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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業餘地主開公司的問題
業餘地主之所以業餘,是因為有一份職業,有幾個出租房屬於摟草打兔子,捎帶著。要不要搞個公司要看對自己有沒有實質利益,隻有一兩個房就不必搞,畢竟要付公司稅。如果你有幾個房,暫且說有一萬塊錢的毛收入,gross income,多少個房不好說,全國的差別太大,灣區兩三個房輕而易舉能收一萬房租,窮鄉僻壤十個房也未必收這麽多。你自己不能管理,請別人管要付管理費,百分之十很正常,特別tough的地方給百分之十五也未必有人願意管,所以定個百分之十五的管理費也沒什麽不可以。
凡事一定要在遊戲規則下進行,不能出圈,真理多出一步就是謬誤。如果你開個小型公司,用來管理自己的房子,從一萬塊錢裏拿出百分之十五就是一千五百塊,用來做公司的開銷,比如租車,辦公用品,電話,應酬等,這些直接從房租裏走名不正言不順。沒有公司的工薪族就必須從自己的net薪水裏出這筆開銷。工薪族,特別是年薪幾十萬的高薪族外加小地主就更應該有個公司來運作,而且出租房子最好是有貸款,暫時不必計較現金流,你有這麽高的收入,還嫌交稅不夠?
房租收到後會有很多開銷,不去管它,一萬的百分之十五優先拿出來給公司用,當然也有可能不用這麽多,那就少轉些錢出來,靈活掌握,到年底收支平衡,公司不賺錢,也不能賠,這個很重要,自己在掌控,怎麽會賠,報稅要和個人稅分開報。
房租的百分之十五沒有了,接下來還要有修理,地稅,管理費,房貸和折舊,其中房貸和折舊是大項目,七搞八搞,錢沒賺,還可能是負數,這有什麽關係?百分之十五先花掉了,花在自己身上,折舊好幾千可以不用交稅的花,房貸相當於定存,實際上的開銷就是地稅,修理,管理費或些其他。暑爺說過的零稅率不是說著玩的,隻不過各人有各人的高招。但也別以為地主不交稅,我交的稅多了,地稅就七,八萬,加上收入稅商業稅等等,每年十幾萬。如果減去這些所有開銷還有現金流,別搞什麽邪門歪道,老老實實加進你的高收入去報稅,就是交百分之四十也沒辦法,誰讓你賺那麽多,你已經占了包括折舊,抵稅等便宜。
對於高薪業餘地主來說,所謂的高薪是現在進行時,不能保證將來進行時。別看今天鬧得歡,就怕日後拉清單。而手裏的幾個房子,剛開始的盈利可能不是現在進行時,卻能保證將來進行時。房租漲多漲少總要上漲,一般用不了幾年,投資帶來的利益會顯現。要不是房租的收益,要不是房價上升,要不是跟房貸有關而產生的淨值,雖然還沒有真正大賺到手,卻已處於美酒飲教微醉後,好花看到半開時。
再來說職業地主開公司。
職業地主,包括住宅,商業,公寓,都是以收租為生,北京話叫吃瓦片的。因為沒有工資收入,也就沒有w2。所以,職業地主更需要有個自己的公司。到底有幾個房算是職業地主不好說,職業的一定比業餘的多些產業,而且現金流是生命線,不然吃什麽喝什麽。就以小地主毛收入每月一萬五千塊錢來計算,拿出百分之十五用來公司開銷,其中最要緊的是給自己開工資,買醫療保險。開工資的目的是為了能發w2,有w2才能累計social security,有social security到退休時才能享受福利待遇,這是連貫下來的,事先不做好,到時追悔莫及。雖然地主也許不在乎那點錢,但是這個合法的社會保障為什麽不要?
建議你在銀行開三個戶頭,一個rental,一個personal放左邊口袋,再一個business放右邊口袋。收到了房租放在自己左邊口袋裏的rental,然後拿出一部分錢放在右邊口袋裏的business作為公司開銷,然後公司的business賬戶又給自己發了一份薪水放回左邊口袋裏的personal賬戶。將來報稅時,personal收到的薪水加上其他股票,利息等收入和rental裏的淨收入一起報個人稅,公司再報一份公司稅,但公司不盈利,隻交每季度的公司稅。幾個賬戶一碼歸一碼,清水下雜麵,獨眼龍相女婿,一目了然。不管怎麽折騰著都是在自己的尿盆裏起波浪,發發屁風,不會把尿泚到別人的尿盆裏,肥水不流外人田。
一個人必須積累四十點才可以在退休後拿社安金,一年可以累積四點,連續工作十年,合法拿w2及交稅,退休後就可以享用最基本的社安金。現在,學問來了,你以為每個月給自己開個一百塊錢工資,到退休後也能享受待遇?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政府沒那麽傻。要想一年累積四點,去年的規定是掙夠七千塊錢,也就是每月要有約六百塊的工資才可以,以後每年會有略微增加。但是,也就區區六百塊一個月就能拿到四點,而那些掙高薪的哪怕是每月掙六萬,是你的一百倍,或者是年薪一米半米的,也是掙這四點,不可能掙多出半點來,不服不行!到退休後的社安金你以為掙一米半米的能比拿最基本的多出一百倍?也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多出個一兩倍就不錯了,你現在的稅沒少交,到時的利益並不能多拿,沒辦法,規則是政府定的,不服不行!轉入公司的錢計劃著用,不可忘乎所以,胡作非為,公司是管理,轉入的管理費要合理,比如兩三千塊錢,可以發夫妻兩人的薪水,買歐8的那個操蛋醫療保險,其他參照業餘地主做法。
在美國混日子,首先要遵紀守法,然後是老實報稅,接下來再理直氣壯談民主自由。地主一樣要老實報稅,隻不過地主的命運可以掌握在自己手裏,在遊戲規則範圍之內為自己多謀福利。實際上政府永遠不會吃虧,就拿上麵說的開公司花掉的錢,起碼要交銷售稅,地主花在自己身上的錢,比如保險可以用來抵稅,但誰賺了你的錢誰交稅。
另說幾句保險,沒錢賺的時候,房子可能沒有什麽淨值,我是不買的,出了什麽事,要錢沒有,要房子拿去!有錢賺後就一定買,而且買夠,反正可以抵稅。至於要不要把房產放在公司名下,我認為沒必要,特別是自己在運作自己的公司和產業,信托的問題很專業,最好找律師問,不然也不會要收幾千塊錢。
有人擔心是遇到房客故意找茬,把你的房產都告沒了。首先,地主要自律,不能犯不必要的錯誤。比如,出租房子沒有smoke alarm,出了火災地主就在劫難逃。再比如,你的自住房,大門加十把鎖,用將軍不下馬也沒人管你。出租房就要小心了,大門的鎖不可以從裏麵用鑰匙反鎖,有人怕小孩自己會開門跑出去會用這樣的鎖,出租房不可以!因為逃生時,手忙腳亂可能找不到鑰匙,如果出了問題,地主就是吃不了兜著走。小心謹慎,自然無禍。其次,買夠責任險,高枕無憂。我到要看看你去租個房子住,然後在裏麵跌一跤,然後找茬和房東打官司,看能不能把他的房子告下來,變成自己的。難道保險公司是好惹的嗎?法官大人都眼瞎嗎?真有這種事發生,隻能說你中樂透獎。
上麵談的事情教科書裏不會有,你就是放狗,放狐,放老虎也搜不出來。教科書有的還是應該去看教科書,像是general partnership and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有什麽區別,書上的解釋準確。讓我說的話比較片麵,我的理解是夫妻的話用GP,兩人是一根繩上的螞蟑,不需要什麽契約。LLC除了夫妻,也可以有親朋好友,狐群狗黨加入。這樣就要有個契約,有個精明的人A挑頭,其他弱智的B聽吆喝,如果都是弱智的B在瞎搞,就像兩個B型血的人湊一起,很有可能生出個二B青年。
另外,題目是“再談開公司“,以前的文章,我翻看了一遍,沒有看到早前談開公司的問題啊?還是在那篇文章裏麵?現在就是想開始當地主,正為是否開公司犯愁,因為以公司買房子,銀行很難貸款。
先謝謝了
我們準備搞一個general partnership (GP), 有個問題希望能指點一下:
幾個房子已經有2m的傘險,需要給GP再買liability insurance嗎?
謝謝????
新稅法下個人地產稅的抵稅上限是一萬刀,開公司則無限製。
房子房租和管理為什麽不是一個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