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性的分析在聖經裏非常豐富,畢竟人是神造的,神比人更清楚人的本性。我們的一舉一動,一思一念都逃不過造物者的眼目。神當初造的亞當夏娃,原是天真無邪,與神為好朋友。因為神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善必然存在人性裏。但是人後來卻變壞了,從隱藏的內心深處到敗壞的行為表現,都證明了人有惡性存在。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羅馬書5章12-14節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關於人性的分析在聖經裏非常豐富,畢竟人是神造的,神比人更清楚人的本性。我們的一舉一動,一思一念都逃不過造物者的眼目。神當初造的亞當夏娃,原是天真無邪,與神為好朋友。因為神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善必然存在人性裏。但是人後來卻變壞了,從隱藏的內心深處到敗壞的行為表現,都證明了人有惡性存在。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呢?請聽保羅細細道來。
人在進入這個世界的時候都是帶著罪的。“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章5節)。人在小時候就在意念和行為上充滿了邪惡。“…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世記6章5節);“…人從小心裏就懷著惡念…”(創世記8章21節)。
唐納.包恩豪牧師(Donald Grey Barnhouse) 說:“在《聖經》所教導的真理當中,人的原罪是最容易證明的事實。” 乍看之下,這句話幾乎跳出紙麵。它的意思是:如果靠著我們自己,在沒有外力的幫助之下,可以自由選擇的時候,我們總是會做出錯誤的選擇。英國著名的神學家吉爾伯特·基思·卻斯特頓(G.K. Chesterton)也有同樣的看法:“無論我們給人什麽評價,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那就是:從起初, 人本來所應有的形像心性, 我們都沒達到,而且都變相了。”這句話是無可置疑的,我相信沒有必要花時間去爭論。如果不認同我們是罪大惡極的,可以隨便到世界任何地方,隨便買一份報紙——哪種語言的都可以——隻要讀一讀頭版新聞,你就會相信我說的話。
世人都出了問題,沒有人能否認這事實。我們沒有活出應有的潛在生命。無論我們多麽誇耀自己的技術成果,但我們每天都讀到有關罪案的新聞,那些缺乏人性的惡行報導總是掛在頭條,引人注目。盡管情節和角色不同,但新聞故事的內容從來都沒有變過。有某種邪惡的力量潛伏在每個人的心裏,沒有哪個人對它有免疫力,也沒有哪個人能豁免,更沒有哪個人是真正無辜的。
隨便用什麽樣的詞句來形容人類的光景都可以——一種扭曲、一種傾向、一種想犯錯的欲望。或者,好像一位聖詩作詞者所說:“我深知道心易放蕩,遠離父家慕虛華。”不知怎樣,何時何地,罪就像人類的血液被注射了毒素。正因如此,我們雖然知道什麽是對的,卻常常喜歡選擇錯的事情做。我們任意妄為、肆無忌憚、樂此不疲地去做不該做的事!
鏡中人
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討論這事實。我們可以從宇宙或是國際的角度、國家或地方的角度來談,但我認為從個人的角度來談會更好。當你對著鏡子看的時候,你看到了什麽?
有一位作家曾這樣說:“如果人內心的秘密能夠被完全揭露出來,那麽在他一生中,這人至少會被判上絞刑台十次。”我的看法是:隻有十次嗎?我知道當我對著鏡子看的時候,我所看見鏡子裏的那個“我”,明明知道什麽是對的,每次卻偏偏選擇錯的。我承認有時候我心裏會有衝動,並且想要按著衝動去做。我知道這衝動會毀了我自己、婚姻、家庭、事業,甚至於我的生命。我還是會去想,並且有時候還想要去做這些錯事。
有時候,人的內心不僅想到那些對自己無益的事情,而且有衝動想去做有損自己的事。有時候,人還是不顧一切地,甚至不計後果地去做了。我們當中有誰例外呢?
是什麽力量驅使我們反複地做那些對我們有害無益的事呢?我們知道什麽是對的,卻故意選擇作惡。在我們裏麵有一些東西,使我們傾向於作惡。這就是人的原罪。
我們裏麵究竟有什麽使我們想要作惡?它是從哪來的?我們為什麽都傾向於作惡呢?羅馬書5章12-14節的經文為我們提供最清楚的答案。在這短短的幾句話裏,我們所麵對的是人的“原罪”與“全然敗壞”的驚人事實。
為了幫助我們更明白這些重要的經節,我打算要提出並且回答關於個人與罪的四個問題:
1.罪是從哪裏來的?
2.我為什麽會犯罪?
3.當我犯罪之後,會發生什麽變化?
4.我的罪有救藥嗎? 能得醫治嗎?
一、罪是從哪裏來的?
我問的這個問題,不是要從宇宙的開始或是終極的角度來討論墮落的天使,撒旦。我的問題是專注在一個局限的範圍:“罪是在什麽時候進入世界的?”保羅給了一個很簡單的回答:“亞當。”罪是藉著亞當進入世界的,“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這真理帶領我們追溯到人類曆史的起頭,回到那個被稱為伊甸園的地方,回到那個隻有兩個人——亞當、夏娃,他們所居住的樂園。在那太初的樂園裏,上帝創造了亞當來管理所有的受造物。他是樂園裏的當權者、君王、統治者。他是那位替所有的動物命名的人。他也是為夏娃命名的人。亞當是人類第一個家庭的一家之主。
上帝對亞當和夏娃說:“這樂園是為你們創造的。如果你喜歡什麽水果,盡管吃。想和那個動物一起玩,盡管去。你們可以隨心所欲,建造家園,開開心心的過日子。好好享受彼此的陪伴,也好好享受這個樂園。這是我特地為你們造的。”接著,創世記2章26-17節:“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你會認為亞當在樂園裏應該是很快樂的。然而他並不快樂,因為他想得到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是神吩咐他不能吃的那樹的果子。
這故事其餘的部分,相信你們都已經知道了。被神安置在樂園裏的亞當和夏娃,什麽都可以做,隻有一棵樹的果子,他們不可以吃,偏偏那蛇就誘騙夏娃去吃了禁果。夏娃還給了亞當一些,而亞當也吃了。但要注意,夏娃是因為受騙而吃;亞當則是明明知道不可以吃而吃。他完全沒有受騙。他是蓄意選擇了犯罪。
因著亞當故意的選擇,“罪就入了世界”。他驕傲自滿地做了這選擇,就好像在說:“上帝!我不需要禰。我比禰還懂得多。我比禰更聰明。我知道什麽是對我最好的。我隨時都可以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那天,如果你在伊甸園裏,你會看到亞當是從他的妻子手裏取了那禁果並且吃了。當時,現場沒有閃電、沒有雷聲,無鍾聲,無恐怖的背景音樂。然而,從這違抗神吩咐的行為,人類曆史便遭受到災難性後果和影響。
神學家稱這事件為人類的“墮落”。這意味著,亞當吃了那禁果後,他從無罪落入有罪、從恩典落入審判的景況。他從有生命落入死亡的結局。他從天堂落入了地獄的可怕。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不談“墮落”,就沒有辦法解釋今天的世界。不談亞當刻意犯罪的事實,就無法了解今天的世界。
你如何解釋學校分發保險套給學生事?因為“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你對青少年懷孕的問題要怎麽解釋呢?因為“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你要怎麽解釋種族間的仇恨,黑人殺害白人,白人殺死黑人,回教徒殺死基督徒?因為“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你又如何解釋美國最近的槍擊案愈演愈烈呢?因為“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你如何解釋目前在全世界仍有超過 15 個國家或地區處於公開戰爭的局麵之下呢?因為“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仇恨、貪婪、暴力、競爭、不公義、舞弊、殺害、肆意的流血事件——是從哪裏來的?
什麽事情使得我們彼此仇視?為什麽我們不能改變人的本性?答案很簡單:因為“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包恩豪博士(Dr. Barnhouse) 所寫的羅馬書釋經書,其中一段的內容見解深刻,其意思如下:
“人們厭惡有關於原罪的教義,尋求否認原罪的存在。他們以人性會愈來愈善來代替人會愈來愈沉淪的理論。人類不斷墮落的事實,卻與他們的理論相違。即使他們設法抹去上帝那堅不可摧的永存啟示,他們的惡行仍然是表露無遺。世人若否認人性罪惡的證據,他們的心靈和內體是死亡的繼嗣,無人能幸免。不提及人的墮落,就無法解釋人類殘酷的史實。如果創世記第一至三章記述始祖如何犯罪的內容被毀掉,要算是以整個人類的史實來取代的話,卻能足以證明世人離棄上帝,失去神創造人時所賜予的形象。“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這句經文是站立得住,是無庸置疑的。”
二、我為什麽會犯罪?
現在我們由神學和曆史的討論中轉回到我們個人的身上。我們不再談亞當在古時所做的事。我們要談談你和你在這個星期今周所做的事情。你為什麽會犯罪?為什麽你會明知故犯?
這裏有個顯而易見而且很簡單的答案,我們常常會錯過它。我們犯罪是因為我們有犯罪的本性。也就是說,我們生來就有犯罪的內在傾向。保羅這麽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注意最後麵的幾個字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一句用的是過去式——“都已經犯了罪。”不是“正在犯罪”(雖然這是事實),或者“眾人都是罪人”(一樣是事實)。明白這句話的時態,就曉得保羅所說的重點。他是指在過去所發生的一些事情上,“眾人都已經犯了罪”。
要讓這句話變得容易了解,我們得加上幾個字——“因為在亞當裏,眾人都已經犯了罪。”這節經文讓我們追溯到太初的伊甸園裏,回到亞當不順服神的吩咐,吃了禁果,改變人類命運的那個時刻。在某種奧妙的情況下,你和我都在伊甸園裏。亞當犯罪之時,你與他一同犯罪,我也犯罪。
這簡明地說出原罪的教義。意味著,當亞當犯了罪,你和我也犯了罪。當亞當違背了神的話,我和你也都不服從神。當亞當墮落,你和我也墮落。當他死了,你我也就死了。以另一種方式表達:雖然我們並沒有在曆史與亞當和夏娃同在伊甸園裏,但因我們是亞當的後裔,那麽,你我都是他家譜的一部分,所以我們亦遭受亞當犯罪帶來的後果。“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章19節)
你曾在伊甸園裏
你可能會說,“我怎麽可能曾在伊甸園裏?我怎麽可能在亞當裏犯罪、與他一同犯罪或借著亞當犯罪? 當亞當墮落時,我怎麽會墮落呢?”神學家以一個術語來稱這原則。他們稱亞當為人類的頭。
讓我這樣解釋,亞當被神創造,他是被委任代表全人類。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也發生在我們的身上。因為在上帝眼中,他被任命代表人類,後世的人都因他的行為受到直接的影響。
我們甚至可以超越上文的解說。你真的曾在伊甸園裏,因為你已經在亞當自己的骨肉基因中。你是從亞當生的後裔,因為他是全人類的父親。要追溯人類的血統,最終是回到亞當的身上。 他和夏娃是人類的祖先 —— 始祖。
所以當亞當犯罪時,他代表了我們,我們真正已在他的骨肉基因中,因為我們都是他直接的後裔。
- 當亞當被造時,他代表我們。
- 當亞當在歡躍時,他代表我們。
- 當亞當吃禁果時,他代表我們。
- 當亞當被趕出伊甸園時,他代表我們。
因此,發生在他身上的事,也直接發生在我們身上。
讓我以另一種方式來說明:亞當是人類的公共汽車司機。當他開著公共汽車墮崖,我們和他亦一同墮崖。或者你也可以說亞當所駕駛的飛機墜毀了。無論我們是坐在客倉正在欣賞電影,不在駕駛倉也好,他撞了飛機,大家的生命也都付之一炬了。
因亞當犯罪,人類的血液被玷汙了。罪就像病毒一樣進入人體血液中,因而,每個生在世上的嬰兒都沾染了致命的罪之病毒。那是羅馬書5章12節告訴我們的。性本惡,人天生就有做壞事的傾向。
我們從小孩子身上很容易看到性本惡的事實。如果你有小孩,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你必須教曉他們許多東西 ,學講話、學走路,如何係鞋帶等等。 但你從來沒有教過小孩如何做錯事。他們天生就懂得違抗命令。
已故福音派牧師及作家司德曼(Ray Stedman)對原罪有清楚的闡述:每個嬰兒一出世就是一個小野蠻。他完全是自私自利的。當他想要什麽,就要什麽——奶瓶、媽媽的注意力、其他小朋友的玩具、叔叔的手表。當他們得不到想要的東西時,就不斷的放聲大哭、跺腳、打人、咬人,千方百計務求達到目的為止。他們不知道要清潔衛生。他們沒有道德標準、知識、技能。所有的小孩子,不論身體是否有特別需要也好,都是一樣。如果繼續讓他們任意妄為,投其所好,想要什麽就給什麽來滿足他們的自我中心,他們將會是罪犯、小偷、殺人犯、強奸犯。
很多人以為神有某種神聖的度量器,用指針來標示人是“好”、“中庸”或是“邪惡”。大多數的人認為自己是介於中庸,即不太壞、也不太好,多半把自己的情況評價在兩者之間。他們不是最好的,但也不算是最壞的。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因為亞當的罪,我們生來就有一根指針卡在“惡”上麵。除非有神的恩典,我們這一生都無法移動這根指針。
你不是因做壞事才邪惡,而是因邪惡才做壞事。你的本性是腐敗和邪惡。這是你從亞當繼承而來的罪。你生來就活在一個罪惡滔天的世界裏。你的本性是惡。在伊甸園裏,你已轉錯了方向,你一直行在錯的道路上。
換另一種說法,當環境容許你去做的話,你就如脫韁之馬,任意妄為,什麽惡事也敢幹。謀殺?當然你會的。通奸?本周你曾有淫念。盜竊?如有必要,你會偷竊。說謊?為什麽不說謊?勒索?綁架?虐待兒童?沒有什麽能夠抑製你絕對不會犯罪,一切皆有可能。
罪是從亞當開始,但罪並沒有就此終結。罪在你和我的生命裏繼續蔓延。亞當是第一個罪人,但他不是最後的罪人。我們跟隨著我們的始祖繼續犯罪,因為在我們裏麵都流著亞當被罪玷汙的血。
三、當我犯罪之後,會發生什麽變化?
那就是,我犯罪的最終結果是什麽?我被罪引到哪裏去?答案很簡單:當我犯罪時,我的身心靈就邁向死亡。我每犯一次罪,就一步步引我更接近死亡。 我們犯罪是因為要享受自由,享受罪中之樂的放縱,但我們最終會受到罪的捆綁和死亡。“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章12節)。首先是罪,然後是死亡。這是宇宙的必然規律。
請留意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提及關於罪和死亡的三件事:
1. 死亡是從罪而來 (第12節)
2. 死亡臨到每一個人 (第12節)
3. 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 (第14節)
第14節:“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 那是什麽意思? 這意味著甚至在上帝向摩西頒布十誡之前,人類已經犯罪,他們因罪而死。創世記5章記載了從亞當到挪亞的在世日子,它是《聖經》中的第一個家譜。這章經文提到亞當到挪亞,每一代都同樣以“就死了”的方式來結束。
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第5節)
塞特共活了九百一十二歲就死了。(第8節)
以挪士共活了九百零五歲就死了。(第11節)
該南共活了九百一十歲就死了。(14節)
“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上了。”(第24節)。以諾被神取去,沒有經曆死亡,就進入天國。其餘所有人都活了數百年,然後他們就死了。重點是,人類的死亡,因為他們是罪人,甚至在神還沒有向世人頒布十誡之前,人類已經一代接一代的死去。羅馬書5章14節:“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在沒有十誡之前,世上已有罪惡。神還沒有在西奈山向摩西頒布十誡之前,死亡已存在,這足以證明罪已進入了世界。在人類曆史最早先的家族世代,死亡已經作王、掌權了。
死亡在作王
今天,死亡仍然作王、掌權。我們隻要打開任何報紙,就會看到訃告;又或者瀏覽一些殯儀館的網址,就會看到本周有誰去世,舉行葬禮的時間和地點,一個個名字的出現,甚少有重複、同名同姓的。
死亡,也在你和我當中作王。如果有一件事我們可以絕對肯定,那就是:有一天,我、你都會死的。
我們會死亡的事實有多確定? 有一個行業就是建立在人對死亡的預期上。這就是人壽保險。買人壽保險的唯一原因,就是因為有一天我們會死。如果我們能永遠活著,就根本不需要買人壽保險。我們買人壽保險,恰恰是因為知道有一天我們會死,隻是不知道什麽時候會死。我們定期付錢來繼續投保,但你必須是死了,這份保單才發放它的保險金。如果你是活著,不死的話,你買人壽保險的錢就白花了。 但是當你死了,保單的受益人就會得到這筆保險金。所以,無論你是不死或死了, 你都是白費金錢,自己沒有得益。
不要忽略這點:人壽保險是基於一個偉大的神學真理,就是死亡在作王。
人死了,驗屍官會為死人填寫死亡證明。證書上有一個空格,標明“死因”。如果我們了解《聖經》的真理,就知道人人的死因總是相同:“罪”。人的死因不是疾病、癌症、意外、年老, 這些僅僅是死亡的症狀而已,人真正的死因乃是罪惡。
四、我的罪可以被赦免嗎?
羅馬書5章15-17節:“隻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羅馬書5章18節:“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 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羅馬書6章23節:“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 是永生。”
那麽我們隻剩下一個問題:我的罪可以被赦免嗎? 答案很簡單。我們需要上帝的恩賜(禮物)。 請看第15節:“隻是過犯不如恩賜(禮物)”。在第16節中:“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禮物)”。在15-17節的經文中,保羅有五次提到“恩賜(禮物)”。他所談到的“恩賜(禮物)”是什麽? 幸好,我們不必對此有任何疑問,因為當我們繼續讀下去時,我們發現保羅為這恩賜,提出四個定義。
1. 上帝的恩賜(禮物)。(5章16節)
2. 所賜的洪恩。(5章17節)
3. 所賜的義。(5章18節)
4. 所賜的永生。(6章23節)
更簡明地闡釋它的要義,羅馬書5章15節說這個恩賜(禮物)就是“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明白了嗎?這恩賜(禮物)是借著“耶穌基督一人”來實現的。上帝賜予永生的恩賜(禮物)是借著“耶穌基督一人”,臨到我們身上。
我們如何回應從神而來的恩賜(禮物)?
如何得到這份恩賜(禮物)?如果是恩賜(禮物),它必須是免費的。如果它不是免費的,那麽,它就不是真正的禮物。假設老板在發薪日來找你,並說:“我手裏拿著你的薪水。我會把它作為我給你的禮物來送給你。”你會說:“禮物?當然不是! 這是我幹活該得的報酬。”你是對的。恩賜,就是白白送出的禮物。
既然這恩賜就是禮物,我們隻有兩個選擇:接受或拒絕。沒有任何其他的選擇。我們若說:“但是我想考慮一下。”很好,但考慮與拒絕並沒有區別,因為你同樣沒有得到禮物。
因此,整個信息歸結為一個簡單的問題:我們曾否接受從耶穌基督一人而來所賜的救恩? 有沒有憑著信心,伸出空空的雙手,說:“是的,主耶穌,我向禰敞開我的心,請禰赦免我所有的罪過。”有做過這樣的決定嗎?
如果在讀了這篇講道之後,依然故我,不願接受神所賜的救恩,那麽有一天,你將永遠在地獄裏受苦。請不要責怪亞當, 這不是他的錯。也不要責怪任何人,隻能責怪自己。不接受神的免費禮物,是自己的錯。祂賜下這份免費的禮物,為的是讓我們接受,因而得到救贖。
這意味著我們每一個人的命運,其實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你將如何對待上帝的恩賜(禮物),拒絕還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