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兩本烈士傳

(2023-03-12 06:43:21) 下一個

第一本書是在網上見到的,爲浙江溫州出版的《浙南百名英烈傳》。其中録有一百零四位烈士。一九三八年至一九四五年抗日戰爭期間的烈士有四十六人,其中抗戰烈士有八人:

朱炎暉,國民革命軍一八五師五四六旅少將旅長,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三日於武漢陣亡。

金雯,國民革命軍空軍第二大隊中校隊長,一九四一年一月十六日,墜機犠牲。

餘秉綱,共産黨員,獨立團營教導員,因傷住院,逢日軍掃蕩犠牲。

林心平,女,共産黨員,一九四二年八月爲日僞軍殺害。

陳洛漣,女,共産黨員,一九四三年赴延安學習,途中遭遇日軍犠牲。

朱程,冀魯豫軍區第五軍分區司令員,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八日陣亡。

陳展,共産黨員,一九四五年一月押送日軍戰俘時爲日軍襲擊,犠牲。

周斌,共産黨員,一九四五年三月在印尼被日軍殺害。

而這期間的其它烈士們則是在與國民黨頑固派戰鬥中犠牲的。全書的宗旨爲“共和國的旗幟上永遠有他們的風采”,而後人則要“很好地傳承紅色基因”。

對於內戰不用多説,勝者王侯,敗者也未成賊。但關於抗日戰爭,大陸一直是民間與官家的口徑不完全一致。真相現在也一點點地被揭出來了。不管怎麼説,在這一點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應該大度一些,中華民國的歷史該讓國人知道的就解密或不再扯謊吧,讓那些拯救中華民族於危亡的前輩英烈們得到應得的祭祀和膜拜,這樣反而有利於國民的和解和兩岸的溝通。

現在再提第二本書,説書之前先説一下軍統這個詞。在我這個年紀的大陸人眼中“軍統”那是萬惡不赦的惡棍大本營,是雙手沾滿共産黨員鮮血的劊子手,這是多年來教育的結果。

軍統的全稱是“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由陳立夫任局長,不過主要由戴笠負責行動。成立於一九三七年,是專爲抗擊日寇侵華而重組的特務組織。軍統“自九一八創始,在八年來對日寇之神聖抗戰中,我同誌鹹能忠勇用命,奮不顧身…壯烈犠牲者,截至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年)年底止,已逹二千七百十九人,其中在淪陷地區工作而遭受敵僞奸慘殺,因以殉難者,有一千三百八十人,因積勞成疾而病故者,有一千一百三十五人,自殺者四十人,因一時行動失愼或遭逢環境逼迫而顯戮之同誌亦逹一百六十一人”。

若是要還歷史原貌,那對軍統在抗戰中的功蹟自當要正本清源。我要説的第二本書,書名是《先烈史畧稿 初輯》,三十五年(一九四六年)四月一日出版。按序言所述,當還有第二輯,尚未眼見。全套書“有六百八十五篇,共九百另六人,尚有事蹟過於節略另行列表者,有一百四十人,總共已完成史表者有一千另四十六人,凡二十四萬言”。這裏説的每一個人都是舍命投身抗日的先烈,與內戰無關。這本書是軍統自己編纂的。全書上下前後,旣無發行者,亦無印刷人。其序言中有“其血其淚,亦卽本局光榮燦爛歷史之墨蹟也”,且稱之爲“奉閲”,想之當時應當不是公開的出版物。

這本書是我讀到的最好的書之一。英烈事蹟光照千秋,因該書作者文彩辭煌而愈加輝燿。從另一方麵也表明了軍統爲民族精英之集體。好酒共品,好文同賞。拜録一文如下:

曾澈烈士殉職事略

瑞安東瀕巨海,飛澇相磢,激勢相沏,崩雲屑雨,粘天無壁,其西則有五雲山,雲樹蔥龍,怪石崢嶸,靈仙之所遊化,釋子之所窟宅,其淑靈和清之氣,蜿蟺扶輿,磅礴而鬰積,庶物之所不克當者,殆屬之於人,而烈士姓曾氏,名澈,號育汶,生而負異稟,言語文章,犀利清新,臨池作書,風神瀟灑,頗得前人遺趣,年十九,卒業於上海法學院,極慮覃思,擷其精義,眾鹹以法學家目之,是時滬釁雖息,敵謀益急,國勢阽危,莫此為甚,我  領導者秉承  領袖意旨,剏建革命家庭,海內誌士,聞風響慕,烈士以二十一年十一月,得林蔚先生之介,遂委質焉,領導者奇其才,畱任隨身助書,工作努力,夙夜不倦,而待人之誠,遠出儕輩,以是  領導者益器重之,二十四年春,華北敵調,到處潛伏,非有幹員駐在,不足以遏亂萌,中樞以烈士出任保定站書記,發伏摘姦,不少假借,尋遷平區,復徙滬上,二十八年三月,調長天津站,旋擢天津區長,歷年考課,為外勤最,時平津熱血靑年學子有抗日鋤姦團之組織,烈士以眾望所歸,前主其事,率彼多士,馳驟平津,或縱鹹陽之火,可效博浪之椎,敵僞震懼,為欲得而甘心者第一人,同誌某有以處境惡劣請暫易地爲勸,烈士雅不欲然,曰:“吾受命北上,即決心以死報國,敵僞不滅,誓不南旋也”,某出以語人曰:“處困而誌堅,知難而意決,吾知勉矣”,秋,烈士以事過華界,爲姦人所悉,鼠伏睪伺,竟被逮,解至敵兵部,及就訊,供詞慷慨,但求速死無一語道及蘊密,質弱不勝榜箠之苦,欲觸室內電燈自盡,不果,即繫獄,噤口絶食,敵為注射牛奶針,數齎物致殷勤,欲為己用,謂之曰:“君書生也,何為毀法亂紀,以自羅殺身之禍”,烈士叱之曰:“吾欲殺敵鋤奸,順天應人,何謂毀法亂紀,求仁得仁,死何足畏”,言時聲色俱厲,目眥欲裂,聞者辟易,嗣送北平敵憲兵隊感化院,冀移其誌,烈士忠貞自矢,始終弗渝,遂於二十九年九月九日遇害,敵憲以其在津工作成績,爲其同類報復計,暴屍刑場,不準收屍,致其遺體為野獸所食,足證敵寇之慘無人道矣,時年二十七,烈士猶未婚,母洪氏健在,兄姊各一,兄瀚亦本局同誌。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