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立場日漸成為大陸和香港、大陸和台灣之間異常敏感的一個痛點。
在反對派的攻擊下,蘭蔻在港的門店暫停營業
繼香港“占中”時的杜汶澤、台灣大選前的周子瑜之後,另一個支持“占中”的香港藝人何韻詩,因為法國蘭蔻的一紙聲明被推到了兩地輿論的風口浪尖。
何韻詩之前獲邀參加蘭蔻的一場音樂會,引發內地網友抗議抵製後,蘭蔻一日之類兩次發表聲明,表示何韻詩並非其品牌代言人,試圖與何韻詩劃清界限。之後又以安全為由,取消了原本與何韻詩合作的演唱會。
一石激起千層浪。就在昨天,香港多個反對派跑到廣場集會抗議,聲稱蘭蔻受到政治壓力自我審查,侮辱香港異見藝人,有害言論自由等等。還號召全香港人抵製蘭蔻及其母公司旗下所有品牌,導致蘭蔻在港全部門市和專櫃暫停營業。
從整個事件的始末看,都沒有大陸和香港政府的任何影子。政治壓力何來呢?隻不過是兩邊輿論的對立下,作為商家的蘭蔻,選擇了不得罪大陸市場的穩妥手段,以維護自己在大陸這邊的利益。把商家的這種自我保護策略,上綱上線到“政治壓迫”,無非又是香港反對派借機生事而已。
反對派的這種“受迫害症”已經產生了臆想,用泛政治化的視角看待一切兩地間的矛盾與異見。就像一個極度不安的孩子,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會被視為冒犯,引起狂暴的反抗。
但事實呢?隨著這些年內地的發展,香港與內地的關係產生了非常微妙的變化。明麵上看,是經濟差異的縮小甚至趕超,香港的經濟地位發生了動搖。暗地裏卻是香港人與生俱來的對內地的優越感遭到了現實的挑戰,而內地人的自信在香港的徘徊中找到了最好的支撐。
這我們在內地的輿論場可以得到明確的印證。
在民主、自由等話題上,內地的輿論場往往會產生嚴重的對立。但在反對港獨、台獨的話題上,幾乎都能獲得內地網友一邊倒的支持。這背後不能理解為都是政府在背後的慫恿、鼓動,更不能把這些網友都看做是被政府蒙蔽的傻子。
可惜,很多反對者依然把內地視作落後的愚民統治,在心理上固執著一種虛幻的政治和文化優越感。這種優越感絕對不是來自於身為中國人本身,而是來自幾十年前的殖民時代。他們無法接受,也難以理解內地突然高漲的愛國主義和文化自信。
這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調試,但“識時務者為俊傑”。
至於這些被輿論推到前台的藝人,無非還是這個話題:政治與金錢。
先說政治。政治是眾人之事,任何一個人隻要對公眾生活有想法,自然會涉及政治立場。因此,藝人持有政治立場很正常。但你一旦把自己的政治立場放到公眾場合中,去影響他人的時候,政府就有權利幹涉。
你有你的表達自由,政府同樣擁有維護公共安全的義務。如果你的表達自由是煽動對抗,甚至顛覆政權,政府有權采取暴力措施製止。個體表達自由和政府的公共安全之間留有多大的空間?這個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限度。但古往今來,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政權都無法容忍對政權挑釁和對共同體團結的危害。這也是國家暴力存在的理由。
但可惜,不少反對者明顯“自由過了火”。他們把“表達自由”扣上了泛道德的帽子,隻要反對政府就是有理,越是過火的舉動,就越是能成就道德的光環。於是,政府和反對者之間就沒有一個緩衝的地帶,動不動就上街遊行,動不動就打砸搶燒。政府平息騷亂,反對者則覺得受到了“政治迫害”,在道義上就無懈可擊。
所以,一些人就在兩方的激烈對峙中“火中取栗”。以受到“政治迫害”為由,賺取所謂的同情和民心。
但可惜,不是所有的民眾都吃這一套。尤其是對於港台歌手來說,內地的龐大市場根本無法忽視,但內地的聽眾同樣有自己的“政治立場”,尤其在對港獨、台獨這些涉及國家根本利益的態度上,表現出了高度的一致性。無論反對派如何汙蔑內地,這種民族的自信和團結是客觀事實。
藝人如果想討好本地的反對派,那就得麵對內地“衣食父母”的反對,在內地的經濟收益上受到損失。這不是兩頭賣乖的買賣。要想賺錢錢,就要尊重市場規則。企業找代言、簽約工作合同,當然要考慮市場號召力,套用一句港片台詞:“當我做慈善的?”想掙這份錢,謹言慎行、保持形象是職業道德,否則別指責別人“不道德”,惹毛了買家還非得強賣,掙不到這份錢就是“被打壓”,這樣的傲嬌無人喝彩!
政治,反對可以有,而且可以表達,可以堅持,但絕不因為反對就是當然的英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言論自由”下明言“得受某些限製”,其中一條就是“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自由表達”也有邊界。
美國廣播公司的一個談話節目,曾有一名兒童脫口說出“殺光中國人”,沒人因“童言無忌”而原諒這個表達,美國廣播公司出麵向社會道歉。《公約》的“言論自由”限製還包括“不得侵犯他人的權利與名譽”。所以,當港台藝人說“大陸人上廁所不關門”、“就應該又來掙人民幣又來X你媽”時,就是在傷害別人的感情與名譽。這算哪門子的自由?
總之,話不能亂說,飯也不會白吃,雖然到了21世紀,老話沒過時。
文/獨孤九段、終年無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