堪的財政部次長兼錢幣司司長、負責發行證券與交易的財政部最高負責人身份,散布這類信息,劉子餘絕對不可能懷疑其真實性。他不但完成了徐堪的委托,還以親朋好友的名義自己也買進了數十萬元。

劉子餘跟徐堪次長的關係銀行界都知曉,處於“二三關”庫券價位上漲的當兒,一些人正暗暗注意劉的一舉一動,他與徐堪共進午餐的一幕自然已落在他人眼裏。見其午餐後直奔郵電局拍發加急電報,就有人行賄郵電局經辦人調出電報底稿,一看是通知上海方麵下午開盤時速做“多頭”。此消息一時四處傳播,議論紛紛。當晚,“京(南京)滬等地不知有多少有錢大佬夜不能寐矣”。

次日,證券交易市場掀起軒然大波。首先是劉子餘所供職的中國實業銀行的許多中高級職員迅即跟進,拿出多年積蓄甚至祖傳遺金搶購“二三關”庫券,有一部分人還四處挪借錢款作為炒股資金,甚至借高利貸。此舉又牽動了搶購者銀行界的朋友,他們也紛紛“跟批頭”(其時證券行業的行話,意即隨大流購買股票債券)。這些人中,斥資購買“二三關”庫券最多的是中國實業銀行儲蓄信托部經理沈寶昌。宋藹齡惡炒“二三關”庫券時,沈寶昌已經年過半百,身體有疾,正盤算歸隱故鄉,林下養老。他想臨退隱前有機會賺一筆錢,確保養老有本,子嗣也能托其餘蔭。這時正好“二三關”庫券出籠,一開始沈寶昌不敢貿然投入,隻在旁觀察。待等劉子餘出手,並且四麵八方都在風傳“二三關”要被財政部收回的消息,他終於坐不住了,考慮再三,斥資五十萬元之多來打這必操勝算的一仗。

“跟批頭”斥資名列第二的名叫蔣履福,外交官出身,做過中國駐法大使館三等秘書,時任財政部公債司司長。而他的女婿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經理、宋子文的親信貝淞蓀,也是金融界名人。宋藹齡和“三不公司”行事嚴密,連蔣履福這樣的直接負責公債發行業務的財政部高層也對“二三關”庫券的行情深信不疑,他在得知劉子餘的舉動後,斥資三十萬元搶購“二三關”。

當然,也有銀行界的大亨級人物對“收回‘二三關’庫券”的傳言有所懷疑,尋思這等大事,國家不大可能輕易決策的,總得弄個水落石出後再決定是否該出手。當時財力最為雄厚的浙江財閥集團之首、浙江第一銀行總經理兼國債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李馥蓀專程去了趟南京,當麵向財政部長孔祥熙詢問,外界正傳得沸沸揚揚的“收回庫券,改發一億元關金公債”之說是否確實?宋藹齡策劃惡炒“二三關”庫券時,跟孔祥熙通過氣,孔祥熙預料到會有記者或者其他什麽人來當麵詢問此事,已經有了一番考慮,當下從容作答:“政府為了財政上的需要,確有這麽一個打算。‘二三關’庫券發行一億,實價隻有五千萬,若按照以往與銀行的結價通例,財政實收不過兩千五百萬,這於解決國家財政之需可以說是基本無濟於事啊!”

現任財政部長孔祥熙的如此說法,打消了銀行界所有人士的顧慮。大夥兒二話不說,立馬往證交所鑽,都盯著“二三關”庫券買進。到這當兒,該庫券立馬變成了緊俏品,別說原先的七十元價位,就是七十五元也買不到了。繼而有人就把價位升至七十六元,由第77號經紀人福大(擁有中國實業銀行背景)以該實價收進。這下,價位便直線上升。“三不公司”手中掌握了大量“二三關”庫券,卻並不拋出,而是讓預先承諾“保證讓你有錢賺”招攬的那部分散戶把手頭的庫券拋出,他們則繼續吃進。於是,那段時期的“二三關”庫券的價格就繼續上升,最後竟炒到九折以上。

“二三關”庫券是分期還本的,這時該庫券的票麵餘額已經隻剩八十七元了,而市麵上最高的價位竟被做到八十一元,距離票麵餘額隻有六元。這時的情勢,即使“三不公司”不再發力,也已經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由於大批散戶不斷傳播謠言,市場上對於“二三關”庫券的說法不斷加碼,甚至有說該庫券將會漲過百元,溢價超過票麵價值。

這時,宋藹齡和她掌控的“三不公司”知道已經穩操勝券了,遂偃旗息鼓,不再露麵。連宋藹齡的二女兒孔令偉想見母親一麵竟然也不知該到哪裏去找她。徐堪、陳行和宋子良,也是休息的休息,旅遊的旅遊,宋子良更是帶著兩個來曆不明的女子住進了法租界廣慈醫院專辟的特等病房,閉門不出。一直關注著四人行蹤的銀行界大佬獲悉後,這才感到異樣,意識到這可能是人家精心設置的一個圈套。

就在銀行界大佬開始清醒的時候,宋藹齡與“三不公司”授意財政部通過中央社發布了一條簡短消息,稱財政部近日舉行部務會議,其中一項議題是關於與銀行結算庫券的,說必須按照之前跟銀行簽署的協議在規定的時間內給價清算。銀行如有拖延,將一律以“破壞債信”論處。發布這一消息的財政部發言人特地強調,“該決定業經財政部呈報行政院批準,並獲得蔣委員長的首肯”。

消息一發布,銀行界頓時亂作一團,“破壞債信”這可是一頂大帽子,弄得不好真會壓死人的——財政部把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抬出來,這不是明擺著可以以“軍法從事”來解決“破壞債信”的案犯嗎?那該怎麽辦呢?辦法是有的,不過得花大錢:把那些當初以七十元價格賣出去的“二三關”庫券買回來就是,拋出去多少,買回來多少,總之銀行必須拿出財政部當初抵押的等額庫券。這解決問題的唯一法子,是宋藹齡和“三不公司”精心設置的一個陷阱,是銀行界大佬這次炒股的終極歸宿。

所有跟財政部簽過銷售“二三關”庫券協議的銀行,以及那些“跟批頭”的金融界大中小佬,都已經被財政部發言人催醒,趕緊從市場搶購“二三關”債券。宋藹齡認為市麵已經做足,遂指令“三不公司”把之前大量吃進的“二三關”多頭出籠,並乘機翻空。

幾天後,“三不公司”的大額空頭計劃完成。財政部發言人再次登場,“鄭重聲明並無收回‘二三關’庫券改發公債之舉”。一時間,市場上“二三關”庫券價格狂跌,極度混亂。而宋藹齡和“三不公司”已經完成了預定的計劃,拋光了之前吃進的庫券,到了清點戰果的時候。據金融界人士估算,宋藹齡和“三不公司”在這次炒作中牟取了約兩千五百萬元的巨額利潤。再說那個中國實業銀行儲蓄信托部經理沈寶昌。財政部發布消息那晚他正在友人家打麻將,玩了一個通宵,次晨回家倒頭便睡,一覺醒來方知市場行情大變,“二三關”大跌,趕緊出手已經來不及了,結果全部家產賠了個精光,證券公司紛紛上門催其追繳保證金。沈寶昌原本就患有高血壓症,受到如此強烈的刺激,血壓竄高,導致腦溢血發作。家人將其急送英租界宏恩醫院救治,醫生也回天乏力,死時五十二歲。

沈寶昌並非這次金融風波中死於非命的唯一一人,同樣的不幸者還有二十三人,其中九人是原有病患,受刺激而導致病情猝然發作而死;十四人是以跳黃浦江、臥軌、墜樓(塔)、服毒的方式自殺的。另有一些人原本健康狀況良好,受此刺激,因而得病,這其中就包括財政部公債司司長蔣履福。他自此患上了心髒病,後來奪其性命的也是這個病。

 

二 、“軍統”秘查“上海棉紗案”

1937年4月1日,由徐恩曾負責的“黨務調查處”與戴笠負責的“複興社特務處”合並成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軍統”),由陳立夫任局長,徐恩曾、戴笠分任一處(負責黨務)、二處(負責特務)處長(1938年3月29日,一處分離出來另行組建“中統局”,此後的“軍統局”就是由戴笠的二處擴展的)。1937年5月上旬,蔣介石給“軍統”二處處長戴笠下達了第一樁使命,讓其赴滬秘密調查“上海棉紗案”,並授予不經請示即可逮捕“違法人犯”之權……

1921年4月11日,滬上棉紗業巨擘吳麟書、榮宗敬、徐慶雲等實業家組建的“上海華商紗布交易所”(下稱“紗布交易所”)成立,同年7月7日正式營業。十六年後,該交易所成為兩股勢力上演“多空爭霸賽”鬧劇的主要舞台。每年春天紡織業股票期貨市場都是淡季,炒慣了股票期貨的業內行家都在做空頭。他們春節後陸續賣出手頭的現貨現股,積蓄資金,待到交易更淡的夏季,再趁價位更低時補倉吃進,賺取其中的差價。1934年至1936年三年,每包棉紗在二百四十元價位上浮動,上下相差最多不過五至七元。可1937年的這個時段卻出現了令人吃驚的一幕:有個名叫徐懋昌的人在別人拋出的時候,大量吃進,一看竟是要做“多頭”的架勢。這個徐懋昌,就是發起組建紗布交易所的徐慶雲的二兒子。徐家經營棉紗業始於徐慶雲之父徐錦章,其曾在上海英租界開設紗號,人稱“紗業老鬼”。徐錦章因病早逝,徐慶雲接班,二十二歲就在上海創設了“福泰棉紗號”,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曾以百萬兩白銀盤進外商棉布,獲利倍餘,一躍成為上海紗業巨頭。1922年,徐慶雲任大英銀行買辦。1923年,接盤“大豐紗廠”,改名為“大豐慶記紗廠”,自任總經理,並曆任紗業公所董事、上海華商紗廠聯合會董事、華商紗布交易所理事長等職。徐慶雲還兼營錢業,在上海獨資或與人合資創辦“恒隆”、“恒來”、“敦餘泰記”、“寅泰”、“恒異”、“同慶”等錢莊,係當時上海灘十大巨富之一。

1931年,五十一歲的徐慶雲病歿,名下的巨額遺產由兩個兒子徐懋裳、徐懋昌繼承。老大徐懋裳是青幫人士,子承父業做生意,對幫會活動比較積極;老二徐懋昌則是一介紈絝子弟,做事向來沒有章法,弄到哪裏算哪裏,人稱“無軌電車”。當時,業內行家見徐懋昌大肆買入現貨現股,不禁哂笑,都說這小子仗著手上有老頭子傳下的巨額遺產,就不知深淺地躍入股海玩水來了。其中也有若幹行家(包括經紀人),以前受過徐慶雲的好處,覺得眼睜睜地看著徐二少爺把大量金錢白白拋掉於心不忍,就出言指點,厚道些的甚至專門請徐懋昌吃飯,在飯桌上與其長談。可是,“無軌電車”卻置若罔聞,隻管橫衝直撞往前亂開,有一股死不回頭的愣勁兒。如此這般,大夥兒也就不再去多費口舌了。

徐懋昌如此折騰,自然引人矚目,驚動了“北四行”。“北四行”是當時在全國金融界有一定知名度的四家華資銀行——金城銀行、鹽業銀行、中南銀行和大陸銀行,其金融輻射功能遍及長江以北,故被稱為“北四行”。這四家銀行中,中南銀行是獲準可以發行貨幣的。其餘三家銀行就與中南銀行聯手經營,組建了一個“四行儲蓄會”,這於金融界的資金運作大有好處,“北四行”因此而敢進行一些其他銀行不敢貿然出手的業務。這次,當“北四行”得知徐老二竟然斥資意圖做多時,頓時對其發生了興趣。這四家銀行手頭原本就囤了些股票,於是就決定拋出,待徐懋昌做多做不下去而不得不低價拋出時再吃進,預計這次交易量大,即便如此一出一進,“北四行”也能大賺一筆。

“北四行”一出手,一些股業大鱷和百姓散戶隨即“跟批頭”,也把手裏的股票拋出。而奇怪的是,竟然有一些來曆不明的人也擠了進來,支持徐懋昌。“北四行”對此進行了調查,分析出這些家夥中的一部分可能是徐懋昌的老爸徐慶雲生前的朋友,另一部分則是徐家老大徐懋裳的外地青幫朋友。這樣,市場上就形成了以“北四行”為首的空頭集團和以徐懋昌為首的多頭集團。“北四行”有的是金融專家、股壇法師,他們的底氣來源於對市場的分析:據預估,多頭一方在期貨交易截止日期之際,將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訂購期票所應付的金額,所以,隻有低價拋售。屆時做空一方再行購入,其差價就是他們所獲取的利潤了。本著這種打算,空頭集團在賣出空頭股額時,都是超額賣出,盡情地逗徐二少爺。到時肯定是“大限將至”的徐懋昌先沉不住氣,不得已低價拋出手中做多時購入的股額,不然,紗布交易所就會對其強行平倉。也就是說,徐懋昌的“大限”在先,空頭集團的限期在後,做空方肯定可以在徐懋昌破產前以低價位把超額賣出的股額補足軋平。

可接下來讓“北四行”看不懂的情況出現了:原估計徐懋昌和他的那些外援資金肯定有限,做多做到一定程度就不得不罷手,進入觀望狀態。哪知,徐懋昌的資金竟然非常充沛,每天保持著有多少吃多少的態勢,硬是把棉紗價格從淡季價位炒到了旺季價位,每包棉紗的價格從最初的二百四十元上漲到二百九十元。這下,空頭集團迷惑了:消費市場對棉紗並沒有這麽大的需求,徐二少爺如此囤貨的目的何在?“北四行”決定調查徐懋昌這次做多頭的背景以及徐與做空方持續對抗的資金來源。這一查,不禁讓“北四行”暗吃一驚:這徐二少爺背後是由兩個法力無邊的豪客——“無冕女王”宋藹齡和“黑道皇帝”杜月笙支持著的!空頭集團終於明白對手的策略了:多頭集團的本意不在棉紗,其目的在於空頭。因為空頭集團本算定徐懋昌到時無錢付賬,會先期破產,所以超額大賣空頭股額。可對方的後台是宋藹齡、杜月笙,既有宋藹齡之夫孔祥熙執掌的財政部暗輸財力,又有杜月笙的黑道勢力在一旁虎視眈眈地助威,到時付現不是問題,也不會有人說三道四製造輿論;而“北四行”超額賣出的部分,到時卻沒有現貨付給買主,就會構成交易違約,空頭信譽一跌,市場風向必會拋售己方的(銀行)股份,到時“北四行”的信譽大牌差不多就要倒塌了。

“北四行”弄明白原來是這麽一回事後,決策層連夜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對策。到這當兒,已經沒有後路了,隻有把心一橫和宋、杜扛上了,決定不惜血本去外地收購棉紗,趕在雙方交易日之前把貨源備足。錢鈔已經不重要了,關鍵是信譽,隻要信譽不倒,“北四行”就不會倒。

哪料到,宋藹齡、杜月笙的聯手運作,已經把這些問題考慮到了。多頭集團預料到“北四行”會有這一手,早已安排時任國民政府江浙皖三省統稅局局長、握有三省稅收大權的盛升頤(清廷郵傳大臣盛宣懷之子)隨時待命。收到宋藹齡密遣專使的通知後,盛升頤就動用公權,派出大批稽查員控製了上海所有水陸碼頭、公路關卡,凡是有外地棉紗要運進上海,即予攔截,也不沒收,隻是用“超重”、“逃稅”、“偷稅”、“違章”等借口扣壓貨物。且放出風聲,要扣押到棉紗證券所的交易截止期,“北四行”無貨可交,將被認定違約受罰之後再予放行。

這樣一來,上海證券交易市場頓時掀起一陣波浪,“北四行”股票連日大跌,害得持有“北四行”股票的散戶叫苦連天,“割肉”還得排隊。此情勢令“北四行”決策層憂心忡忡,日夜開會商討對策。對策還沒研究出來時,紗布交易所傳來消息:有股民自殺,其家屬把棺材抬到交易所大樓來討說法。此舉得到其他破產股民的響應,事態正在擴大,快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了!“北四行”報了巡捕房,巡捕也來過了,說管不了,由雙方自行解決。“北四行”知道,這必是杜月笙所為,很是無奈。不過,就是讓杜月笙這麽一逼,“北四行”還真想出了一個法子,立刻打電話向《字林西報》以及數家外國駐上海的通訊社告知這一消息。這種新聞爆料報社最歡迎,立即派記者前往現場采訪。杜月笙派出的那班在交易所擺設靈堂的打手想起杜氏關照的“事情鬧得越大越好”,對記者采訪大表歡迎,積極予以配合。卻不料,新聞一見報,反倒替“北四行”解了圍——因為驚動了蔣介石。

蔣介石早年未發跡前曾炒過證券、股票,對這一行頗為熟悉,也知道證券交易如若發生事件風波可能會導致一國、多國甚至全球金融風波的道理,所以他對當時的證券交易比較留心。據傳,蔣氏為獲得準確可靠的情報,除了通過財政部、複興社特務處了解交易行情外,還在上海安排人(一說是無官無職的奉化同鄉)探聽交易行情和民間傳言,以供其作出綜合判斷。因此,此次棉紗交易出現的異常情況早已為其知曉,隻是,蔣介石沒有料到情況會發展到被外媒報道、將該事件稱為“上海棉紗案”的程度。於是,蔣氏便派遣實業部長吳鼎昌和“軍統局”二處處長戴笠分別赴滬對“上海棉紗案”進行秘密調查。

吳鼎昌、戴笠兩人都是直接被蔣介石召見而接受調查使命的,但是,兩人都不知道蔣氏除派自己一方外,還另派人赴滬調查棉紗案。

吳鼎昌跟“北四行”的後台、國民黨政學係首領張群關係密切,被官場稱為“政學係的應聲蟲”,暗中自然偏袒“北四行”。他一到上海就立即下令拘捕被認為對此次金融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國民政府財政部稅務署署長吳啟鼎、蘇浙皖三省統稅局局長盛升頤。

吳啟鼎、盛升頤一被捕,戴笠馬上就知道了。戴笠看出了“上海棉紗案”背後其實是孔祥熙、宋藹齡與政學係兩股政治勢力的暗鬥。他根據調查情況得出結論,這次金融事件的始作俑者其實是做多的那位徐二少爺,當然,徐懋昌肯定是受了杜月笙的指使。根據眼下吳鼎昌已經逮捕吳啟鼎、盛升頤的情況判斷,實業部調查組是準備打擊多頭集團的。但不知吳氏此舉是否獲得過蔣介石的首肯,於是,戴笠連夜急電南京“軍統”總部緊急了解相關情況。次日中午,戴笠接到回電稱:委員長獲知消息後,大怒,連說“吳啟鼎、盛升頤可惡”,還給孔祥熙打電話予以指責。戴笠由此知道了蔣介石的尺寸,立刻行動,下令逮捕徐懋昌。這邊抓人,那邊戴笠已經去了杜公館,當麵向私交甚篤的杜月笙打招呼,表示“奉命行事,無法推諉”的苦衷,希望得到杜氏的諒解。人情練達的杜月笙自無二話,一笑了之。

至此,宋藹齡、杜月笙一方已經被抓了三個主角,看似形勢對多頭集團極為不利。可是,宋藹齡對此卻並不在意,她那“無冕女王”的稱號並不是靠作威作福而獲得的,而是依仗於其精於謀算的心機和謀略。據宋藹齡所言,早在發動這場大戰時,她對“徐懋昌必能誘得‘北四行’上鉤”、“介兄(她對蔣介石的稱呼)必定惱怒而派人調查”、“調查者定會作出對己方不利的反應”等一係列情況有準確判斷。所以,對己方的主角被捕後該怎樣做,她早有了周詳準備。宋藹齡掌握了蔣介石的兩個至死不變的特點:一是家族觀念高於一切,二是吃軟不吃硬,據此她想好了應對之法。不過,宋藹齡並不急著行動,而是等了三天,等到蔣介石從南京去了廬山後才給他打了一個電話,坦承“上海棉紗案”是她幹的,跟其他人沒有關係。蔣介石沒料到此事是宋藹齡所為,接到電話,一時來不及作出反應,愣怔一下才說“這件事回頭再說”,就掛斷了電話。熟知蔣介石性格的宋藹齡知道“介兄”已經開始改變“嚴打”的主意了,放下話筒後立刻給上海杜公館去電,指示杜月笙做兩件事:一是動員徐懋裳以徐懋裳、徐懋昌兄弟的名義“捐款”購買一架飛機獻於國家;二是讓杜立刻動身上廬山,不必向蔣承認此事(因已由她出麵承擔下來了),隻向蔣要求開釋徐懋昌。

杜月笙立即行動,包了招商局的一條輪船,連夜直駛江西。次日抵達後立馬上廬山求見蔣介石,三言兩語就說得蔣氏同意“從寬發落”。於是,當吳鼎昌、戴笠剛剛接到委員長侍從室傳達的蔣介石指示,讓開釋吳啟鼎、盛升頤、徐懋昌時,那邊宋藹齡已經通過孔祥熙指派財政部總務司庶務科科長邊定遠把吳啟鼎、盛升頤接走了;然後,接到杜月笙電話的徐懋裳也前往南京,從“軍統局”看守所接走了徐懋昌。不久,戴笠在上海跟杜月笙見麵說到此事時笑言,他們“急了點兒”。“北四行”一方由於抓住了杜月笙一手導演的設靈堂鬧劇中的敗筆做成了文章,在吳啟鼎、盛升頤、徐懋昌被捕後,通過中外新聞媒體和自己組織的馬路宣傳,大力揭露“棉紗案”的真相,終於止住了股民拋售“北四行”股票的風潮,穩住了陣腳。宋藹齡、杜月笙方麵,被抓的人已經開釋,該賺的錢鈔也賺到了。按說,至此“上海棉紗案”該降下帷幕了,但宋藹齡、杜月笙認為並未達到“搞垮‘北四行’,挫傷‘政學係’(該係長期與孔祥熙不睦,一度處處作對)”的目的,所以還要繼續進行下去。杜月笙從廬山返回上海時,宋藹齡特地赴滬與其見麵,密議下一步的行動。

一周後,宋藹齡突然從南京飛往九江上了廬山,出現在“介兄”麵前。她帶來了一份與杜月笙聯手炮製的《調查報告》及由財政部和杜月笙派人收集到的一批材料,稱此次“上海棉紗案”中的空頭集團主力“北四行”係受政學係暗中支持,在棉紗交易中興風作浪、買空賣空,應承擔主要責任。蔣介石麵對著極少登門(而且是從南京到廬山)的宋藹齡,翻閱了那份《調查報告》,對那一大遝材料則看都沒看,就頻頻點頭道:“好!好!”然後,指令侍從秘書往南京打電話,通知吳鼎昌立即上廬山來聽訓——有追究其“調查不力”責任的意思。

因為政學係在委員長侍從室安排有內線,宋藹齡上廬山見“介兄”自然很快就被政學係知道,吳鼎昌也接到通知要“早作打算”。吳鼎昌本人是當時北方的財閥之一,也是民營大報《大公報》的後台大老板,還擔任實業部長兼軍事委員會第四部部長,一身兼跨財界、政界、報界三大領域。這種人物,在民國亂世屬於鳳毛麟角。吳鼎昌因此頗為自負,又有政學係在背後撐著,所以查出宋藹齡乃是策劃“上海棉紗案”的總後台,他也毫不畏懼。據說當初調查到宋藹齡的情況後,吳鼎昌曾往南京蔣介石官邸打過電話,作了匯報,蔣讓他“放開膽子隻管查,有什麽事情我給你兜著”。哪知現在情勢反轉,蔣介石出爾反爾,不講信義,竟要拿他問話。吳鼎昌頓感黔驢技窮,難以應付了。他想來想去,最後隻好向政學係首領張群問計。

張群是國民黨元老,早年就讀保定陸軍速成學堂,1908年赴日本,就讀振武學堂,與蔣介石是同學,其後曾參與辛亥革命、二次革命、護法運動等。1927年起先後任國民政府兵工署長、上海市長、湖北省主席,1935年12月出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他跟蔣介石私交甚篤,且參與蔣介石的曆次重大政治決策,因此對蔣的為人和各方人際關係莫不了然於胸。張群麵對吳鼎昌哭喪著臉的求助,從容鎮定,微笑著交代數語,吳鼎昌頓時眉開眼笑,稱謝而去。

張群提供的解圍之計是搬請一個救兵——葉琢堂。葉琢堂係蔣介石的奉化同鄉,早年在上海當過“瑞和洋行”買辦和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的經紀人,後與法國人創辦萬國儲蓄會。僅從其事業來說,這算不上輝煌,民國史上不可能留下關於他的多少記載。但葉琢堂跟蔣介石的淵源之深卻是無人可比,因為蔣氏早年在上海混得幾近走投無路時,是他向蔣伸出援助之手,通過關係使蔣得以在證券交易所跑進跑出。蔣介石做證券投機生意失敗後,經濟拮據,經常入不敷出,每每都是葉琢堂出手慷慨相助。葉表現得恰到好處,絲毫不給自尊心極強的蔣介石任何難堪。據知情人回憶,蔣介石對葉琢堂執師禮,平時有空到葉家問候時,葉如在接待客人或跟人家打牌,蔣就站在一旁給他們端茶遞煙。後來,蔣介石要去廣東投奔孫中山,葉琢堂贈其三百銀洋作盤纏。蔣介石發跡後,對葉琢堂十分感恩,屢屢要委葉出任高級官職,葉琢堂卻隻接受了中國銀行改組時的“官股董事”。過了幾年,經蔣介石再三懇求,方才出任中國農民銀行總經理、中央信托局局長。據葉琢堂的女婿李叔明回憶,無論蔣介石為什麽事發怒,隻要葉琢堂一開口,蔣必定會給麵子。現在,張群讓吳鼎昌去找葉琢堂向蔣介石講情,應是最合適之舉。

葉琢堂跟吳鼎昌原本相識,平時還偶有交往,此刻吳鼎昌前往求助,葉一口答應,當即帶上女婿李叔明趕到廬山牯嶺。這時,上海紗布交易所理事長穆藕初聽說這場風波已經鬧到蔣介石跟前,生怕自己脫不了幹係,也主動趕到廬山,準備聽候蔣的發落。

蔣介石聞知葉琢堂上山,立刻設宴迎接。席間,葉琢堂對吳鼎昌所托之事輕描淡寫說了幾分鍾,蔣介石連連點頭,當場讓人通知下去:吳鼎昌不必到廬山聽訓了;等候傳見的穆藕初也可即行回滬。

宋藹齡聽說此事後,大失所望,但她知道葉琢堂在蔣介石心中的分量,就不敢再糾纏了。

至此,“上海棉紗案”總算畫上了句號。宋藹齡、杜月笙跟政學係算是鬥了個平手,隻是苦了那些“跟批頭”,賠光了家產甚至還送掉了性命。

 

三、驚動高層的“股票投機拋空案”

1948年8月21日,《大公報》刊登題為《豪門巨富紛紛收購金公債 隱名之士曾大批拋售股票》的新聞稿,文稱:“十九日上午,有某匿名之人從南京乘夜車抵滬,下車後不洗麵不吃東西,匆匆趕到某熟悉證券號,一個上午向市場拋售三千萬股永紗(永安紗廠),照昨天股票慘跌的行市計算,此人大約可獲利四五千億元。”這則消息見報後,引起證券商、股民的高度關注,議論紛紛之餘,在之後數日的證券市場上又引起波動。一時間,股票大跌,各路人員爭相拋售手頭所持的各種股票,釀成了規模巨大的股災。蔣介石聞訊,焦急之下,以“中華民國總統府”名義下達緊急命令,限期七日偵破這起曆史罕見的“股票投機拋空案”。

蔣介石早年曾持有證券交易員執照,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執業過,因此對證券交易一應情況頗為了解。《大公報》披露的“隱名人士”從南京趕往上海拋售股票的消息,經正在上海公幹的中華民國上海經濟管製區副督察員蔣經國和財政部金融管理局轉報國民政府財政部後急報總統侍從室,蔣氏馬上意識到“其中有詐”,而且問題“不可能單單是出在證券交易商方麵”,因此,他作出的第一個決定是:約見中華民國監察院院長於右任,要求監察院直接派員專赴上海對該案進行調查。

於右任遵照蔣介石的指令,於8月26日以監察院院長名義下達了“憲機字第五六七五號通知”,指令監察委員唐鴻烈、孫玉琳“赴滬調查八月二十一日上海《大公報》所載某一匿名人士,於十九日乘京(此指國民政府首都南京,下同)滬夜車至滬,向證券市場拋售永紗股票空股三千萬股,牟利四五千億一案”。唐鴻烈、孫玉琳於8月27日晨抵達上海後,即刻前往《大公報》報館,走訪該報經理李子寬,要求提供8月21日那篇新聞稿的背景來源。李子寬麵對兩位中央監察委員,神色從容,稱《大公報》一向奉行“不黨、不私、不盲(指不盲從)”的辦報原則,向不參與黨派政爭,嚴格恪守“新聞報道自由,保護消息來源”的宗旨,拒絕透露該新聞稿件的背景來源。無奈之下,唐鴻烈、孫玉琳隻好提出約見采寫該稿的《大公報》記者季崇威。李子寬說報館與記者之間隻有工作關係,不包括指令其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因此他隻能把二委員的要求轉告季崇威,至於季記者是否同意跟二委員見麵,將取決於其本人的意願。

唐鴻烈、孫玉琳離開報館,去見蔣經國。根據監察院長於右任的指示,唐、孫在滬的工作應接受“上海經濟管製區”的督導。雙方見麵之後,唐、孫才知道原來蔣介石已下了“總統府令”限期查明該案,頓覺肩頭責任加重。當晚,唐鴻烈、孫玉琳與助手以及蔣經國派給他們的“經濟勘建大隊”隊員與記者季崇威在外白渡橋畔的禮查飯店二樓咖啡館會麵。“二委員曉以大義,怎奈季記者堅稱該消息來源係友人提供,其真實情形不得而知,且拒絕提供該友人姓名等情況”,“經再三究詢,季仍未將此一報道之線索與事實相告。至此,委員等乃知欲從刊載此消息之大公報館及其記者處獲知該項消息之確實來源已不可能”,隻好放棄這一打算,“與季握手而別”。

與此同時,蔣經國已經以“上海經濟管製區副督導員”的名義召集上海市金融管理局局長林崇墉、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長張師、淞滬警備司令部稽查大隊副大隊長汪長虹等負責官員,以及監察院參事範體仁、財政部參事周德偉,坐等唐鴻烈、孫玉琳帶回線索後研究如何采取行動。使這一幹人沒有料到的是,唐、孫跟季崇威談話竟是一無所獲,空手而歸。蔣經國便征詢在座各負責人的意見:諸位看應該如何往下走?在座人員中不乏調查案子的高手,當下對案情進行了冷靜分析——

(一)根據證券交易所提供的8月19日那天“永紗”股票的交易數據來看,開盤為一萬六千八百元,跌停在一萬五千二百八十元,加上場外貼息一天,共為一千九百一十元,以三千萬股“永紗”計,開盤放出,跌停補進,僅可獲利五百七十三億元,與《大公報》刊登的“隱名人士”獲利四五千億元相差甚巨。

(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午開門營業時間是九點半,若《大公報》新聞稿所載之“隱名人士”由南京乘夜班火車來上海,次日上午七點十分即可抵達北站,距相關證券交易所開始營業時間尚有兩小時餘,如此,該“隱名人士”應該“毋須如《大公報》所載的‘不洗麵不吃東西’即直奔證券交易所如是匆迫之必要”。

所以,在場多人認為案情事實可能跟《大公報》所刊登的情形不盡相同,也就是說,《大公報》所刊情況是否屬實尚需調查。但考慮到上海證券市場目前的情勢,唐鴻烈、孫玉琳以及蔣經國等人認為“亦可能有類似之事實發生”。蔣經國當時講話,認為鑒於正好在股票大跌時國民政府向全世界宣布實行幣製改革——即把自抗戰前推出的法幣(“法定貨幣”的簡稱)改為金圓券,這期間出現投機拋空股票的行為,將引發社會動蕩,影響金融形勢,所以必須對這起案件查個明白,向全社會作一個交代。與會人員繼續分析案情,“認為此一投機行為,可能在證券交易所場內或場外發生,同時以三千萬股數目之巨大,勢必化整為零,分別在若幹經紀場所一一拋出,而每一經紀人拋出之數額,可能為二三百萬股左右”。根據這個推斷,與會人員製訂了以下調查方案:一、整個上海市合法登記的證券交易人共有二百三十七家,通過核查各家涉案當天交易報表,可以發現哪幾家交易額在三百萬股以上的。然後,由市金融管理局、市警察局、警司各派稽查人員,分成八個特別稽查組,同時出發,突擊檢查這些交易人的賬目及其支付收兌款項等全部情況,作為進一步分析案情的判斷依據。二、依據整理和分析之資料及所獲情報,切實偵查有關經紀人場外交易數額和關係人等。三、就稽查場內交易賬目及場外交易所得之可疑線索,即請由上海市警察局依法傳訊。走到這一步時,相信離查明本案真相就不遠了。

8月28日,根據“專案指揮部”的指令,國民政府財政部、工商部派駐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理員王螯堂、沈雲龍,領著一班行家裏手著手對全市二百三十七名持有合法證券交易人資格者在8月17日至19日三天內所經手的交易數額進行統計、核查。與此同時,蔣經國與唐鴻烈、孫玉琳密議了另兩條措施:一是設立“人民檢舉箱”,鼓勵廣大市民對該案情況以及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商人進行檢舉;二是秘密指派新組建的經濟警察大隊便衣四處收集相關情報。

兩天後,王螯堂、沈雲龍主持的統計、核查工作結束,一份由王、沈兩人簽名的調查報告遞交到唐鴻烈、孫玉琳手中。調查結果是:“查得賣出永紗股票數額在三百萬股及有場外交易嫌疑之各經紀人計五五號、八五號、九五號、二二四號、二三五號、二○四號、一五○號、六五號、一三五號、四號、一九○號、一二九號、七六號、七一號、一六號、二八號、二三七號、二一三號、一四五號、八九號、一二號、二號等廿二戶。”唐鴻烈、孫玉琳由此作出判斷:線索就在這二十二戶證券交易人中間。隨即對這二十二戶證券交易人進行縝密嚴查。

與此同時,全國各大報紙都派出記者對該案進行跟蹤采訪。財政部長王雲五、次長徐柏圃每天處於“圍追堵截”之中,但每每都是“無可奉告”。9月1日,消息靈通的《中央日報》總算刊登了該案的一則消息,題目是《拋售股票隱名士 監委在滬徹查中》,簡單披露了之前的調查情況。次日,該報再次披露消息《隱名士已查出否 王雲五答差不多》。王雲五答記者關於“南京某隱名人士趕赴上海,拋售永紗股票是否查出”之問時,稱“差不多了,現在還在查”。而財政部次長徐柏圃在回答這一問題時則稱,各方麵雖努力偵查,但迄未查出;一經查出,則必須立即公布。徐氏請記者“忍耐”。由於數日未能查出,致使外界謠言四起,有傅某等三人“躺槍”被指係“隱名人士”,其中兩人大急之下,竟“自費在滬市報紙刊登大幅廣告,否認自己有如外傳投機行為”。

王雲五披露的消息是有根據的,其時對“隱名人士”的追查已經有一些眉目了。前述“榜上有名”被懷疑投機拋售股票的那二十二戶證券交易人已分別接受調查,其中持第190號證券交易員執照的林樂耕承認有場外交易行為,他在8月16日買進237號經紀人杜維屏(杜月笙之子)“永紗”股票一千六百萬股。另據檢舉線報,有持85號證券交易執照的“介昌證券號”、持145號證券交易執照的“立豐證券號”也涉嫌場外交易。“介昌”“外傳該號交易甚多,而賬載甚閑”;“立豐”“賬上交易甚少,而銀錢往來甚多”。另外,據查場內交易者中也不乏有投機拋空股票嫌疑者,如72號執照持有人“生興證券號”曾賣出過一千一百九十萬股“永紗”股票,其中以客戶“廉耕記”(客戶的“×記”係該客戶所開的交易賬戶名稱)四百萬股為最巨;213號執照持有人“祥大證券號”之客戶“泰記”魏少庭三百萬股次之;其他二百萬股以上者甚少,一百萬股以上者亦不多見。當時,由於受通訊、印刷等條件的限製,《中央日報》等報紙的消息最快的也得次日見報,所以,9月2日讀者所看到的報載《隱名士已查出否 王雲五答差不多》的情況,是這位財政部長上一天上午獲得的。詳情應是這樣——

8月18日上午,淞滬警備司令部經濟組派駐證券交易市場的特派員劉克勤,因與“鴻興證券號”老板杜維屏有私交,照例前往其住所附近的“鴻興”去喝茶閑聊。當時,他親眼目睹有一男二女前來“鴻興”開戶拋售股票。男的陪同二女辦完拋售手續後,對旁人說了一句話,曰:“我們的錢是從南京趕到上海來,辛辛苦苦賺到的。”當時,劉克勤並未在意、聽過算數。幾天後最高當局下令嚴查“股票投機拋空案”,8月31日,淞滬警備司令部稽查處長何龍慶接到命令,讓該處下轄經濟組協助“專案偵查指揮部”調查“榜上有名”的二十二戶涉嫌證券商。劉克勤是警司派駐證券市場的特派員,此事自然首當其衝。他在聽取情況介紹及閱讀材料時,發現二十二戶涉嫌證券商中有“鴻興”,當即與《大公報》上那則新聞聯係起來,得出“該案應與‘鴻興’有關”的判斷。劉克勤向何龍慶一說,何轉而向“專案偵查指揮部”匯報。正好王雲五致電蔣經國關注該案,蔣經國在電話裏把這一情況說了說。於是,就有了“王雲五答差不多”之說。

讀者在看到這則消息時,已經出現新的進展情況——

9月2日上午,唐鴻烈、孫玉琳指令上海市警察局傳訊“鴻興證券號”老板、237號證券交易執照持有人杜維屏。訊問中,杜維屏承認“鴻興”拋售過“永紗”股票六百餘萬股(後查證應是七百五十萬股),不過具體情況他不清楚,讓警方去向“鴻興”的邱經理了解。其實,這是杜維屏故意隱瞞。審訊者已經知道劉克勤提供的內容,當下也不跟杜維屏多說,也不會真的去找什麽邱經理。從應對審訊來說,二十七歲的杜維屏跟麵前那幾個老刑警根本不可比。刑警立刻拋出材料,杜維屏頓時傻了眼,隻好供稱:8月19日上午九時許,有客戶李伯勤偕女子兩人共同拋出“永紗”股票空股六百萬股(後查明實拋出七百五十萬股),那兩個女子分別以“蘭記”、“淑記”開戶。成交後,杜維屏聽李伯勤對“鴻興號”其他人說,已經事先獲得內部消息,經濟金融形勢即將發生重大變化,所以一早就來拋空股,掙點兒錢鈔日後好貼補家用。

所謂“拋空股”,在民國時的上海股市指的是“拋空股股票”,也就是現在的“期貨做空”。當時上海股票市場的規定是操作者不需要實際持有股票,隻要繳納保證金就能交易。保證金隻有交易額的10%,操作者需要的前期投入隻有實際交易額的十分之一,隻要該股票價格下跌,那就可以百分之百獲取差價利潤。

唐鴻烈、孫玉琳獲得市警察局提供的上述情況後,經與蔣經國商議,由蔣出麵指令淞滬警備司令部拘傳李伯勤及那兩個拋空股的女子。

“隱名人士”終於到了暴露的那一刻!

上海警備司令部稽查處迅速查明,李伯勤住在上海市延慶路9弄20號妹妹李國蘭家。當天,淞滬警備司令部稽查處經濟組組長毛克剛派便衣人員潛伏在李家附近,但李伯勤一直到晚上十二點還未露麵。專案組深夜趕赴李伯勤的摯友高祥生家,也撲了個空。毛克剛當機立斷,命令該組幹將李吉光進入李家探虛實。

李吉光敲開李家的門,自我介紹道:“你是嫂子吧,我是啟明兄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李國蘭一聽是陶啟明(即李國蘭的丈夫)的兒時朋友,連忙把李吉光引進屋內,熱情招待。扯了一些家常後,李國蘭對李吉光已沒有任何戒心,氣氛十分隨意。李吉光漫不經心地說道:“本來19日我就要來找嫂子,請啟明兄幫忙。那天上午敲門時,屋內沒有人。”李國蘭衝口而出:“上午我和另外二位朋友去鴻興交易所炒股去了,你當然找不到我了,不知你有什麽事需要啟明幫忙,我幫你轉告。”李吉光依然不動聲色:“想不到嫂子還炒股,我對這個一竅不通,嫂子以後要多開導開導我,讓我也有發財的機會。”頓了頓,又故作親切地說,“最近我聽說股票大跌,嫂子你這次肯定虧了。”李國蘭得意地說:“這你就有所不知,別人都虧,我炒的永安股卻賺了。”李吉光見目的達到,掏出警員證件:“對不起,你被捕了!”隨即發信號通知守候在門外的便衣進來將李國蘭銬上。當時,李吉光等人還不知道逮著的這個女人恰恰就是打開“隱名人士”迷宮之門的一把鑰匙。

當時報紙對此女的介紹文字如下:“陶啟明之妻李國蘭,係一極精明幹練而懂得生意經之女子。伊現年卅二歲,曾受高中教育,手中頗有積蓄,經常以‘跑單幫’之姿態,往來於香港、台灣、上海之間。現居上海,專事經營股票生意。”民國時的所謂“專事經營股票生意”,就是如今的“炒股專業戶”。

如果李國蘭的丈夫不是陶啟明,那人們對這個女人不會有多少興趣。那麽,陶啟明又是何許人呢?——“現年卅歲,較其妻李國蘭尚小兩歲。原籍常州,生長上海,畢業於私立東吳大學,持有法學碩士學位。畢業後曾留校服務一時期;繼則在台灣高雄法院任地院推事(民國實行推事審案製,推事即審案法官)。王雲五任財政部長後,因東吳老友人徐百齊(現任財政部主任秘書)之推薦,來京任財政部秘書兼任資料室副主任,為時不及兩月,階級亦未敘定。”據李國蘭供稱,丈夫陶啟明曾在8月18日晚上突然從南京來滬,回家住了一夜,於19日晚搭乘夜班火車返回南京。陶啟明回家後曾告訴她,財政部已經決定,將於近日公布全國所有銀行、錢莊、證券交易所一律停止營業兩天的消息。李國蘭得此消息後,猜測國家可能要對金融政策進行大調整,就想趕在這一變故發生之前抓緊時機做一筆股票生意。於是,她就連夜去約女友楊淑瑤以及自己的哥哥李伯勤商量。李伯勤在上海灘證券市場很兜得轉,當下三人就議定由李伯勤次日帶著她們去找“鴻興證券號”,因為他跟該號老板杜維屏私交不錯,在“鴻興”拋售空股應該搞得定。8月19日上午九點多,李氏兄妹和楊淑瑤就一起去了“鴻興”,靠著李伯勤和杜維屏的關係,隻花了10%的保證金,就輕而易舉地拋售空股七百五十萬股。當時用了兩個新開賬戶,一個是以李國蘭名字中的“蘭”字命名的“蘭記”,另一個是以楊淑瑤名字中的“淑”字命名的“淑記”。上海方麵在獲得“隱名人士”係財政部秘書陶啟明的情報後,隨即由唐鴻烈、孫玉琳聯名跟財政部長王雲五打長途電話告知此情,要求財政部會同首都警察廳即刻拘捕疑犯陶啟明。

王雲五隨即指派財政部人事處長吳興周持公文及陶啟明的照片前往首都警察廳直接找黃珍吾廳長接洽,“請即派員緝捕該犯”。黃珍吾知道這個案子來頭大,哪敢遲緩,立刻給首都警察局刑警總隊總隊長鄭浩銘打電話,讓調集大批刑警到廳,在等候刑警抵達之前,又命令秘書把陶啟明的照片拿到技術室去加印六十張備用。

不一會兒,鄭浩銘率刑警趕到了,黃珍吾下達緝捕陶啟明的命令後,叮囑:此行動隻許成功,不準失敗!

緝捕行動分三步同時進行:一、由財政部吳處長率刑警往下關車站巡邏,防陶啟明聞風逃滬。二、派員至財政部宿舍警戒,一切人等隻準進入,不準外出。三、派刑警至中山碼頭一帶巡邏。

至中午十一時半,在中山碼頭一帶執勤的刑警未見陶啟明乘渡輪過江,也未發現有小船載運乘客渡江。而派赴下關車站的刑警也向坐鎮首都警察廳的黃珍吾、鄭浩銘打電話報告說,十一時至十二時之間所有從下關車站始發或者路過的上下行列車上,均未發現陶啟明其人。於是,刑警總隊長鄭浩銘驅車直奔財政部,得知陶啟明已經從外麵返回宿舍。鄭浩銘輕籲一口氣,猜測陶啟明並不知道上海已經東窗事發。這時,警察廳長黃珍吾也趕到財政部會晤王雲五部長,鄭浩銘便前去向黃珍吾稟明情況請示如何處理。這天氣溫有點兒高,那時候也沒有空調,黃珍吾奔波得滿頭大汗,一邊擦汗一邊看著王雲五,意思是聽財政部長的。“王部長此時極為氣忿,連連擊桌而呼‘重辦’。”

雙方言畢,王雲五部長隨即親草一函交予黃珍吾:“本部秘書陶啟明,據報十九日曾拋售大量永紗股票,該員泄漏公務機密,嫌疑重大。身為公務人員,竟有如此不法行為,實堪痛恨,特請貴廳予以逮捕,依法究辦。此致首都警察廳。王雲五九月二日。”

黃珍吾隨即在王雲五函旁空白處批注:“交刑警總隊鄭總隊長速辦。黃珍吾九月二日。”

鄭浩銘擔心陶啟明逃跑、自殺或者毀滅罪證,當下親自趕往財政部宿舍。據事先了解,陶啟明住在宿舍二樓一個套間內,該套間為大小各一間,共住財政部三名公務人員。陶啟明有午間小憩習慣,此刻他尚未就寢,僅穿一短褲背心,足踏皮拖鞋,正閱讀小說。鄭浩銘為避免驚動同室他人,推門而入後也不亮明身份,態度和善,壓低語音佯言:“近方從台灣來京,過滬時尊夫人曾托帶書信一封,囑麵交老兄,另有數言相告,因此刻人多不便,可否請老兄下樓一談?”陶啟明聞之,竟然不疑有他,立刻穿上衣服隨鄭浩銘出門。

剛剛走下樓梯,鄭浩銘忽然變臉,掏出證件亮了亮:“老兄看準了,兄弟是首都警察廳刑警總隊的,奉命帶你去警察廳問話。”言畢,因未帶手銬,遂用手帕縛住陶啟明的右手手腕,手帕角扣於自己手中。陶啟明臉現驚慌之色,問道:“財政部長官知道嗎?”

鄭浩銘從衣袋裏掏出王雲五的公函:“老兄可一閱。”

陶啟明看罷公函,微歎一口氣,俯首無語。

鄭浩銘把陶啟明帶到財政部部長會客室交人看守,自己駕車返回中山路刑警總隊隊部,令刑事股長劉新章及警員數人,同往財政部請出總務司長吳對均一起去搜查陶啟明宿舍,除搜出與拋售股票有關之文件外,另有第二屆自費留學考試及格證書,向外交部請領出國護照之呈文一封,其妻李國蘭自香港、台灣、上海寄來的信函數十封,印有高雄地方法院推事、財政部秘書銜職的名片三盒。上述物品,經與財政部總務司長吳對均點交後,由警方帶走。

陶啟明畢業於民國名校東吳大學法學專業,在當年法學碩士考試中名列前十,畢業後留校執教,後又當過法官、律師,這種懂法的角色,其抗審能力自是常人所不及。事後,首都警察廳刑警總隊長鄭浩銘不得不承認:“這是我從警以來所遇到的最厲害的一個受審對象。”

刑警為對付陶啟明,動用了當時最新的科技產品——美國進口的錄音機、測謊儀,以及特製的燈具(用所謂的“燈光審訊法”)。可是,陶啟明僅僅承認他在8月17日去過上海,次日返京(南京),以及曾向妻子透露過近日銀行、錢莊和證券交易所將“封關”停業數日,但並未指使妻子李國蘭拋售“永紗”空股。

“好的!那麽問你,你是怎麽知道‘封關’消息的?”

答曰:“憑判斷。”

“你的太太李國蘭為何憑你‘判斷’的‘封關’消息,敢花10%的保證金去搏一記空拋‘永紗’股票之險?”

答曰:“她平時在家就是跑單幫、炒股票,時間長了,有了一定的經驗,在這方麵比我懂的多,她是憑經驗認為股市行情將發生重大變化,所以決定冒險一搏——順便說明,此舉我並不知情。”

就這樣,鄭浩銘率領手下刑警、技師,對陶啟明進行連日連夜的審訊,但陶啟明不肯供出他是怎麽知道“封關”信息的。而據刑警分析,陶啟明以前並無炒股經曆,憑其入職財政部不到兩月的時間,也不可能迅速具備這方麵的知識,所以,他對“封關”信息的所謂“憑判斷”之說,顯然是無稽之談。再則,查財政部起草《“封關”令》的時間,正是8月18日,而這天傍晚,陶啟明就溜回了上海。這實在太巧了,令人難以置信。於是,隻有繼續加大審訊力度。就這樣,刑警從9月2日中午一直審到9月5日下午。中間的飲食供應不錯,按照陶啟明自己的意願叫外賣,舉凡牛奶、鍋貼、包子、蛋炒飯、餛飩、葷素炒菜,想吃什麽就提供什麽,且數量不受限製;香煙、茶葉、咖啡、巧克力、糕點也隨時供應,就是不讓睡覺。中間有時休息十分鍾、一刻鍾,但不讓合眼,即使陶閉上眼睛,也用高音調播放之前的審訊口供錄音予以幹擾。陶啟明在這種狀態下,竟然硬撐了七十多個小時,輪流審訊的刑警倒給折騰得哈欠連連,疲憊不堪。

9月5日,監察委員唐鴻烈、孫玉琳從上海返回南京,與刑警總隊總隊長鄭浩銘等一起對陶啟明進行審訊。這時的陶啟明已神誌恍惚、精神行將崩潰,但還是強撐到晚上十時多方才吐口招供。

於是,另一個角色登場了。這就是財政部主任秘書徐百齊。民國時的“主任秘書”,並非行政級別,而是職務。徐百齊這個主任秘書,實際上就是財政部的秘書長,在財政部公務員中屬於高級幹部。徐百齊是陶啟明進入財政部供職的介紹人。徐與陶是東吳大學的校友,不過徐進校早畢業早,所以兩人在學校時並不認識。徐百齊學的也是法學,進財政部任職前曾在上海另一位東吳大學袁姓校友開的律師事務所當過律師,離開後,每逢赴滬也總是去律師事務所坐坐。前一陣,陶啟明準備去美國留學,就辭去了高雄地方法院推事的活兒,回到上海考出國英語。袁姓校友知道後,請他去律師事務所幫忙。其間,遇到赴滬公幹的徐百齊去律師事務所,因同是東吳校友、袁律師的朋友,所以就相互認識了。徐百齊手下需要增添秘書,他看中了陶啟明,便從袁律師那裏把陶挖過去了。據陶啟明招供,8月17日,他在財政部辦公大樓樓梯上遇到徐百齊,徐百齊對他說起“封關”之事,他正好要回上海去探望患病的母親,當晚回滬後就跟妻子李國蘭說起了此事。

8月18日去“鴻興”拋售“永紗”股票的一男二女中的另一女子楊淑瑤已被上海市警察局抓獲。楊淑瑤的供述中有一個內容引起了兩位監察委員的注意,她說自己居住在上海,丈夫名叫徐壯懷,係中國石油公司南京營業部主任。唐鴻烈、孫玉琳對“南京”很是敏感,問了楊淑瑤關於拋售股票的消息來源,楊答稱是李國蘭叫她一起去拋售的,這點和李國蘭的供述相符,也就沒有深究。現在,唐鴻烈想到這一點,便問陶啟明是否認識徐壯懷。陶啟明此刻已經供認最為關鍵的“封關”消息來源,精神上鬆弛下來,隻想睡覺,當下也不及多想,便說認識,還說他8月18日是乘飛機從南京去上海的,機票就是徐壯懷給他買的。徐壯懷當時說如果尊夫人這兩天做股票生意的話,最好能叫上楊淑瑤。這就是李國蘭8月18日去“鴻興證券號”拋售“永紗”空股時還有一個“淑記”賬戶的原因。

陶啟明招供後,唐鴻烈、孫玉琳連夜驅車前往監察院長於右任公館報告案情,於右任親自給首都警察廳長黃珍吾打電話,指令立即逮捕徐百齊。黃珍吾已接到刑警總隊總隊長鄭浩銘的報告,因徐百齊是財政部高官,所以須等獲得中央電令後方可下令拘拿。當下,他立刻簽發了逮捕徐百齊的手令。

徐百齊在陶啟明被捕後,已經意識到情況不妙,當天就去見王雲五部長,說陶啟明是他推薦進財政部的,願意接受政府調查,請求指定一個處所將他看管起來。王雲五跟黃珍吾通話後,下令把徐百齊送往財政部宿舍原陶啟明住的房間,請與陶同住的兩個公務員移居他處,由鄭浩銘指派四名刑警日夜陪護。所以,逮捕徐百齊的行動進行得比較輕鬆。鄭浩銘於9月5日晚上十一點三十分抵達財政部宿舍樓,入室發現徐百齊尚未就寢,和衣斜臥床上,閉目養神。鄭浩銘上前出示黃珍吾的手令,徐百齊倉皇失色。鄭浩銘當即命令刑警將其帶下樓,冒雨登車押往中山北路刑警總隊的一處辦案密點拘押。

對另一疑犯徐壯懷的逮捕行動卻遇到了麻煩。9月4日,首都警察廳刑警總隊一分隊隊長沈公策、班長巴英煦奉命持黃珍吾廳長的手令乘夜班火車前往上海逮捕徐壯懷。兩人於9月5日上午八點十五分抵達上海,即會同上海市警察局指派協助該項行動的刑警前往湖南路343號中國石油公司職員宿舍(徐壯懷在滬寓所)及江西路131號中國石油公司,然而一無所獲。據石油公司的駐衛警稱,徐於4日曾到公司,旋即離去。稍後,沈公策、巴英煦複去石油公司,會晤了公司張總經理及代理秘書蔡淳,得知徐壯懷從南京來滬後,4日曾去公司,當時張總經理曾詢問過報載其妻楊淑瑤因拋售空股而被捕之事,徐答稱他在南京,對此事並不知情,隨即向張總經理遞交了辭職書,經主管部門負責人簽批“暫準停職”。當時,徐壯懷曾對公司說他當晚將返南京去處理一些事務。正談到這裏的時候,石油公司南京營業部來電,“謂徐壯懷其三日去滬,後未來京”。於是,刑警又走訪了石油公司職員宿舍門衛與若幹鄰居,言徐未曾回過寓所。沈、巴分析,徐壯懷“口稱返京,實係謊語,顯因其妻被捕後,恐事發而先行設計脫逃”。沈公策、巴英煦又在上海走訪了徐、楊夫婦的親戚朋友,未能打聽到線索,遂先後於6日、7日返回南京。首都警察廳廳長黃珍吾隨即簽發了通緝令。

徐百齊被捕後,在刑警總隊密點接受審訊,先是佯稱“毫不知情”,兩天後終於供認了一應犯案事實——

9月17日上午,王雲五部長、徐柏圃次長將其召去,說要商量起草一份全國各銀行、錢莊和證券交易所暫停營業的“封關”通知,王、徐二長官商量,由徐百齊據情起草文件。因事關重大,王雲五、徐柏圃根據保密規定未言及“封關”的具體日期,指示徐百齊留空格。約十一時,徐百齊完成文稿,經王雲五簽準後持稿出門欲送打字室打印。在樓梯上,正好遇到陶啟明,兩人停下來說了幾句話,徐百齊告訴陶啟明他剛從王部長辦公室出來,起草了一個“封關”文件。當時,陶啟明並未就此打聽什麽,也沒要求看那份文稿。但是,兩人曾經說到過一個事後被認為很關鍵的話題:民國以來,政府從未下達過全國範圍內統一執行的金融機構“封關令”,這次下達此令不知意味著什麽。陶啟明、徐百齊於金融市場都是外行,兩人麵對這個問題還真的不知如何判斷。陶啟明正好向徐百齊請假說要回上海去探望患病的母親,於是,徐百齊就叮囑陶去滬後會見一個人,把這個問題向那人請教,相信對方能夠據此作出判斷。

這個人就是袁仰安,徐百齊、陶啟明都在其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工作過。

當天下午,陶啟明去會其好友徐壯懷,也沒什麽事,隻因他要回上海,問對方是否需要往家裏捎信或者往回捎東西。當時,陶啟明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掌握了一個重大機密,閑談中順便說到了“封關”消息。徐壯懷畢竟是做生意的,馬上意識到經濟形勢麵臨著突變,說這“封關”令一下,股票肯定會跌,這當兒如果能設法做一筆拋售空股生意,準能大賺。隨即又想起陶啟明的妻子李國蘭是炒股的,便慫恿陶啟明可以叫妻子做,順便也叫上他的妻子楊淑瑤做。徐壯懷的投機發財心情極為迫切,主張陶啟明應盡快趕到上海去。聽說陶啟明準備坐夜班火車赴滬,說那不行,夜班火車到上海已是明天早晨了,隻怕誤事,遂讓陶啟明乘坐民航班機飛滬。說著,立刻讓手下職員去給陶啟明購買當晚七點飛滬的機票。

陶啟明飛抵上海後,即去找袁仰安。袁仰安的判斷與徐壯懷差不多,不過,他不炒股,也不做其他金融投機,隻做代理訴訟事務。所以,他對這個重大信息並不熱心。兩人談了一陣後,就分手了。不過,即使如此,袁仰安後來也吃了些苦頭。

9月6日,首都警察廳刑警赴滬,將袁仰安拘捕後於7日押解南京。根據規定,陶啟明、徐百齊、袁仰安三案犯應遞解特刑庭看守所關押,但特刑庭處於人滿為患狀態,難以收押。於是,經協調,三人於9月9日被押解南京娃娃橋監獄地檢(地方法院檢察處)看守所寄押,分別單獨囚於樓下二號、三號與六號監房。次日,袁仰安之妻蘇燕生由其弟陪同前往南京,向刑警總隊要求保釋袁仰安,遭到拒絕。該案有兩名案犯未曾捕得,李國蘭之兄李伯勤和中國石油公司南京營業部主任徐壯懷。

因李氏兄妹及楊淑瑤率先投機拋空股票、繼而杜維屏跟進而引發的上海股票市場大跌之勢,經《中央日報》連續報道公布案情,以及蔣經國在上海接連出手取締了十五家地下錢莊之後,終於得到了遏製。9月8日,《中央日報》刊登了《滬市場風平浪靜》的報道。

至此,監察院對“股票投機拋空案”的調查宣告結束,監察院長於右任發表談話,主張“重辦陶(啟明)案”;承辦案件的監委唐鴻烈、孫玉琳也提出應“依法提案糾舉財政部長王雲五責任”。9月9日,唐、孫兩監委開始起草調查書。9月18日,監察院在《中央日報》全文刊登《陶案調查報告書》。

與此同時,首都地方法院檢察處開始訊問徐百齊、陶啟明等涉案人犯,起草起訴書。

根據最初打算,國民政府是準備對該案大張旗鼓進行嚴辦的,已在報上放出風聲宣稱“滬案(指李國蘭、杜維屏等)、京案(陶啟明、徐百齊等)將一並由南京地院審理”,可是,這當兒已取保候審的杜維屏之父杜月笙突然打了一發橫炮,他以上海市參議長的身份在一次公開會議上對蔣經國說:“犬子觸犯國家法律,罪有應得,但請先生一秉至公,平等辦理。據我所知,揚子公司所囤積的各種緊俏物資,特別是醫用紗布,遠遠超過其他各家,涉泄經濟機密的情況,也遠較其他公司嚴重,請先生立即派人去查看,萬勿聽其逍遙法外。否則,隻怕難以服眾。”

揚子公司由孔祥熙、宋藹齡之子孔令侃經營,蔣經國算是孔令侃的表兄。孔令侃聞言後企圖憑著這層關係向蔣經國通融,請蔣到國際飯店吃飯,遭到蔣的拒絕。孔令侃意識到事態不妙,隨即急赴南京向父母求援。宋藹齡便通過其妹宋美齡向蔣介石施加影響,蔣介石遂指令蔣經國“輕辦”。

這個口子一開,原定把李國蘭、杜維屏等案犯押解南京與陶啟明、徐百齊等一起審判的計劃,就變成李國蘭、杜維屏等的案件由江蘇地方法院第二分院即上海法院審理,陶啟明、徐百齊、袁仰安案件在首都地方法院審理。

9月15日、22日,江蘇地方法院第二分院在滬公開審理杜維屏、林樂耕、李國蘭、楊淑瑤大肆拋售“永紗”空股案,由沈天保擔任審判長,梅爾和、方祥海擔任推事。9月28日,法庭宣判:李國蘭、杜維屏、林樂耕、楊淑瑤以“交易所市價未計稅及空頭買賣”之罪名分別判處十個月、八個月、八個月、七個月有期徒刑。

上海方麵如此審判,首都地方法院自是“心裏有數”。9月30日,首都地方法院檢察處以“未涉案”的名義釋放袁仰安。10月1日,首都地方法院檢察處向地方法院提起公訴。10月12日,首都地方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陶啟明、徐百齊案件。陶啟明、徐百齊當庭翻供,聲稱在刑警總隊的招供是在“精神恍惚狀態下所作出,於真實情況有誤”。陶啟明和徐百齊畢竟是學法律的,冷靜下來之後都找到了為自己辯護的理由:陶啟明8月18日與徐百齊在財政部大樓樓梯上相遇,徐百齊向陶啟明透露“封關”消息以及讓陶赴滬詢問袁仰安之情節,發生於陶啟明開口向徐百齊請假,要求當天下班後赴滬探望患病母親之後。也就是說,兩人在樓梯上相遇時,陶啟明先開口向徐百齊告假,徐百齊表示準許,然後才談及“封關”。如此,案情就變成徐百齊無意間說起“封關”,又提議讓請假探母的陶啟明去向袁仰安請教金融形勢。而起訴書中指控徐陶兩人的犯罪事實是,徐百齊在8月18日中午讓工役把陶啟明叫到其辦公室,兩人密議由陶啟明赴滬行事。徐百齊隻承認自己是“粗心闖禍”,而不是故意泄露機密。陶啟明則除了上述辯解外,還向法庭申明“並無囑妻拋股”情節——他顯然已經知曉上海方麵對其妻李國蘭的審判情況。

10月26日,首都地方法院再次開庭審理陶啟明、徐百齊案。審判長首都地方法院刑一庭庭長徐邦治下令,傳財政部主任秘書辦公室工役高長明、李振清到庭,詢問8月18日中午徐百齊是否讓他們請陶啟明去其辦公室。“高長明、李振清均答稱:‘那天徐主任秘書並沒有要我們去叫陶啟明。’”這段證詞使地院檢察處對徐、陶兩人“勾結圖利”的指控失去了依據。

1949年1月19日,首都地方法院宣判: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判處陶啟明、徐百齊各七年徒刑。宣判後的第三天,徐百齊即被保釋;半月後,陶啟明也被保釋。

【評論】

  現在的證監會,泄密搞錢這事有沒有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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