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想到了類似的幾件事。一是在某人的博客看到他莫名其妙地大讚金訓華。不由得想起前兩年,在評選感動中國十大人物中出現的幾場鬧劇。先說今年的十大感動中國人物,其中一個居然是卓琳。不是我說卓琳如何如何,而是我認為,如果真要感動中國,應該盡可能地評選那些平民。而領袖人物,包括領袖人物的夫人,不應該在評選範圍之內。因為他們占有的資源太過豐富,他們要想感動中國,不管真假,其實是可以不廢吹灰之力的。按照這種評法,我估計,明年感動中國的人物,應該是非溫家寶莫屬了。依此類推,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們,其實是個個都可以“感動”中國的。他們享有的各種資源夠多了,他們成為感動中國人物很容易。因此我覺得,應該盡可能把感動中國的桂冠,戴在那些小人物身上。因為他們,隻有他們,完全憑個人不懈、真誠的努力,才能夠感動中國。比如說,當年的白芳禮,一個登三輪車的老人,卻寧可自己省吃儉用,積攢下35萬,支助300名失學兒童。可惜這可憐的老人,他能夠感動中國,卻感動不了CCTV,直到老人去世,他也沒有成為所謂的感動中國的人物。
反過來呢,現在才說了那個跟金訓華有關的感動中國的人物。就是,據說有一位當年和金訓華一起下鄉的“戰友”,因為給戰友金訓華守了幾十年的墓,從而成為感動中國的人物。為什麽說這是鬧劇呢?因為,這個沽名釣譽的家夥,據說他雖然感動了CCTV,從而被推上感動中國人物的舞台,可實際上,他甚至連身邊的人,都完全沒有感動。因為當年和他一起下鄉的另外的戰友,其中還包括金訓華的妹妹,一起檢舉揭發,說這家夥,其實就是個騙子。其實呢,他即便是真的給金訓華守了多少年的墓,這事也感動不了幾個人,更別說感動中國。如果這事是真的,依我看,他可能是心理變態,心靈扭曲。現代文明社會,活人我們還守不過來,卻去守一個死了四十年的人,你說,他是白癡,還是瘋癲?讓這樣的人物來“感動中國”,這更根本就是把整個國人,都當成了傻子。而關鍵的關鍵還在於,連守墓這一說,後來也被證明是謊言。金訓華的妹妹,一個活著的人,都要罵他,你說,他會對一個死了多少年的人情有獨鍾麽?後來為了圓謊,他又把守墓改成了掃墓。總之,這事搞得很鬧騰很沒意思。
但我說來說去,還是題外話,說到題裏來呢,其實是想說金訓華。當年是知青的所謂楷模,可這是怎麽樣的一個楷模呢?就是,山洪爆發,本來這個時候,最重要的是逃命、保命。可金訓華卻因為公家的幾根木頭被洪水衝走,而高呼,絕不能讓集體的財產蒙受損失,從而跳入洪水中搶救集體財產。結果,集體的財產其實照樣損失,他的命,也跟著洪水一起去了。現在想來,訓哥其實就是個二逼,你哪裏知道,那木頭天生會遊泳,人家可是淹不死的,所以水要一退,木頭其實該乍的還乍的,可你呢?卻連木頭都不如了。本來,我們應該在這樣的事情上汲取教訓,從而在當時的知青,甚至在全國,告誡人們,活人和死的東西之間的關係:死的東西其實不會死,可活的東西,死了卻不會活。總之,一個基本的邏輯是,我們應該把活的東西,遠遠地放在死的東西的上頭。生命隻有一次,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道理。然而在那個荒誕的年代,在我們這個盛產奇跡的國度,什麽事都是黑白顛倒,和普世價值滿擰。於是,金訓華這樣一個二逼,竟成了全國人民學習的榜樣,於是乎,類似的悲劇,就在我們這樣的國家,還有和我們相同體製的國家內(如朝鮮),不斷地上演。
又想起了年輕時讀李存葆的小說,名叫《山中那十九座墳塋》。時間過得好快,一晃這應該是二十多年前的小說了。可直到現在,我的心中還保存著讀那部小說時所產生的震撼。李存葆,似乎也是山東作家,但他和王兆山可不一樣,雖然他也挺能煽情,但我覺得他煽得還算靠譜,還算真誠。他在那部小說裏講了,一個極美極美的女子,是個小戰士,當時,部隊在一個大山裏修隧道,某極左派師長,從北京回來,弄回一個大茶缸子。也不知是真是假,說這大茶缸子,是林副主席用過的。那時候的林副主席,誰也想不到他後來能光不出溜地摔在溫都爾汗呢,所以在人們的心目中,簡直就不是人了(神,二神)。所以,他用過的缸子,也就非等閑之物。於是呢,就搞了一個大茶缸子陳列室,供指戰員們觀摩,做為戰無不勝的精神食糧。據說要是幾天不吃飯,餓到兩眼亂冒金星的時候,跑到這裏看上兩眼,就可以感到撐的慌而不覺得餓。可惜,這他媽可恨的師長,你把陳列室弄到地上去不好?他偏給陳列在大山裏,隧道中。後來這隧道發生塌方,正趕上那位美極了的美女,當時值班看守著這個陳列室。按說呢,她本來有機會逃出去的,可是她卻想到了那個大茶缸子。她想啊,怎麽能把林副主席親吻過、喝過水的那個大茶缸子,掩埋在隧道裏呢,就是犧牲自己的生命,也要帶著那個大茶缸子一起出去。結果,這個美極了的美女,就這樣和那大茶缸子一起,被永遠地深埋在這個隧道中。這雖然是小說,應該是虛構的,但在那個人妖顛倒是非淆的時代,我卻知道,他有太多的生活基礎。從這個角度上講,絕對是真實的。唉,就這樣被愚蠢的觀念葬送了卿卿薄命的人,究竟能有多少呢?
順便再說說發生在朝鮮的事,據說朝鮮也發生過不少非常類似的事。其中好像說是有一個九歲的孩子,家中發生大火,這女孩兒本來在屋子外頭,可一想到家裏頭牆上還持著偉大領袖的畫像,就奮不顧身地衝進屋子,結果被活活燒死。據說朝鮮還一直把這樣的所謂事跡,寫在他們的教科書中,號召全國人民學習。這是什麽觀念,這觀念就是說,老百姓,一個九歲孩子的命,甚至還不如那一張印著領袖像的紙值錢。所以說,這樣的觀念,實在是太邪惡,太可怕,必須摒棄。
本來呢,改革開放以後,撥亂反正,我們離這樣的觀念越來越遠,而越來越接近那種重視生命,活著的任何人,比死去的任何人都重要的理念、普世價值。比如勇救山火的小英雄賴寧,現在也似乎很少號召人們去學習。反而呢,救山火的時候,似乎也不許小學生們再亂摻合了。可最近一段時期,不知怎麽搞的,一些混亂的思想,又重新沉渣浮起。比如,許多人講究什麽,要重新評價文化大革命。甚至還有人,公開叫囂反對民主,主張專製,認為專製更有效率這些反人類,反社會的觀念。如今又整出這樣一出仿佛是發生在文化大革命時代的鬧劇,就是,地震時的老頭,不肯走,卻偏要救出毛主席像。更可怕的是,某TV居然還把這個當成一種精神來進行宣傳。其實要我看,那老頭怕是被地震給震出病來了。不是說你忠於毛熱愛毛有什麽問題,可畢竟主席像隻是死的,沒了它,你還可以再買一張再請一張。大震之時,多少活人在地底下煎熬著,在和死神一分一秒地相持著,等著救援,可這老頭,卻讓救援人員幫他救毛主席像,這樣的事情,值得我們在電視台上大書特書?而且,某些人,把他當做什麽某些人擁毛的明證,這就顯得更加可笑,不可理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