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主要焦點在於總統關於移民和外國事務方麵的命令是否不受法庭約束。即,是否unreviewable, or immune to juricial enjunction. 我們看到的code1182的確給人們這種印象,即總統有權決定是否對某些國家關上大門。但法庭認為,一、在美國法律體係中,解釋法律本身就是法官的職權。二、這就是為什麽你們政府要到我們這裏來上訴的原因,如果你們認為法官管不著,又何必來上訴?三、將法庭拒於移民事務之外,在美國曆史無先例可循。
不管這些法官是否出於自身政治立場作出這樣的判決,至少這個判決本身無懈可擊。因為它直指司法部的邏輯漏洞,你認為法官管不著,就不該上訴,如果上訴,我們當然管得著。這個邏輯,以及它所代表的法律的尊嚴,即使川普上訴到高法,也很難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