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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往事)的關鍵在於真實和如何展示真實 ——也談打虎拆屋的“我的母親與中國人民誌願軍”

(2014-04-26 23:29:26) 下一個
曆史(往事)的關鍵在於真實和如何展示真實
——也談打虎拆屋的“我的母親與中國人民誌願軍”
作者:楊別青
 近日來大陸2歲小孩在香港街頭大(小)便的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 大家對事件的評價基本上分為兩個陣營:讚同或指責小孩的大陸父母(遊客)。為什麽觀點差別如此之大?站在旁觀者的角度, 我發現兩個立場不同拍攝的錄像,給人的感覺截然不同。
 與此類似,20多天前網名“談打虎拆屋”發表的“我的母親與中國人民誌願軍”一文也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讚同者認為展現了曆史的真實,反對者則駁斥此文是編造的謊言。
 仔細想來, 認識一段曆史或一件過往事件不僅跟事件發生真實細節有關,也與展示這些事件的角度和方式有極大的關係。兩段紀錄小孩街頭大(小)便錄像無疑都是真實的,但由於立場和展示的角度不同,在如何展示這個真實事件的過程中加上了作者的選擇,旁觀者看了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
 曆史事件就象每個曆史人物一樣,有他光彩和不光彩的一麵。在描述或紀錄的時候要盡可能做到真實和客觀,這樣的紀錄就會有強大的生命力和說服力。我沒法考證打虎拆屋文中紀錄她母親的是否真實,起碼她母親的照片和相關文基本能說明她母親14歲參加了朝鮮戰爭。邏輯上看,其他事情的發生是可能的。讀完以後印象比較深有這幾個方麵: 1)記錄敘事的過程有些矛盾;2)幾個事件的選擇性特別強;3)作者的立場很明顯。
1. 記錄和敘事的矛盾之處
根據打虎拆屋的說明“這是我弟弟寫的連載,共八集”。正文說“母 親由於是在1949年後參加所謂的“革命”的。所以沒有趕上離休的資格。對此她一直耿耿於懷:有些人,參軍後一直吃喝玩樂養尊處優,卻因趕上了1949 年10月1日這一條線,離休了,享受110%工資的待遇和其他數不清的福利,而像她那樣出生入死的,有些人甚至殘了,死了,卻隻能享受退休待遇,70%的 工資。”
 但是在後記中說:“關於退休/離休的問題:母親說她從來都沒有因為這方麵的事公開表示過不滿。離休的一條線劃得很死:1949年10月1日。她質問我為什麽把事情寫成這樣?我回答說我記得您在退休的時候說過這方麵的話。她說她記不得了。即使說過,那也是作為在飯桌上的一個閑聊話題而已。她從來沒有在這方麵跟組織鬧過任何情緒。相反,她說同那些死在戰場上的戰友們相比,她已經是屬於非常幸運的了。她責怪我上次跟她核實時就應該跟她提這件事。我說上一次找她核實,隻是核實(7)(8)部分的內容。”
這裏有幾個問題值得關注:首先作為紀錄她母親的親身經曆,在網上貼出,沒有事先征得本人同意,當然作者已經向她作了道歉。 其次,對於離休這個事情,作者明顯違背了親曆者的本意。畢竟,作為口述曆史,客觀和真實事最重要的因素。作為作者需要分清那些是親曆者的話,那些是打虎拆屋寫的,那些又是打虎拆屋弟弟寫的。
2. 幾個事件的選擇是否反映了全貌?
回憶錄著重講述了幾個事情:入朝參戰;上級軍官(長官)領著逃命(走山路,抓美軍戰俘開車逃,軍官吃牛肉胃穿孔);誤殺的傷兵原來是個英雄;軍中色狼;母親的二等功;歸國後經曆許世友的霸道;對中美軍隊的評價。
她母親1950年入朝參戰,時間跨度從第二至五次戰役。根據20軍的軍史,該軍直接參加了第二次和第五次戰役。從我們旁觀的角度,第二次史誌願軍取勝的戰役,第五次史失敗的戰役。但回憶錄始終不提獲勝的那次,一半多的篇幅多是描寫失敗的戰役,這不符合參戰者的常理。
從現有各方麵的資料判斷,誌願軍是英勇善戰的,不然的話,怎麽能夠和16國軍隊抗衡,而且從參戰最初的鴨綠江邊推進到38線。取得慘勝的戰果。總體來說,誌願軍的軍紀應該算不錯,因為對手韓國的將軍白善燁在他的《韓國戰爭回憶錄》中這樣評價誌願軍:“相比之下,百姓們對中共軍的印象還不錯,因為他們比較好地遵守了首腦部下達的不準給百姓造成麻煩的嚴格命令”。一般而言,敵對方的壞話不一定可信,但好話的可信度較高。
但縱貫全文,沒能看到英勇善戰和軍紀好的事例,反而是潰不成軍,遺棄傷兵隻顧逃命的樣子,而且評價“(美軍)他們打仗靠技術。而我們打仗靠紀律。美軍內部總體的氣氛要比中國和蘇聯軍隊寬鬆得多。不像我們那樣紀律嚴明。中國和蘇聯軍隊裏,幹部都有權執行“戰場紀律”,即對拒不執行命令或臨陣脫逃投敵的下級可以當場槍斃。而在美軍中這是絕對不允許的”。”“我母親說:怪不得他們作戰都那麽勇敢。因為什麽都不懂啊”。
 這個選擇就象香港小孩的錄像類似,選擇不同的事實可以得出不同的結論,但全貌(big picture)已經改變了太多。一個小建議,軍中色狼這個最好說清楚是強奸還是猥褻,因為程度有所不同。
3. 立場和角度問題
 文中用了“殲滅誌願軍180師”的敘述,已經反映了作者的立場。多數地方對誌願軍評價是負麵或貶意的,但有些地方還是肯定的,比如官兵關係。相比之下,涉及父母親的部分基本是肯定的。例如後記中說“父親生性耿直,是個忠實的共產黨員(我和弟弟經常跟他為政治觀念的不同而發生過衝突)。他不想給國家添麻煩,就決定不來美國了。要母親一個人自己來。母親放不下年邁多病的父親,也就放棄了來美國。所以至今我的父母都從來沒有來過美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我認為中國誌願軍參戰是為了中國的國家利益。我對他們的母親表示由衷的敬意。
 在後記中作者還說:當萬眾對著在街上裸體巡遊的皇帝歡呼,讚美他的身上的不存在的“龍袍”是多麽的高貴漂亮華麗的時候,有一個叫打虎拆屋的小孩子,直截了當地說皇帝是赤身裸體沒有穿衣服。甚至告訴大家說看到了皇帝的私處。這個小孩的言行激怒了城裏的所有人。他們開始對這個不懂事的小孩進行了聲討和追打。
 我這裏借魯迅的原話來表達我的不同意見:“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揚,更離真實。譬如勇士,也戰鬥,也休息,也飲食,自然也性交,如果隻取他末一點,畫起像來,掛在妓院裏,尊為性交大師,那自然也不能說是毫無根據的,然而,豈不冤哉!”
這個回憶,提供了一些我們以前沒有見過的事例。既然打虎拆屋和弟弟經常跟父親為政治觀念的不同而發生過衝突,而且在後記母親責問她:為什麽寫成這個樣子?她母親真的能查到美軍的條例而且知道那麽清楚?這個回憶錄對誌願軍是否定的,對比她母親在大陸寫的肯定的回憶, 態度如此不同,我不僅想知道那一個是她的本意?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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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別青 回複 悄悄話 謝謝,我想說明記錄者和口述的界定應該分清楚
炅龍 回複 悄悄話 中肯,講的是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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