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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容律師隊伍的“害群之馬”破壞法治

(2015-08-19 19:48:59) 下一個

公安機關披露周世鋒、劉四新、黃力群、王宇、吳淦、翟岩民等犯罪嫌疑人的更多案情,用有力的證據進一步佐證:這是公安機關的一次依法打擊,是對法治精神的一次充分彰顯。

  當前,全麵依法治國是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的重要戰略布局之一,法治中國是國家改革發展的一個重頭戲、關鍵詞,就連律師行業自身也因此而感受到,“這是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黨和國家采取一係列政策措施,完善一批法律法規,推動律師行業發展,保障律師執業的合法權益。廣大律師也應該珍惜機遇,抓住機遇,切實擔負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助力全麵依法治國的責任與使命。

  可是,我們從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的案件中看到的,從周世鋒、劉四新、黃力群、王宇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感受到的,卻是另外一幕——

  他們不以“公平正義”為職業理想,反而以“謀名謀利”為奮鬥目標,即便是代理案件,也從不考慮甚至不惜犧牲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是始終把注意力放在“這個案子能帶來多大影響力”等問題上;

  他們不以“法律素養”為組建團隊的考量標準,反而以“名氣大小”論“英雄”,即便是明知翟岩民沒有律師資格,周世鋒也可以因為“訪民資源”而盛情相邀;吳淦也隻不過是擅長於在網絡輿論中耍點小把戲,周世鋒卻認為他是不可多得的“武將”。

  他們代理案件時,也不以法律為準繩,不以事實為依據,甚至根本不從法律文本上、案件卷宗中尋找辯護依據,反而是通過鬧法庭、搞“死磕”、聚眾鬧事、抹黑法官、煽動輿論等各種非法手段,將嚴肅的法庭辯護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壞為鬧劇。

  事實充分證明,該涉嫌犯罪團夥非但不是“國家法治體係中的橋梁紐帶”,不是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者,反而是法治秩序與尊嚴的破壞者,是社會公共利益的侵害者。這不僅與律師使命相背離,更是法治社會絕不容許的。這也給廣大百姓提了個醒,法治的信仰並不能簡單地異化為對某個人的信任,一旦遇到麻煩事了,需要包括律師在內的廣大法律工作者的幫助了,一定要將法治的種子深埋心中,用法治的眼光去審視對方,時刻提醒自己,切莫再被某些不法分子的“維權”“公益”旗號所蒙騙。

  我們應該認識到,周世鋒等犯罪嫌疑人隻是整個律師隊伍的極個別現象,絕大多數律師以法治為信仰、以操守為準則,正在依法守規地活躍在自身崗位上。我們相信,今天公安機關對鋒銳律師事務所的起底,隻不過是一個個案,隻要依法執業、理性維權,律師的合法權利必然得到法律的尊重和維護,必將在全麵依法治國的改革大潮中大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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