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美國各州對學校教職工收受禮品,都有非常明確的法律規定。
有些州關於禮品的法律雖然沒有規定適用於學校員工,但各個學區也會有相應的規定限製送禮給學校教職工。
(截圖為麻州關於禮品的法律規定)
這些規定各州各學區對禮品價值的限定又不完全相同。
伊利諾伊州規定不得接受超過75美元的禮物,這包括請老師吃飯、旅行或者其他娛樂活動的花費總數都不得超過這個數字。但隸屬於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市則規定,在一個日曆年內,不允許老師接受50美元以上價值的禮物。
愛達荷州規定禁止超過50美元。
密西根州則禁止超過44美元的禮品被接受。
在紐約,請老師吃飯,每餐包括飲品在內一概不許超過15美元
而在俄勒岡州,任何單一的禮品來源,在一個日曆年內也不得超過50美元
德克薩斯州,老師能夠接受的禮物,包括食物、住宿、交通和娛樂一概不許超過50美元。
西弗吉尼亞州 是25美元限製。
在明尼蘇達州,禮品不能超過5美元。
而在愛荷華州,每個老師每天接收的禮物一概不得超過3美元。
……
(截圖為路易斯安娜州的法律規定)
大名鼎鼎的蘋果公司,為了指導自己的員工在跟學校教職員打交道的時候,不觸犯跟禮品相關的法律規定,還專門製作了一份指導性文件,文件除了列出各州對給老師送禮的法律規定外,也特意強調,有些州雖然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但必須注意各個學區和學校自己的規定。
蘋果公司特別提醒自己的員工注意,美國雖然禁止學校、學區教職工收受任何有價值的禮物,但如果這些禮物符合下麵這兩條內容則是安全的:
一是不作為正餐出現的簡單的點心,比如開會的時候,提供的咖啡和甜麵包圈。
二是價值為20美元以下的物品(比如鋼筆、T恤或者其他不到20美元的物品包括吃飯等)隻要這些物品在一個日曆年內不超過50美元。
但我們對照一下愛荷華州的法律,就會發現,蘋果公司給員工的建議也並不都是安全的。美國著名的權威雜誌《Consumer Reports/消費者報告》在2013年12月曾經展開調查,統計全美中、小學生的家長們,在這一年裏都給老師送過什麽禮物。結果有點讓人難以置信。看起來給老師送禮很熱鬧也很普遍,但卻有高達53%的家長表示什麽禮都沒送過。
此外,這項調查還發現, 2013年美國家長向老師送禮價值的中位數是20美元。也就是說價值都不高。
(消費者報告的調查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