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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律師到底是在維權還是涉嫌犯罪?

(2015-07-28 19:23:46) 下一個

2015年4月,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審現場。庭審剛一開始,包括鋒銳律師事務所女律師王宇在內的幾名辯護人就大喊大叫,要求合議庭人員全體回避,意圖拖延案件審理,卻拒絕提供法律依據。

  “你們都是流氓!”“披著人皮的禽獸!”在無理要求得不到滿足之後,王宇指著法官和法警,在法庭上大聲叫罵,將莊嚴肅穆的法庭變成罵人撒潑之地,致使庭審無法進行。

  在多次製止無效後,王宇被當場帶離。在庭外,她繼續跟“訪民”互動,一起拉橫幅、打標語、喊口號,引來更多人圍觀,給法庭施加壓力,以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近日,中國公安部指揮摧毀了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律師、推手、訪民相互勾連、滋事擾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團夥,9名律師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像王宇這樣庭上鬧、庭外炒、網上煽,是這些被查律師慣常的辦案手法。他們代理案件時,不以法律為準繩,不以事實為依據,而是通過鬧法庭、搞“死磕”、聚眾鬧事、抹黑法官、煽動輿論等非法手段,將嚴肅的法庭辯護一而再、再而三地變為鬧劇。

  這些律師打著“維權”“公益”的旗號,做著“謀名謀利”的勾當。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親口承認,“在所裏用非職業律師或行政人員,借他們的名氣來烘托或炒作,以此提高所裏的知名度”、“他們在具體行為過程中確實有違法甚至有可能是犯罪的行為。”

  據警方初步查明,周世鋒等人涉嫌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

  周世鋒在代理一起案件時,看到當事人因車禍受傷臥床不起,便邀約該當事人的妻子外出旅遊並發生關係,後來生下一女。此外,周世鋒還與多名女性有不正當男女關係。

  犯罪嫌疑人勾某某說,周世鋒等人之前給他的印象就是“維權公益律師”,到處標榜自己“為民請命”,但當勾某某提出請周世鋒為農民工討薪維權支招時,周世鋒卻態度冷淡地拒絕了。

  “他說他們接的案子很多,我們這樣的案子現在做不過來。你這個勞工案子是不掙錢的,律師不掙錢,我們去做它幹嗎?”勾某某說,經過一段時間接觸,改變了他對周世鋒等人“為民請命”的印象。

  周世鋒擅長在法庭上表演式辯護,法庭外搞各種“行為藝術”。作為律師,本應把當事人利益放在首位,他卻把自己私利放在首位。

  在2014年5月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偽造銷售注冊商標標識案中,周世鋒為了炒作自己,提出一定要做無罪辯護,並且在法庭上胡攪蠻纏,讓當事人喪失了恰當地運用法律進行輕罪辯護的機會。

  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維護,周世鋒卻名利雙收。這種表演式辯護或許能一時蒙蔽當事人,但是他連卷宗都不看的代理方式卻被自己手下看得明明白白。

  犯罪嫌疑人謝遠東說,周世鋒的案件辦理能力比較低,他是無卷宗無檔案無材料的典型“三無”辦案,極其不規範。

  替周世鋒捉刀代筆寫法律文本的劉四新,對頂頭上司的專業素養是這樣評價的:“他的法律法學專業素養,我通過這一年的接觸,也逐漸感覺到非常差,跟他的資曆和年齡不相稱,法律素養,至少在我看來,實在不敢恭維。”

  謝遠東說,周世鋒在辦案上主要是靠劉四新提供的法律文本,開庭之後照本宣科,一旦不管用,就開始胡言亂語,說什麽踐踏法製、顛倒黑白,對法院法規進行攻擊。

  周世鋒等律師的法庭行為,不像是在依法執業,而更像是一種表演。他們善於製造便於網絡傳播的各種噱頭,最終目的就是要讓人們認為法官素質不高,把依法審判引向輿論審判,借助輿論向法院施壓。

  在法庭上依據法律據理力爭本應是律師基本的職業要求,周世鋒們卻劍走偏鋒,選擇了衝擊中國現行法律體係為目標的“特定死磕”。他們把一些普通案件上升為所謂“政治事件”,把一些事情清楚的案件變成“要倒逼真相”的輿論熱點,違法行為和自我炒作攪和在一起,吹成了危險的泡沫。

  網名為“超級低俗屠夫”的吳淦不是律師,也不經常在律所出現,但是每月卻能從周世鋒那裏領到數額不小的工資。

  吳淦最擅長的是無理取鬧的行為藝術,每有敏感案件代理,周世鋒就會派並不懂法的吳淦去法院旁聽。吳淦在網上針對敏感案件發帖,大多是按照周世鋒的授意,鬧出動靜把案件炒熱。

  名氣比能力重要,能鬧比懂法重要,這是周世鋒的選材和用人之道。故意鬧庭、製造事端,讓自己被逐出法庭,然後進行係列炒作。這就是鋒銳律師事務所的“鋒”和“銳”。

  事實證明,所謂的“維權”,隻是其自我炒作的“幌子”,謀求吸引輿論關注和博得公眾同情,對法院形成施壓的聲勢,以達到自己不可告人之目的。為此,他們不惜大肆幹擾司法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一些外媒罔顧事實,將中國依法查辦涉嫌犯罪律師誣指為鎮壓維權律師,並以此為新由頭大肆誣蔑攻擊中國法律體係。這些被查律師到底是在維權還是涉嫌犯罪,事實已經擺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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