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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讀書的前三分之一

(2016-06-05 13:14:20) 下一個

 

一個朋友說她從不讀長篇的文字,沒那個耐心。我心裏直打鼓:聲稱不讀書相當於標榜沒文化,好坦誠,真膽大!

 

碎片式閱讀不上檔次,充斥心靈雞湯。時下說的讀書就是讀長篇讀大書,動輒三四百頁。你還別怕麻煩,名人們都這麽讀,紮爾伯格一周一本,比爾蓋茨剛為這個暑假推薦了五本。當然,成名之前的書單指導意義更大,但網上搜不到。也許他們恥於提起......

 

我對大書也是有些腹誹的:真有那麽多話要說嗎?一定要寫500頁?不能長話短說嗎?

 

肯定有抬杠的:不能短,象紅樓夢那樣的,一字不可減。這個我無語,曹雪芹窮盡一生心血,隻寫了一本。類似的,齊邦媛凝聚大半生的精華編排了巨流河。可這類一生一本的奇書,適合我們讀的,不會超過兩打吧?

 

但大書終究是躲不過去的。以色列作家Yuval Noah Harari寫的人類簡史review很好,有人從中提煉出20條論點,匯成一篇小文。讀小文時,有震顫,但過了就過了,腦子並沒有留下多少印記。也許我們的大腦性能差,一個好的觀點流淌而過,進去快,出去也快,不留痕跡。要想真正理解,大腦需要情境,故事,渲染,鋪墊,上下文。

 

這就是大書的作用。有引子旁證,有推演解釋。在繞來繞去把讀書人的注意力徹底兜進去的時候,書的內容才真正被吸收。有時甚至隻是拖長時間的重複,大腦的接受度都會更高。抄書就是一個好方法--人為的拉長時間。從根子上說,還是因為大腦太弱。

 

既然非讀不可,那就讀唄。這裏提供一個獨門絕技--隻讀書的前三分之一。

 

一般的,最好的總在最初。我們年輕時,登泰山爬峨眉必看日出,北戴河普陀山也看日出,隻因海/地平麵躍出的那一輪光芒太美。到了中午,不是瞌睡就是發呆,再也不關心太陽了。

 

同樣的,寫書人剛落筆時,熱情飽滿,急嗖嗖的,筆下沾著的是一股不得不出的心中之氣,開篇是反複思慮幾經更迭後的噴薄。一本大書最好的部分往往都在開頭,前三分之一的篇章已經有語境的構造,前提的鋪墊,重要的觀點。讀完這部分,書的80%精華已經吸收。

 

如果你還不滿足,直接跳到書的結尾--寫書人在最後會突然來了興致,翹一下尾巴的。如果作者足夠聰明,短短的結篇起碼有全書10%的幹貨。這相當於看完日出,睡完午覺,再去瞄一眼絢爛的晚霞。

 

至於書的中後篇章,碼字的既沒有開篇時的熱情,也沒有結尾時的亢奮,而是處在一種慣性的吐字過程中。他由著慣性走,我們就犯不著傻傻地繼續跟了--快速瀏覽,或者幹脆略去不看。

 

這種碼字模式適用於大多數寫書人。即使紅樓夢,最好的篇章多在前40回;即使巨流河,最激動人心的描述是在解放前的抗戰時期。

 

也可能會有遺珠之嫌。有一小撮極為怪異的作品,開篇很差,後麵卻越寫越好。其中一個例子,就是三體。寫這類文字的人往往不通事務,較真不得。人生本不完美,遺就遺了唄。

 

當然,如果你實在喜歡一本書,一字不拉的看,也不能攔著你。我也有這樣的體驗,象王安憶的幾本書,就是喜歡句式語氣和字裏行間的(和我太象),我往往沉浸其中,從頭到尾的看。

 

一個好消息,現在碎片式消閑是主流,大書越來越少了,一般的不超過200頁。沒有一生的沉澱,別再拿大書忽悠讀者。

 

這個三分之一+結尾的讀書秘法,肯定會被寫書人嫉恨。為了廣大讀書人,我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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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閻立華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行到水遠處' 的評論 : 矯情的寫手太多,浪費讀者生命啊。
行到水遠處 回複 悄悄話 哈哈,我有時候就是隻讀開頭和結尾。讀小說,看情節,有時候,跳著讀也不耽誤。

若推行這個三分之一閱讀法,沒準兒真能給寫書的人上個緊箍咒,還多出些能流傳後世的文字:-)
閻立華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Luumia' 的評論 : 姐姐您是知性讀書人,自然檔次高。塵世中也有很忙的俗人,讀本書不容易,要個簡化的法子。
Luumia 回複 悄悄話 為了廣大讀書人,您費心了:-)
寫的風趣狡偞(這個字實在是寫不出來,電腦它不給找。估計拚音不對。意思應該出來了吧?)還有點沒心沒肺的,因為寫本好書容易嗎?就這樣三下兩下地就給人卸了:-)如果都求“快”與“簡”豈不是和“早死早托生”同一邏輯?人們往往需要在一定的篇幅中消磨自己,也可以說是釋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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