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情到現在的狀況,中文媒體也有報道,3月孟晚舟團隊公布辯護方案【1】,提出反對引渡的4個分支(理由),分別為:政治驅動、非法拘禁、重大遺漏和錯誤陳述、違反國際習慣法。今天孟晚舟再次登上法庭,開始辯論第三個理由,主要是爭辯美國所依賴的匯豐銀行聲明完全是出於誤導,可是法庭已經拒絕了辯方希望在聽證中引入匯豐銀行新證據的請求【2】,所以這輪還是生死未卜。之後辯方將要求法官把四個理由綜合考慮,終止引渡。
昨天《南華早報》把孟晚舟一案做了一個總結,內容很詳盡【3】,我給大家翻譯、摘錄一下。
涉及的人物如下:
記者是小楊(Ian Young),為這篇報道他采訪了兩個專家,作為對案件下一步發展和預測做了分析。
主審法官:洪木斯(Heather Holmes)
專家一:拜爾斯(Michael Byers),卑詩大學法學教授
專家二:博廷(Gary Botting),律師,曾受雇於孟晚舟
華為是能花的錢,都花了,能用的理由,都用了。專家說辯護絕大部分都是浪費時間,孟晚舟是因為財大氣粗而在拖延時間嗎?當然有這點因素,但在中國看來,美國超過了最低底線,旨在打擊華為和中國,中國必然全力保孟,與費用無關。對我這外行來說,專家是瞎扯,道理上完全說不過去,但有一點要留意,這是引渡聽證,跟法庭審判不一樣,有些證據在引渡聽證中有可能是無關的,如最近華為拿到了匯豐的證明,匯豐知道華為與被美國製裁的公司的關係,可美國起訴的理由恰好是匯豐不知道,因此華為騙了匯豐。這說明美國沒有起訴的理由,可聽證法官拒絕接受,理由是美國有沒有道理,那是你跟美國法庭之間的事兒,與我無關,因為我要審查的,是引渡程序是否合法。如果你摻乎在類似的案子裏,要對法製和公平有一個全新的認識了,那就是正義和法製未必是一回事,最後你可能被判決無罪,但當一個國家以國家的力量來整你,你又沒有孟晚舟的幾千萬律師費的時候,即使美國網開一麵,允許要你認罪後釋放,沒罪你也隻能認罪。
基於這個原因,專家的看法是法官多半會批準引渡,主要的原因是引渡法基本上讓加拿大必須接受美國的司法程序,美國認可的,加拿大不能否定,唯一可以爭辯的,是這個過程是不是違反了加拿大的其他法律,如侵犯了孟晚舟的人權。
下麵是記者對辯方四個理由的分析報道。
川普因素:引渡案完全是出於政治動機
美國的政治動機,美國自己一直沒隱瞞過,加拿大出賣孟晚舟,也是公開的事,我曾經詳述過【4】。但拜爾斯說拜登當選後,這就不再是理由了。為什麽呢?他的意思是拜登代表正直,拜登都沒撤案,表示一個正直的政府覺得此案應當繼續下去。博廷說川普對(美國)法律無知才說出瞎話,不足掛齒。這種專家意見簡直就是呆子說瞎話,拜登撤不撤案,與原來的動機無關,也許拜登同樣會以不同的理由引渡孟晚舟,但那不是現在法庭審理的案件,而且美國法律允許總統幹預引渡,把川普當成例外,就好像拒絕承認他是2016年合法當選的總統一樣,是瞎扯。
不過,博廷說政治因素的考慮在於司法部,而不是法庭,倒是一個說法,從上麵提到的法庭已經反複表達引渡案不同於一般案例來看,這點未必能幫孟晚舟。
逮捕過程:違反了加拿大人權法
機場警方(加拿大皇家騎警)在審問孟晚舟3個小時後才正是通知她逮捕令,孟晚舟一直蒙在鼓裏,拜爾斯說這違反了《加拿大權利憲章》第7條——生命權、自由權和安全權。加拿大政府的辯護是這是無辜的,是參與的人員弄砸了。有一點很詭異,加拿大警方沒收了孟晚舟的手提機,還拿了密碼,對辯方來說,那是在執行美國的指令,卻隱瞞了逮捕令,顯然是希望從孟晚舟哪兒騙點什麽,但加拿大卻說那是過關的一個正常過程。如果一個外國人過關要交出密碼,那不是比中國還凶嗎?
然而這條理由也未必有用,因為辯方盤問警察的時候沒法找出動機,所以判決就看是誰。對於孟晚舟,這肯定是陷害,對於加拿大,那是那些人笨,法官是加拿大一夥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你說法官會站在誰的一邊?
美國欺騙了加拿大嗎?
這就是開頭提到的,美國以孟晚舟欺騙匯豐,造成匯豐有違法的風險為理由要求引渡孟晚舟,但華為神通廣大,迫使匯豐公開承認完全沒這回事,連博廷都覺得這事關重大,但拜爾斯和法官的想法一致,這我不管,你找美國去,我隻是個秘書。這就是美國的“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你不是圈子裏的,美國開個假證明大家都得當聖旨辦事。
美國沒權
美國到底有沒有權?
當然沒權,不過加拿大考慮的不是這個。
加拿大的出發點,是“美國法律體係會以‘專業和尊重權利的方式’行事”,也就是說,美國是個法製國家,美國有沒有權去抓一個外國人,我們也不管,但我們相信美國的法製,“我們兩國法律製度是一直相互承認和相互尊重”,他們覺得自己不違反國際法,是因為如果違反了,那咱這公正的法庭自然會做出糾正,正義依舊保存,如果你被玩了一把,是你不走運。
到現在為止,孟晚舟案件已經經曆了兩年的初審,現在是正審,預測9月了結,隨後法官會做出判決。博廷說那是正路,如果法官維持引渡,司法部長就可以以“人道”名義撤銷引渡,他的理由是孟晚舟在美國不可能有一個被審判的公正環境,因為美國上上下下都恨中國,但這就怪了,加拿大還為什麽一直相信美國肯定會有一個公正的環境,咬著牙說堅持引渡正是因為美國的公正呢?難道在討論公正的時候引用法律的文字,在實際上又發現司法執法的人都是人,都有動機?
美國有可能撤案嗎?不可能,除非拜登找死,在中國麵前發軟,他沒那個膽量,中期選舉還有一年多才到,之後又要連任,誰在乎孟晚舟?那美國會跟孟晚舟達成和解嗎?也不可能,要和解,孟晚舟必須向美國認罪,否則就是撤案,但任正非已經開口了,寧願坐監獄也不要孟晚舟認罪,政治上沒人能接受。美國和加拿大私下的算盤是如果要以某種方式和解,那也得中國承諾把兩個麥克放回來,中國可不急考慮這事兒。
不過,大家認同的,是這次官司還遠著呢,首先沒人能非常肯定地預料法官和司法部長會做出什麽決定,司法部長要“考慮人道”,也得考慮能不能得罪美國人,而且不論是什麽決定,雙方肯定會把官司打到加拿大高院,還得兩年左右。這一個引渡案,法律法律說了半天,最終大家還是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場政治遊戲,是美中較量的一步棋。如果算計美國2024年大選,正好和孟晚舟上訴到加拿大高院的時間差不多。中國已經把孟晚舟案等進入中方對美提出的“糾錯清單”【5】,孟晚舟案成了兩國交戰的一步棋。
孟晚舟為被釋放準備的勝利照
記者透露出一件事,2020年5月,在初審階段,當時孟晚舟團隊以引渡必須是加拿大也承認的罪名才成立為理由反駁美國的要求,大家覺得勝算在握,華為為此租了一架巨大的播音777,要空機把孟晚舟送回國,結果洪木斯拒不接受,於是那場法庭上的較量也就一直打到今天,還會接著打下去。
【後記】
【資料】
大v博主矯情評孟案遭遇大翻車幹脆一刪了之,有留言就直說沒胡老師那兩把刷子就不要強行叼盤:)
那兩個加拿大人被北京關在那個黑屋子裏,有誰知道?
哪個是法製國家,一目了然。
日本的國立pension fund昨天把美債從47%砍到35%。幾乎沒有新聞機構報道,大家一起來裝傻。
今天兩個federal reserve的governor突然說今年底就應該收手了。
估計中國要接盤了。 要不然我們要菜。
引渡必須要符合雙重犯罪才成立,而不是先判引渡,有理無理自己到美國去打官司。加國堅持孟晚舟案符合引渡法的理由是孟晚舟誤導了銀行,而這在加國法律也是有罪的。但現在卻拒絕接受匯豐高層早知華為和子公司的關係,也就是不存在誤導的證據,這種做法根本即使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但不管法官如何判案,最終加國政府還有最終否決權。我的感覺是加國政府高層還是有清醒人士。把孟晚舟送或不送到美國對加國沒有什麽加分或減分的作用,而對中加關係絕對是致命一擊。
在孟晚舟案審理期間,美國對加拿大該製裁照樣製裁,根本不尿加國政府討好的做法。但一旦把孟晚舟送到美國,中加是否會斷交難說,但所有政府交往合作一定會全部凍結,經濟交流也會降到最低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