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段文字源自一個朋友與他的一個微友的私聊,“言語者”為一家頗具實力的公司老總,屬沉默的大多數)
“關於香港,關於民主”
――沉默者的私語
近日我一直在香港,以旁觀者的身份親曆香港的事件,也一直在思考些問題。盡管去過幾次現場,我沒在班群裏主動發任何照片和相關言論,因為我知道會產生爭論。之所以不得不回應一些說法,因為我不希望班群的氛圍像外麵那樣充斥對港人的輕薄和嘲弄,聽信新聞聯播那樣指責和潑汙,彌漫著宗主國的傲慢和沙文主義的強硬。我們應該支持的是正義和公理。
香港的爭端實源於對自治的不同解釋。所謂自治,是一個嚴謹的法學概念,簡單說就是一個行政區域的居民,完全獨立地選舉自己的管理者,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人員,而不受任何外力的約束。自治理念,已經被當前人類社會普遍接受,並從政府建設延伸至各個領域,班級,學校,社區,社會機構等等。在香港特首選舉問題上,人大的解釋愛國愛黨以及對提名程序的設定完全幹涉了選舉的普遍性和自主性,必然引起香港各界的反對。
對於內地長期的政治實踐,上海市市長由上麵派一個河南人來做,廣東省長派一個四川人來做,僅僅通過人大走一走程序,大家似乎已經習以為常,但對香港人,這是無法接受的。因為這涉及自主還是被主的問題,在法理上無法說通的。一旦大家把法理可以隨便拋棄,那必然走向法治的反麵。
有人說,中央對香港擁有主權,選出中央認可的特首很正常。這裏大家混淆了主權的概念。主權屬於國際法的概念,是政府間才使用的詞匯。你絕對不能說一國政府對自己國民擁有主權,難道國民是你的私有財產麽? 隻有奴隸主才可以這麽說。政府擁有的僅僅是治權。而對香港來說,在回歸時明確了中央政府享有主權,香港地方擁有治權的界定。所以中央政府幹涉香港選舉細節屬於越權行為,不是行使主權。主權僅僅應該是形式上的,外交,軍事國防,任命某些官員,頒布某些法律,類似內閣製下虛位的總統職能。
有人說,占中影響交通和社會秩序,所以是不應該的。在正常法治條件下的秩序當然是應該維護的,但秩序涉及的公共安全法是次位的。選舉法是社會的法治基礎,涉及政製問題,也涉及到人權的保障,在國內叫做根本大法。當相當數量的居民認為基本法受到威脅和肆意侵犯時,立法權優先於秩序。我看到的是占中人士盡力做到最低限度影響市民生活,盡量維護社會秩序。
有人說,占中人士並不代表所有香港人,有很多人同樣反對占中。事實是,他們不需要代表所有人,他們能代表自己就可以了。社會訴求必然是多麵的,在一個法治的社會,政治訴求應該在議會解決,但香港的特殊性在於,這樣的問題無法在立法會解決,他們討論的對象在北京,而溝通渠道已經被堵死。
流行的說法是香港由於經濟地位下降,底層社會不滿才在鬧事,這完全與事實不符。支持抗爭者,多數是中產階層,大學教授,律師,訴求的核心就是民主和選舉,商人恰恰很少參與。經濟利益當然是重要的,但如果沒有法治的保障,利益隨時可以被剝奪。很多內地人認為大陸給了香港那麽多好處,香港人該知足了。這涉及香港自身的認可和自信,難道是在喂豬麽?一個社會的經濟必須依托於自身的活力,不可能仰仗別人的施舍。更何況,慷大陸之慨接濟香港本身合法性存疑。
國人說,民主是個漸進的過程,不應該要求一步到位,這同樣是曲解。現在香港麵對的是對民主原則的侵犯而不是漸進問題。一旦法理原則被拋棄,誰能說侵犯者不會步步為營,而威脅到整個體係? 如果選舉權不能得到認真對待,那之後的質詢權和彈劾權又怎麽落實? 很多人說,民主不是萬能的,我知道不是萬能的,但它是以和平方式解決紛爭,照顧到各方利益的法律手段,避免社會的割裂。我們不能生活在專製的陰霾下。台灣人願意回到蔣時代麽?大陸人願意回到毛時代麽?
內地經曆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長,大家都獲得了實惠,我們很多人都實現了自己的財富創造,但這不是專製製度帶來的福利,恰恰是鬆綁帶來的。自78年中美建交,國內改革開放,中國被國際自由社會所接納,國民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經濟自由,這樣的條件下中國經濟才爆發性增長,中國人才過上了不愁吃穿的日子。沒有開放之初日本、美國和歐洲的政府信貸和直接投資,中國的發展是無源之水。但我們的經濟增長並不是確定的,前30年發展已經造成了各種矛盾在今天發酵,底層的抗爭處處發生,中國社會並不是那麽穩定,經濟的困難也堆在麵前,隨時可能爆發深度危機。
有人認為威權政治才能保證社會的健康發展,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對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各地經濟發展情況不一,文化和生活習慣完全不同,靠中央一個政策推行全國,隻能是南轅北轍,而且社會成本巨大。我讚同聯邦製的形式,從大一統過渡到地方自治基礎上的聯合。前幾年說,政策不出中南海,我倒覺得,很多政策就不該出自中南海。很多華人羨慕今天新加坡社會,但過去的成功並不能說明其製度優越,經濟的發展除了製度,也需要時勢的機遇。將來新加坡也麵臨民主化的困境,因為政權不可能永遠在李氏家族繼承,這沒有合法性基礎。
中國政府雖然也聲稱將走向民主法治,但卻看不到實質性改進。我們看到的仍然是處處公權力肆虐,新聞壟斷和網絡封鎖,底層居民的權利得不到保障,更可怕的是無處講理。今天盛行的反腐並沒有納入法治的軌道,高官落馬往往是派係之爭,電視台竟然成了未判先宣的主場。官員、媒體人、商人人人自危,多名校友也因此獲罪,將體製之謬歸因於個人操守,這樣的社會能有什麽希望?一旦中招,一切財富都化為過眼煙雲。
香港的抗爭的意義並不僅僅限於香港,這是中華民族是否有機會走向民主社會的實踐,對中國內地也有很大的借鑒意義,即使中央政府也不能否認中國需要走向民主之路;但怎麽走,大家都需要探索。成,中國幸;敗,中國敗。
就我個人的判斷,香港的抗爭成功幾率很小,因為對方太過強大。但不能因此就不抗爭,發出聲音讓全中國聽到,全世界聽到,本身就是成功。這才是所謂的漸進過程。
我們大多數都是商人,而且都是事業有成,拖家帶口,身係企業的榮興,我們不可能參與政治之中。但在忙於經營的同時,我們仍需要有基本的是非認知,賺錢並不是生活的全部意義。我們可以不發聲,可以選擇沉默,但我們應該尊重個體的權利,沒理由為強權歡呼張目,對弱者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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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人民當家作主,有什麽不對呢?有人睜眼說瞎話呢!
現代文明是建立在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上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4%BE%E4%BC%9A%E5%A5%91%E7%BA%A6%E8%AE%BA
盧梭相信,一個理想的社會建立於人與人之間而非人與政府之間的契約關係。與約翰·洛克一樣,盧梭認為政府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認可。盧梭聲稱,一個完美的社會是為人民的“公共意誌”(公意)所控製的,雖然他沒有定義如何達成這個目標,但他建議由公民團體組成的代議機構作為立法者,通過討論來產生公共意誌。(盧梭提出“主權在民”。根本否定了強盜做皇帝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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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應該在政府中承擔活躍的角色。人民根據個人意誌投票產生公共意誌。如果主權者走向公共意誌的反麵,那麽社會契約就遭到破壞;人民有權決定和變更政府形式和執政者的權力,包括用起義的手段推翻違反契約的統治者。(再次否定強盜當皇帝的模式。政府隻是執行人民公共意誌。而公共意誌是通過百姓投票產生的。這就是為什麽美國人管理國家是通過投票、修改法律、選舉總統、州長等官員。憲政: 憲法高於政府。因為憲法是人民公共意誌的體現。理論基礎在這裏。)
學者致信習近平:政治走出叢林 軍隊退出政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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