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崑談九一三事件——兩架飛機兩場謀殺

經過幾十年的研究發現:九一三事件中的兩架飛機是兩場謀殺!而且林彪、葉群並不在大漠中那九具屍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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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三事件中的另一架飛機--3685直升飛機 (上) 1、——達崑

(2015-10-03 10:05:13) 下一個

九一三事件中的另一架飛機--3685直升飛機     (上)1、   ——達崑

  

       80年的兩案審判,中發[1972]24號文,所謂“林彪反革命政變手令”、“林彪給黃永勝的親筆信”。都是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陳士印等乘坐的3685直升飛機外逃時隨身攜帶的。3685直升飛機被迫降後,這一切成為林彪篡黨奪權,謀殺毛的罪證!

      3685直升飛機這次飛行為林彪集團的定案立下了豐功偉績。

       3685直升飛機的起飛圍繞著一個“北上”電話,要搞清楚3685直升飛機的來龍去脈,就要首先搞清楚誰打的這個“北上”電話!

過去的四十四年,人們放在“九一三事件”上的注意力,主要是偏重於256三叉戟專機。因為他無論是從涉案人員的數量,還是當事人的級別、案情的複雜曲折程度還是對國人以及世界的影響都可謂是爆炸性的,是無法忽視的。與其相關的資料信息也相對的多一些。因此人們不自覺的忽視了九一三事件中的另一架飛機——3685直升飛機。

       多年來,本人一直關注著3685直升飛機。下麵將這些年來的一些研究心得和相關的資料呈現給大家。

 ·誰打的“北上”電話,

    “北上”電話,是九一三事件中兩架飛機的一個重要的分割標誌。

       周宇馳接了“北上”電話後,所發生的事情基本上和3685直升飛機有關聯;我理清這個問題得益於網友老long兄的研究。是老long兄將912那天晚上周宇馳眾多活動和電話中,理清了兩個重要電話:一個是南下電話;一個是北上電話。這使我在研究九一三事件中對3685直升飛機,確立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起始點。(可能在老long兄之前就有人早理清了這個問題,隻怪愚兄沒有看到,得罪得罪。特此聲明)
   
      胡萍說:1971年9月12日下午4時以後,周宇馳和我安排13日飛機。周宇馳說:首長決定13日離開北戴河去廣州。

        19時40分,林立果坐256號三叉戟從西郊機場起飛,周宇馳沒有去送行。林立果臨走把“北京的指揮權”交給周宇馳,周宇馳當晚卻沒有參加王飛在空軍副司令員鄺任農辦公室組織的會議,討論第二天早上去廣州的名單。
   
      根據周宇馳大兒子周向陽的回憶:“父親當晚8、9點回到家中。”  

      9月13日零時,在空軍學院的秘密據點裏,部署南逃廣州的會議快結束時,周宇馳突然來電話,電話在外屋,於新野接的。周宇馳說總理查問飛機了,北戴河來電話,暴露了,不搞了,任務取消。於新野接完電話,進到裏屋,對屋裏的人說:剛才講的全作廢,就當今天什麽也沒有講過,各自回家,趕緊把名單毀掉。
      
       送走了他們(開會人員,午夜以後即913零點以後),於新野連打了幾個電話,都沒有找到周宇馳。於新野正著急,周宇馳自己闖來了(913淩晨1:30分左右),臉色陰得嚇人,急急地說:明天去廣州的計劃不行了,肯定沒有飛機了。立果已經給我打了電話,他們爭取北上,叫我們能走的都爭取走,咱們隻能用直升機北上了。(以上這段是李偉信的交代材料或是李偉信的證詞)
  
       這一段有點太牽強,太勉強,太傻,把林立果說成一個糊塗蟲了。
  
    如果周宇馳說,林立果已經給我打電話,這個打電話的時間,隻能是912晚上11點左右,因為稍晚一點電話就被葉群占用了。如果是912晚上11點左右林立果給周宇馳打電話,為什麽周宇馳現在才說呢?

   另一個林立果可能給周宇馳打電話的時間:是葉群與周總理通話以後大約是912晚上的11:30分以後。可是這兩個時間點,無論是林彪還是葉群、林立果都沒有決定所謂的“北上”怎麽能提前給周宇馳下命令呢?
   
    “立果已經給我打電話,他們爭取北上,叫我們能走的都爭取走,我們隻能用直升飛機了”這段話是李偉信交代的!像是專案組硬塞進去的台詞。因為其他人都死了!他們可以讓李偉信任意說。
  

       0點幾分,周宇馳正在西郊機場工字房,胡萍通過孫福榮告訴他吳法憲來了,飛機不能走了。周宇馳轉身進屋給空軍學院的於新野打了電話。告訴他:暴露了,不搞了,任務取消。

       此時,中央說:林立果11:45上車,已經在從北戴河到山海關機場的路上,他怎麽會知道吳法憲到機場,怎麽會知道飛機走不了了?怎麽會再給周宇馳打電話?改變“南下”行動計劃為“北上”?那時還沒有手機吧?所以周宇馳接到的:改“南下”為“北上”的命令不是林立果下的!

      結論:913前夜,林立果正在從北戴河到山海關的車上,即不知道吳法憲到了西郊機場,更無法命令周宇馳改“南下”為“北上”;北上的電話不是林立果打給周宇馳的!

      很明顯,後來的“立果已經給我打了電話,他們爭取北上,叫我們能走的都爭取走,咱們隻能用直升機北上了。”是一個謊言!

       剛才還說北戴河來電話:“暴露了,不搞了,任務取消”。於新野接完電話,進到裏屋,對屋裏的人說:剛才講的全作廢,就當今天什麽也沒有講過,各自回家,趕緊把名單毀掉。怎麽一會兒又變成:“立果已經給我打了電話,他們爭取北上,叫我們能走的都爭取走,咱們隻能用直升機北上了。”這純粹是根據專案組的需要編造的!企圖將3685直升飛機的叛逃,栽贓給林立果。直升飛機有可能北上叛逃嗎?
   
      把這個不合乎邏輯的口供放一邊。先看看林立果是否有時間給周宇馳打電話!或周宇馳是否有可能接林立果的電話!
   
    前麵說了,周宇馳到達西郊機場時,時間大約是913的淩晨0點左右,這時林立果、林彪、葉群正乘坐大紅旗轎車在去機場的路上。根本不可能給誰打電話。
   
    在西郊機場周宇馳接到胡萍通過孫福榮送來的口信:知道吳法憲來了,飛機走不了了。然後周宇馳回到屋裏又給空軍學院的於新野打電話,告訴他們:暴露了,不搞了,任務取消。

     這時大約是913的淩晨0點10分。
   
      安排妥當後,周宇馳才開車帶著兩個兒子、妻子回家。當周宇馳回到空軍大院的家中時,時間大約是913淩晨0:35--0:40;這時256三叉戟專機已經強行起飛。林立果怎麽給周宇馳打電話呢?   
   
       李文普在交代材料中說:林立果在去山海關機場前給周宇馳打了一個電話。言外之意那個“北上”電話或者後來的山海關機場潘景寅的那個“加油”電話,就是林立果給周宇馳打的。如果按那天的時間計算,林立果隻有在912的晚上11點前和11:30後,有時間給周宇馳打電話。因為11點多至11:30分那個時間段,葉群正在與周總理通話。

  

       如果912晚上11點左右林立果給周宇馳通電話,這時周宇馳正在家裏,根據周宇馳接到電話的後的去向,那個電話應該是通知周宇馳南下的電話。因為周宇馳接到這個電話,安排好家裏,並囑咐弟弟第二天早晨回西安的事項,整理好行李,帶著兩個兒子和妻子王聖蘭開車到了西郊機場。這時大約是912晚上的11:30分左右,可是林立果在912晚上11點之前,根本沒有考慮“南下”或“北飛”,所以林立果不可能這時給周宇馳打電話讓他“南下”,更不可能打電話讓周宇馳“北上”!

  

        周宇馳帶著家人,到西郊機場的時間是:0點左右。如果是林立果給周宇馳打電話命令其“北上”外逃,為什麽周宇馳跑到西郊機場去了,而且帶著家屬,難道周宇馳要攜妻帶子一起叛逃不成?
   
        林立果是命令周宇馳“北上”叛逃,為什麽周宇馳又從容的安排好家人,不緊不慢、不慌不張的過了三、四個小時,一直等到913的2:30以後——這時正是林彪乘坐的256三叉戟專機墜毀在蒙古的溫都爾汗的時間。周宇馳在陳士印的協助下,由兩個不相幹的飛行員駕駛一架根本不可能外逃的直升飛機外逃,在一百多公裏外的張家口周圍轉了一圈,共飛了350公裏、兩個小時20分鍾後在北京懷柔的渤海所降落,最後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三個人集體自殺。這個口供是李偉信提供的。 1971年10月11日,李偉信親筆供詞:“1971年9月13日晨1時多,反革命分子周宇馳來到空軍學院,對我和於新野說:‘明日去廣州的計劃不行了,肯定沒有飛機了,立果已給我打過電話,他們爭取走,叫我們能走都爭取走,咱們隻能用直升機跑。’”一個多小時前剛剛下的命令:剛才講的全作廢,就當今天什麽也沒有講過,各自回家,趕緊把名單毀掉。
   
         綜上所述可知:912晚上11點30分到913淩晨的0點30分林立果沒有給周宇馳打電話!

         結論是:所謂的“南下”電話;“北上”電話都不是林立果打給周宇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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