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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多數中國人來說,美國人到底怎麽樣,基本沒有概念,就象盲人摸象,摸到哪一塊,就說是哪一塊。
這也難怪,畢竟中國與美國隔了那麽遠,彼此交流的太少,不似台灣和日韓,普通百姓認識美國和美國人,大多是通過文學作品、政府宣傳和親戚朋友的介紹,自己的親身經驗並不多。所以,留學生的家長和學校,肯定也不知道該如何教導學生防範壞人,保護自己。
美國是個大森林,從飛機上看,其山川壯麗,林壑優美,望之蔚然而深秀。然而,當你身臨其境,融入其中,你會發現,這個森林的生態,眾生活躍,萬類齊全,充滿了天上之喜,人間之悲,地獄之苦,文明之善,洪荒之惡。
僅僅懂得好人與壞人,君子與小人簡單二分法的中國留學生,你要讓他們都能認清、識別無比複雜的美國人,那他們的腦袋,非得象鬆果那樣裂開不可。
一個追求個性自由,放縱人欲;隻有法律意識,沒有道德觀念;隻注重公德,從不講私德的社會,對一個涉世不深,防範能力有限的中國年輕人來說,無異於虎口狼窩。
過分地講究飲和食德,天人合一,中庸之道,致使大多數中國人對環境變化麻木,不敏感,不懂得Be aware of surroundings。
中國人於美國百病纏身之時,大量湧入美國,學習美國科技,投資美國實業,妄圖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之將傾,篤定會讓某些有知識、有思想卻又深恨美國的美國人不爽。美國的大學裏就不乏希望美國的大學關門,美國的教育衰落的刻毒分子。中國留學生來的不是時候,不受某些人歡迎,不招某些人待見,留學變成“流血”,留學生變成“流血牲”,自然也就變成必然了。
請不要把美國智人綁架、殘害中國女學生的惡性事件,簡單地歸類為變態。複雜、偽善、奸惡、陰毒、業力大的美國社會,豈一個“變態”了得?
中國人對美國人的態度,最正確的,就是把美國人視為鬼神——不是鬼佬。因為美國人對中國人來說,既有神性的一麵,又有魔鬼的一麵。美國人神在民主製度,神在科技成就,神在教育水準,神在法製健全。不過,美國人也很鬼。鬼在見利忘義,鬼在挑撥離間,鬼在有錢就是how are you、沒錢就是who are you,鬼在科技控製一切,鬼在人人有槍、殺人易如殺雞。
鬼神者何?天神、地祇、人鬼。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所以,不可不敬,但也不可與之走得太近。印第安人對美國人和美國文明不敬,他們的文化被徹底關進了籠子,完了。世界上凡是與美國打成一片,與美國人混得比較熟的國家,最後都富了,但都沒有好結局。
在孔子的眼裏,敬鬼神而遠之,乃是一種智慧。
《搜神記》中有一則故事,叫“胡母班傳書”。故事中,泰山神曾警告胡母班說:“死生異路,不可相近。”死去的祖先和故去的親人,特別喜歡孝順的子孫,你老去墓地祭拜,什麽事都告知鬼魂,他們就會顧念你的孝心真摯,會把你帶去他們身邊。
這就是孔子“敬鬼神而遠之”的原始理由,也是中國女留學生常常被白渣男誘騙,先奸後殺再分屍的真實原因。謹記勿忘!
2017.7.3
自己偌大年紀才出來混,本應該老老實實去打打工,多接觸社會,多了解西人,多思考問題,你卻整天泡在文學城鬼混。你老呆在中文環境道聽途說,對自己能提高什麽呢?你記住了,對自己不熟悉,不了解的事情,最好謙虛點,別老三老四地瞎嚷嚷。我讓你高看低看有什麽關係?
希望農家苦多寫一些,謝謝。
作者邏輯混亂,犯了以偏概全的常識性錯誤。得出的結論也會誤導自己與他人。
恐怕深層原因還是作者對美國人不了解甚至存在偏見。
這三十年來我在中國美國之間穿來穿去,但我發現不是我寫兩本書,就能當溝通橋梁的,通不了。美國當然有很多好處,但它最大的問題是它的金融製度,不管你多能幹、多努力,走到了多高的位置,你照樣掰不開、擰不動。
所以我一直勸我們鄰居,沒事在中國偷著樂吧,不要想著移民了,不會比你現在的生活好。
我們鄰居的孩子都找我給辦過去,辦過去的沒一個成樣的,年紀小的去了就美國樣了,就不是你兒子了,他的思維、習慣看不上你這個中國老爹了。晚點去的也沒讀書的,有錢,一天到晚晃來晃去,最後成了混混回來了。而且我說了,就算你學到頂了,成了教授了,也就那樣。
我覺得很多中國人已經過得很不賴了,有些地方可能還比美國人強。抱怨的反而是過得不賴的這群人。
一會說中國有霧,夏威夷老有霧,洛杉磯到了冬天車都看不見。一會又說吃的有毒,但美國的茄子都長一樣大,芹菜跟擀麵杖似的,土豆跟足球似的,是不是轉基因我不懂,但說是自然生長的,打死我都不信。他們理想的社會應該是一個比中國好得多的社會,但那也不是美國。
作者的用心我懂,美國那麽牛掰,調侃它一下怎麽了?何況很多都是事實。
罵美國,從來就是一種時尚,一種不需付出任何代價的解悶發泄,不必登高,便會有一群人連聲附和。但把所有美國人都劃拉進來,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過了,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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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真勇敢!讚!
但農兄的觀點恕我無法苟同。難道一個倒過來的社會--“不追求個性自由,禁錮人欲,沒有法律意識,隻有道德觀念,隻注重私德,從不講公德的社會”--就是人類的理想社會? 我們正是從這樣的一個國度走出,用腳投票,來到北美洲的。
美國也是人類社會,有著人類社會的所有問題,有很多正常善良的人,也有不少變態。但我們美國人,仍然以各種各樣的理由,熱愛這個從燦爛的大西洋海岸伸展到太平洋仙境般海岸之間的美麗國度,正如同您這位加拿大人,熱愛那片廣袤無垠的加拿大國土一樣。
農兄,您這篇文兒,傷人呀。
農家苦 發表評論於 2017-07-06 08:00:11
回複 'warara' 的評論 : 我說“中國人”,你怎麽理解的?我討厭你這種思維方式和說話方式,永遠變不了的逆反和好鬥,在哪兒都如同在北京。
正因為“說不清”,佛陀才沒有說。禪宗才有棒喝。才需要精神感悟,才需要“心”,而不是思辨。
佛陀沒說,並不等於“心”沒啟示。基督幹脆就說,“我就是道”。有幾個人感悟到基督的“心”了。
相反,正是那些充滿思想的人,將基督釘在十字架上。
“就無道而正焉”! 那是對快開悟的人而言的。對普通民眾,不是你說的這樣。再說,那東西能說得清楚嗎。 到現在,還沒碰到真正可以說“無”的人。
在文學城,隻為了讓人知道,全盤西化是個忽悠。對那些所謂有思想的網站也不感興趣。我是修行人,在此不會長。
我沒有說你,僅僅一般而論。你解釋的“義”,從本質上說,就是倫理。倫理隻是道德的表象。因為它依附理念,而且隨著時代的根本而改變。真正的道德是:道之德。即通向精神覺醒的媒介;是一顆柔軟的有精神力量的“包容心”,“平常心”。是人探索自身內在的結果。它也是領悟先賢教導的智慧。它與思辨相反,所以老子說,“為學日增,為道日損”。隻有“為學日增”,那是一條腿走路。現在的西方不正是這樣嗎,而現代東方,有兩條不健全的腿,一路與跌跌撞撞。文明應當互相借鑒。
做任何事,都有個度。失去這個度,都失去正義。國債就是這個例子。西方已經沒有哲人了,所以他們不知道:損人最終會損己。
你解釋的“義”,是典型現代思辨哲學的含義。那裏沒有“心”;它是沒有精神的邏輯理念。西方在這方麵已經走到極致。以為真理在理念中。難怪他們不明白基督說的東西。基督再來時,能被認得出來嗎?
沒有“心”的文明,就是找不到道(神)的原因。
每個人都可以看看自己有沒有“心”。人可以騙別人,無法騙自己。那個識別自身謊言的東西就是“心”。可惜的是,許多人理念太多,或者仇恨太深,將“心”掩蓋了。所以創造出什麽“人性惡”的理論為自己辯護。“心”顯現出,才能知道什麽是“義”。其他都是空談。
西方隻有做生意的規矩,沒有人倫大義,這話最早是黎東方先生說的。義的解釋,需要新的訓詁,它既不同於主義的“義”,也不同於基督教的“義”,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一旦確立倫常關係便永不改變的道德。比如說夫妻關係,一旦結婚,就終生不改變,有情而後有義。
一個哈佛大學的教授曾經說,西方沒有中華文明中“義”的理念。這話說得太準確,特別是美國。
什麽是“義”? 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之端。沒有羞恥之心,也隻能講“爭利民主”了。隻要能爭得到,都是上帝給的,的確很神。民主搞得將心都丟失了。
無論主義有多大的魅力,人最終是跟道德走的。如果說民主有什麽意義的話,那就是其道德內涵。否則就是一空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