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身感受“川普”帶來的變化
一連四五天,紐約上州的暖濕氣流與加拿大來的寒流對敵呈膠著狀態,結果就是天濕寒、細雨濛濛,卻下不了雪,兩周前的積雪還融了一層,綠草四現而滿目清新,外出漫步,有一種早春的錯覺。
我就喜歡這種早春的錯覺,早晚出去遛達。11月26日淩晨,走過鄰近公園路口理發店的那座白色豪斯,已經12點10分了,道邊、草上的積雪,如破了窟窿的棉被,街上空寂無人,暗處又似有無數的眼睛,雖然少風,但濕冷的夜中好像有一層緊貼你後背的陰氣。
我便在關了門的理發店前折回來,經過那幢白色豪斯的時候,一個淺色頭發,身材嬌小的白人女,就象從黑暗裏冒出來一樣,出現在我左側十多米處,而她身邊的一條狗,衝人行道直竄過來,這狗撲向我的時候,我才發覺,這狗根本沒有狗鏈係住!那是一個中等大小的短毛狗,長腿,尖耳朵,狗臉一半白色,一半棕色或黑色(黑暗下看不清),我不知道這狗是否凶狠,但依經驗知道,如果狗撲向你的時候,你拔腿逃跑,狗的攻擊就會更猖狂,它可能直接撲上來咬你,而如果你不跑,狗反而會有顧忌,於是我就不緊不慢地一邊麵對這畜生,一邊撤離,這狗果然沒有撲上來,隻是圍著我狂吠...那狗的女主人追了過來,喊著這狗,但奇怪的是,她並沒有把狗抱走的意思,我對那白女人說:
“does he bites? (狗咬人嗎?)”,“Is your dog fierce?(你的狗凶嗎?)”,“Do you have a string to control your dog?(你有拴狗的繩子嗎?)”
但是她並不理我,翹著她的小尖鼻子趕到我前麵去喚她的狗,那神氣就象我是一個不存在隱形人一樣。
不知是不是受到她的鼓舞,她的狗閃開她,再次撲向我,這次動真格了,狗爪子抓到了我的褲子上、保暖衣的下擺、又抓到了我的手背,我沒有還擊...那白人女又喊著跑向她的狗,她的狗又躲開了...
我忍不住對她說:“Your should control your dog.”她仍然不理我,連看都不看我一眼。我走出去四五十米,回頭看了一眼,本以為她可能把狗抓住收回去了,卻看到她與她的狗一起在跑,我這才明白她與她的狗在嬉戲,她根本沒有收狗的意思!
我憋著窩囊氣繼續往回走,走出去約一百米遠,忽然感覺手背有些刺痛,低頭才發覺手背被狗爪子抓了一道劃痕,衣服下擺口袋縫合處也被抓破了,餘不禁憤然!別奢求道歉了,單是那白女人當你不存在的傲慢氣,就難以下咽!
我憤然往回走,打算問她要一個說法,但是也不存多大指望,因為我估計她應該帶著狗躲回去了,隻當奪走一會兒散散心吧。然而走近那幢白色的豪斯,我傻眼了,那白女人仍然與她的狗在嬉戲,這一次還有一個隻穿T恤的大個子光頭白男,站在豪斯門口,與那女的說話。
我對那白男說:“這狗是你的嗎?”
他瞥了我一眼,沒有理我。於是我越過白男,走近幾步,對那白女人說:“你的狗把我輕微地抓傷了,你應該控製好你的狗!你有拴狗的繩子嗎?”
那白女人轉身詫異地瞪了我一眼,但是仍然沒有理我。
“What are you fucking talking about? get away!”那光頭白男忽然衝我吼道。
我見他們不是能講道理的人,隻得離開再說,保險起見,折回時我沒走他們門口的sidewalk,而走街邊;忽然間那條狗衝我身後猛撲過來,我轉身麵對它,它仍然貼身抓撲,這次我奮起一腳把這畜生踹了個趔趄,它挨踹之後倒收斂了許多,不敢再撲上來(確實應了尼采的名言:一個小小的報複,勝過十個不報複),隻是衝我狂吠...
突然,我的胸口挨了重重地一推,那個光頭白男不知從哪裏冒出來,他揪住我的衣服,企圖卡住我的脖子,我奮力掙脫、用手擋開,這時候那個女人上來勸他,這個身高和氣力都超過我的光頭衝我伸中指大罵:
“Get away shit! go back your fucking family and go back your fucking county!”
我不顧他的惡罵,走近幾步,去看他豪斯的門牌,“你想幹什麽?滾開!聽到沒有!?”白男追了過來。
我說,我想報警。“Fucking you!”他更炸了,說:呆著別走,我來幫你。他轉身走向他的皮卡,象是去拿什麽東西。我已經看清他的門牌,擔心他有武器,隻能先走為上。
我回家後打了911,20分鍾後,一個穿藍黑色警服、戴保暖帽的小胡子白男警察上門,做了記錄,說他將找狗主人談談...初冬的濃黑中消逝的警車車燈,我釋然了,因為我本來就沒指望討還什麽,隻是死馬當活馬醫罷了,也是對自己的人格有個交代,同時盡一點美國公民的責任。
加上這一起事件,不到兩年,我已經碰到三次這樣的白人:
第一次是在沃爾瑪的停車場,一個在停車場開快車搶道的胡子白男,按下車窗追著我破口大罵“Fucking Chink”,一直罵到上High Way前;
第二次是在詹姆士養老院的入口,一個在狹窄入口處違規停車擋道的賽車白男,對我的鳴笛勃然大怒,倒車故意撞向我,躲避當中我差一點被主幹道車流撞上,他按下車窗大罵“You come from fucking country!”,揚長而去...
而奧巴馬的八年中,我隻在散步時被一個講西班牙語的白人少年和五六個黑人少年,用雪塊襲擊過一次。
特朗普上台之後,有些白人明顯地囂張了許多,這是我切身感受的“川普帶來的改變”。
但是,難道我是無辜的嗎?我回首兩年前自己對“川普”繆托知己的熱捧勁,現在隻有兩個字的感概:
“報應!”
我們華人有一個壞習慣,總是為了麵子而勢利眼,寧做打腫臉的胖子,也不做舒舒服服的健康瘦人...我們總喜歡趨炎附勢,哪怕自己趨附的勢力,是歧視我們、甚至獵食我們的天敵;許多華人就象當年猶太集中營的二鬼子猶太看守一樣,以為自己依附了鬼子,或者隻是做了精神二鬼子,便高人一等,與眾不同了,全不知在鬼子眼中,二鬼子猶太仍然是猶太垃圾,最終也得進焚屍爐。
而許多川粉,其實隻是精神二鬼子而已,比猶太集中營的二鬼子猶太看守還不如。
曾節明 2018.11.26戊戌癸亥壬戌於冷雨早昏黑紐約州
大號螞蟻 發表評論於 2018-12-06 11:27:41
紐約,還有幾個白人?都讓你碰上了。中部到處是白人,沒聽誰來講故事。越是反歧視的地方卻越是歧視。還是思考深點吧。
為這種小事,又動刀又動槍,會為自己找不少不必要的麻煩。
多數情況下不過就是言論,你去吵架是意思不大的,手機拍下了放到網上public shaming就足以給其帶來很大成本,如果出事一定叫警察和提出指控,到了刑事案件地步是公訴,民事你可以告他,最壞的情況是你沒告贏,在沒有loser pay的州你沒什麽成本,但對方是一定付出成本。
切忌自己掐爭風頭的現象,因為沒意義,總不能是那種被狗咬了你咬回去的概念。如今這年月隻要拍下了就會給對方很大心理壓力,哪怕你並沒有真的拍下來,不過掏出手機做個姿態。這種人一般是社會的loser,因此才會有這種發泄情緒,但因為是基於自卑,也就擔心真的有consequences,因此自己也會把自己嚇很長時間。他們最不怕的就是吵架。
如果你所描述的是事實,非常理解你已經出離憤怒了。但還是對有這樣歧視的白人不太相信,因為每人經曆都不同。如果你工作生活在非白人區,有可能也會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在中國被不公正的對待肯定不少。不知道你會不會歸結到歧視,種族或者川普身上。
如果你門關著但沒鎖,有盜賊一擰把手進來了,你別說開槍,你拿出槍就可能違法了。
因為前者是B&B,沒二意性,但後者就不好說了,如果那賊說我有緊急情況想借你電話敲門沒人回答發現門沒鎖就進來了,你知道不是實情,因為沒人敲過門,但怎麽對法庭證明?(假設沒有旁證)
那麽你拿出槍就是屬於brandishing,對方可以告你,法庭最後沒收你所有槍算是輕的。
如今多數人家裏有監視器,多少能避免這種事情。
在允許open carry的州,類似情形會有不同,但也取決於事後的解釋,和是否有子彈在槍裏(不一定是上膛),因為open carry一般不允許槍裏有子彈,你說你不是brandishing,那就不能有子彈,否則法庭上還是不能自圓其說。這類事情都是上有法律,下有對付手段的概念,前提是你需要知道相應法律。當年辯論槍支問題時,FBI曾經總結過大致十年裏5000起開槍自衛的案例,隻有3例是成功和不違法的。
其實最簡單的事情就是叫警察,不會吃虧,因為在這件事上對方的狗沒有leash是錯誤,怎麽也站不住腳。其實美國不論什麽破事都該叫警察,養著他們就是為這種事情的。
關於槍的使用問題,在美國90%以上的案子裏隻要你用槍基本都違法,因為很多用槍者沒有受過類似ccw一類的訓練,不懂相應的法律。比如很多州都有stand your ground法,甚至加州這種嚴格控槍州都有,就是允許在爭執發展到激化下開槍自衛,但不是沒有前提。第一就是盡管你占有法律權利開槍,但不鼓勵你這樣做,隻要有退卻的可能就不能開槍,也就是客觀上放棄stand your ground。你非要這樣做,你就有被判罪的可能,尤其是給對方造成損失。
第二就是類似朝天開槍示警,刻意打傷對方來製止對方攻擊都是違法,因為這種做法是基於你的選擇,不是必須。在一些州這種情況下別說開槍,拿出槍就是違法,因為可能屬於brandishing,就是恐嚇。
都是會被判罪的。
使用槍自衛隻有一種情況下合法,就是對方直接威脅到了你或者旁人的人身安全,因此用開槍保護財產屬於違法,但一般情況下警方會同情你,也許不給你定罪。但對方可以告你,法庭就不能不受理。
使用槍支自衛有很多法律問題,也有相應的對付方法,花些錢去上課都會教給你,尤其是拿出槍不論是否開槍之後你必須做的事情。
否則你一定會違法。這是涉及法律程序問題,與你是否有理由開槍無關,所以美國關於槍支一個最常見的事情就是你開槍自衛,但最後坐牢的是你。
如今簡單的方式是拿出手機錄像,告訴他這是直接streaming到FB上的,也就是都是有證據,不論他做什麽,連搶奪或者毀壞你的手機都沒意義。至於你是否真的在streaming並不重要,阻嚇的概念。當然,真的streaming絕對是理想的。
因為在有證據情況下他最少會損失幾萬,甚至坐牢。發生這類事情,最重要的是取證,手機錄像是最理想的。
至於用槍自衛什麽的,類似樓下說的,都是沒有玩過槍的人意淫罷了,在美國隻有極少數情形下可以用槍支自衛。在你這種情形下是不符合stand your ground的,用槍哪怕在最自由的擁槍州都違法。尤其是去車裏拿槍,就意味你有走開的選擇,因此開槍屬於謀殺。
如今簡單的方式是拿出手機錄像,告訴他這是直接streaming到FB上的,也就是都是有證據,不論他做什麽,連搶奪或者毀壞你的手機都沒意義。至於你是否真的在streaming並不重要,阻嚇的概念。當然,真的streaming絕對是理想的。
因為在有證據情況下他最少會損失幾萬,甚至坐牢。發生這類事情,最重要的是取證,手機錄像是最理想的。
至於用槍自衛什麽的,類似樓下說的,都是沒有玩過槍的人意淫罷了,在美國隻有極少數情形下可以用槍支自衛。在你這種情形下是不符合stand your ground的,用槍哪怕在最自由的擁槍州都違法。尤其是去車裏拿槍,就意味你有走開的選擇,因此開槍屬於謀殺。
誰讓你不買槍呢?我來教你吧:事先把輕木棍和槍放後車廂,記得槍和彈夾分開,但都是放在很容易拿到的地方。找機會碰到他們遛狗,故意引誘狗去趴你,讓它抓破你的衣服,最好有抓破皮膚。狠狠踢狗的要害,千萬要去傷到狗。讓狗主人們追打你,但你繼續挑釁他們,讓他們中圈套。你引誘他們追你。你跑回車去後車廂先拿輕木棍表示要防衛,但故意讓攻擊你的人奪去。一旦他們手上有木棍或任何武器,馬上舉槍射殺要繼續攻擊你的人,千萬不能猶豫,最好他們倒地後把一把刀子塞到他們手裏。這樣一切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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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懷疑你精神是否正常, 你這種動不動走極端的人就是允許擁槍的無窮隱患, 而且,你咋就認定對方會按照你設定好的套路走呢, 萬一對方直接拔槍咋辦?
兄弟,作者還沒有說完的話就是,對你,合法的也可以不合法。別忘了,你們在的國家是一個律師非常強大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