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由是個現代概念,現代,是西方啟蒙時代以來建立在理性基礎上的時代。
中國是個專製國家,西方人常喻中國沒有自由。說現在都沒有自由嘛,好像過分了點,說改革開放前沒有自由,說得過去,以前公民申請一本護照,恐怕得組織部批準。現在中國人出國旅遊,出國旅遊的熱錢,遠比世界大部分地方發達。中國政府能把這收回卻嗎?估計得革命。
西方意識形態最擅長的手段是把絕對個人自由和人的生存環境,也就是社會環境,分割開來,而中國則把個人相對於集體的地位擺在第一位,所以西方宣揚人權卻拒絕考慮人是否真的獲得了權利,就是把理論當作現實強加在人們頭上,而中國幹脆說個人的權利隻有在集體的利益得到最大保護下才能有意義,談論個人權利是次要的。
這麽一看,統治階層統治的基礎,統治階層為什麽要統治,為什麽願意統治,東方西方都是個謎。
西方的觀點是如果一個人主動放棄自己(一部分的)自由,那不是個問題,因為不論怎麽想都反複證明你有自由:有自由才能決定放棄,決定放棄本身就是一種自由,最直接的例子是美國放棄個人隱私而允許大眾平台監視自己的一舉一動,在中國,你毫無選擇。
如果有的是自由,為什麽會有放棄自由呢?很簡單,西方聖賢常說,無自由毋寧死,其實如果你死了,自由就不知道是誰的了。所以西方的自由論談完個人權利後,就會轉移到另一個話題:什麽世間萬物皆有價格,可以交換嘛,比如說沒飯吃,遇到一個有錢人,大家可以“商量”。這一情況在政治和經濟理論上都有無數的探討,叫做“自由和生存的交換”,認為是社會的一個自然現象。看看韓國,現在不吃狗肉了,放棄了,說是與世界文明接軌(抹掉自己的民族劣根性),心甘情願,當然大家都知道“世界文明”就是白人文明。
可是你一旦說能交換,那大家就得嘀咕,真的還有自由嗎?如果道德和金錢能交換,還有道德可言嗎?因為你為了圓場,隻能得到“金錢也是道德”,“有錢人是人上人”的歪理。所以西方聖賢一般隻會給你講自由的絕對性,不會跟你說“餓死是一種權利”。
說得極端,其實這是世界上大部分地方的現實,就是說,發達國家落後國家都一般。你有自由,主動放棄自由往往不是你自由的選擇,而是被生存所逼,堅持說自己“有底線”其實都是阿Q。
這不僅僅是底層老百姓生死才遇到的情形,而是會發生在任何一個層次,任何一個團體。看看輿論媒體。中國媒體充斥阿諛之詞和公開造假(如保健帝國權健),西方媒體,不論左右,不論職業的還是謊言窩,假新聞是個現狀,大家剛剛見到,還熱乎乎的,就是波音停飛事件。
這麽說吧,本來你有言論自由,頂呱呱,了不起,現在忽然來了一大堆潛規則,什麽說什麽,怎麽說,說多少,讓誰說,還有什麽不說,什麽不能說,幾樣東西擺開怎麽分,再加上說這個會傷小李的心,說那個會得罪小張,這個詞現在不紅,那句話古時不專,還怎麽自由?
在中國自由缺點兒(別怪《華郵》擠噠華為在美國告美國政府,中國老百姓也知道“在美國能告美國政府,在中國能提嗎”),在美國是自由過多了嗎?其實你有的隻是“理論上的自由”,而你麵對的,是如何活著,如何活得更爽(參見:作為審美觀的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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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品評九十分
'路邊的蒲公英' 的評論 :
"None are more hopelessly enslaved than those who falsely believe they are free."
------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千萬別矯枉過正,不慎跌入TG治下的中國般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